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
老人爬树摘杨梅坠亡 法院判景区担责5%
老人爬树摘杨梅 坠亡 法院判景 区担责 5%
口魏丽娜 宁字
广 州 一 名 六 旬 老 人 在 景 区 游 玩 时上 树摘 杨 梅 ,树枝 断 裂致 其 摔 落身亡 ,景 区是 否应该担责?广州 市花都 区法 院 日前对 这起纠纷作 出一审判决 ,认 为吴 某作为成年 人 ,未 经被 告 同 意私 自上 树 采摘 杨 梅 ,其应 当预料 到危险性 ,本身应 当对 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
四是 传 销 风 险 。如果 没 有 实 际产 品 ,或 者 产 品很 低 劣 ,不 断 发 展 下 级 代 理 ,宣 称 一 个 月 挣 多 少 多 少 , 半 年 开 上 豪 车 住 上 别 墅 ,搞 什 么 倒 金 字 塔 模 式 ,又 会 掉进 传 销 的 大坑 。
五 是 民事 风 险 。别 人 买 了你 的产 品 ,如果 有质 量 问题 ,不但可 以要求退换 ,还可 以要求赔偿 。你想赖 是不好赖 的 ,想玩消失也 没用 ,失去 了诚信 ,你也做 不前期利率没有超过 年利率 24%,重新 出具 的债权凭证载 明的金额可认 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人后期 借款本金 ;约定 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24%,超过部分 的 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借款人在借款期 间届 满后应 当支付 的本息之和 ,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 与 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 ,以年利率 24%计算 的整 个借款期 间的利息之 和。
2017年 5月 19日,吴某 在 广 州市花 都区某 山村景 区河道旁 的 杨梅树 上采摘杨梅 ,由于树枝枯
游客偷摘杨梅坠亡,景区担责5%,冤不冤?
游客偷摘杨梅坠亡,景区担责5%,冤不冤?去年5⽉,⼴州⼀名年近60的⽼⼈吴某在某景区游玩时爬树摘杨梅,不幸坠亡。
事后,家属以景区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为由,将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元。
近⽇,⼴州市花都区⼈民法院作出判决:吴某作为成年⼈,未经被告同意私⾃上树采摘杨梅,应当对⾃⾝损害承担责任。
被告景区未告知危险,承担5%的责任,赔偿吴某亲属4.5万余元。
家属:景区未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应担责吴某的亲属认为,该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
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量游客攀爬、采摘的杨梅,甚⾄进⾏哄抢。
⽽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据悉,河边的这些杨梅树属于当地村民委员会所有,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
景区被判赔5% 引发⽹友热议对此,不少⽹友觉得家属是“⽆理取闹”:但也有⽹友觉得景区担责没⽑病:景区被判赔5% 到底冤不冤?很多⽹友认为擅⾃攀爬景区树⽊摘杨梅原本是违反公共规则秩序的不⽂明⾏为,发⽣意外纯属个⼈原因所致,凭啥向景区索赔?1、景区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景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的⽅式作出说明或者警⽰。
具体到这⼀案件中,景区中杨梅树被游客攀爬采摘,这样的事情不是第⼀次发⽣,但景区并没有采取警⽰措施,显然存在⼀定过错。
但并不是仅仅因为景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就认定其承担责任。
△⽹友提供的判决⽂书截图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3A级景区应当建⽴紧急救援机制,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在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景区虽设有医务室,但相关⼈员已经下班,景区没有采取必要的医疗救助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未及时得到救助,对损害的扩⼤存在⼀定的过错。
人为疏于管理也会是果树死亡的原因判决书
人为疏于管理也会是果树死亡的原因判决书审理经过原告德昌县XX民委员会诉被告李XX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2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雷XX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4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原告德昌县XX民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罗美德、委托代理人王XX,被告李XX及其委托代理人徐XX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德昌县XX民委员会诉称:原、被告双方系果园承包关系,1999年1月5日,双方经村委会讨论决定,同意将坐落于红庙村马槽沟的八十亩锦橙果园承包给被告李XX经营管理,并于当日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该合同经四川XX公证处公证,并出具了(99)德证字第29号公证书。
合同约定被告的承包期限为15年,承包费用一年10000.00元,共150000.00元,租赁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截止。
但至今被告李XX只支付了112000.00元的承包费,剩余38000.00元至今未付。
现承包期已过,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催收承包费及询问被告是否继续承包果园事宜,但是被告却拒不支付承包费,不交还果园,也不继续承包果园。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如果被告违约,应按每年承包费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原告。
现在被告不缴纳承包费已经构成违约。
另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果园的果树共计4888株果树,被告承包经营后应按照果园管理技术,对果园内衰老果树及缺窝的部分在5年内更换补植完毕,但至承包期满,果园的果树只剩下3240株,缺失死亡了1648株,都是因为被告疏于管理造成的,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在承包期限到期的情况下给予原告赔偿。
