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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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XXXXXXX管理文件XXX-XX-XX-2023闲置资产管理办法2023-01- 发布 2023-01- 实施XXX发布XXX-XX-XX-2023前言本文件由XXX负责起草。

本文件起草人:XXX XXX本文件审核人:XXX本文件会签人: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本文件批准人:XXXXXX-XX-XX-2023闲置资产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XXXXXX、XXX闲置资产的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总则2.1本办法所称的闲置资产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且经有关部门界定的资产:2.1.1已进入使用过程的、无法继续使用的(含更新后被替换下来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以及原值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工(模)具;2.1.2经确认,未进入使用过程的、原则上2-3年内无法投入使用的设备、备品备件、仪器仪表以及辅材等资产;2.1.3无法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2.1.4闲置的建(构)筑物(包括厂房、仓库、门面、其它建(构)筑物等)以及已征暂未用的土地;2.1.5其它库存积压资产。

2.2 闲置资产管理的基本程序为:①申报;②界定;③处置;④奖惩。

2.3 综合部是闲置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财务部是闲置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XXX为闲置建(构)筑物、设备、备品备件、闲置仪器仪表的专业管理部门;供销部为闲置辅材的专业管理部门。

SYB-SB-19-20203闲置资产的申报3.1 闲置资产的申报,由资产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资产实际状况,拟定闲置资产明细,填写《闲置资产登记表》,报专业管理部门;库存积压物资由专业管理部门拟定明细,填写《闲置资产登记表》。

3.2 各单位闲置资产应随时产生随时申报。

4闲置资产的界定4.1专业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汇总明细进行初审,并负责及时组织界定。

参与界定的单位为资产所在单位、综合部、财务部及XXX。

对通过闲置界定后的资产,还需由专业管理部门报主管领导批准确认。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界定与分类第四条闲置资产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未被使用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车辆等。

第五条废旧物资是指已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技术更新等原因被淘汰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旧设备、废旧材料、废旧包装物等。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分类如下:(一)闲置资产:根据闲置时间长短分为短期闲置和长期闲置。

(二)废旧物资:根据废旧程度分为可再利用物资和不可再利用物资。

第三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第七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如下:(一)申报: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资产管理部申报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二)评估:公司资产管理部对申报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处置方式。

(三)审批:公司资产管理部将评估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四)处置:根据审批结果,公司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处置。

第八条闲置资产的盘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内部调剂:将闲置资产调拨给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使用。

(二)对外出租:将闲置资产出租给外部单位使用,收取租金。

(三)出售:将闲置资产出售给第三方,回收资金。

第九条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再利用:将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

(二)出售:将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出售给回收公司,回收部分资金。

(三)捐赠:将废旧物资捐赠给慈善机构或公益组织。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十一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对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处置程序的合法、合规、合理、高效。

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办法

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办法

发行版本:闲置和废旧物资管理与处置办法修改次数:1文件编号:页码:1/101 目的为加强XX公司系统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资产处置管理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分公司参照执行)。

3术语及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3.1 闲置资产是指企业保证正常生产所必须之外的完好停用资产,并经公司资金财务、行政管理等部门调剂后不再使用的资产。

3.2 报废资产是指由公司或上级部门已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工具、设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等)。

4原则4.1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均属XX公司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挪用、外借和擅自处理。

4.2 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的管理工作,统一归口行政后勤或综合管理部负责,财务、督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4.3 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要坚持严重慎重、公开规范、修旧利废的原则,严格把好报废验审关、处置会审关、招标竞价关、财务验讫关。

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在处理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过程中,应尽可能提高残值回收率;努力掠搞好修旧利废工作,发挥物尽其用的经济效益。

4.4 闲置、报废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4.4.1 合法性原则。

资产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4.2 公开处置原则。

资产处置应以招议标或竞价等方式公开进行。

4.4.3 安全、环保的原则。

4.4.4 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5职责5.1 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是闲置和废旧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公司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开展闲置、废旧资产清查;负责公司闲置、报废资产的处置及闲置资产的对外调剂业务;负责公司报废汽车回收业务;负责对公司报废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负责组织生产、财务、安全、纪检等部门对处置工作进行参与和监督;负责资产调剂工作。

