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实操指南财务报表列报目录1总体要求2关于适用范围3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4关于资产负债表5关于利润表6关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7关于附注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
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
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
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的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关于适用范围二、关于适用范围本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
在遵循本准则的基础上,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编制中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与年度财务报表相比,除中期财务报告中的附注披露可适当简化外,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编制的话)的格式和内容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4、抵消
5、可比信息
6、应披露内容 7、涵盖期间
二、主要内容: 第三章“资产负债表” 1、资产 (1)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 ①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②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③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④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 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 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上 午9时30分14秒 上午9时30分09:30:1420.10.23
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 绩保底 。20.10.2320.10.2309:3009:30:1409:30:14Oc t-20
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 安全之 实。2020年10月23日 星期五9时30分 14秒Fr iday, October 23, 2020
(4)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5)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6)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第六章附注
“附注”部分包括:附注定义、附注应披露的信息 等
1、附注的定义: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 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 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2、附注的编制原则: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 互参照。 3、附注应批注的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 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试题及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试题及答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发布时间是( )。
A、2009年1月1日B、2009年6月11日C、2011年6月16日D、2012年7月1日【正确答案】B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开始实施的时间是( )。
A、2013年1月1日B、2013年7月1日C、2014年1月1日D、2014年7月1日【正确答案】D3、《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开始实施的时间是( )。
A、2013年1月1日B、2013年7月1日C、2014年1月1日D、2014年7月1日【正确答案】D4、下列关于持续经营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B、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应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C、企业如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则通常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D、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此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仍然合理【正确答案】D5、下列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B、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C、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D、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正确答案】C6、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则该项目具有( )。
A、重要性B、相关性C、及时性D、可理解性【正确答案】A7、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 )予以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2014-10-16 作者:佚名评论:0阅读:9517•[文库]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主要变化•[文库]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讲义•[文库]《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新旧变化对比•[文库]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新旧变化对比•查看更多相关文章>>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
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
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
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
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
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
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一、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一)列报基础1.本准则规范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的报表列报。
企业管理层应当评价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不确定因素。
2.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表明其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并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重要性和项目列报性质或功能不同且具有重要性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可以合并列报。
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
二、正常营业周期本准则中判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时所称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通常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
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船只等,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但仍应划分为流动资产。
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应当以一年(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三、财务报表的组成和适用范围本准则规定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的一般要求,按照不同类型企业,对其财务报表列报的结构和内容等作出了规定,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和附注。
其中,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及其应用指南;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1从工商银行借入30 000元(本利和)期限从2004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
#2从建设银行借入50 000元(本利和)期限从2005年3月4日至2009年8月1日
要求:
编制甲企业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简表)。
资产负债表
【解析】100+70-5+150=315
5.应付账款:根据预付账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和应付账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填列。
6.预收款项:根据应收账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和预收账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填列。
关注: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项目的编制:
①购销两条线要分开,销售时,与“收”有关;购进时,与“付”有关。
(2)不能自主展期的,即使资产负债表日后、报表批准报出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的协议——流动负债。
2.长期借款违约
(1)导致可随时要求清偿——流动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贷款人同意提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其期间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非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表
应收账款项目=1+3=4(万元)
预收款项项目=2+4=6(万元)
应付账款项目=6+8=14(万元)
预付款项项目=5+7=12(万元)
7.下列项目应根据资产净额[即账面余额减去“资产减值损失(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填列: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
【例题4】
1.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2.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组成:4表+附注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年07号)文号:财会[2014]0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2014-1-26第一早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讲解(一)与之前的财务报表列报相比,主要修订了列报的基本要求,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包括的范围等进行重点修订。
一、修订了财务报表列报的内容及基本要求(一)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5.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二)列报的基本要求1.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价时需要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案例1】某公司于2013年9月由于一项投资决策判断失误导致公司蒙受了巨额债务,使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95%,频临破产的边缘,并且管理层已经决定不再持续经营该业务,准备另寻出路。
大部分员工也已离职,无东山再起的希望,鉴于此该公司应当按照清算基础编制其有关的报表。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摘要:2006年,财政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从而规范了对企业会计报表列报的要求,如果不进行规范,对财务报表的称谓不仅不统一,而且要求与内容也不统一,不仅影响会计信息在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纵向可比性,而且影响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横向可比性。
关键词:财务报表列报附注1 报表列报准则制定的背景及意义较早对财务报表加以规范的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FASB在1978年发布的第1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将财务报表扩展为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传输信息的手段(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预测报告、社会责任信息、致股东信函等),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
1984年发布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全面描述了财务报表包含的各个层次的内容。
财政部199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称为“财务报告”,同时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中对其称为“会计报表”,但《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企业会计制度》均改称“财务会计报告”,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
除此之外,还有财务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等不同表述,至于包含的内容更是千差万别。
因此,我国在实行新会计准则体系之前,对财务报表的称谓不仅不统一,而且要求与内容也不统一,对财务报表列报没有统一的要求,不仅影响会计信息在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纵向可比性,而且影响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横向可比性。
此次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不涉及确认和计量要求,将现行法规制度及不同行业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内容和要求加以提炼,整合归纳出通用财务报表的列报要求及其组成,为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提供指引。
新准则既适用于工业企业,也适用于商业企业等其他行业;既适用于一般工商企业,也适用于金融保险企业。