因被告不仅不赔偿,还强占果园拒不归还,导致原告利益受损。
由于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现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的果园,支付承包费38000.00元,承担违约金1900.00元、果树损失费95584.00,共计145084.00元。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出示了如下证据。
一、为证明原告将位于红庙村马槽沟的八十亩锦橙果园承包给被告李XX经营管理及具体的承包事宜,出示了承包合同及德XX证处的公证书;二、为证明果园承包费的给付事宜,出示了红XX民委与被告李XX签订的协议一份。
北京市大兴区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中道德与法治试题(解析版)
北京市大兴区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中道德与法治试题考生须知L本试卷共7页,共两部分,20道小题。
满分70分。
考试时间70分钟。
2 .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准确填写学校名称、班级、姓名和准考证号。
3 .试题答案一律填涂或书写在答题卡上,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4 .在答题卡上,选择题用2B铅笔作答,其他题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第一部分选择题(30分)选择题部分共15道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2023年10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
本届论坛主题为()A.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B.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C.促进区域及国际贸易,引领经济增长D.携手十载,共建共赢【答案】B【解析】【详解】时政题,解析略。
2.四十五年前,中国的改革开放拉开序幕。
自此,中国大地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
在广大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开,从镰刀、锄头的人工耕耘劳作到播种、管理、收获全程机械化,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到新型职业农民……如今,家园变得越来越美,人民生活变得越来越好。
这说明()①改革开放是中华民族最鲜明民族禀赋②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③乡村振兴取得胜利,改革开放已经完成④改革开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A.®®B.C.②④D.③④【答案】C【解析】【详解】本题考查改革开放的相关知识。
①:创新是中华民族最鲜明的民族禀赋,故①说法错误;②④:材料通过中国的改革开放发生的变化,向我们说明了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中国人民通过改革开放过上了幸福生活,改革开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故②④符合题意;③: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故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3.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
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5.13•【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1.董存瑞、黄继光英雄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2.淮安谢勇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3.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4.撞伤儿童离开被阻猝死索赔案5.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名誉侵权案6.“暗刷流量”合同无效案7.开发商“自我举报”无证卖房毁约案8.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案9.自愿赡养老人继承遗产案10.困境儿童指定监护人案案例一董存瑞、黄继光英雄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诉瞿某某侵害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核心价值:革命英烈保护一、基本案情瞿某某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中出售两款贴画,一款印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形象及显著文字“连长你骗我!两面都有胶!!”,另一款印有“黄继光舍身堵机枪口”形象及显著文字“为了妹子,哥愿意往火坑跳!”。
杭州市某居民在该店购买了上述印有董存瑞、黄继光宣传形象及配文的贴画后,认为案涉网店经营者侵害了董存瑞、黄继光的名誉并伤害了其爱国情感,遂向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举报。
西湖区检察院发布公告通知董存瑞、黄继光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
公告期满后,无符合条件的原告起诉,西湖区检察院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二、裁判结果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英雄烈士是国家的精神坐标,是民族的不朽脊梁。
英雄烈士董存瑞在“解放战争”中舍身炸碉堡,英雄烈士黄继光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舍身堵枪眼,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惊天动地的壮歌,体现了崇高的革命气节和伟大的爱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任何人都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被告瞿某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崇尚、铭记、学习、捍卫英雄烈士,不得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名誉。