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闲置、报废物资资产的处置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闲置、报废物资资产的处置办法

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1. 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报废程序:(1)申请报告,落实处置方案。资产 报废前,提出资产报废的部门须做好以下工作:①提出书面报告,填写登记表。 各部门在报废资产前应向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申报,填报有关《闲置、 报废物资资产报废申请单》,提交报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 价值清册,以及鉴定资料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意见,经闲置、报废物资 资产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处理。②落实报废后的资产处理办法。报废后的资产可 以转让赠送、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由提出报废的部门与有关接受单位初拟转 让协议,包括拟定报废价格和收入,并按批准闲置、报废物资资产的各级权限 报批。
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2)实地清点。经批准报废后,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负责 通知有关报废资产的申请部门和资产物业管理部实地清点。各相 关委托负责人在《闲置、报废物资资产报废申请单》上签字。财 务部负责监督报废资产价值的变更情况,调整有关资产账目。
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帐务处理
(1)申报单位、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和财务部对报废资产,可凭 核 准的《闲置、报废物资资产报废申请单》,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2)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的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均属原单位 所 有。三、本办法签发之日起执行,之前相关管理办法废止。xxxx行管中心 二零Xx年x月x日主题词:闲置报废 资产 处理 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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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报废处理办法
闲置资产处置办法
1. 对仍可使用的资产应首先在集团所属部门范围内调剂。调剂办法是,由部 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提出调剂的部 门和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共同做好公示工作。需要的部门可向闲置、报 废物资资产办公室书面申请,审批后有资产物业部进行调拨。提出调剂的部门 负责清点移交,资产物业部负责调整实物账册,并通知财务部进行资产账务调 整。2. 经公示仍无单位需要、在集团公司内难以调剂的,可由原使用人提出 书面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寻找适合场所暂行保管或拍卖,报闲置、报 废物资资产办公室审批备案。在保管或使用期间,发生遗失、损坏的,由保管 和使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处理,使用人承担追还、赔偿责任。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闲置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闲置资产管理,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闲置资产的处置程序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各个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重要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二、闲置资产的认定1. 闲置资产:长时间未发挥或不能发挥生产、经营或社会效益,无法正常使用或继续使用的资产,需要进行处置的资产。

2. 未使用资产:长期未投入使用或未开始使用的资产。

3. 长期闲置资产:超过6个月无法用于生产、经营或社会效益的资产。

三、闲置资产的管理1. 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台账,实时了解闲置资产的数量、种类、位置、状态等情况,并记录闲置原因及处理意见。

2. 各部门、单位应当制定进口物品清单,对进口物品进行目录化管理,长期未使用的进口物品应当及时纳入闲置资产。

3. 确认闲置资产的使用价值、变现价值,如存在变现价值,应进行变现。

4. 对于闲置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资产,应当及时对资产进行悬挂标识并就标识的资产进行处理公告。

5. 如要调拨或变更资产用途,需要提交申请和论证材料,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四、闲置资产的处置1. 闲置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出售、报废、捐赠、拍卖”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财务部门确定。

2. 闲置资产的处置程序如下:(1)评估:对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变现价值。

(2)报销:财务部门核实资产情况后,报销相应款项,资产流程结束。

(3)出售:对于有变现价值的资产,可以进行出售,出售的流程包括报价、确认交易对方、签订合同、移交资产。

(4)报废:对于无法变现的资产,应提交财务部门申请进行报废,经复核后提交行政部门进行审批,最终交由维修部门实施报废。

(5)捐赠:对于公益性或慈善性场所、团体,可以将闲置资产进行捐赠,捐赠的流程包括协商、签订合同、移交资产。

(6)拍卖:对于有市场流通价值的资产,可以举行拍卖。

拍卖的流程包括登报、公告、报名、拍卖等步骤。

学校多余、闲置及报损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办法

学校多余、闲置及报损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办法

学校多余、闲置及报损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多余、闲置固定资产的作用,规范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工作,本着增收节支的精神,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订以下处置办法。

