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简答、论述整理(1)教学文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2]

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3+1]

婚姻法五项基本原则的内容;为贯彻五项原则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即六项禁止性规定。

简答题:

1、婚姻自由的内容是什么?

(1)结婚自由: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乘人之危或者第三者加以包办及非法干涉。②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离婚自由:①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诉讼权利。②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一夫一妻制的含义有哪些?

①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②已婚者即有夫之妇、有妇之夫在其配偶死亡或离婚前不得再行结婚。未婚男女不得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结婚。

③一切公开的、隐蔽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受到法律的禁止和取缔。两性关系只能存在于合法婚姻的夫妻之间。

④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3、如何保障一夫一妻制的实现?

①禁止重婚

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③夫妻应相互忠实

4、男女平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①在婚姻问题上的平等

②在家庭地位上的平等

③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间的平等

5、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①禁止干涉婚姻自由

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③禁止重婚

④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⑤禁止家庭暴力

⑥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论述题:

1、试述保障婚姻自由实现的禁止性规定。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①禁止包办婚姻。包办婚姻又称包办强迫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婚姻关系以外的第

三人,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②禁止买卖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③禁止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指除包办、买卖婚姻以外的违反婚姻自由原则,阻挠、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这种婚姻基本上是自主自愿,但一方把向另一方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先决条件的行为。

第三章亲属制度[4]

新中国亲属分类,亲系分类,亲等的计算方法。

简答题:

1、以发生原因为标准,可将亲属分为几大类?

按照亲属产生的原因来划分,将亲属分为以下三种:

(1)配偶。

(2)血亲:①自然血亲②拟制血亲

(3)姻亲:①血亲的配偶②配偶的血亲③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是指哪些亲属?

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

论述题:

1、试述自然血亲发生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①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原因——出生

②自然血亲关系的终止原因——一方死亡

2、什么是亲属?它和其他社会关系有何不同?

亲属,有一般意义上的亲属和法律意义上的亲属之分。一般意义上的亲属,也被称之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亲属,包括一切具有血缘关系、姻缘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纵向上,它可延续无穷,横向上也是无边无际。而法律意义上的亲属,仅是具有血缘联系、姻缘关系的亲属中极小的一部分,它是指因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和其他社会关系相比较,亲属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①亲属之间存在着特定的身份和固定的称谓

②法律确定的亲属之间存在着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③亲属关系具有身份和财产的双重性

第四章结婚制度[5+1]

结婚的条件和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对事实婚姻的认定,解除婚约时财物纠纷的处理。

简答题:

1、什么叫婚约?我国法律对其持何种态度?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成为订婚。

在我国,婚约只是部分地区的一种民间习俗。我国对待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限制。是否订立婚约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2、“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含义是什么?

①双方自愿而非一方自愿

②本人自愿而非他人自愿

③完全自愿而非勉强同意

3、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①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结婚登记申请表、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②审查。进行实质审查,看是否满足《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对经审查满足《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4、宣告婚姻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①重婚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④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5、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消失的事由有哪些?

①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法定婚龄

②患病的一方或双方已经治愈

③重婚的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关系已经终止

6、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如何处理?

①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②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当事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其婚姻转化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若当事人为补办结婚登记,则按同居关系处理。

论述题:

1、试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1)结婚的必备条件:

①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的禁止条件:

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2、因婚约、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①对于借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物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原则上判决收缴国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