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总经理;(二)副总经理;(三)董事会秘书;(四)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一)审批制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二)审批制定公司高管团队年度绩效目标及任期绩效目标,并对总经理及高管团队进行绩效考核,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六条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一)起草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报董事会审批;(二)负责研究和制订高管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三)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和审查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四)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六)对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不可抗力如政府征用、行业政策调整、长期历史包袱等特殊因素影响进行认定。
第七条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一)根据本制度提出公司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具体办法,报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批准并组织实施;(二)审查、确认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三)牵头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四)组织对高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五)根据本制度以及绩效考核具体办法的规定,拟定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分配。
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岗位责任、业绩贡献和市场竞争状况,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2.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激励高层人员提高工作绩效。
3. 法规遵守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和福利待遇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高层人员岗位职责、任职时间、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七条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激励高层人员关注公司长期发展。
第八条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高层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九条董事长、董事、监事薪酬标准:1. 董事长: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市场竞争状况,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2. 董事: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3. 监事: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1. 总经理: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2.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3. 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第四章薪酬考核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高层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个人工作绩效: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创新能力等。
招商蛇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招商蛇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一、引言招商蛇口作为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为了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和吸引优秀的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一套完备的薪酬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介绍招商蛇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标准和流程。
二、薪酬体系2.1薪酬构成招商蛇口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工资:按照职位的级别和在职时间确定,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收入部分。
2.绩效奖金: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表现而定,是对其工作业绩的一种认可和激励手段。
3.股权激励: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计划的情况,以股票的形式激励他们为招商蛇口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4.福利待遇:包括员工福利、商业保险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2.2薪酬标准招商蛇口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采用市场导向的方式确定,结合企业的规模、盈利情况和行业竞争力等因素进行调整。
公司会定期进行薪酬调研,以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相符合。
2.3薪酬福利管理流程招商蛇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管理流程如下:1.薪酬计划制定: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和目标,制定全年的薪酬计划,包括各项薪酬构成比例等。
2.薪酬执行:根据薪酬计划,公司负责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核算和发放。
3.绩效考评: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4.股权激励: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贡献和发展潜力,进行股权激励安排。
5.福利待遇管理:公司负责提供各项福利待遇,定期评估和调整福利政策。
三、激励机制为了激励和留住高级管理人员,招商蛇口还实施了以下激励机制:1.晋升机制: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晋升机会,逐步提高其职位和薪酬水平。
2.培训发展: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持续学习和发展的机会,通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其管理和领导能力。
3.股权激励: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让高级管理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分享成果。
4.特别奖励:对于在公司经营和发展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提供特别奖励。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二)公司监事;(三)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领取津贴。
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所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以及经营业绩实现情况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体系与确立薪酬标准:(一)体现以岗位、能力和业绩的付薪理念;(二)体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员工收入水平相结合的原则;(三)体现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原则;(四)薪酬标准体现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的原则;(五)体现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风险共担,收益分享”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其所提出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其所提出的董事津贴、监事津贴计划须报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二)检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企业运行机制,规范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本着以下基本原则制定:(一)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和职责挂钩,强化绩效年薪作用的原则;(二)优化薪酬结构、强化监督与考核的原则;(三)工资总额纳入公司预算计划管理;(四)年薪增长幅度与本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增长幅度不超过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和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增幅。
(五)薪酬激励与人才战略相结合。
第四条机构职责: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高管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五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基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三部分。
其中,基薪是对经营者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是按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而给予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报酬;特殊奖励是公司高管人员完成年初董事会安排的特殊任务而单列给予的嘉奖,以及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在公司市场开拓、内部挖潜,促进公司重点任务完成以及可持续发展,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业绩,董事会对高管人员年薪给予一定数额的额外激励。
第六条公司高管人员基薪和绩效年薪的基数,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者的平均状况,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提出总经理基数额度建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议总经理基薪基数按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1-2%确定,绩效年薪基数按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增加额的3-5%确定)。
公司总经理基薪、绩效年薪基数标准确定后,其它高管人员根据所任职务、所负责任等因素,基薪按总经理基数的60%-90%确定,绩效年薪按总经理基数的75%-90%确定。
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连续、稳定进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亮的原则;(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依据以下状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支付个人所得税前取得的收入。
第二章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第六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监事的薪酬与考核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董事会确定。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第八条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
