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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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本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基于证券类投资的高风险性,管理人在此向投资人特别申明如下风险。

如今,契约型和信托型私募基金是很多投资者青睐的品种,在投资之前,投资者应该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一份合同,确定好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这份合同对投资者而言非常重要,以后一旦发生纠纷,其就是解决矛盾的主要依据。

那么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委托人:管理人:XX公司托管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地管理投资人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特此申明如下风险:(一)本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投资人应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基金份额,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基金。

(三)管理人按基金文件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

管理人因违背基金文件约定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人自担。

二、基于证券类投资的高风险性,管理人在此向投资人特别申明如下风险:(一)本基金不承诺保证本金安全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会亏损基金本金。

(二)投资人已充分了解本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并出于对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了解和信任。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基金文件约定独立自主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并进行基金财产的运用。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3 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合伙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1 号的相关内容。

协议当事人订立的合伙协议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协议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的私募投资基金。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合伙协议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范文5篇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范文5篇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范文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甲方:基金管理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基金托管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订立,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益以及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基金合同:第一条基金的名称和基金代码1.1 基金的名称为_________,基金代码为__________。

第二条基金的类型2.1 基金的类型为_________(比如: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等)。

第三条基金的规模3.1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基金的募集方式4.1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募集、私募基金等方式募集基金资产。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5.1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合理投资基金资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标的6.1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基金的投资方式7.1 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基金投资。

第八条基金的投资比例8.1 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控制基金的投资比例,确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基金的投资期限9.1 基金的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基金的清算和分配10.1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按照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基金进行清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基金的费用11.1 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控制基金的运作费用,确保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二条基金的风险提示12.1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和基金的投资风险,向基金投资者做出风险提示,并提醒基金投资者注意基金的风险。

第十三条基金合同的生效和变更13.1 基金合同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变更协议后生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一、指引制定的背景(一)私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登记备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在此基础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私募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二条进一步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管理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据此,根据组织形式不同,目前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

上述三种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均已有在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根据目前的基金备案情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契约型为主,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合伙型为主。

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法律实体地位,其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因此契约型基金无法采用自我管理,且需由基金管理人代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契约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股东/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公司型基金多采用自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公司型基金也可以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采取受托管理的,其管理机构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公司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按照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该自我管理的公司型基金应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后由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GP),GP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5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5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参与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概述1. 合同目的:甲方投资于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乙方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

2. 投资类型:私募基金投资类型为_____________。

二、基金概况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基金投资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共______年。

基金投资策略及方向:详参基金说明书。

三、投资金额及权益分配1. 甲方投资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2. 投资收益及风险的承担方式:按照基金收益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共担风险。

3. 权益分配方式:根据基金的实际收益情况,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与义务1. 乙方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运作。

2. 乙方应按照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基金的重大事项和相关信息。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甲方的投资金额及收益进行合法合规的管理和运作。

五、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并获取相关投资信息。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投资款项的支付义务。

3. 甲方有权参与基金的收益分配,并承担投资风险。

4. 甲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干预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运作。

六、基金的风险揭示与承担1. 本基金投资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其他不确定风险,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2. 乙方不保证基金的收益,甲方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决策。

3. 甲方应当充分理解并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一、指引制定的背景(一)私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登记备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在此基础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私募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二条进一步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管理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据此,根据组织形式不同,目前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

上述三种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均已有在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根据目前的基金备案情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契约型为主,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合伙型为主。

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法律实体地位,其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因此契约型基金无法采用自我管理,且需由基金管理人代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契约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股东/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公司型基金多采用自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公司型基金也可以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采取受托管理的,其管理机构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公司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按照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该自我管理的公司型基金应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后由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GP),GP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流程-全部赎回清算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流程-全部赎回清算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流程-全部赎回清算根据基金合同终止章节,查看终止情形,投资者全部赎回份额,会触发基金清算流程一、投资者对接1、投资者提交用印的赎回申请单据,管理人核查投资者材料,并同时检查该投资者前期业务是否有未尽事项,单据遗漏,最好一并处理完成再进行终止2、管理人按投资者申请像托管外包机构提交赎回申请录单,并提交产品清盘流程。

二、清盘准备1、查询未结债务,包括合同约定的印刷费、股卡费用、销售服务费( 若有)、募集监督费( 若有)、管理费、托管外包费等。

印刷费和股卡费用可直接按指令进行结算,其他的按日计提的费用待终止日进行划付。

2、变现资产,查询经纪账户,对于前期开立的证券资金账户,信用资金账户、期货资金账户、衍生品账户等等,进行逐一核查,先进行资产清理卖出,再办理销户。

三、对接托管外包办理清盘1、提交清盘申请后,托管外包会核查估值表的资产负债等,需清盘前了结的资产负债都清理后,会制作清盘报告,管理人确认清盘报告无误。

2、清盘基准日之后不再计提合同约定的募集监督费( 若有)、管理费、托管外包费等,清盘报告无异议后对以上各类未结款项进行最后划付,清盘款走募集户划付投资者,同时外包机构出具清盘确认单。

