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DOC 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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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条例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条例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壹个综合性教学环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训练,使学生达到系统地巩固且扩大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本专业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问题,综合锻炼且提高学生的调查研究、搜集资料、查阅文献、使用工具、绘图、实验实习观察、记录、计算、设计、总结等能力,从而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增强综合实践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为加强对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中,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抓好动员、开题方案、中期检查、总结答辩四个阶段的工作。

中期检查要求每个学生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及阶段设计(论文)小结文字方案,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各教学单位应通知学生改正。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验收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凡是能调试运行的,均必须组织验收小组进行调试运行验收,验收不能通过的应指导学生修正或重做。

杜绝“纸上谈兵”,反对弄虚作假。

第五条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继续教育学院将按壹定比例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反馈各教学单位,且向全院通报。

第三章选题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坚持面向专业、面向经济建设、面向生产实际。

选题应达到专业培养目标所规定的教学基本要求,应能使学生充分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得到较全面的训练且有助于巩固、深化和掌握所学的知识。

第七条选题应和专业紧密关联且符合教学计划要求,应使学生着重受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科学实验能力、工程技能、应用各种工具的水平以及独立工作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条文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条文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条文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教育中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培养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和记录。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的管理,制定了如下规定条文: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定1. 毕业设计(论文)应当符合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2. 学生在选定毕业设计(论文)前,必须先获得指导教师的许可,确定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

3. 学生选题的同时,必须提交选题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研究工作。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编写1. 毕业设计(论文)的编写应当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规定的论文格式和标准,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 学生在编写毕业设计(论文)前,应当认真阅读相关教材、文献和资料,积极参加相关课程和学术研讨活动,提高研究水平和能力。

3. 学生在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当与指导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反馈研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尊重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擅自改动研究方向和内容。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1.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评价和呈现,也是学生向评审委员会展示自身学术水平和能力的机会。

2. 学生应当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准备答辩所需的材料和内容,准备充分后,可以进行模拟答辩或者组织小组内部互评。

3. 学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参加公开答辩,并向评审委员会展示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成果和实际贡献,回答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第四条违反规定的处理1.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选定、编写和答辩中违反管理规定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分、重新审题、延期、不予评分等措施。

2. 对于部分严重违规的学生,学校将追究其学术不端和违纪行为的责任,并在学生档案中予以记录和公示。

3.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条文的具体解释和执行,由高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

总之,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和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关键。

大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大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等教育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的必要途径。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是认证高校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管理,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目标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培养学生严谨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三)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多种实践能力以及实地调查、实验操作、资料查阅和语言表达等基本技能。

(四)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研究基本过程的训练。

二、选题原则(一)综合性原则选题应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二)应用性原则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达到50%以上。

(三)个性化原则体现因材施教的要求,既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又要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

(四)一人一题的原则毕业论文(设计)应每生一题。

如某一课题难度高、工作量大,确需多个学生共同承担,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并独立完成各自的任务。

此类合作课题须经院严格审核。

工、选题要求(一)选题的广度、深度、工作量应符合训练的要求。

(二)根据学科特点有所侧重,鼓励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学生知识而,实现学科间相互渗透。

(三)在确定同一专业的选题范围后,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属于自己的课题。

学生也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自拟、自定课题。

(四)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教研室筛选并提出选题意见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将核准后的题目及时向学生公布。

待学生选定课题后,填写《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学生自拟、自定的课题应予注明。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学科专业特点,体现学科的基本要求,同时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热点问题。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分为理论研究类和实践应用类两种类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能力进行选择,但必须符合学院的规定。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指导老师第六条每位学生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

第七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个别的指导,并与学生保持定期沟通,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和批改,确保学生的成果符合学院的要求。

第九条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有义务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制止,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第十条学生根据学院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学院应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学院的教学资源,进行审核和确定选题。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选择与学科研究前沿和热点问题相关的选题,提倡学生进行自主创新和探索。

第十三条学生应确保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同时符合学院的教学要求和学科发展方向。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第十四条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阶段。

第十五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提交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并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答辩和评审。

第十七条学院应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表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计入学生的毕业成绩。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各院(系)、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选题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题目,经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资料积累、学习志趣等情况,在公布的题目中进行选择,也可以在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外自选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

最后,由院(系)对选题及人数进行统一平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

因特殊情况要变动题目时,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

2、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二个月左右向学生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或分配学生做题,学生选定题目后,应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前一个学期,院(系)应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准备工作。

4、每个学生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完成大课题中子课题的学生应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但要各有侧重,保证每个学生从事的研究或设计内容不同。