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亵渎英雄烈士形象贴画的行为,已对英雄烈士名誉造成贬损,且主观上属明知,构成对董存瑞、黄继光的名誉侵权。
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在线测试(答案下载后可查阅)
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在线测试(占形成性考核成绩10%)1、小张和小黄是好朋友因小事闹翻了,小张在其照片上随意涂画,并弄成搞笑形象印刷出售营利,侵犯了()。
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2、《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6810183、小张经过打拼,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遇难,此时,小张的孩子仅6个月还未出生,依据《民法总则》其遗腹子可以分割父亲的遗产,请问依据的是下列哪一条款内容()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4、甲为某校在校大学生,现年22岁,无经济来源,两年前向乙借款1万元,现在无力偿还,按照相关法律,应该由()来偿还这笔借款。
甲的父母甲所在的大学甲与其父母甲本人5、与《民法通则》相比较,《民法总则》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进行了重大修改,下列民事权利不受《民法通则》保护的是()个人信息隐私权知识产权财产继承权婚姻自主权6、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救助人其他人受助人加害人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专门形式多种形式8、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十年二年三年五年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起施行。
2017年10月1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1日10、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之日起计算。
老人爬树摘杨梅坠亡 法院判景区担责5%
老人爬树摘杨梅坠亡法院判景区担责5%
魏丽娜;宁宇
【期刊名称】《村委主任》
【年(卷),期】2018(000)009
【摘要】广州一名六旬老人在景区游玩时上树摘杨梅,树枝断裂致其摔落身亡,景区是否应该担责?广州市花都区法院日前对这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总页数】2页(P42-43)
【作者】魏丽娜;宁宇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667.6
【相关文献】
1.女大学生骑“死飞”坠亡店家借车人均被判担责 [J], 王煜
2.险桥已立警示牌,盲人坠桥溺亡,村委会应否担责? [J], 杨学友
3.聚会饮酒后坠亡,谁担责 [J], 张志刚[1]
4.常德市:小区坠梯致业主受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须担责 [J],
5.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村委会是否要担责 [J], 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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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摘杨梅坠亡再审案——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
⼴州摘杨梅坠亡再审案——体现社会主义核⼼价值观的典型案例⼴州花都区某村村民吴某私⾃攀爬该村村委会种植的杨梅树采摘杨梅,不慎跌落受伤,经抢救⽆效死亡。
其近亲属将村委会诉⾄法院。
⼀审、⼆审认为吴某与村委会均有过错,判令村委会赔偿4.5万余元。
2020年1⽉,⼴州中院再审认为,吴某因私⾃爬树采摘杨梅跌落坠亡,⾏为有违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村委会并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吴某近亲属诉请。
专家点评中国⼈民⼤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研究员杨⽴新⽆论是⼀般侵权案件,还是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侵权案件,确定侵权责任都须贯彻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才有责任,⽆过错则⽆责任。
可是,在民法典的精神深⼊⼈⼼的情况下,却产⽣了另⼀种说法,就是有损害就有赔偿。
这是错误的认识。
⽆论是原侵权责任法,还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都鲜明地规定过错责任原则的核⼼地位,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适⽤⽆过错责任原则,违法⾏为造成损害,⾏为⼈⽆过错也须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态破坏责任、⾼度危险责任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贯彻核⼼价值观的内容,就是公平、正义、⾃由等的基本精神。
只有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才能够保障⾏为⼈的⾏为⾃由,实现公平、正义的民法典价值观。
吴某是成年⼈,私⾃上树采摘杨梅,其⾏为的后果应当⾃负其责,与他⼈⽆关。
村委会对其上树采摘杨梅失⾜跌落致伤,毫⽆过错可⾔,凭什么要村委会为他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呢?本案⼀审和⼆审判决没有遵循过错责任原则造成错判,再审予以改判,伸张了正义。
案件虽⼩,体现的却是过错责任原则保障正义、公平、⾃由的法治精神。
指导案例140号:李某3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指导案例140号:李某3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号】(2019)粤01民再273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再审•【裁判时间】2020.01.20裁判规则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于合理限度范围内,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私自攀爬景区内果树采摘果实而不慎跌落致其自身损害,主张经营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文指导案例140号:李某3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0月9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损害赔偿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基本案情:红山村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不设门票。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红山村村民委员会)系景区内情人堤河道旁杨梅树的所有人,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的活动。
