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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2015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水功能区划- 2 -- 3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 4 -目 录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1) (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 1、自然状况 (1) 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1) 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2) (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2) 1、供水量和用水量 (2) 2、河湖水质现状 (3)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4) (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4) 1、区划依据 (4) 2、区划目的 (4) (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 1、指导思想 (5) 2、区划原则 (5) (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6) (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7) 1、保护区 (7) 2、保留区 (8) 3、开发利用区 (8) 4、缓冲区 (8) (五)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9)- 1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 1、饮用水源区 (9) 2、工业用水区 (9) 3、农业用水区 (10) 4、渔业用水区 (10) 5、景观娱乐用水区 (11) 6、过渡区 (11) 7、排污控制区 (11)三、水功能区划成果 (13) (一)一级水功能区 (13) 1、保护区 (14) 2、保留区 (14) 3、开发利用区 (14) 4、缓冲区 (15) (二)二级水功能区 (15)四、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17)附表1 :贵州省水功能一级区划登记表 (19)附表2 :贵州省水功能二级区划登记表 (48)- 2 -一、全省水资源概况(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1、自然状况贵州省位于中省西南的东南部,介于东经103°36′~109°35′、北纬24°37′~29°13′之间,东毗湖南省、南邻广西自治区、西连云南省、北接四川省和重庆市,全省东西长约595km,南北相距约509km,总面积为176167km2,占全省省土面积的1.8%。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斜坡,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和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1100m左右,毕节地区赫章县珠市乡境内的韭菜坪海拔2900.6m,为境内最高点;黔东南州黎平县地坪乡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147.8m,为境内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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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水资源保护条例
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201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
《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于201X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八章,四十一条。
明确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和河流、湖泊、水库上下游地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条例》规定,在水功能区从事不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的开发利用活动,对水量、水质及水生态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2】
(201X年11月24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贵州省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断面
贵州省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断面水质月报2014年1月(总第70期)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贵州省环保局关于《贵州省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08]14号)要求,对全省河流跨市(州、地)界断面实施水质监测工作,同时执行水质月报制度。
1. 监测断面贵州省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水质监测断面暂布设22个,出境断面20个,入境断面2个(具体位置见表1和图1)。
2. 监测项目跨市(州、地)界断面的监测项目有悬浮物、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及特征污染物,共计25项。
增加的5个断面监测项目有水温、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氟化物。
按2011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这三项指标每月仍开展监测,只是不参与水质评价。
3. 监测频次与采样时间跨市(州、地)界断面每月监测一次(10日内),全年共12次。
如果某检测项目连续三年均未检出,且在断面附近确定无新增排放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放污量未增的情况下,每年可在枯水期采样一次进行监测,一旦检出,或在断面附近有新的排放源或现有污染源有新增排污量时,即恢复正常监测频率。
4.评价标准跨市(州、地)界断面的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有关技术规定执行,其中悬浮物、粪大肠菌群只做浓度监测,不作为水质评价指标。
新增断面功能区类别根据黔府[1994]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地面水域环境功能划类规定》的通知”确定,原有断面功能区类别保持不变(具体类别见表1)。
5. 水质状况本月共上报了22个跨市(州、地)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符合规定类别的断面(17个)占统计数的80.9%。
水资源分区规划配置分区划分表
表1 水资源分区规划配置分区划分表表2 水资源分区逐年降水量和天然年径流量系列表3 水资源分区年降水量特征值表4 水资源分区主要控制站历年逐月径流量注: 1. 主要控制站包括代表站和控制工程节点站,按表中内容逐站填写;2. 表中“修正后天然”一项是指改善系列一致性的修正值;不作一致性修正的,在相应格位“空白”;1980~2000年系列不作修正。
表5 水资源分区天然年径流量(地表水资源量)特征值注:此表按二级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填报。
表6 水资源分区径流代表站典型年及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月分配径流量单位:万m3注:本区无水文站资料可不填。
表7 水资源分区及二级分区出入境地表水量单位:万m3注:根据控制站推算,按分区和二级区分别填报。
表8 水资源分区主要河流情况水量单位:万m3注:填报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没有系列资料的可简化,在备注里说明。
表9 水资源分区地下水水源地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及超采区状况注:*1 指中小型(日开采量小于5万m ),大型(日开采量5~15万m )或特大型(日开采量大于15万m );*2 指松散岩类浅层地下水、松散岩类深层承压水、岩溶水或基岩裂隙水; *3 指山间平原区、一般山丘区或岩溶山区; *4 未形成地下水超采区时,可不填写此栏; *5 该表同样适用于矿化度为1g/L <M ≤2g/L 的区域。
表10 水资源分区河流水质分类现状表11 水资源分区不同质的地下水资源量状况注:*1 地下水性质指浅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岩溶水或基岩裂隙水;*2 指山间平原区、一般山丘区或岩溶山区;表12 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特征值注:此表按二级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填报。