第二章多余、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第一条多余、闲置固定资产范围(一)因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需要的改变或更新(更新标准:机电类20年、电子类15年、计算机类5年),不再使用的;(二)虽性能尚好,但因技术落后,已被淘汰,不再使用的;(三)长期闲置,多余积压的。

第二条多余、闲置固定资产调剂审批程序(一)多余、闲置固定资产的调剂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批准。

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贵重设备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多余、闲置固定资产首先在本单位内部调剂使用,单位与单位之间调剂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理调拨手续后调入单位方可提走使用。

(三)校内调剂后剩余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汇总造册,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进行校外调剂或会同纪检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进行有偿调拨或拍卖。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四)经批准免税进口的教科用品,经学校批准移作它用、转让或出售,原申请免税单位要事先报原免税海关核准,并按章补税。

第三条调剂物资处理办法(一)校内教学与行政之间,原则上实行无偿调拨。

(二)非经营性单位与经营性单位之间实行有偿调拨,其价值协商确定。

(三)调给校外如实习点、协作单位或贫困地区的固定资产,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实行计价无偿或优惠价调拨。

第三章报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第四条报损报废固定资产范围:(一)经长期使用,自然损耗,技术指标严重下降,且无修理价值的。

(二)技术落后,耗能很高,效率很低,已被淘汰的。

(三)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

(四)设备陈旧,继续使用有危险或易发生事故的。

(五)修复费用过高达到原价值的50%以上或接近于新购置价格的。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公司资产处置管理是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能够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降低资产损耗,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

为了规范公司资产处置工作,制定了本办法。

2. 资产处置管理流程公司资产的处置主要包括资产报废、闲置、调换、转让、出售等形式,各类资产的处置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2.1. 资产申请处置员工或部门需要处置资产时,应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包括资产种类、数量、原因等信息。

2.2. 资产评估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并决定是否同意处置该资产。

2.3. 资产处置方式选择经评估确认可处置的资产后,公司可以选择适合的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报废、闲置、转让等。

2.4. 资产处置执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资产处置计划,确保处置过程合规、透明。

2.5. 资产处置登记完成资产处置后,需对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公司资产台账。

3. 资产报废管理资产报废是指公司不再使用或者未达到使用标准的资产,公司应制定相关报废管理制度,细化报废标准、程序。

3.1. 报废标准确定资产何时可以被报废,根据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残值、制定报废标准。

3.2. 报废程序明确资产报废的流程和程序,包括报废申请、评估、审批、处理等环节。

4. 资产转让管理资产转让是指公司将资产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公司需建立资产转让管理制度,规范转让程序。

4.1. 转让条件确定资产转让的条件,包括资产评估、定价、发布转让信息等。

4.2. 转让程序明确资产转让的流程和程序,确保转让过程合规、公平。

5. 资产处置结果追踪与评估公司应建立资产处置结果追踪、评估机制,及时跟踪资产处置的情况,评估处置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6. 处置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公司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提高资产处置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同时,公司内部应设立监督机构,对资产处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本文介绍资产处置的管理办法,内容包括资产处置的定义、程序和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旨在帮助企业或机构合理高效地处理其资产问题。

一、资产处置的定义资产处置是指企业或机构将闲置、报废、不合适或不再需要的资产进行处理的过程。

这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料等。

资产的处置可以是直接销售、捐赠、报废或处置给其他机构或企业。

二、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流程1. 资产鉴定与评估:首先,对待处置的资产进行鉴定和评估。

包括资产型号、数量、质量、市场行情等相关信息的录入和评估。

这有助于确定处置方式和价格。

2. 制定处置计划: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处置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处置方式、时间进度、费用预算、销售渠道等内容。

同时,需要明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3. 外部咨询与招标:根据处置计划的需要,组织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招标工作。

外部专业机构的参与有助于提高处置的效率和减少潜在风险。

4. 处置实施:根据处置计划的执行时间表,开始执行资产处置。

这包括与潜在买家的接触、谈判价格和条件、签订合同以及实际过户等环节。

对于其他处置方式,如捐赠或报废,则需要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5. 处置结果确认与记录:在处置完成后,需要对处置结果进行确认和记录。