第九条固定工资的核定原则及发放董监高人员的固定工资依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个人综合能力素养及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
每年可依据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确保薪酬公正、合理、透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3. 薪酬构成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企业根据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工作经验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基本工资标准。
(2)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3)奖金:按照企业奖励制度,给予相应的奖金。
(4)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5)其他收入:如股权激励、股息等其他收入。
4. 薪酬管理程序
(1)制定薪酬标准:企业应当根据市场行情、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制定薪酬标准。
(2)评估绩效: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评估制度,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确定绩效得分。
(3)计算薪酬:根据薪酬构成,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其他收入综合计算。
(4)审核薪酬: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审核薪酬发放情况,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 薪酬调整
企业应当根据市场行情、业务发展情况、绩效评估结果等因素,定期进行薪酬调整,确保薪酬与员工的工作贡献相匹配。
6. 其他制度
(1)保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保密制度,保护薪酬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申诉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申诉制度,确保员工对薪酬的申诉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7.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同时,原有的有关薪酬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文件同时废止。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规章制度
适用标准文案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查核与薪酬鼓舞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成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鼓舞拘束机制,有效地调换高管人员的踊跃性和创建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效益、安全、展开三大业绩,促使公司做强、做大、做好,保证公司展开战略目标的实现,联合公司实质,拟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以下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查核以公司效益、安全、展开三大业绩为出发点,依据公司年度估算、生产、经营方案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达成状况,进行综合查核,依据查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派。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查核与薪酬分派依照以下原那么:〔一〕按劳分派与责、权、利相联合的原那么;〔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那么;〔三〕考虑公司长久利益、促使公司连续健康展开的原那么;〔四〕定量与定性查核相联合,结果与过程相一致的原那么;〔五〕有奖有罚、奖罚平等、鼓舞与拘束并重的原那么。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查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派的管理机构,详细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行。
第六条薪酬与查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依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有关公司有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订薪酬方案或方案。
薪酬方案或方案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绩效评论标准、程序及主要评论系统、奖赏和处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改正建议,审察、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履行状况进行监察;〔四〕审察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状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照有关法律、法例或标准性文件的规定,联合公司实质状况,合时制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鼓舞方案;〔六〕公司董事会受权的其余事宜。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由根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分构成。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激发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三条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和福利待遇四部分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一)基本工资按照公司规模、行业水平、岗位职责及市场薪酬调研结果确定。
(二)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绩效奖金:(一)绩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为依据,结合个人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二)绩效奖金发放比例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六条中长期激励:(一)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为高层管理人员设立中长期激励计划,如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
(二)中长期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福利待遇:(一)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高层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公司为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带薪年假、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福利待遇。
####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八条薪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九条薪酬调整:(一)公司每年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和公司经营状况对薪酬进行调整。
(二)薪酬调整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薪酬保密:(一)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保密制度,不得对外公开。
(二)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他人薪酬信息。
#### 第四章福利待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为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一)带薪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带薪年假。
(二)医疗保健:公司为高层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子女教育:公司为高层管理人员子女提供教育支持。
####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高级经营管理层年薪及绩效考核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营管理层年薪及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我行核心竞争力,确保全行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实现银行各项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年薪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等项下的货币和非现金的各种权益性支出。
其中绩效薪酬在考核基础上核发。
第三条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关注最终目标的达成;(二)坚持实事求是,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三)述职与评价相结合,面向未来绩效的提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董事长、监事长、行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及行长助理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章薪酬结构及支付第五条基本薪酬及支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结合本行上年度经营业绩情况,每年度确定一次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及不同岗位的岗位系数。
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为基本薪酬标准乘以各自相应的分配系数,按月等额支付。
第六条绩效薪酬及支付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按对应职务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确定。
绩效薪酬的支付分为按月等额支付、延期支付和剩余薪酬支付三部分。
(一)按月等额支付部分,根据本行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的分期考核情况,按照绩效薪酬的20%的比例按月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
(二)延期支付部分,按照绩效薪酬的51%提取的风险金,根据审计结果分为三年等额发放。
(三)绩效薪酬的剩余部分,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计算出的绩效薪酬总额扣除已按月支付部分和风险金后的剩余部分;剩余部分为正值时补发薪酬,为负值时应将已发放的绩效薪酬追回。
第七条中长期激励计划本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计划采用激励基金提取方式。
即每年从超过董事会设定的净利润目标的超额净利润中提取2%作为中长期激励基金。
中长期激励基金的提取及分配三年为一周期,具体兑现和分配方式报董事会同意后实施。
2020年金控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
2020年金控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
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薪酬构成和薪酬管理 (3)
第三章绩效考核和绩效管理 (4)
第四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由董事会聘任管理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相关制度被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化、专业化;
(二)以绩效为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
(三)个人目标与公司目标有机结合;
(四)绩效结果与绩效薪酬、个人奖惩紧密结合,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五)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战略管理部负责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绩效考核,落实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和薪酬
