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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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

第一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教育引导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非党教职工及学生对党的认识,启发他们的政治觉悟,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帮助他们逐步树立起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

要求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申请。

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支部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

1.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①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要写明对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等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近期重大事情的看法,为什么要入党,有哪些思想演变和提高过程。

②写明本人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③明确表达自己的愿望,写明自己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④自己的家庭出身、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简要情况。

⑤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①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②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③正文。

④结尾。

申请书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自己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审查”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⑤署名和日期。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XXX”,下一行写上“XXXX 年X月X日”。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要如实反映本人情况,说真话,道真情,决不隐瞒。

写对党的认识要接触思想实际,向党交心,不要抄书抄报,寻章摘句,讲空道理。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操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操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阶段及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一、入党申请人阶段由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之日起申请人工作1.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①自愿;②书面形式;③钢笔书写。

内容:①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②自己的政治信念或成长经历及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③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④其他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2.撰写自传要求:①实事求是,反映和评价本人经历;②联系思想实际,总结经验教训;③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明了。

内容:①本人基本情况;②本人经历(从小学写起,每阶段须有证明人),受奖惩情况及参加其他组织情况;③直系亲属情况(父母、配偶、子女及与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的政治面貌及职业;④写明自己要求入党的思想认识过程,写明各时期的思想变化、政治态度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撰写思想汇报要求:当国内、国际有重大事件发生、党和国家出台新的方针政策或个人思想波动时,应向组织汇报自己的认识或汇报自己的思想,求得组织的帮助。

党组织工作1.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进行)。

内容:①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②了解和端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③了解家庭及社会关系,本人历史。

2.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为方便工作,确定培养联系人时可征求申请人意见。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①经常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③在入党申请人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

二、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阶段自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距提出申请日三个月以上)党组织工作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一、背景介绍党员的发展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加强党组织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党员,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为了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文档,明确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

二、发展党员的程序1. 提出申请:有意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基层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和入党志愿书。

2. 考察审查:党组织应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审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情况。

可以通过个人面谈、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3. 党小组讨论:党组织应组织党小组讨论申请人的情况,形成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 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对申请人的发展资格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其入党。

5. 培养教育:被批准入党的申请人,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纪律教育。

6. 党课考核:申请人完成培养教育后,应参加党课考核,确保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纪律有所了解。

7. 入党宣誓:通过党课考核后,申请人应在党组织面前进行入党宣誓,并接受组织的组织生活和党费缴纳等安排。

三、发展党员的要求1. 忠诚于党:发展党员应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忠诚于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 遵守党的纪律:发展党员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反党纪的行为。

3.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发展党员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遵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 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发展党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所在单位的工作,并为党的事业做出贡献。

5. 具备良好的群众观念:发展党员应具备良好的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参与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

6. 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党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皖西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计划发展、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的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公示制,做到公正、公开。

公示期间,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来信、来电、来访。

党委组织部设置公示电话,及时将群众意见反馈给相关党总支、党支部。

要加强对公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弄虚作假或不公示等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

要加大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力度,发展的重点放在中、高年级。

第五条为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在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基础上,对大学生入党的学习成绩提出以下要求:1、文化课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名次一般应居班级前40%,达不到的,应认真分析,慎重发展;毕业班学生综合测评名次可放宽至前50%;2、在发展的最近两学期一般不得有补考科目;3、相关学科达到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

第六条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两次(春学期在5月底以前完成,秋学期在12月底以前完成),教工党员的发展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每年5月底以前完成)。

党支部于每年12月初要制定下一年发展工作计划,并报所在的党总支审定;党总支将审定后的发展工作计划于12月中旬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凡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第七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选优汰劣。

根据每个发展对象的表现和变化情况,可将计划作适当调整,报党总支审定和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党委组织部要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加强宏观调控、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第九条凡要求入党者,必须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应及时找他们谈话,予以鼓励,同时审查入党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

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

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

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委直各党委、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进一步规范我委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1、严格坚持“入党志愿”、“个别吸收”的原则。

2、严格执行《党章》和《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做到标准不降,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3、严格遵循“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4、严格执行“双过半”原则。

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决议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5、认真实施“九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建立信息库档案制度、“五推优”制度、公示制度、政审制度、预审制度、集中培训考试制度、票决制度、全程教育培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九项制度,严把“入口”关,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发展党员的条件党章规定:年满18岁(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城乡管委对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职工有权进行发展。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一位要求入党的同志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中共正式党员,要经过5个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要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原则上不要口头申请。

申请书内容包括:入党动机、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

2、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

注意申请入党日期应与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上日期一致。

3、党组织接到申请后,一般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和鼓励。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落实上级组织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始终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

一、严格基本程序1、申请入党人要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党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计划和措施,全面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培养教育时间满两年(特别优秀的至少满一年)后才能作为发展对象。

