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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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错55.民族自治地方对刑法进行变通或者补充规定后,刑法典在少数民族地区则不再适用。对56.大陆法系确立了犯罪的三个特征,即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

对57.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是单行刑法。

错58.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研究的是对行为与结果本身和行为与结果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错59.遗弃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构成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

错60.犯罪分子在1997年9月30日前犯罪,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

对61.如果某种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就表明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错62.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原则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

错63.只要含有剥夺人身自由的内容的法律规范,均属于广义的刑法。

错64.只有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才可以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错65.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法律义务,而不履行该义务。

对66.法益实际上就是犯罪客体,二者只是称谓不同,并无实际变化。

错67.根据犯罪客体的层次不同,可将其分为一般客体、直接客体和间接客体。

对68.适用新法对被告人更有利时,如果案件未经判决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则可溯及既往。错69.附属刑法就是刑法典的附则。

对70.对于大多数犯罪来说,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都是犯罪客观要件的选择要素。

对71.直接结果既影响定罪也影响量刑,间接结果只影响量刑。

错72.我国现行刑法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对73.行为人以不作为的方式故意导致他人死亡的,是不纯正不作为犯。

错74.在月台上,甲偷了乙的钱包,乙在跨铁轨追赶甲时,被碰巧驶过的火车轧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对75.我国领域,是指我国境内的全部区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

错76.违法行为和犯罪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错77.客体的基本含义就是对象,因而犯罪客体就是犯罪对象。

对78.自然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小,而法定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大。

错79.犯罪客体太抽象,实践一般很少考虑,因而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其可有可无的。

对80.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对81.危害行为是任何犯罪的必备构成要素。

对82.伪造货币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币,行为人通过伪币所获得的非法收入是犯罪所得之物。错83.在我国,判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对84.类推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天敌。

错85.某一行为事实符合犯罪构成中的若干要件,即充足犯罪构成。

对86.在对刑法某一条款进行解释时,可以同时采用多种解释方法。

错87.在我国军用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不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错88.危害行为必然造成危害结果。

错89.认定因果关系则基本上完成了对于刑事责任的认定。

错90.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回归祖国以后,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错91.各级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的含义所作的阐释,称谓司法解释。

对92.禁止溯及既往原则是司法原则,但不是立法原则。

错93.对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虽然犯罪分子在我国境内被发现,我国也可以不行使刑事管辖权,任其逍遥法外。

错94.对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所审理的犯罪,其实体法的适用根据是国际条约,而不是国内刑法。

第7——11章

错54.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一律适用双罚制。

错55.打击错误,是指行为本身的误差所导致的欲攻击对象与实际受害对象的不一致,它不同于方法错误。

对5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错57.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错58.未遂犯都是危险犯。

错59.只要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即使不是以暴力手段实施的,也可以进行特殊防卫。对60.不可抗力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在于行为人能否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对61.意外事件和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在于行为人能否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

对62.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不能为了避免火灾对本人的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

错63.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错64.犯罪主体是否具备特殊身份,只对定罪有意义,对量刑没有意义。

对65.犯意表示也是一种犯罪预备行为。

错66.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错67.对于防卫过当,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错68.病理性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69.甲在14周岁生日当天实施抢劫行为,应视为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错70.团伙犯罪是一种独立的共同犯罪形式。

对7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72.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意志因素是相同的,区别在于认识因素不同。

对73.无论是预谋故意还是突发故意,故意的产生都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

对74.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存在成立与否的问题,但不存在既遂与未遂的问题。

对75.不确定的故意,可以分为未必故意、概括故意和择一故意。

对76.在犯罪过程中,如行为人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成立犯罪中止。

对77.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只要犯罪的特定危害结果没有出现,都是犯罪未遂。

错78.正当防卫的条件比紧急避险的条件更严格。

错79.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免除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义务。

错80.被告人胡某与邹某有私仇,某天胡某突然拿刀朝邹的腰部刺去,因邹闪过未刺中,胡某的行为属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对81.避险行为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才可能成立紧急避险。

对82.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也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

对83.法律认识错误,通常不影响行为性质的认定。

对84.犯罪中止不可能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

已经既遂,被害人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的,属于事后防卫。

错86.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按主犯处罚。

错87.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错88.没有辨认能力一定没有控制能力,没有控制能力也必然没有辨认能力。

错89.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是相同的,区别仅在于意志因素不同。

对90.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主观方面都是业务过失。

对91.某甲为毁坏某乙的名誉而公然诽谤某乙,但当场遭到众人驳斥和指责,某甲的行为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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