表13 水资源分区当地水资源可利用总量3表14 水资源分区2004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调查统计表15 水资源分区2004年地表水供水基础设施调查统计注:1. 调水工程指大分区之间的调水;2. 工程规模:蓄水工程按总库容划分,大型≥1.0亿m3,1.0亿m3>中型≥0.1亿m3,0.1亿m3>小型≥0.001亿m3,塘坝<0.001亿m3,引、提、调水工程按引、提、调水规模划分,大型≥30m3/s,30m3/s>中型≥10m3/s,小型<10m3/s;3. 现状供水能力可以用1995~2005年期间实际年最大供水量代替。
贵州省水库空间分布研究
贵州省水库空间分布研究作者:卢勇来源:《都市家教·上半月》2016年第04期修建水库是应对贵州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不可或缺的解决办法。
因此研究贵州省水库的空间的分布特征对正确认识贵州水资源利用现状及未来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贵州水资源开发及水库修建现状改革开放以来,贵州水资源开发有了很大发展,到2011年止,已建成各类水8.7万多处(不包括村民办的小型工程)比1949年213处多出86.787处,相当407倍之多。
8万多处水利工程合计年供求量85.57亿立方米(包括河道内用水),但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很低仅为8.3%。
田灌溉面积65.5万公顷,用水量49.03亿立方米,占58.2%;林牧鱼用水量115亿立方米;城镇工业用水11.17亿立方米,农村工业用水量771亿立方米,城镇生活用水量437亿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量1075亿立方米。
2011年全省开发水资源总量85.5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77.49亿立方米,泉井地下水8.08亿立方米。
蓄、引、提工程(未计算河道内水力发电工程)。
蓄水工程2万余处,总库容20.27亿立方米,年供水量29.91亿立方米;引水工程5.5万处,年引水量30.88亿立方米;提水工程设备容量(含流动设备)34.5kW,加上广大农村分散取水,年提供水量16.7亿立方米。
贵州蓄水工程较少,调节水资源的能力低。
二、贵州省水库类型及分布1.贵州省水库地区分布贵阳市的水库主要分布在贵阳市市区及其周围。
有位于南明河支流小车河上的阿哈水库、位于南明河上游花溪河段的花溪水库、位于市西北郊22公里处的百花水库、位于黔灵湖上游的小关水库;沙田水库、观山水库、汪官水库等,大约155座。
遵义市的大中型水库约462座,数量上位居各市各地区之首。
水库分布相对较分散,主要分布在其管辖的各个县。
有红花岗区的红岩水库、遵义县的浒洋水库、绥阳县的后水河水库、余庆县的团结水库、务川县的青坪水库和大坪水库、正安县的良坎水库、五汇水库、桐梓县的天门河水库、高坎水库、湄潭县的红旗水库等等。
(完整word版)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2015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11月目录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1)(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1、自然状况 (1)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2)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2)(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3)1、供水量和用水量 (3)2、河湖水质现状 (3)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3)(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3)1、区划依据 (3)2、区划目的 (4)(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1、指导思想 (5)2、区划原则 (5)(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6)(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7)1、保护区 (7)2、保留区 (8)3、开发利用区 (8)4、缓冲区 (9)(五)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9)1、饮用水源区 (9)2、工业用水区 (10)3、农业用水区 (10)4、渔业用水区 (11)5、景观娱乐用水区 (12)6、过渡区 (12)7、排污控制区 (13)三、水功能区划成果 (13)(一)一级水功能区 (13)1、保护区 (15)2、保留区 (15)3、开发利用区 (15)4、缓冲区 (16)(三)二级水功能区 (16)四、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18)一、全省水资源概况(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1、自然状况贵州省位于中省西南的东南部,介于东经103°36′~109°35′、北纬24°37′~29°13′之间,东毗湖南省、南邻广西自治区、西连云南省、北接四川省和重庆市,全省东西长约595km,南北相距约509km,总面积为176167 km2,占全省省土面积的1.8%。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斜坡,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和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1100m左右,毕节地区赫章县珠市乡境内的韭菜坪海拔2900.6m,为境内最高点;黔东南州黎平县地坪乡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147.8m,为境内最低点。
贵州地貌的显著特征是山地多,山地和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92.5%,境内分布着四大山脉:北部的大娄山、东部的武陵山、西部的乌蒙山和横亘中部的苗岭,这四大山脉构成了贵州高原的地形骨架。
贵州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
贵州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为了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持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结合贵州省地面水域的特点和实际惰况,对我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类管理作如下规定:一、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对象及范围(一)划分对象:贵州省地表水城即河流、湖泊和水库。
(二)划分范围:第一级:省级划分范围:主要划分贵州省境内的乌江干流、赤水河千流、北盘江干流、南盘江千流、红水河干流、清水江干流、都柳江干流.舞阳河千流、锦江干流及重点水域。
第二级:地市级划分范围:主要划分位于地区、市范围内水系干流,一、二级支流,湖库水环境功能的进一步划分。
第三级:县级划分范围:主要划分位于县境内的河流、湖库。
二、水域功能分类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有季节性功能类别的,可分季划分类别。
混合区:为了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在排污口附近水域所实际形成的混合区,排污口所在水域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鱼类涸游通道及邻近功能区水域。
三、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对于一个水体的功能区的划分,首先必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在保证饮用水源功能区的原则下,兼顾其他功能区的划分。
(二)划分各功能区一般不得低于现状功能,需要降低现状功能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
县级及县级市应报地区环境功能领导小组审批;地市级划分方案,应报省环境功能划分领导小组审批。
地、市、县的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类别,原则上不得低于省级整体划分类别的要求,若低于需报省领导小组审批。
贵州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报告