这包括核对处置金额、资产过户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以确保处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三、资产处置的注意事项1. 法律合规性:在进行资产处置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处置行为的合规性。

遵循国家法律,尊重相关合同和协议,以避免任何潜在的法律风险。

2. 透明公正:处置过程应透明、公正,避免发生内外部的腐败行为。

制定明确的程序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公开与公平,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3. 内部审批和监督:在处置前,应获得相关决策者的审批,并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处置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风险评估与控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应充分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这包括合理定价、审查买家的资质和信誉等。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

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

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1. 引言闲置资产是指机构或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暂时无法利用或不再需要使用的各种设备、物品和资金等。

对于机构或企业而言,专业的闲置资产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可以帮助他们合理规划资产利用,提高资产价值,降低运营成本。

2. 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闲置资产的处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闲置资产的高效利用和安全保障。

本文档适用于机构或企业内所有的闲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物品和资金。

3. 管理流程3.1 闲置资产鉴定首先,机构或企业需要委派专业人员负责闲置资产的鉴定工作。

鉴定内容包括资产是否适合再利用以及其价值评估。

具体步骤如下:- 收集闲置资产信息,包括资产种类、数量、规格等;- 对资产进行鉴定,评估是否适合再利用,并确定其价值;- 制定鉴定报告,明确每个闲置资产的有关信息。

3.2 资产处理方案制定根据闲置资产鉴定报告,机构或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资产处置方案。

方案制定应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灵活可行,确保最大化地提高资产利用价值。

具体步骤如下:- 将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区分真正无法再利用的资产和需要维修或改造后可再利用的资产;- 对真正无法再利用的资产,应优先考虑进行转让、出售或捐赠等方式处理;- 对需要维修或改造的资产,应制定维修计划或改造方案,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

3.3 资产处置执行根据制定的资产处理方案,机构或企业需要及时执行相应的处置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确保资产的安全、保密以及合法合规。

具体步骤如下:- 转让、出售或捐赠资产的,需与对方签订相关合同,并保留相关文件作为证明;- 维修或改造资产的,需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维修或改造,并及时跟进工作进展;- 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资产,需要特别注意信息安全问题。

3.4 资产利用监控完成闲置资产的处理后,机构或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资产利用监控机制,定期评估资产利用情况,确保资产的高效利用和最大化价值。

具体步骤如下:- 建立资产利用台账,记录闲置资产的利用情况和实际价值;- 定期进行资产利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资产利用策略;- 监控资产维修和改造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按时完成。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合规、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单位”)所持有的国有资产的处置活动。

第三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资产处置方式与情形第四条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出售、转让、报废、报损、置换、捐赠等。

第五条国有资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进行处置:(一)资产闲置或超标准配置;(二)资产损坏、报废或达到预定使用年限;(三)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调整资产;(四)依法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处置原则与要求第六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保护国有资产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第七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资产处置应当进行评估,确保处置价格合理;(二)资产处置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资产处置所得收入应当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处置权限与审批第八条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审批制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提交处置申请。

第九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条单位在取得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国有资产处置。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第五章处置程序与监督第十一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单位提出处置申请;(二)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三)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四)确定处置方式和价格;(五)公开处置信息;(六)完成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有资产的价值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2条中央机关处分国有资产,应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处分权,规范审批程序,防止和消除浪费和损失。

资产。

第三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行政局)是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中央资产管理部门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央国家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有人拥有和使用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移、变更、注销;改变资产性质或者用途。

第五条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为:分配、出售、挂失、报废、转为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转让)。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主要包括:(1)闲置或过剩资产;(2)资产被没收、上缴的;(3)经批准可以置换或者交易的资产;(4)因组织机构变更(分立、注销、合并、重组、隶属关系变更)而转移或变更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资产;(5)因技术原因已报废或不能安全有效使用的资产;(6)盘亏、资产异常损失;(7)因行政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不转让”或需要变更的资产;(8)国家政策法规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七条资产处置应当逐级上报,经各级批准。

(1)一次性处置原值在20万元以下的资产,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一次性处置原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资产,由资产使用单位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3)处置国有土地、房屋、建筑物和汽车,应当报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