2017年5月19日下午,吴某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从树上跌落受伤。
随后,有村民将吴某送红山村医务室,但当时医务室没有人员。
有村民拨打120电话,但120救护车迟迟未到。
后红山村村民李某1自行开车送吴某到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医院治疗。
吴某于当天转至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后因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红山村曾于2014年1月26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红山村村规民约》,该村规民约第二条规定:每位村民要自觉维护村集体的各项财产利益,每个村民要督促自己的子女自觉维护村内的各项公共设施和绿化树木,如有村民故意破坏或损坏公共设施,要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吴某系红山村村民,于1957年出生。
李某6系吴某的配偶,李某3、李某4、李某5系吴某的子女。
李某3、李某4、李某5、李某6向法院起诉,主张红山村村民委员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本案事故发生后,被告未采取及时和必要的救助措施,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全]2021年-全国事业单位考试真题题库含答案
[全]2021年-全国事业单位考试真题题库含答案2021年.全国事业单位考试真题题库含答案1、经过长期探索,我国找到了一种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加权力的特有民主形式。
这一特有民主形式是()。
(2021年9月25日江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真题与答案(专技岗))A、基层民主B、票选民主C、协商民主D、管理民主2、2020年9月8日上午,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就伟大抗疫精神进行了深刻阐述,下列关于抗疫精神表述正确的是()。
(2021年9月25日江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真题与答案(专技岗))A、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B、人民至上、黝力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知识、休戚与共C、生命至上、上下同心、舍生取义、尊重科学、命运与共D、人民至上、数力同心、舍生取义、尊重知识、休戚与共3、党的XXX提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并特别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原因,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21年9月25日江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真题与答案(专技岗))A、政治建设是党的根个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偏向和效果B、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C、政治属性是政党的第一属性D、坚定政治立场是党的根本宗旨4、社会形态的更替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但这并不否定人们历史活动的能动性。
并不排斥人们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于某种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性。
有关人们历史活动的能动性和选择性的表述,下列错误的是()。
(2021年9月25日江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真题与答案(专技岗))A、社会发展的客观过程由每一个参与汗青活动的主观意志所决定B、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是主体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相同一的过程C、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性D、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人们的历史选择提供了基础、范围和可能性空间5、2021年9月1日,在XXX)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前提是深入实际、了解实际,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
2022年9月25日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题 (2)
2022年9月25日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题2022年9月25日浙江省事业单位聘请考试《职业力量倾向测验》试题网友回忆版)在此发布,来自考生回忆,由我整理。
2022年9月25日浙江省事业单位聘请考试《职业力量倾向测验》试题一、言语理解与表达。
(本部分包括表达与理解两方面的内容。
请依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1、我们的生活______________信息化的程度越深,就越需要对信息产品进行______________,不能任由应用程序利用信息和技术的优势,收割用户,侵害用户权益。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依仗压制B、依靠掌握C、陷入管制D、嵌入规制2、在法治社会,公民自救的善行义举,理应得到鼓舞和褒奖,近年来,见义勇为制度不断完善,从地方性立法到《民法典》“好人法”,再到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值防卫制度的指导看法》,无不______________了惩恶扬善的法治精神。