贵州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报告篇一:纳雍县兴坝田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 纳雍县兴坝田煤矿(整合)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贵州东方世纪有限公司二○○九年五月工程名称:纳雍县兴坝田煤矿(整合)阶段:专题报告资质证书:水论证乙字第批准:审定:审查:项目负责人:校核:编写:郭应杰主要工作人员:郭应杰编制单位:贵州东方世纪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目录1 总论................................................. .. (1)项目来源 (1)水资源论证的目的和任务 (1)编制依据 (2)取水规模、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 (5)工作等级 (7)分析范围与论证范围 (7)水平年 (8)论证委托书、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 (8)2 建设项目概况................................................. .. (9)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性质 (9)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9)建设规模及实施意见 (10)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取用水方案 (14)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退水方案 (16)3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18)区域概况 (18)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23)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25)4 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 .. 27取水合理性分析 (27)用水合理性分析 (28)节水潜力与节水措施分析 (31)建设项目的合理取用水量 (31)5 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 . (33)水源论证方案 (33)地表取水水源论证 (33)矿坑涌水源论证 (44)6 取水的影响分析 ................................................ .. (53)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 (53)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 (53)对下游生态环境的影响 (54)结论 (54)7 退水的影响分析 ................................................ .. (55)退水系统及组成 (55)退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规律 (56)退水处理方案和达标情况 (56)退水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的影响 (58)入河排污口(退水口)设置的合理性分析 (59)8 水资源保护措施 ................................................ .. (60)工程措施 (60)非工程措施 (61)9 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补偿建议 (63)补偿原则 (63)补偿方案建议 (63)10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结论与建议 ....................................... 65 取用水的合理性 .................................. 65 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与可行性 (66)取用水对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水户的影响 (67)退水影响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68)取水方案 (69)退水方案 (69)建议 (70)附件一:委托书 (71)篇二:水资源实训报告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清水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查报告清水江,从黔南都匀流入,至麻江瓮城河渡口上游公里海拔米处入黔东南州境。
全国水功能区列表及流域省汇总
15
中亚西亚内陆河区
8
总计
古尔班通古特荒漠区 天山北麓诸河 塔里木河源 昆仑山北麓小河 塔里木河干流
塔里木盆地荒漠区 羌塘高原内陆区
13 30 5 3
1 4493
红柳江
81
郁江
75
西江
78
北江
26
东江
19
珠江三角洲
90
韩江及粤东诸河
49
粤西桂南沿海诸河
35
海南岛及南海各岛诸河
24
西南诸河区
181
红河
23
澜沧江
71
怒江及伊洛瓦底江
46
雅鲁藏布江
30
藏南诸河
7
藏西诸河
4
西北诸河区
107
内蒙古内陆河
5
河西内陆河
17
青海湖水系
1
柴达木盆地
9
吐哈盆地小河
阿尔泰山南麓诸河
水资源一级区 松花江区
辽河区 海河区 黄河区
淮河区 长江区
水资源二级区
额尔古纳河 嫩江
第二松花江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黑龙江干流 乌苏里江
绥芬河 图们江
西辽河 东辽河 辽河干流 浑太河 鸭绿江 东北沿黄渤海诸河
滦河及冀东沿海 海河北系 海河南系 徒骇马颊河
龙羊峡以上 龙羊峡至兰州 兰州至河口镇 河口镇至龙门 龙门至三门峡 三门峡至花园口
花园口以下 内流区
淮河上游 淮河中游
淮河下游 沂沭泗河 山东半岛沿海诸河
金沙江石鼓以上 金沙江石鼓以下
岷沱江
水功能一、二级区个数
406 40 118 72 110 12 22 11 21 333 69 8 52 78 31 95 230 21 85 104 20 346 5 39 44 80 92 68 2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马槽龙潭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马槽龙潭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0.20
•【字号】黔府函〔2021〕169号
•【施行日期】2021.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马槽龙潭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1〕169号
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安龙县马槽龙潭海子农场观音岩等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21〕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州安龙县马槽龙潭、海子农场、观音岩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要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
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贵州水资源保护条例.doc
贵州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八章,四十一条。
明确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和河流、湖泊、水库上下游地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条例》规定,在水功能区从事不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的开发利用活动,对水量、水质及水生态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2】(2016年11月24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保护、节约、开发和利用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节约、开发、利用和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水资源保护应当坚持人水和谐、全面规划、保护优先、水量水质水生态并重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预防、控制和减少水资源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行水资源保护目标绩效考核,加大对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投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节约、开发和利用的有关工作。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11月目录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自然状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供水量和用水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河湖水质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区划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区划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指导思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区划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威宁自治县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威宁自治县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2.04