第八条各部门拥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不得转让给其他部门。

为充分发挥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经济性转让”可以办理,但审批手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九条申请转让贵重资产,应当提供下列内容:(1)待处置资产及资金来源证明;(2)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或者资产原值证明,以及经社会中介机构批准的上级部门批准的会计报表;(3)转让方与转让方(或替代方)签署的协议;(4)申请办理本部门内转让的国有资产转移登记证。

2023修正版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资产处置管理办法1. 引言资产处置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出售、报废、租赁等一系列操作。

为了规范资产处置的流程和方式,保障企业资产的利益最大化,本文档制定了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2. 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资产处置的目的是:- 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和价值回收;- 清理长期闲置和低效资产,减少盲目投资;- 引进新资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2 原则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公开透明:资产处置流程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相关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充分评估:在资产处置前,进行充分的评估和风险分析,确保处置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独立公正:资产处置程序应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个人,确保公正性和客观性;- 及时高效:资产处置应及时进行,以避免损失扩大和资产负担的增加。

3. 资产处置的程序和要求3.1 资产处置的流程资产处置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鉴定和评估:对待处置资产进行鉴定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处置方式;2. 编制处置方案:根据鉴定和评估结果,编制具体的资产处置方案;3. 内部审核:由内部审核部门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性和可行性;4. 公告和报批:将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公告,并报批相关部门审核;5. 签订协议:与处置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处置协议;6. 履行合同: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资产处置合同;7. 结算和归档:将处置资金结算完毕并进行归档。

3.2 资产处置的要求资产处置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处置程序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批准;- 处置方案须经过内部审核部门的审核,并报批相关领导;- 处置方案和处置结果要向所有相关方公开;- 处置合同须合法有效,确保资产的及时转移和交接;- 处置资金的使用要经过严格的财务审核。

4. 资产处置的责任和制度建设4.1 资产处置的责任划分-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鉴定、评估和编制处置方案;- 内部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处置方案和监督资产处置流程;- 相关部门负责公告和报批资产处置方案;- 资产处置方负责与企业协商并签订处置合同;- 财务部门负责资产处置款项的结算和审核。

关于固定资产闲置、报废处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范文

关于固定资产闲置、报废处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范文

关于固定资产闲置、报废处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范文篇一:关于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无效资产占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现就我联社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制订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网点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处置闲置固定资产作为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联社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财会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财务会计、合规风险、办公室、电脑信息、行政事务、保卫、监察、稽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闲置固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办公室设在财务会计部,具体负责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组织管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处置行为。

闲置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包括系统内调拨、出租、出售、置换和报废等方式。

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应遵循依法合规、集体决策、规范操作、控制风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处置固定资产时原则上以溢价为前提,切实维护我联社权益,实现闲置固定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

所有闲置固定资产由联社统一安排处置,各部门、各网点均不得擅自处理。

对处置闲置固定资产中发生的违规行为,以及不负责任,营私舞弊,造成信用社资产流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处置程序(一)处理流程1、各网点、各部门对现有闲置固定资产存量进行清理核实,建立闲置固定资产信息台帐,根据闲置固定资产实物现状提出处置申请和处置意向,上报联社闲置固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

2、联社闲置固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各网点、各部门提出的闲置房屋、土地、车辆、电子设备及其他机具等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和处置意向,组织相关人员逐项进行市场考察和分析,开展尽职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提交联社财审会审议。

超出联社审批权限的,上报省联社审批。

3、根据联社财审会审议结果或者省联社批复的处置方案,由行政事务部具体组织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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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版本:闲置和废旧物资管理与处置办法修改次数:1文件编号:页码:1/101 目的为加强XX公司系统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资产处置管理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分公司参照执行)。

3术语及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3.1 闲置资产是指企业保证正常生产所必须之外的完好停用资产,并经公司资金财务、行政管理等部门调剂后不再使用的资产。

3.2 报废资产是指由公司或上级部门已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工具、设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等)。

4原则4.1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均属XX公司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挪用、外借和擅自处理。

