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与招投标法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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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中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章节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概述 1、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方式:招标投标方式、直接发包方式 2、法律关系的实质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主体:参见建设活动或者建设管理活动,享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建设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4、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纸箱的对象。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5、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6、工程项目的审查权限:工程项目由计划部门审查;大中型的工程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审查;小型项目的工程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计划管理机构或省、市、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 7、勘察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大中型项目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重大项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8、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是安排组织施工的依据9、工程开工准备—甲方(发包单位)根据计划要求的建设进度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精干班子,负责建设准备工作:a、收集相关资料(勘察、设计)b、报审工程所需相关的材料物质计划申请c、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外部条件和施工力量10、组织施工、安装工程准备工作就绪,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开工报告11、组织施工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12、建设项目验
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13、不经验收就进行生产使用的,施工单位不再承担提前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14、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6、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17、代理特征:a、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b、代理人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8、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19、无权代理的情况:a、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b、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c、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20、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安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1、债就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2、债产生的依据:a 合同b、侵权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23、城乡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乡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等法定活动24、城乡规划的实施:a、选址意见书制度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c、建设工程规划许 1
可证制度 25、房地产是房屋财产和土地财产的总称 26、房地产法调整对象:a、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b、房地产所有权关系c、与房地产所有权有关的其他财产关系d、房地产流转关系27、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a、股份有限公司b、国有独资公司28、1999年8月30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29、必须进行招标项目: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c、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第二章合同法原理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的原则: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诚实守信原则e、工序良俗原则3、合同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4、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识表达5、合同的内容:a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b、标的c、数量d、质量e、价款或者报酬f、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h、违约责任g、解决争议的方法6、合同成立有两种形式:要约式合同、不要约试合同7、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8、无效合同: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c、以合法活动掩盖非法目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9、合同履行是指合同
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10、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履行要求1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a、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b、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c、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d、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1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a、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b、合同约定了履行的顺序c、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d、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13、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代位权、撤销权14、合同变更:指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15、债权转让: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16、债权不可转让的情形: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b、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c、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不发生效力)17、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况。 2
18、合同终止: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19、合同终止的原因:
a、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
b、合同解除
c、债务相互抵消
d、债
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e、债权债务同归一方f、债权人免除债务g、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其他情形20、担保:就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21、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2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已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2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不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24、质押的方式:动产质押、权利质押25、留置: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有限受偿的权利26、留置权的消灭:债权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27、定金: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个的货币作为担保28、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9、我国合同法采用了严格责任原则 30、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a、继续履行b、采取补救措施c、赔偿损失d、支付违约金e定金罚则第三章招标投标法概论 1、招标与拍卖的具体区别:a、性质不同,招标是一种采购行为,产生于买方市场中;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b、标定不同:拍卖的标的是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招标投标标的规定为:货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