•【字号】黔府函〔2016〕64号
•【施行日期】2016.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威宁自治县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16〕64号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威府呈〔2015〕16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你县要根据划分方案,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4日。
贵阳水权实施方案
贵阳水权实施方案贵阳市水权实施方案。
贵阳市位于贵州省中部,是贵州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黔中经济区的核心城市。
作为一个山地城市,贵阳市的水资源一直是一个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贵阳市政府制定了水权实施方案。
一、水资源调查评估。
首先,贵阳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调查评估,包括地下水、地表水、雨水等各个方面的水资源情况。
通过调查评估,全面了解贵阳市水资源的分布、储量、质量等情况,为后续水权实施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在水资源调查评估的基础上,贵阳市将制定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方案,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同时,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预警,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水资源配置与利用。
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基础上,贵阳市将进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优化水资源利用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水资源,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支持工业生产和农业灌溉需求,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水环境治理。
除了水资源的调查评估、保护管理、配置利用外,贵阳市还将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水环境容量,减少水环境污染,保护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五、应急预案与监测体系建设。
最后,贵阳市将建立健全水资源应急预案与监测体系,提高对突发水资源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维护城市的社会稳定。
总之,贵阳市水权实施方案将全面提升城市水资源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贵阳市的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希望全市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水权实施方案的落实,共同建设美丽宜居的贵阳城市。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自治州施秉县大石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自治州施秉县大石板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黔府函[2017]244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24
【实施日期】2017.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自治州施秉县大石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
复
(黔府函〔2017〕244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请求审批施秉县大石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7〕7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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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
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12.23
•【字号】筑府函〔2015〕237号
•【施行日期】2015.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
案的批复
筑府函〔2015〕237号
市生态文明委:
你委《关于批准上报实施〈贵阳市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请示》(筑生态文明委呈〔2015〕54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请你委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强化指导和督查,确保各个项目有序推进,按时按要求建成投用。
2015年12月23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7〕27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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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7〕2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省水利厅:
你们关于申请审批《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筑府报〔2017〕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遵循贵阳市区域水循环规律和水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特点,以打造系统完善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以加快构建完备高效的水务基础设施体系为基础,推动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实现贵阳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三、贵阳市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系统谋划,围绕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长远发展总体目标,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四、你们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将检查情况报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
——结束——。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安顺市猫营河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的复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安顺市猫营河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
的复函
佚名
【期刊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01
【摘要】<正>黔府办函[2015]183号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你们报来《关于调整安顺市猫营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请示》(黔水呈[2015]72号)收悉。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将猫营河安顺紫云保留区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调整为Ⅲ类。