4.2 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的管理工作,统一归口行政后勤或综合管理部负责,财务、督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4.3 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要坚持严重慎重、公开规范、修旧利废的原则,严格把好报废验审关、处置会审关、招标竞价关、财务验讫关。

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在处理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过程中,应尽可能提高残值回收率;努力掠搞好修旧利废工作,发挥物尽其用的经济效益。

4.4 闲置、报废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4.4.1 合法性原则。

资产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4.2 公开处置原则。

资产处置应以招议标或竞价等方式公开进行。

4.4.3 安全、环保的原则。

4.4.4 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5职责5.1 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是闲置和废旧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公司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开展闲置、废旧资产清查;负责公司闲置、报废资产的处置及闲置资产的对外调剂业务;负责公司报废汽车回收业务;负责对公司报废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负责组织生产、财务、安全、纪检等部门对处置工作进行参与和监督;负责资产调剂工作。

5.2 相关部门职责5.2.1 财务部负责审核处置方案及处置资产的评估工作,核定公司集中处置竞卖资产的底价,参与公司集中议卖处置资产的议价工作。

5.2.2 其他部门做好本部门在使用过程中的废旧物资、闲置设备向行政后勤或综合管理部转交及登记处置。

5.2.3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项目部废旧物资(施工现场的废旧物资和闲置设备)统一管理、统一回收,并定期将废旧物资及明细向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转交。

5.3 各子分公司职责5.3.1 各子分公司要成立相应的闲置、报废资产管理部门,未成立相应部门的单位要明确职能归口部门,同时要明确本公司闲置、报废资产管理的主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5.3.2 严格执行有关闲置、报废资产管理规定。

5.3.3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公司的闲置、报废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5.3.4 负责建立闲置、报废资产台账,定期向天宁公司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报本公司闲置、报废资产明细表。

5.3.5负责本公司闲置、报废资产的日常实物管理,做好集中保管与送交等工作。

6申请报废物资的范围6.1因超过保质期限和使用年限,且无任何使用和利用价值的;6.2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6.3因仪器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无利用改造价值的;6.4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6.5因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且无再利用价值的。

7 闲置物资范围7.1 两年内没有使用且完好的固定资产类物资;新添置的一年以上未安装使用的固定资产类物资;7.2可修复而未修复的且修复费用不高的固定资产类物资;7.3因经营管理任务变动或销售现场变化以后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类物资,或者使用未超过五年,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经营管理要求或业务发展又不属报废的固定资产类物资;7.4 库存积压两年以上的各类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资。

8 废旧物资的报废申请8.1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类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废旧物资报废申请表》,注明拟报废物资的统一编号、名称、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逐条填写报废理由,并详细说明设备现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丧失到何种程度、有无利用和改造价值等。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报废处置意见。

8.2 财务部门收到《废旧物资报废申请表》后,就拟报废物资的购进原值和折旧提取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处置意见。

8.3 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要就拟报废物资的购置日期进行核实,组织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的三人以上的工作小组,对拟报废的物资进行鉴定。

参与会审人员共同签署报废处置意见。

8.4 子公司拟报废的废旧物资原值在五千元以下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原值在五千元以上的,报请XX公司分管领导交XX公司批准。

8.5 分公司拟报废的废旧物资原值在一千元以下,由分公司负责人批准,一千元以上的,报请XX总公司批准。

9 废旧物资的回收9.1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以及设施设备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废旧零部件和各种配件统一由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负责回收,填写《废旧物资回收表》。

9.2 物质报废部门应积极协助办理移交手续,按照报废申请单所列的项目交回报废物资;不得自行处理和抵制拒交,不得擅自拆卸零部件。

10 废旧物资的处理10.1 废旧低值易耗类物资和废旧书刊、报纸、包装物等,由使用部门报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财务、督察部门参加,变现款交财务部入账。

10.2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统一由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并成立由督察、财务部门人员三人以上的工作小组。

10.3 对于待处理的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公司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以及各子分公司应充分了解回收市场情况和价格信息,联系多家回收单位,多方进行比价,然后由工作小组集体定价。

10.4对于量大价高的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应进行公开竞价处理,制定竞价办法,并做好处理活动记录。