这是因为,归根结底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内容与要求是一致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版本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 1 —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第五条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价时需要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 2 —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第六条企业如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则通常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告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告列报本准则适用范围和财务报表组成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适用范围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一、本准则适用范围和财务报表组成(一)适用范围对包括一般企业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在内各类企业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结构和内容作了规定,适用于:1.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2.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二)财务报表组成:4表+附注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5.附注注意: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为一张主表,现行利润分配表只是报表附注。
二、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一)列报基础1.本准则规范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的报表列报2.企业管理层应当评价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1)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严重怀疑的: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不确定因素。
(2)判断非持续经营:企业在当期已经决定或正式决定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重要性和项目列报性质或功能不同且具有重要性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可以合并列报判断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等.——项目金额大小: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
三、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适用范围原则:企业应当根据其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附注。
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以商业银行财务报表格式为基础进行必要调整。
担保公司——以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为基础进行必要调整。
基金公司——以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为基础进行必要调整。
四、资产负债表(一)列示原则按照流动和非流动分别列示,金融企业如按流动性列示能提供更可靠相关信息,可以按流动性顺序列示。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摘要:2006年,财政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从而规范了对企业会计报表列报的要求,如果不进行规范,对财务报表的称谓不仅不统一,而且要求与内容也不统一,不仅影响会计信息在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纵向可比性,而且影响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横向可比性。
关键词:财务报表列报附注1 报表列报准则制定的背景及意义较早对财务报表加以规范的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FASB在1978年发布的第1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将财务报表扩展为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传输信息的手段(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预测报告、社会责任信息、致股东信函等),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
1984年发布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全面描述了财务报表包含的各个层次的内容。
财政部199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称为“财务报告”,同时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中对其称为“会计报表”,但《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企业会计制度》均改称“财务会计报告”,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
除此之外,还有财务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等不同表述,至于包含的内容更是千差万别。
因此,我国在实行新会计准则体系之前,对财务报表的称谓不仅不统一,而且要求与内容也不统一,对财务报表列报没有统一的要求,不仅影响会计信息在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纵向可比性,而且影响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横向可比性。
此次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不涉及确认和计量要求,将现行法规制度及不同行业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内容和要求加以提炼,整合归纳出通用财务报表的列报要求及其组成,为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提供指引。
新准则既适用于工业企业,也适用于商业企业等其他行业;既适用于一般工商企业,也适用于金融保险企业。
这是因为,归根结底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内容与要求是一致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2014-10-16 作者:佚名评论:0阅读:9517•[文库]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主要变化•[文库]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讲义•[文库]《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新旧变化对比•[文库]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新旧变化对比•查看更多相关文章>>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
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
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
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实操指南财务报表列报⽬录1总体要求2关于适⽤范围3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4关于资产负债表5关于利润表6关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7关于附注总体要求⼀、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和在附注中的披露。
其中,“列⽰”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
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
利润表应当对费⽤按照功能分类进⾏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的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两类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
本准则还对附注⾄少披露的信息进⾏了规范。
关于适⽤范围⼆、关于适⽤范围本准则规定,本准则适⽤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
在遵循本准则的基础上,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和附注,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编制中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与年度财务报表相⽐,除中期财务报告中的附注披露可适当简化外,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编制的话)的格式和内容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相⼀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
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
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
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新)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 1 —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第五条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价时需要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 2 —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第六条企业如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则通常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财务报表的构成: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这些报表是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用于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
2. 报表的列报原则:财务报表的列报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可理解性原则。
同时,应提供充分、有效的信息,以满足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3. 报表的编制基础: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如果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则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4. 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包括报表的名称、编号、列示和金额等。
同时,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
5. 报表的附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对报表中的重要项目和事项进行解释和说明。
附注应当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
6. 报表的审计:财务报表应当经过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以确保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计报告应当对报表发表意见,并对审计过程和结果进行说明。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为企业的财务报表列报提供了具体指导和规范,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帮助利益相关方做出正确的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试题及答案
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企业会计准那么解释第3号?的发布时间是〔〕。
A、2022年1月1日B、2022年6月11日C、2022年6月16日D、2022年7月1日【正确答案】B2、?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开场施行的时间是〔〕。
A、2022年1月1日B、2022年7月1日C、2022年1月1日D、2022年7月1日【正确答案】D3、?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开场施行的时间是〔〕。
A、2022年1月1日B、2022年7月1日C、2022年1月1日D、2022年7月1日【正确答案】D4、以下关于持续经营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A、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根底进展会计确实认和计量,并在此根底上编制财务报表B、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应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才能C、企业如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那么通常说明以持续经营为根底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D、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展清算或停顿营业的,此时以持续经营为根底编制财务报表仍然合理【正确答案】D5、以下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根本要求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A、财务报表工程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B、性质或功能类似的工程,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C、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那么编制财务报表D、某些工程的重要性程度缺乏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那么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正确答案】C6、财务报表某工程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那么该工程具有〔〕。
A、重要性B、相关性C、及时性D、可理解性【正确答案】A7、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详细环境,从工程的( )予以判断。
A、性质B、金额C、性质和金额D、经济后果【正确答案】C8、对( )产生重大疑心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A、持续经营才能B、重要性内容C、终止经营D、综合收益【正确答案】A9、以下属于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的事项是(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务报表的组成和适用范围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和附注。
本准则及应用指南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编制单位: 年月日单位:元
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企04表
3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一)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披露格式企业应当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