二、请你们督促安顺市和紫云县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水功能区划要求,加强水功能区水质、水量动
【总页数】1页(P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安顺市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安顺市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成员进行调整的通知 [J], ;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嘉善县境内高速公路部分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65号) [J],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路段部分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38号) [J],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荣乌高速保定至天津段(保津高速)增设大营、皮
家营收费站的复函 [J],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椒江河口管理界线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81号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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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荔波县小七孔镇架桥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荔波县小七孔镇架桥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9.07
•【字号】黔府函〔2018〕121号
•【施行日期】2018.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荔波县小七孔镇架桥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18〕121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划定荔波县小七孔镇架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南府呈〔2017〕120号)、《关于划定三都县都江镇排俩沟和中和镇水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南府呈〔2017〕121号)、《关于划定平塘县者密镇红旗村麻地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南府呈〔2017〕126号)、《关于划定瓮安县猴场镇桐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南府呈〔2017〕12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州荔波县小七孔镇架桥、三都县都江镇排俩沟、三都县中和镇水平水库、平塘县者密镇麻地坪、瓮安县猴场镇桐木水库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你州要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你州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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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 11 月目录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1)(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1、自然状况 (1)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2)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2)(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3)1、供水量和用水量 (3)2、河湖水质现状 (3)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3)(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3)1、区划依据 (3)2、区划目的 (4)(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1、指导思想 (5)2、区划原则 (5)(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6)(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7)1、保护区 (7)2、保留区 (8)3、开发利用区 (8)4、缓冲区 (9)(五)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9)1、饮用水源区 (9)2、工业用水区 (10)3、农业用水区 (10)4、渔业用水区 (11)5、景观娱乐用水区 (12)6、过渡区 (12)7、排污控制区 (13)三、水功能区划成果 (13)(一)一级水功能区 (13)1、保护区 (15)2、保留区 (15)3、开发利用区 (15)4、缓冲区 (16)(三)二级水功能区 (16)四、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18)一、全省水资源概况(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1、自然状况贵州省位于中省西南的东南部,介于东经103° 36′~109°35′、北纬24°37′~ 29° 13′之间,东毗湖南省、南邻广西自治区、西连云南省、北接四川省和重庆市,全省东西长约 595km,南北相距约 509km,总面积为 176167 km2,占全省省土面积的 1.8%。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斜坡,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和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1100m左右,毕节地区赫章县珠市乡境内的韭菜坪海拔 2900.6m,为境内最高点;黔东南州黎平县地坪乡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147.8m,为境内最低点。
贵州地貌的显著特征是山地多,山地和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92.5%,境内分布着四大山脉:北部的大娄山、东部的武陵山、西部的乌蒙山和横亘中部的苗岭,这四大山脉构成了贵州高原的地形骨架。
贵州还是世界上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之一,喀斯特出露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 61.9%。
贵州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全省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为 15℃左右,无霜期 250~ 300 天;最冷的 1 月平均气温 4~6℃,最热的 7 月平均气温22~25℃,为典型夏凉地区;降水丰沛,年降水量 1179mm左右,其中 6~ 8 月降水量达450~ 600mm。
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贵州省以乌蒙、苗岭山脉分界,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
乌蒙、苗岭以北属长江流域,面积 115747 km2,占全省总面积的65.7%;2乌蒙以南属珠江流域,面积 60420 km,占全省总面积的 34.3%。
省境内长江流域各河流从西向东分属四个水系:一、金沙江( 横江、牛栏江 ) 水系,流域面积 4888 km2,位于省西北角,入川;二、赤水河、綦江水系,流域面积 13802 km2,跨省西北部入川;三、乌江水系,为贵州最大的河流,流域面积66807 km2,流经省之中部,于省之东北沿河县毛坝入川;四、沅江水系,流域面积 30250 km2,位于省东部,入湘。
省境内珠江流域河流从西向东亦分属四个水系;一、南盘江水系,流域面积7651 km2,为南盘江下游河段,滇黔界河,位于省西南边缘,于双河口汇合北盘江入红水河;二、北盘江水系,流域面积20982 km2,由滇入黔,流经省西南腹地,于双河口汇南盘江入红水河;三、红水河水系,流域面积15978 km2,位于省西部边缘,为黔桂界河;四、柳江水系,柳江干流在贵州省境称都柳江,流域面积 15770 km2,位于省东南腹地,于从江县出境入广西。
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2013 年,全省常住人口 3502.22 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 36.1%, 2013 年全省生产总值 8006.79 亿元。