5、教师和学生拟题、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2)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有理论研究题目,也要有实际和应用性的题目;(3)拟定的题目应当是科研、生产、教学中有意义的题目;(4)拟定题目的工作量要适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既能取得一定的成果,又不能过于轻松;(5)题目内容应当与本专业密切联系,一般不得跨专业拟定和选择题目;(6)拟题与选题应考虑指导教师的力量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一、引言在高等教育中,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科研和撰写学术论文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学生的科研水平和论文质量,本文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二、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选择1. 学生在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时,应遵循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确保选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际意义。

2. 学生在选题前应咨询专业指导教师,获得指导教师的意见并征求其建议。

3. 指导教师选择方面,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教师意向,学校将协助学生尽量满足指导教师的选择意愿。

三、论文答辩流程1. 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论文撰写,并向学院提交论文初稿。

2. 学院将安排专家对学生提交的初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3. 学生接收到修改意见后,应及时修改论文,并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

4. 学院将安排论文答辩时间,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5. 学生应在答辩前准备充分,包括对自己论文的深入了解和掌握,并能回答相关专家提出的问题。

6. 答辩结束后,专家评委将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及论文质量,对学生进行评分并给出意见。

四、论文评分标准1. 论文的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内容、结构、逻辑、方法、创新等方面。

2. 内容要求论文系统、全面、准确地反映研究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3. 结构要求论文具有完整的引言、研究方法、实验结果、结论等部分,各部分之间要有明确的逻辑顺序。

4. 逻辑要求论文的思路清晰,各个部分之间要有紧密的衔接,论证过程要严谨有力。

5. 方法要求论文选取的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并能得出可靠的实验结果。

6. 创新要求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对学科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五、论文抄袭和剽窃的禁止1. 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严禁抄袭他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论文、论著等。

2. 在引用他人作品时,学生应按照学术规范标明出处,并且在参考文献中列出引用的所有文献。

3. 学生提交的论文将经过查重系统进行检测,发现抄袭或剽窃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毕业设计管理,规范毕业设计的实施,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生在校期间完成的毕业设计。

第三条毕业设计的内容应符合所学专业的学科设置和要求,毕业设计的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并落实于实际工作中。

第四条毕业设计的立项应依据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明确选题、指导教师、计划进度等。

第五条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应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毕业设计实施的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资料和软件。

第七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应加强科技创新意识,合理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指导教师应严格履行指导职责,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定期检查学生的进展情况。

第九条学校建立毕业设计管理办公室,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负责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毕业设计选题和立项第十一条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毕业设计的选题,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和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在选题时,应结合所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设置合理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第十三条学生在选题时,可以参考科研成果和实际项目,但绝不可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四条毕业设计的立项应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学生须向学校提交立项申请,明确选题、指导教师、计划进度等。

第十五条毕业设计的立项申请需要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通过,方可正式立项。

第三章毕业设计的实施第十六条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应按照毕业设计的计划进度进行,并定期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和汇报。

第十八条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九条学生应加强科技创新意识,合理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三、论文(设计)题目的确定1. 学生在选定导师指导下,根据自身的兴趣和所学课程的知识进行题目的初步确定。

2. 导师对学生选定的题目进行审定,并考虑与其专业知识和兴趣的关系,确保学生根据自身的能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 学生提交论文(设计)题目的初步设计书,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

4. 最终选定的题目应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备案。

四、选题要求1. 选题要考虑到教学内容的覆盖面、实际应用价值等实用性因素,具有根据给定条件完成的科学性。

2. 选题要符合已学专业知识的要求,同时还要注意将各学科内容要点进行结合。

3. 选题要适合学生本人的兴趣,能够激励学生情感,促进其个性的发展。

五、选题的审定导师对学生选定的题目进行审定,确定其是否符合学生的能力,社会需求和指导教师的科研方向等因素,并及时将审定结果向教务处备案。

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制定1.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任务的明确、时间的安排、资料的收集等内容,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务处备案。

七、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毕业论文(设计)所需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2. 资料的来源包括图书、期刊、报纸、互联网等,但应注意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3. 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过程中,应严格区分资料的真实性和搬运性,保证论文(设计)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书写和修改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初稿,并经导师审定修改。

2. 学生应当认真对照规定格式,按照学校的标准,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进行写作。

3. 学生应切实做好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工作,重点要注意修正语言、格式、内容及图表的准确性。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综合性实训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但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修)订符合我校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施监控。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1.在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根据教学计划与学校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遴选及资格审核。

4.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课题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并负责选题质量的审核把关。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指导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业务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

其成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其它相当职称。

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及答辩成绩的评定等。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7.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汇总表。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能力训练,也是学生获准毕业及获得学位的重要条件。