法律条文、司法裁判与公众舆论日趋______________,法治社会也将越来越完善。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明确融洽B、折射默契C、彰显契合D、遵循和谐3、2022年,我国将由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社会,届时65岁及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4%以上。
面对______________的人口老龄化挑战,老年人权益爱护压力也________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咄咄逼人纷至沓来B、咆哮而至与日俱增C、指日可待任重道远D、兵临城下集腋成裘4、在快速扩张下,零售业进展简单消失“千店一面”布局。
以“便利”为核心的便利店,为了满意消费者______________的日常需求,大部分商品的同质化是______________的。
但如何在同质的基础上打出差异化竞争的好牌,则必需依托缜密的战略布局。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多样众所周知B、强大大势所趋C、稳定无可厚非D、基(本迫不得已5、某些学校要求上网课必需安装监控一事,暴露出某些人在教育理念上存在的偏差,这里面是否有违规操作与权利______________空间,明显也需要进一步查清。
一波三折的摘杨梅坠亡案
一波三折的摘杨梅坠亡案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20年第20期文/张毅姚江2020年7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法院)召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成效,并发布了十个典型案例。
其中第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历时三年的村民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
贪摘杨梅酿惨剧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是不收门票的三A级旅游景区,为了进一步美化景观,红山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红山村委会)在红山村景区核心区域的情人堤河道两旁种植了为数不少的杨梅树。
虽然村里并没有向村民或游客提供采摘杨梅的活动,但每年这些杨梅成熟时,都有一些贪图小便宜或者缺乏公德心的游客和村民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占为己有。
红山村的花甲老妇林美是积极上树采摘杨梅的村民之一,每年杨梅成熟时,林美都要争先恐后、三番五次去摘杨梅,她的目的是用于酿制杨梅酒,然后卖给游客。
2017年5月19日下午,林美又兴致勃勃地喊上丈夫华丰一起去摘杨梅。
她爬上树,戴上手套,稳准狠地把一颗颗成熟的杨梅采摘下来,轻轻放在篮子里。
丈夫华丰在树下照看杨梅。
很快,她摘了满满一篮子杨梅。
华丰劝她不要再摘了,但林美看着树上还有好多杨梅,实在舍不得就此罢手,继续摘摘摘。
突然,林美一个不小心从树上摔了下来,倒在地上受伤了。
17时30分左右,红山村委会主任闻讯赶来,并立即用手机拨打了120,但120救护车迟迟未到,红山村的村民选择用自己的车送林美到梯面镇医院治疗,后转至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林美家人共支付医疗费4804.3元。
二审判决杨梅树主人担责林美死亡后,林美的丈夫华丰与儿女们将红山村委会告到了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花都法院)。
原告主张,林美系因树枝枯烂断裂跌落。
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年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
李显龙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林木折断、倾倒、果实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显龙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林木折断、倾倒、果实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04【案件字号】(2021)京03民终92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于洪群【审理法官】于洪群【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显龙;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当事人】李显龙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当事人-个人】李显龙【当事人-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杨兴宇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王璐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兴宇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王璐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兴宇王璐【代理律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显龙【被告】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本院观点】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对于李显龙主张的车辆维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损失酌定是否过低以及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首先,单位出具的证明没有负责人或制作人的签名,真实性无法核实。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诚实信用原则证明力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其他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对于李显龙主张的车辆维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损失酌定是否过低以及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关于交通费一节。
李显龙在一审提交了出租车发票,二审中提交了劳动合同、公司出具的出勤情况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证明李显龙在车辆维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具有合理性。
对此本院认为,首先,单位出具的证明没有负责人或制作人的签名,真实性无法核实。
村民偷摘杨梅跌落致死,反而要求赔偿,看看法院怎么判?