(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1、供水量和用水量2013 年,全省总供水量为92.00 亿 m3,其中地表水、地下333水和其他水源供水量分别为 90.01 亿 m、1.92亿 m、0.07亿 m,分别占全省总供水量的 97.8%、 2.1%和 0.1%。
全省总用水量392.00 亿 m 中,生活、生产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量分别为 10.8533亿 m3、 80.46 亿 m、0.69亿 m,分别占总用水量的 11.8%、87.5%、和 0.7%。
2、河湖水质现状2013 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 25.86 亿吨。
对全省 6539 km 的河流进行水质状况评价表明,全年水质评价为Ⅱ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 76.9%,Ⅲ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 2.9%;全年水质评价为Ⅱ~Ⅲ类的断面占评价断面总数的79.8%。
二、水功能区划体系(一)区划依据与目的1、区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省水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2、区划目的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与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根据我省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属性,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合理划分水功能区,突出主体功能,实现分类指导,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可为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提供重要支撑,有利于合理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调控开发强度、优化空间布局,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有利于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省界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指导思想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为核心,以改善水资源质量、遏制水生态系统恶化为目标,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从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生态系统保护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划定水功能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和水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区划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区划以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为目的,与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及水生态系统保护要求,确定水域主体功能;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有所前瞻和预见,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保障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水资源。
(2)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区划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近远期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划体系和区划指标既考虑普遍性,又兼顾不同水资源区特点。
对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和具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水域,划为保护区或饮用水源区并提出重点保护要求,保障饮用水安全。
(3)水质、水量、水生态并重的原则区划充分考虑各水资源分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水污染及水环境、水生态等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水质、水量、水生态保护的需求。
(4)尊重水域自然属性的原则区划尊重水域自然属性,充分考虑水域原有的基本特点、所在区域自然环境、水资源及水生态的基本特点。
(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GB/T 50594),水功能区划为两级体系(见图2-1 ),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
一级水功能区分四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
二级水功能区将一级水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具体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七类。
一级区划在宏观上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协调地区间关系,同时考虑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区划主要确定水域功能类型及功能排序,协调不同用水行业间的关系。
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一级区划缓冲区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饮工农渔景过排二级用业业业观渡污区划水用用用娱区控源水水水乐制区区区区用区水区图 2-1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体系图(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1、保护区保护区是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需划定范围进行保护的水域。
(1)保护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重要的涉水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省际重要湿地及重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或具有典型生态保护意义的自然生境内的水域;——已建和拟建(规划水平年内建设)跨流域、跨区域的调水工程水源(包括线路)和国家重要水源地水域;——重要河流源头河段一定范围内的水域。
(2)划区指标包括集水面积、水量、调水量、保护级别等。
(3)保护区水质标准原则上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 B3838)中的Ⅰ类或Ⅱ类水质标准;当由于自然、地质原因不满足Ⅰ类或Ⅱ类水质标准时,应维持现状水质。
2、保留区保留区是指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保留的水域。
(1)保留区应具备以下条件:——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域;——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考虑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今后的发展保留的水域。
(2)划区指标包括产值、人口、用水量、水域水质等。
(3)保留区水质标准应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 B3838)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开发利用区开发利用区是指为满足城镇生活、工农业生产、渔业、娱乐等功能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1)划区条件为取水口集中,有关指标达到一定规模和要求的水域。
(2)划区指标包括产值、人口、用水量、排污量、水域水质等。
(3)水质标准按照二级水功能区划相应类别的水质标准确定。
4、缓冲区缓冲区是指为协调省际间、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而划定的水域。
(1)缓冲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边界的水域;——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之间的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