10.5工作小组必须做好对回收单位的资格审定工作。

量大价高的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就具备回收资格,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有效回收证和公安部门许可证。

10.6经比价确定处理价格和回收单位后,由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填写《废旧物资处理会签表》,并组织会签,保留归档以备检查。

10.7废旧物资处理款项一律进单位财务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工作小组中的财务人员必须收到该笔处理款后方可签署《废旧物资处理会签表》。

10.8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按照《废旧物资处理会签表》所列项目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

11闲置物资的处理11.1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对使用部门所保管和占用的物资,每年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检查。

对可修复而未修复且修复费用不高的物资应积极组织维修和利用,不得将此类物资长期闲置或作为报废物资处理。

11.2确属闲置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闲置物资处理申请表》,注明闲置物资的统一编号、名称、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置日期以及物资现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状况和新旧程度等。

11.3财务部门收到《闲置物资处理申请表》后,就闲置物资购进原值和折旧提取情况进行说明。

11.4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对《闲置物资处理申请表》提出处置意见,先在本单位内部组织调剂,并办理有关资产调拨、销账调账手续。

11.5 各子分公司内部无法调剂的闲置物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上报XX总公司综合办公室。

XX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向各子分公司及XX总部各部门发布闲置物资信息,充分了解闲置物资情况或到现场察看,并与闲置物资调出调入单位会商确定调剂物质价格、运输费用和方式等。

上述工作完成后,由综合办公室分别向闲置物资调出调入单位下了《闲置物资调剂通知单》。

11.6各闲置物资调出调入单位根据《闲置物资调剂通知单》注明的事项进行调剂、付款和结算,并分别办理固定资产注销、财务销账和固定资产入库、财务入账手续。

13管理内容13.1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要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要建立闲置、报废资产处置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或授权发布闲置、报废资产处置信息。

13.2 各子分公司应依据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处置通知书对已处置的闲置、报废资产台账予以注销。

13.3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子分公司要做好闲置、报废资产移交清单、资产处置方案、处置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保管、存档工作。

13.4 公司总部及各子分公司要定期清查、盘点闲置、报废资产,准确掌握数量、状况等,做到账物相符、废而不缺。

13.5 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公司各单位开展闲置、报废资产清查,抽查或普查各单位清查结果,统计闲置、报废资产存量。

13.6 闲置、报废资产应集中存放,统一保管,建立健全出入库、安全防火、防盗等各项管理制度。

不能或不便移动的资产可在现场存放,使用单位要做好保管,严禁私拆乱卸、私自处理。

各单位要把闲置、报废资产实物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13.7 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单位经公司批准报废的汽车要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将牌照、机动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书上交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对报废车辆现场验收后,将报废车辆和上述手续交相应回收公司。

由回收公司到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办理交款、提货手续,并注销车辆档案。

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将报废车辆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及有关手续存档备查。

13. 8 资产处置程序13.8.1 由处置资产单位拟定资产处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拟处置资产概况(包括资产权属证书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被查封冻结抵押扣押以及对外租赁的情况等)、处置方式、预计处置收入、预计清理费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连同《公司资产处置申请审批单》、《公司待处置资产明细表》报公司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

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收到所属单位上报的资产处置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处置的资产进行审核。

对重大的资产处置由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会商相关部室和单位拟定待处置资产处置方案。

13.8.2 处置符合评估条件的资产,综合办公室提出资产评估申请,由财务部组织价格评估。

13.8.3 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将资产处置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需报公司审批的,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地区子分公司自批部分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13.8.4 根据审批意见,综合办公室组织或授权行政后勤或所属单位组织招议标或竞价出售。

资产处置单位要与行政后勤签订委托销售协议。

13.8.5 相关单位做好实物交接和账务处理。

13.9 上报XX公司处置资料资产处置请示以公司文件形式上报XX公司综合办公室,并抄送XX 公司财务部。

处置请示应包含以下内容:13.9.1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13.9.2 拟处置资产概况。

13.9.3 处置方案,如自行出售或委托无拍卖资质的单位进行资产拍卖、出租、拆除、划转或移交方案,包括预计处置收入、预计清理费用、拆除方案及安全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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