3、销户利息划付:清盘款划付完成后,可提交托管户销户,但前提为所有经纪账户均销户,无托管户外的其他账户存在应计利息。

托管户销户后产生销户利息,通过募集户划付给投资者,若募集户需销户有利息也一并划付投资者。

四、清盘结束1、已备案产品清盘完毕,所有款项均划付无误后,需登录协会平台进行基金清盘操作。

一笔清盘可直接勾选清盘结束,按清算报告内容填写清盘开始和结束时间,在托管平台系统下载投资者信息表和清盘表上传,上传用印承诺函提交协会审核。

协会审核完毕则清盘结束。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第二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是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的一份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合伙协议制定和管理。

本文将对该指引的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该指引一共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引言、合伙协议定义、合伙协议的基本要素、合伙协议的详细要求、其他规定和附则。

下面将对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概述。

首先,该指引明确了合伙协议的定义和作用。

合伙协议是私募投资基金的重要文件,用于规定合伙人之间的权益、义务和主要管理制度。

合伙协议的签署是合伙人之间达成共识并合作的基础。

其次,该指引详细介绍了合伙协议的基本要素,包括基金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分配方式、管理机构等条款。

这些条款涵盖了合伙协议的基本内容,对于确保合伙人权益的平等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该指引提出了合伙协议的详细要求,包括募集期限、基金规模、募集方式、投资策略、风险控制、退出机制等方面。

这些详细要求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规范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提高基金的透明度和稳健性。

此外,该指引还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如基金财务信息的披露、投资者救济机制、股东大会等。

这些规定综合考虑了各方利益,为基金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最后,该指引附录提供了一份示范合伙协议,用于辅助基金管理机构和合伙人制定合适的合伙协议。

示范合伙协议综合了指引的要求和实践经验,对于制定合规的合伙协议具有指导意义。

总体而言,《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是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私募投资基金行业提供了具体的合伙协议制定和管理指导,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保护。

私募证券基金合作协议范本

私募证券基金合作协议范本

私募证券基金合作协议范本甲方(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名称】乙方(投资者):【投资者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并管理的【私募证券基金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私募证券基金的设立1.1 甲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设立【私募证券基金名称】,基金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发起、设立、管理、运作和终止本基金,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1.3 乙方自愿作为投资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出资,并按照甲方的投资决策参与基金的投资活动。

第二条私募证券基金的规模与投资范围2.1 本基金的初始规模为人民币【金额】元。

2.2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

2.3 甲方应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和乙方需求,适时调整基金的投资范围。

第三条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3.1 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出资,并享有基金的投资收益。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甲方的投资管理工作。

3.3 乙方不得干预甲方的投资决策,不得要求甲方提供基金的投资详情。

3.4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基金的投资风险。

第四条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和终止工作。

4.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4.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披露基金的投资详情,包括投资组合、资产净值、收益分配等信息。

4.4 甲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基金的安全运作,防范投资风险。

第五条收益分配5.1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收益分配方式】。

5.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5.3 收益分配的计算方法为:【收益分配计算方法】。

第六条费用与支出6.1 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

私募证券基金 合同5篇

私募证券基金 合同5篇

私募证券基金合同5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参与乙方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主体及基金概述1. 甲方为具备投资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自愿参与乙方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乙方为具备基金管理资质的法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运作。

二、基金投资1.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投资目标:追求长期资本增值。

3. 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期货、基金等证券及衍生品。

4. 投资策略: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合理配备资产,积极寻求投资机会。

三、基金管理1. 乙方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

2. 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管理职责。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基金运作情况,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四、基金份额及交易1. 甲方认购基金份额______万元,占基金总份额比例______%。

2.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交易应遵循乙方制定的相关规定。

3. 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份额的交易规则,但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基金投资风险,具备风险承受能力。

2. 乙方应充分揭示基金投资风险,引导甲方理性投资。

3.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收益分配与费用承担1.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乙方制定的收益分配政策。

2. 基金管理费、业绩报酬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约定收取。

3. 甲方应承担的基金份额交易费用、诉讼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期限与终止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__年。