村民偷摘杨梅跌落致死,反而要求赔偿,看看法院怎么判?Part 1:案情回顾红山村是国家3A级景区,不设门票。
景区内种植了一些杨梅树,但景区并不提供免费或收费等各种形式的采摘服务。
2017年5月19日,该村村民吴某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跌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吴某的法定继承人将村委会告上法庭,以村委会未采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未及时救助为由,要求村委会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共60余万元。
Part 2:一审、二审裁判情况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于吴某死亡的结果,吴某与村委会均有过错,酌情判定村委会承担5%的赔偿责任,赔偿4.5余万元。
双方均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广州中院于2019年11月14日裁定再审本案。
Part 3:再审情况2020年1月20日,广州中院再审判决:撤销之前判决,驳回吴某亲属的所有诉讼请求,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主要理由如下:首先,村委会没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作为景区管理人,村委会负有在管理和控制合理范围之内保障游客免遭损害的义务。
但是,①景区为开放式,不收取门票;②景区不提供采摘杨梅活动;③杨梅树本身并无安全隐患,不能要求将所有树木都加以围蔽或设置警示标志;④吴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攀爬树木的危险性。
其次,吴某的坠亡与村委会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其不幸坠亡系其违反红山村的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私自爬树采摘杨梅所致,而且偷摘杨梅的行为侵害了集体利益。
第三,村委会不存在过错。
在事发后,村主任及时拨打了120,另有村民在急救车到达前将吴某送至医院抢救。
综上所述,吴某因私自爬树采摘杨梅不慎坠亡,后果令人痛惜。
虽然红山村为事件的发生地,杨梅树为红山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但吴某的私自采摘行为有违村规民约,与公序良俗相悖,且红山村村民委员会并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改编自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指导案例140号)。
男子找朋友借工具摘芒果,不幸从树上摔死,家属要索赔25万
男子找朋友借工具摘芒果,不幸从树上摔死,家属要索赔25
万
在城市里待腻了,有些朋友就喜欢回归自然,出去摘草莓、打板栗、扯花生,体验一下生活。
有些野外生存的朋友就不一样了,他们习惯渴了喝露水,饿了吃蚂蚱,不过最近有位男子翻了车。
他跑到树上去摇芒果,结果不小心掉下来直接挂了,还害得同行者被其家属索赔,事情都闹到法院那儿去。
该名男子是泉州的一位农村居民,他看到朋友摘了满满一袋芒果,感到十分嘴馋,就问朋友在哪儿摘的。
朋友也闲,就说自己直接带他去吧,还能把工具借他用用。
到芒果树下,男子根本等不及,他把工具一扔,然后就爬上芒果树开始摇晃起来。
摇树也算是摘果子的基本操作,朋友就没太在意,没想到男子技术太菜,一个不小心从树上直接摔了下来,折到了脖子。
朋友赶紧帮男子拨打急救电话,然而被送往医院的男子,已经因为伤势太重而不幸离世了。
这下这位朋友可麻烦了,他被男子的家属赖上,怪他把男子带到芒果树旁,而且还没阻止男子爬树,他就是一步步诱导男子摔死了,所以必须对男子的死负责!
男子家属将这位朋友告上法庭,要他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25万2000元。
经过多次庭外调解,双方才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协议,具体是什么数他们还不愿意透露,总归对朋友来说一定是很坑的了。
一次摘芒果,居然造成了两个家庭的双输,一户失去顶梁柱,一户失去钱财,让人听了实在感到可惜。
对待不熟悉的羊毛,大家可能还是不能上去就薅,免得最后惹祸上身呀。
大家觉得这次事件的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呢?。
再不整治,国人道德倒退50年
中国人被迫变冷漠、中国 0 5000 年建立的道 德体系断崖式滑坡。
去年河南驻马店一位姑娘在马路上被撞,出租车造事逃逸。
姑娘就这样横躺在冰冷的马路上,。
来来往往的路人都视而不见。
一位妈妈搂着吓坏的孩子赶紧离开了,旁边骑着自行车的学生看了一直接走开。
如果这次还是出于善心,人道主义赔偿老人亲属,法官算是积了小善,毕竟这人死为大,但是客观上却行了大恶,电梯抽烟不守规矩胡搅蛮缠到如此份上还能获得赔偿,那以后谁还去守规矩,谁还会见义勇为对不良行为果断制止? 总之, 守法守规矩的有错,不守规矩的没错,这就是大恶,南京彭宇案只不过使中国道德倒退了 50 年,如果这个赔偿判决没有纠正,中国的社会道德将被法制拖向无底的深渊!