为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此规定。

一、指导思想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方案设计、工程设计、计算、绘图等能力,提高学生外文阅读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学生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敢于创新的精神。

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应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为中心,明确质量标准,完善工作程序,严格过程监控,健全管理体系。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及组织培训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各学院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计划,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指导教师培训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题讲座。

(二)确定指导教师学院原则上选定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毕业论文(设计)所涉及的知识和研究领域、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首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或助教,必须在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进行。

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人数不超过8人,首次担任指导教师者原则上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人数不超过2人。

(三)选题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保证基本能力训练;选题要有一定的实际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选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难度与份量适宜;原则上每生选一题,多人合作的课题,要明确每个学生在其中独立承担的任务,子课题毕业论文必须分开撰写,并标明本人在课题中所负责研究的内容及在整个课题研究中所占的比例。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

********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2009年9月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

为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指导思想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学院“国际化、实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使学生受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的训练,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采取院、系两级管理。

教务部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管理、检查。

各系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系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以前,各系要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组长。

主持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是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各系要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培训工作,具体说明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写作要求和评分规定,并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为学生组织关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格式和注意事项的专题讲座.三、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各系要提供查阅资料和进行实验的便利条件。

四、各系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准确了解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及时采取解决措施.五、各系要在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

(二) 与往届相比,主要作了哪些改革的尝试,具体做法及效果如何?(三) 在选题上有何改进?(四)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如何?(五) 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六)从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如何?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对教学工作有何建议?(七)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哪些突出的成果?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第七学期初,各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安排,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审定指导教师资格,对指导教师(尤其是新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修订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提高、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基本手段。

第二条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合理应用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且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采用传统的毕业论文(设计)形式,也可以是能够反映学生创新能力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的作品、创作、演出、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专利发明、正式刊发的文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等。

第二章目的第三条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训练,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二)培养学生正确的研究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对文科专业学生还应注重培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三)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理论分析、科学计算、实验操作、外文阅读和计算机操作的能力,以及实际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文字、口头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三章组织领导及相关职责第四条教务处作为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统筹管理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问题。

(二)制定、修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

(三)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过程管理,进行质量监控,如抽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答辩等各环节的工作质量。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20.2.27(1)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20.2.27(1)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职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一课。

它在培养学生探求科学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职业岗位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各系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重视学生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实际训练,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各系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评阅、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查,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一)由教务处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明确要求、时间安排、考核办法等;(二)每个指导老师应根据课题性质和内容,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大纲要求,认真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应包括题目、任务、论文(设计)所需的数据及资料和完成时间。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务处审核,系负责人批准后下发给学生,下达时间一般不得迟于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前一个月,以便学生根据任务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三)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教务处统一拟定详细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表。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领导(一)毕业论文(设计)以系为单位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和平衡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计划,组织指导学生撰写工作。

(二)由指导老师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领导小组审核评分结果并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交流等工作;(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是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是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关键。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对每个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应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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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2004年修订)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理、工、农、林科专业本科学生毕业前夕实践性教学最后一个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就选定的课题进行工程设计和研究,包括设计、计算、绘图、工艺技术、经济论证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最后提交一份报告。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为对本科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

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论文。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环节一、毕业设计的主要环节1、选题2、查阅中、外文资料3、调查研究4、设计方案的选择与论证5、撰写开题报告6、工程设计或工艺设计(计算分析或试验研究)7、技术经济分析8、绘制图纸9、编写设计说明书10、编写中、外文摘要11、答辩二、毕业论文的主要环节1、选题2、查阅中、外文资料3、调查研究4、确定研究方案5、撰写开题报告6、实验研究、数据分析或资料搜集、整理7、拟定写作提纲8、撰写论文9、编写中、外文摘要10、答辩第三条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监督管理,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1、研究、制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

2、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

3、组织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学院评选。

4、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数据、材料。

5、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二、学院职责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排。

2、组织审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和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资格。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安排使用。

4、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问题。

5、检查、指导、协调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指定讲师以上的教师负责联系有关工作。

6、组织本学院初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复审答辩。

7、组织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检查。

8、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9、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种资料的汇总、上报,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

10、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的实施工作。

三、专业教研室(系、研究所)职责1、落实、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把好质量关。

2、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包括选聘校内外指导教师),组织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报学院审查。

3、确定本专业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设备的使用安排等。

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宣布纪律及注意事项。

5、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

6、组织安排答辩,确定各答辩小组的人员并指定组长,统一各组进度。

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审查工作。

8、向学院移交相关的档案材料。

9、向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改进意见。

四、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

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及学术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求真务实、为人师表,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最高比例为:中级职称教师1:4,高级职称教师1:8,鼓励有科研课题的高级职称教师多指导学生。