2.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

3.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照约定进行清算,保障甲方权益。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及定义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及定义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及定义
1.权益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
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2.固收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
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3.混合类基金,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
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现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基金。

5.房地产基金,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
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6.基础设施基金,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
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7.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8.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是指以艺术品、红酒等商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
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清洁版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清洁版

合同编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重要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本合同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合伙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

协议当事人订立的合伙协议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协议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的私募投资基金。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合伙协议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私募基金管理人最高权力机构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总体目标是:(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

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原则。

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五)成本效益原则。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内部控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

(六)适时性原则。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私募基金合同范本1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甲方: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证券帐号深圳---------上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

三,委托方有随时了解投资帐户执行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4、利润分配:根据委托方划入证券投资帐户的保证金权益采取分段加制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比例如下:(下文所列取的分配权益是所指除去委托方委托本金后,所产生的净赢利)(1)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0%——1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6:4。

(2)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100%以上——2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5:5。

(3)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200%以上——3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4:6。

(4)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300%以上——4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3:7。

(5)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400%以上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2: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咨询服务协议模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咨询服务协议模版

咨询服务协议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咨询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声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乙方利用自己的管理团队与相应的管理咨询经验,为“XXX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主要包括项目资源介绍、信息技术服务、客户推荐等。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一)有权向乙方提出明确的项目目标和要求,并提供与私募基金有关的资料及信息。

(二)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确认验收乙方工作或项目成果。

(三)为乙方完成服务工作给予协作和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按约定承担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的义务。

(五)向乙方提供监管要求及其他必要的合规要求,并审查乙方咨询服务成果的合规性,咨询服务内容的合规性由乙方负责。

(六)无论在本协议期间内或协议期终止后,甲方不得绕行乙方,以产品营销为目的接触或招揽乙方的客户。

若甲方故意违反本条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项下具体产品有关的协议而接触乙方客户的或甲方非出于自愿或非主动接触乙方客户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协议项下之义务、乙方客户主动与甲方联系且甲方不知其为乙方客户的)或乙方以认可的联络方式同意的除外。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收购咨询服务报酬。

(二)有权知晓与私募基金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三)在开展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采纳甲方的合理性建议。

(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咨询服务报告。

(六)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提交的业务数据、基础资料、背景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七)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行为和服务成果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只允许针对特定对象,禁止向社会公开宣传,禁止通过如下行为开展服务工作,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关对甲方进行的罚款、甲方向第三方进行的赔偿等):(1)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群发短信或通过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直接或间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2)将甲方的具体产品资料在任何门户网站、论坛、公开QQ群、个人微博及博客等媒介上进行任何公开宣传(产品的宣传只能面向特定对象,任何不针对特定对象的宣传,只能是宣传甲方总体的理财业务,不得提及项目、融资方、信托公司名称等具体资料);(3)误导客户、提供虚假信息、夸大宣传或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最低收益、承担投资损失或者给付投资回报以及其他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在对外发布的承诺、说明、协议等书面或口头意思表示等文件中,出现“推介信托产品”、“推介私募基金”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字词;(4)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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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证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签约方达成,共同确认以下条款:
一、合同背景
本合同是为了确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组建及运作细则,规定各方权利与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订立的。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以下简称“本基金”)
2.基金类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名称:
4.识别代码:
5.基金托管人名称:
6.基金投资顾问名称: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本基金的组建、管理和运作,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为投资人谋取实际的利益。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遵循社会道德、诚实守信的原则,定期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基金的业绩和投资情况,并做
好基金风险管理工作。

3.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积极收集和处理投资者的信息,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四、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资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准确。

在基金运作中,负责基金的结算、清算、估值、资金划转等工作。

2.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咨询,帮助基金管理人合规运作基金,并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3.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规定,保密投资者的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基金投资顾问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投资顾问应当制定适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和决策,并在基金管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基金投资操作。

2.基金投资顾问应当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投资建议和服务,并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情况和业绩状况。

3.基金投资顾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不道德、不诚信的行为,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六、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1.投资者有权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支付认购费用,参与基金运作。

2.投资者有权随时进行申购、赎回、转让等权利,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申请。

3.投资者应该履行付款义务,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支付认购费用、管理费用、托管费用、销售服务费等费用,保证基金管理和运作的正常进行。

4.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其他文件,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业绩举报,并对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5.投资者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正确履行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过投资者出资认购后生效,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经审批文件生效的许可下,变更基金合同内容。

2.基金合同一旦生效,投资者不得随意解除。

当基金解散或者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依规解散基金,并按照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基金资产的清算、分配和结算。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规定事项,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法规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具有法律资格的机构审核并签署后生效。

以上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一致同意以上条款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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