结果老太太竟要对他们说要 10 万元住院,还好路过的两名大然受到了表扬,但坏人除了批评,未伤丝毫。
某位网友做过一个统计,截止 20xx 年 10 月,在 149 起因扶人引发争议的案例中,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终被查明。
其中冒充好人的撞人者 32 例,诬陷扶人者 84 例。
再不整治,道德危矣、社会危矣、民族危矣! 05 208 18 年,中国重塑道德元年 20xx 年,注定是中国道德史上最重要的一年。
借"电梯电梯劝烟猝死案",从中央到地方,一股重塑社会道德、鼓励人民发扬公共精神的风气正形成风暴,席卷全国。
1 月 23 日,继郑州中院驳回田家二审诉求之后、否定一审杨先生赔偿15000 元之后, 《人民日报》撰文 " 劝阻应得到法律鼓励 "以正视听。
列祖列宗在前,史笔千秋在后,重塑中国 5000 年社会公共道德,意义深远,不得不为! 杨的行为本属见义勇为的范畴,一审中既然法院判杨欢与老人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了,但为何还要求杨欢向老人家属补偿 1.5 万? 这让我想起来了以前的一个新闻,有个人在自家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邻居一位老太太以为是韭菜,就偷割了洋水仙包了饺子给她孙子吃,结果导致小孩住院。老太太一家竟然上门来要求他赔偿,据说警察调解时也让他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理由是没有在洋水仙上面注明不是韭菜不能吃。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实用版)目录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的意义二、具体案例介绍1.董存瑞、黄继光英雄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2.杨某顺诉杨某洪、吴某春居住权纠纷案3.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三、案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四、结论正文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的意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通过典型民事案例,可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教育意义,有助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具体案例介绍1.董存瑞、黄继光英雄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此案涉及的是英雄烈士的名誉权。
在某网络店铺中,一款贴画印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形象及显著文字,另一款贴画印有黄继光舍身堵机枪口的形象及显著文字。
这种行为侵犯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因此提起公益诉讼。
2.杨某顺诉杨某洪、吴某春居住权纠纷案此案涉及的是居住权。
杨某顺是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
父母有权拒绝成年子女啃老,杨某洪、吴某春夫妇因此拒绝杨某顺继续在他们家中居住。
这一案例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序良俗和文明出行。
3.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此案涉及的是安全保障义务。
某村为国家 3A 级旅游景区,河堤旁边栽种有杨梅树,村委会是杨梅树的所有人。
村民吴某某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从树上跌落受伤,家属要求村委会承担责任。
这一案例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序良俗和文明出行。
三、案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上述案例分别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观念。
通过这些案例,可以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
四、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对于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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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
——李某某等人诉某村委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案涉某村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不收门票,该村内河堤旁边栽种有杨梅树,该村村委会系杨梅树的所有人。
杨梅树仅为观赏用途,该村委会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杨梅采摘旅游项目。
吴某某系该村村民,其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从树上跌落受伤。
随后,该村委会主任拨打120救助,在急救车到来之前又有村民将吴某某送往市区医院治疗,吴某某于摔倒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某子女李某某等人以某村委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该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共计60余万元。
二、裁判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安全保障义务内容的确定应限于管理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范围之内。
案涉景区属于开放式景区,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采摘杨梅的旅游项目,杨梅树本身并无安全隐患,若要求某村委会对景区内的所有树木加以围蔽、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显然超过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标准。
吴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充分预见攀爬杨梅树采摘杨梅的危险性,并自觉规避此类危险行为。
吴某某私自爬树采摘杨梅,不仅违反了该村村规民约中关于村民要自觉维护村集体的各项财产利益的村民行为准则,也违反了爱护公物、文明出行的社会公德,有悖公序良俗。
吴某某坠落受伤系其自身过失行为所致,某村委会难以预见并防止吴某某私自爬树可能产生的后果,不应认为某村委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事故发生后,某村委会亦未怠于组织救治。
吴某某因私自爬树采摘杨梅不慎坠亡,后果令人痛惜,但某村委会对吴某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改判不文明出行人自行承担损害后果的案件。
再审判决旗帜鲜明地表明,司法可以同情弱者,但对于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予鼓励、不予保护,如果“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则公民共建文明社会的道德责任感将受到打击,长此以往,社会的道德水准将大打折扣。
本案再审判决明确对吴某某的不文明出行行为作出了否定性评价,改判吴某某对坠亡后果自行担责,倡导社会公众遵守规则、文明出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