调整方案、负责薪酬发放管理以及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公司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用3篇)
公司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用3篇)公司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集团公司年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贯彻各项工作“重在计划、重在落实、重在执行、重在结果”的重要经营管理思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典型,体现多劳多得、以人为本和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及薪酬支付模式第二条本考核办法根据集团目标预算管理系统中分解到12个月的年度目标任务的权重和完成年度目标给予的奖励方案为考核依据,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和各被考核单位在年度目标任务书中约定的高管薪酬支付模式(2:8、2:3:5或2:4:4等比例)发放该考核单位或集团职能部门高管的薪酬。
----fddpage----第三章考核原则及指导思想第三条以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成的关键指标、月度及为主要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高管的各项工作表现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依据考核结果兑现高管薪酬,促使高管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项目开展、确保集团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和现代企业薪酬支付的要求,力求使考核做到反馈化、差别化、客观化和相关性,最终使高管的薪酬、待遇与自己的工作业绩相吻合。
第四章考核范围及对象第六条高管人员、事业部、子公司负责人、集团规定的其他被考核人。
第五章考核内容第七条高管绩效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管所负责经营单位或部门在目标预算管理系统中的经济指标和非经营性指标及权重、项目进度完成状况、费用控制指标、《一日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服务支持指标、下级对上级绩效评价。
第六章考核时间及方法第八条定期考核分为十二次月度考核和年度一次考核。
第九条绩效考核采取自我考核与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各被考核人在向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提交月度自我考核情况时,同时提报下月度需要调整的目标任务和下月需要完成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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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2011年8月)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规范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副总经理;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由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高管人
员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
(二)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股东价值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依
法考核公司高管人员经营业绩。
(二)坚持公司近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
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社会效益实行单独考核,作为系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绩效考核以公历年为经营年度。
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公司董事长
(代表董事会)应与总经理(代表公司高管人员)签署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七条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总体经
营目标确定。
公司证券法律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以及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在文书起草、数据提供和岗位职责确定等方面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
第八条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高管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二)绩效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薪酬发放及奖惩办法;
(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
动态跟踪。
第三章绩效考核内容及指标
第十条绩效考核指标为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总分为100分。
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计分办法见附件)
1、年度销售收入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销售收入。
2、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年度利润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
3、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
第四章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一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绩效考核小组对公司高管人员
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小组至少由三人组成,公司董事长应为考核小组成员之
一。
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实施程序如下:
(一)公司高管人员向绩效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绩效考核小组按照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对高管人员
进行绩效评价;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及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绩效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得分,并依此
核算出每位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实际发放额(计算方法见本制度第十九条),上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绩效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提交董事会审核
批准后,资产财务部根据董事会决议发放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薪酬。
第十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并经会计师
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一个月内完成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对象。
第十五条公司高管人员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
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第五章薪酬发放及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构成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计算
公式为: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一)基本年薪:主要考虑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
(二)绩效年薪:主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高管人员工作任务的完
成情况。
第十七条基本年薪根据公司所承担的责任、经营规模和公司职工平均工资
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公司总经理每年为16.10万元,董事、副总经理每年为13.66万元,副总经理每年为11.41万元,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每年为8.74万元。
第十八条以上一年度公司高管人员实发绩效薪酬总额为下一年度绩效年薪
的基数。
绩效年薪应发总额等于上一年度绩效年薪基数乘以考核结果系数。
2011 年绩效年薪基数总经理为56.46万元,董事、副总经理为46.24万元,副总经理为44.05万元,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为29.03万元。
第十九条绩效年薪按应发总额的80%月均发放,下一年度初再根据绩效考
核结果兑现余数,多退少补。
第二十条绩效年薪实际发放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最
后得分确定。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
考核得分为95分以上的为A级,以95分为基点,在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应
发基数的基础上,平均每增加1分则相应奖励绩效年薪应发基数的2%,奖励至10%封顶;
考核得分为85分以上且低于95分的为B级,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应发基数;
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上且低于85分的为C级,以85分为基点,平均每减少
1分则相应扣减绩效年薪应发基数的2%,扣减至10%封底;
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的为D级,全额扣发绩效年薪;连续两年考核为D级
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解聘该名公司高管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司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年薪: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人员的;
(四)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在职期间按月计算薪酬)。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
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施行。
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计分办法
1、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综合计分
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综合得分=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
得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
2、年度经营业绩各项指标计分标准
年度销售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3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30分;超
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0%,加0.3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0%,扣0.3分。
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超
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0%,加0.4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0%,扣0.4分。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3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30分;高
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1%,加0.3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1%,扣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