地方史志办公室志稿校对打印工作制度其他公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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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史志办公室志稿校对打印工作制度-其
他公文
东乡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志稿校对打印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志稿质量,根据中志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制定志稿校对打印工作制度。
第一条凡由我办承担的志书、年鉴和其他出版物的校对工作,均纳入本工作制度管理范围,实行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问责制。
第二条校对时至少两人为一组,每次校对实行三校制,进行交叉校对。
第三条分组安排打印校对任务,由组长负总责,责任校对负责具体工作,对每个校次的校对均需有详细记录并保留校样,成稿由组长、责任校对签名。
第四条参与稿件校对打印工作的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校对职责,按质量和时间要求完成校对任务,不得敷衍了事,也不得脱离原稿擅自校改。
第五条校对工作应及时进行,每10万字三校次时间不超过两周。
第六条校对打印差错率(不含原稿错误)规定:初校<3/10000;二校<2/10000;三校<1/10000。对所送校样差错率>
3/10000的,应退回重新校对。
第七条交清样的稿件,应由各组组长做责任校对,并通读三校样,其差错率应<1/10000,确保错误率在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允许标准之内。
第八条每万字文字差错两个字以内(含标点符号),免于扣罚。错3~5字,每字5元;错5字以上,每字扣罚10元(指超过5个字以后的字数)。
第九条人名、地名、职务、数字等重要信息差错,按一般事实差错计算,扣罚20元/处。
第十条文字差错如出自原稿,而责任校对不能校出的免责。
第十一条打印志稿时做到节约纸张,页面整洁。
第十二条志稿打印后,要及时检查有无遗漏,错打、格式不符合志书体例要求的问题,确保志稿打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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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干部考核制度
为加强地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地税干部投身地税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围绕地方税收的中心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使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建立正常的干部工作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检查干部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督促干部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3.激励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干部的选拔、配备,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考核对象
全某地地税系统干部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
1.年度考核:以年初某地局下发的工作计划和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为依据,在年终考核落实和完成任务的情况。
2.任职考核:以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为依据,比较任期初和期终主要工作指标的增长变化,考核任期内完成主要任务的情况。
四、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内容。
1.德(政治素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办事公道,实事求是,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2.能(能力素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实施推动能力。
3.勤(工作表现):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情况,工作的钻研和进取精神。
4.绩(工作实绩):本单位领导核心的团结协作,地方税收征管、队伍建设等方面业绩。
五、考核实施办法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述职,根据工作目标责任规定的任务和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指标,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填写干部考核自评表。
2、民主测评,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内外干部群众对被评议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局领导、
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某地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纳税人代表
3.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以了解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以制定的指标为标准。结合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由考核领导小组撰写考核报告,客观、辩证、准确地得出综合评价。
4.党组审议,根据干部考核自评表、民主测评情况及综合评价结果,由某地局党组讨论确定干部的工作业绩等级。
5.结果反馈,由人事教育部门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对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诫勉谈话。
六、考核要求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在考核中要注意做到:
1、坚持走群众路线,考核工作要充分听取和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