指导教师的职责为:1、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报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后下达给学生(教研室主任签名日期应为任务下达时间)。

2、指导学生选定课题,明确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和进度计划。

3、指导和检查学生收集与课题有关的文献、资料,审阅学生设计方案或论文写作提纲。

4、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5、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展,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

6、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核,并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标准填写“评阅表”,给出考语并评定成绩。

7、指导学生准备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8、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不能随意更换或出差,确因工作需要更换或出差时,必须经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出差累计天数不超过15天),并落实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代理指导。

五、评阅人职责评阅人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评阅人不能评阅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其职责是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阅标准刚正评价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填写“评阅表”并写出考语。

第四条选题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2、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反映学术热点和学科前沿,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问题,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

3、提倡不同学科、专业相互结合,实现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融合。

选题应与教学、科研、生产、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此类题目应达到70%以上。

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结合工程、生产和实际应用,理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其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使学生直接面向学科前沿;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要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尽可能多地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

4、选题必须占有充分的数据、资料和文献,不允许无依据立题。

5、工科毕业生可以参加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设计,但应有符合培养目标及教学内容的明确课题。

6、选题要求切实做到1人一题。

若某一课题难度高、工作量大,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配合承担,应使学生研究的题目、方向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设计(论文)任务。

7、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需经教研室研究审定,由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后学院备案。

经批准、备案的选题不得随意改变,改变选题必须经过学院审定。

8、各学院应及时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并下达任务书,以便学生结合毕业实习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做好开题工作。

该项工作原则上要求在第七学期期末之前完成。

第五条开题报告学生选定题目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查阅与课题相关的中文及外文资料,了解研究动态,设计合理的课题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查,经开题报告会及教研室(系、教研所)审查合格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下一阶段工作。

第六条考核及成绩评定一、规范审查各专业教研室(系、研究所)负责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的情况和设计(论文)的基本规范进行审查。

若属设计(论文)质量问题审查不合格的,应责令其修改或重做,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答辩;属违纪情况的,除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外,其“规范审查”评定成绩记为0分。

出现以下违规情况之一的,作规范审查不合格处理:1、请事假超过2周。

2、累计缺席超过总工作时间的25%。

3、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4、有抄袭行为(25%以上的内容完整抄录其他资料)。

5、设计(论文)未按规范格式编制。

6、图表设计不符合相关标准。

7、设计(论文)等材料未按时、全部交齐。

二、评阅指导教师及评阅人“评阅”的内容包括: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独立完成情况且字数不少于1万字。

2、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内容的情况,设计(论文)的优缺点、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等。

3、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内容、深度、正确性、实用价值、学术水平等。

4、学生在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态度、遵章守纪、团结互助情况(指导教师评价)。

5、毕业设计(论文)书写基本规范情况。

6、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考语应不少于200字。

三、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一般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一周内进行。

1、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领导为组长的答辩委员会(5—7人),负责本学院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并主持初评为优秀和不及格的复审答辩。

2、各专业成立3—5人组成的答辩组负责组织本专业的答辩工作。

专业答辩组根据专业学生人数及课题性质,可分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教师3—5名)开展答辩工作,并安排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

3、答辩要求(1)答辩小组设组长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组长。

(2)毕业设计(论文)按要求装订成册、通过规范审查后方可参加答辩。

(3)学生安排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同组的学生必须全程旁听小组答辩。

(4)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

(5)答辩包括学生自述、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讨论评审和评分等环节,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汇报和提问)以不少于20分钟为宜。

(6)答辩小组成绩评定为“优秀”、“不及格”的设计(论文),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再组织复审答辩。

(7)小组答辩和学院答辩都要做好答辩记录。

(8)最后一次的答辩评定结果为答辩成绩,答辩评分参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参考标准执行。

四、成绩评定1、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审查、指导教师评阅、评阅人评阅及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各部分在最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为:规范审查占10%,指导教师评阅占45%,评阅人评阅占20%,答辩成绩占25%。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1)图表中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不符合国家规范;(2)机械地摘抄资料;(3)答辩时回答问题不圆满;(4)打印及装订不符合基本规范要求;(5)论文中出现概念性错误;(6)论文篇幅过短;(7)其他被认定不能评为优秀的情况。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及格:(1)设计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

(3)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回答不正确。

(4)其他被认定为不能评为及格的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载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6、严格控制优良率,每个专业评定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优秀和良好人数不超过65%。

第七条其他一、不及格的处理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申请随下一届重做。

学生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应重新命题,由原所在专业安排。

二、知识产权归属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学院负责回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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