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看《甄嬛传》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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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看《甄嬛传》字幕
一、字幕翻译与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
鉴于字幕翻译在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本文分析字幕翻译的特点,阐述翻译目的论的理论观点及其应用于字幕翻译的优势,提出目的论视角下有效的字幕翻译策略。
(一)字幕翻译
字幕就是电影或电视对白的文本。字幕从语言学角度可分为语内和语际两个层次。语内字幕就是将对白以文本形式用源语表达出来。语际字幕就是将对白由源语转化为目的语且以文本形式显示在屏幕上。本文主要聚焦语际层次的字幕翻译,即把源语对白译成目的语且随同影视画面出现。字幕翻译具有独特的个性。
1.时间瞬间性
影视作品的本质决定了字幕翻译在时间上的瞬间性。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如遇到难解或感兴趣的地方可以重复阅读直至解惑释然。然影视作为视听产物,其音像只是在屏幕上随着故事情节一闪而过,具有瞬时性。基于这一特性,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尽量使译文言简意赅,简明易懂,避免艰深晦涩的言词。
2.空间限制性
一般情况下,影视剧的屏幕尺寸决定字幕最多只能占两行,而且字数以及字号都有规定,因为画面效果会受字幕所占空间比例影响,而且在这瞬间即逝的时间里,观众难以画面欣赏与字幕浏览两全。因此,字幕翻译要尽可能用常用词,避免生僻词;句式尽可能简明,换长句为短句。
3.语言通俗性
影视剧对白体现到字幕上的信息量是很大的,它反映了社会各行各业人的日常生活和生存状态。因此字幕翻译所使用的语言应符合他们的生活,职业等语言习惯和特点,语言需通俗化,接地气,避免给人以不自然,做作的感觉。
4.文化性
影视剧是现实生活的浓缩,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透过影视字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民俗文化,风土人情可窥见一斑。因此,在字幕的翻译中,需采用具体有效的翻译策略对富含民族文化特色的语言进行恰当的翻译,尽可能呈现民族
文化气息,扫除跨文化交际障碍。
(二)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
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是(Skopos Theory)是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德国翻译理论家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把希腊语skopos(目的)与“功能主义”相结合从而产生“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这一概念。翻译目的论从来不是一夜之间就产生的,它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阶段一:德国翻译理论家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Reiss)提出了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即重内容、重形式、重感染和视听媒介这四种类型文本以及相应的翻译策略和翻译批评的标准。由此奠定目的论的理论雏形。在赖斯看来,等值应是文本层次上的等值,而不应只停滞在字、词、句的层次上;原语与目标语的等值应是文本功能的等值。
阶段二:赖斯学生弗米尔挣脱了所谓等值理论的枷锁,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这一概念应运而生。“目的法则”是这一理论的最高法则,要求译者要以原文为基础,以不同的翻译策略应对不同的翻译目的,从而产生一个达到预期功能的译文。此外翻译活动还应遵循“连贯法则”。“连贯法则”既指译入语内部连贯,也指译入语与原语的连贯,实际上就是译文的可读性和它的交际意义。
阶段三: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将翻译扩展到各种跨文化转换形式。她指出翻译不同于翻译行为。翻译行为是“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也就是说翻译是翻译行为的具体运行形式。曼塔利的理论进一步解放了翻译。
阶段四:诺德提出了“忠诚原则”来弥补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完善。“忠诚”不同于“忠实”,“忠实”指的是原文本与译入语文本之间的关系;“忠诚”是指译入语文本的意图要与原作者的意图相统一。
(三)目的论应用于字幕翻译的适用性
字幕翻译是一种新的动态翻译,它的终极目的无非就是使观众消除语言和文化障碍,理解作品的意义和思想内涵,感受异域文化的魅力,从而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传统的拘泥于与原语文本等值等效的翻译学理论已经不能适应具有新时代特点的字幕翻译的需求。
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可为字幕翻译策略研究提供适用的理论支撑。翻译目的
论的三大原则指导译者以原语文本为基础,把译本的预期目的作为第一标准,着重目的语文化、翻译活动的意图以及译文接受者的状态,摆脱对原语文本所谓的“等值”“等效”的追求,增加有利于实现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的选择,扩大可译性范围,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利用自己的语言优势,创造出译文读者能够理解且效果更佳的译本,从而实现字幕译文的预期功能。
二、目的论下的《甄嬛传》字幕翻译策略
根据字幕翻译的特点,以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为指导,我们对打入美国市场的《甄嬛传》进行译例研究,探析其翻译策略,旨在提出一些建议供对字幕翻译有兴趣的学者做深入研究。
(一)拼音音译
文化负载词,即原语词汇所承载的文化信息在译语中没有对应语。在翻译实践活动中,文化负载词很难找到对应的译入语,往往具有不可译性,针对这一现象,人们常常借助拼音音译来实现翻译目的。例如外国人欣然接受中国家喻户晓的“豆腐”译词“tofu”。《甄嬛传》的人物对话有很多是古汉语的专有名词、古诗词等,鉴于字幕翻译的特点,适当地采用拼音音译这一策略是可以实现翻译目的的。
(二)阐释法
文化影响语言,使得语言的民族文化内涵丰富。有些字幕文化内涵丰富,仅靠逐字翻译,观众会不知所谓。因此,要使字幕涵义明晰,阐释法是不可缺少的翻译策略。《甄嬛传》的人物对白多引用谚语、格言、古典诗词歌赋等,如果不对其进行阐释,西方观众势必难以理解该剧的内在涵义。因此,纵观全剧,阐释法是译者为实现翻译目的而最频繁采用的翻译策略。
(三)替代法
英汉虽为两种不同的语言,反映不同的民族文化,但是在各自民族文化发展历程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基于共性,它们之间的许多成语、谚语是遥相呼应的;缘于个性,即不同的民俗风情,同样意义会用不同的意象表达。此种情形译者如能将原语意象代换成译入语对应的相沿成习的意象,译文不仅更能贴近译语文化,也更易于译语观众领悟原文内涵,从而实现原文译文最大等值。
(四)缩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