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学概论》复习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管理学概论》复习
1、征地补偿费的构成
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拆迁补偿费
2、土地管理的基础
地籍管理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
出售、交换、赠与
4、耕地利用的特点
利用周期较短、对自然条件要求严格、集约利用程度较高、具有永续利用性能
5、四荒
6、土地管理组织结构常见的基本形式
直线制组织结构、职能制组织结构、矩阵制组织结构
7、国土资源部14个职能司(厅),6个负责土地管理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耕地保护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执法监察局
8、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有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出让、转让、作价入股、出租。
无偿取得:国家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给予土地使用者。行政划拨。
依法承包经营:单位(如国营农场)或个人可以依法承包经营国有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
9、土地价格的分类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10、城市土地市场的结构体系
类型结构、层次结构、组织结构.
11、城市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三维立体结构
方向、时间、力度
12、土地储备制度运作程序
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土地供应
13、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占用情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14、耕地占卜平衡
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
15、土地用途管制
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的一项强制性管理制度。
16、寻租活动
寻租是指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即通过权力等追逐既有生产利润的活动。寻租活动本身不会增加社会的总财富,它只是引起社会财富的转移,重新分配,并且浪费社会的经济资源。最常见的寻租活动是权钱交易,形形色色的行贿、受贿等,导致政府官员行为扭曲,致使土地资源配置不当,造成政府失灵。
17、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公有和私有)、使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管理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化体系。反映人与人、人与地间社会经济关系。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18、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流转
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林、牧、渔用地使用权在不同使用者之间的流转和转移。
流转形式:转包、租赁、“四荒”拍卖、承租转包或返包、转让、入股
19、土地资产
20、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土地征收的过程,就是将待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过程。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基于特殊情形而使用他人的土地且给予合理的补偿,待使用完毕后,仍将土地归还所有人或使用人。
共同点:①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②经过法定程序;③依法给予补偿
区别:土地征收——所有权改变土地征用——使用权改变
21、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和监督土地利用。
22、土地产权
指存在于土地之上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必须有法律认可及保护才能成立)。
土地产权是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
一般用“权利束”加以描绘,即土地产权包括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权利,它们可以分散拥有,当聚合在一起时代表一个“权利束”。
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
23、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
地籍管理、权属管理、利用管理、市场管理
24、土地管理的原理有哪些
人本原理、系统原理、动态原理、效益原理
25、土地产权基本特性
①具有排他性;②土地产权客体必须具备可占有性和价值性;③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法律承认;④土地产权的相对性。
26、土地权属管理的主要内容
土地权属管理是国家为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调整土地关系而依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的科学管理。它是土地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1)依法确认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确认内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
土地权属确认过程:申报-地籍调查-审核批准-登记发证
(2)依法管理土地权属变更
变更情况:土地所有权变更:征收土地或调换土地
土地使用权变更: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赠与等
变更过程:土地权属及主要用途变更需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变更登记,经批注,方具有法律效力。
(3)依法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27、土地利用管理的内容
土地利用管理是国家按照预定的目标和土地系统运行的自然、经济规律,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工作的总称。
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内容: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引导建设用地有序扩展;保护、协调土地生态环境
28、土地利用的内涵
29、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内容
内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监测、土地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监测、土地生产力监测、土地环境条件监测。
方法:实地调查、统计报表调查、遥感监测、专项定点监测
特点:监测成果的多样性、监测体系的层次性、技术要求的区域性、技术手段的综合性目的:及时地掌握土地利用及其时空动态变化状况,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使其发挥最佳利用效益。目前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主要是对耕地和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直接和客观的定期检测,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核查每年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比较可靠、准确的依据。
30、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
31、现阶段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
(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努力实现土地,特别是耕地供应的动态平衡。
(2)控制“土地供给闸门”,参与宏观经济调控
(3)加强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科学规划
(4)加强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服务社会化
(5)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新体制,新机制
(6)健全法制,依法行政,实现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
32、政府失灵的原因与对策
失灵的原因:公共决策失误、政府庞大行政机构运行的低效率和“内部效应”、寻租活动
失灵的对策:强化政府对土地的公共管理职能,加强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良好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互动合作关系,强化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法律体系和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