3、党支部要考虑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及时掌握其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学习情况,确定入党介绍人。

4、进行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审查。

5、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其它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采取举手或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6、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要进行短期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等党的基本知识,并进行考试,成绩记入档案。

7、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每名对象要逐个研究,逐个表决,作好记录,形成党委决议,并以党委的文件形式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对象的情况。

8、在发展对象被吸收入党之前,要以党委为单位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以不同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公示期间对群众的检举信、检举电话等要进行认真的核查,并填写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登记表》,凡未公示的发展对象,区委组织部一律不予审批。

9、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时间,由党委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政工科长)到区委组织部汇报最后由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二、完善基本材料呈报发展新党员,必须准备和完善如下12种基本材料: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3、自传书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5、支部大会讨论记录6、支部大会决议7、党外群众座谈会8、本人政治历史鉴定9、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10、计划生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材料11、培训证明材料12、发展党员公示实行公示制登记表三、注意几个问题1、计划控制问题。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一、背景介绍党员是党的先锋模范,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本文制定了相应的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二、发展党员的基本要求1.政治要求: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保持党员先进性。

2.思想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科学的思维方法。

3.道德要求: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观念。

4.组织要求: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参加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与流程1.培养对象的确定:根据党组织的需要和发展党员的要求,确定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人员作为培养对象。

2.宣传与组织:通过党组织的宣传工作,让培养对象了解党的基本情况、党章党规和党的发展党员的要求,并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考察与评议:对培养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进行评议,形成评议意见。

4.公示与审批:将评议意见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经党组织审批后,确定是否发展为党员。

5.入党宣誓:对通过审批的人员进行入党宣誓,庄重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接受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纪律。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引导: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引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修养,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党的知识培训。

3.完善培养对象的选拔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培养对象选拔机制,确保培养对象的质量和能力,提高发展党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教育。

5.加强组织生活:党组织要加强党员的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促进党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优化党员发展操作规程规范国有企业党员发展工作

优化党员发展操作规程规范国有企业党员发展工作

优化党员发展操作规程规范国有企业党员发展工作发布时间:2023-03-31T01:45:14.206Z 来源:《福光技术》2023年4期作者:钟义杉1 李卫 2[导读]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

当前,在贵州省内的国有企业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时,主要遵循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贵州省党员发展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1.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贵州贵阳 5500002.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贵州贵阳 550000摘要: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内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论文将以《贵州省党员发展工作规程(试行)》为例,通过对比找出与中组部印发文件中不一致的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借助日常工作中的积累与反思,对具体操作层面的要求提出优化建议,为后续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党员发展工作发挥正面作用。

主题词:发展党员操作规程优化引言: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

当前,在贵州省内的国有企业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时,主要遵循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贵州省党员发展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规程》还存在一些操作层面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须结合国有企业单位实际对《规程》所规范的部分内容作进一步优化。

1.明确《规程》优化的依据2014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细则》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细则》修订工作、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从宏观方面对《细则》进行了权威解读,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1990年8月,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印发后,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曾编写过一本《问答》。

《问答》修订本虽一直未见发行,但2018年7月,党建读物出版社重新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以下简称《手册》)与中共中央组织部官网——“共产党员网”上关于《问答》所发布的政策解读,除部分地方表达方式不一样,内容几乎一致,并无实质性差别。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以及保定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发展党员工作的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程序,制定操作规范如下。

一、申请入党(一)递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1。

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向党组织的表态等2,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特殊原因不能自己书写的,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没有递交入党申请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

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3,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4,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委员会会议情况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5,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基层党组织电话和学校组织部电话7521314)。

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实行“三级建档”管理对公示中没有发现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

基层党委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存档,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党支部、基层党委、组织部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相关材料按时归档。

(五)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一、背景介绍党员是党的先锋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发展党员的基本原则1. 党员发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与党的宗旨和任务相一致。

2. 党员发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党员发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办事。

4. 党员发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1. 申请入党(1)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进行政治考察。

(3)经过审查和考察合格后,党支部应将申请人的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1)党支部应根据党员发展计划,选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2)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培训学习,了解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工作方针政策。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满,经党支部评议,符合条件的可以转为正式党员。

3. 正式党员的教育管理(1)党支部应加强对正式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和学习交流。

(2)党支部要定期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党员的理论水平。

(3)对于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 党支部应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党支部应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 党支部要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及时汇报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和成果。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1.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础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发展党员工作是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的重要途径,对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具有战略意义。

规章制度:XX省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规则

规章制度:XX省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规则

规章制度:XX省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规则为加强对省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结合省直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基本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条发展党员计划管理1.省直机关发展党员计划,每年由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制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省直各单位发展计划,由各机关党委按照当年积极分子数量10:1比例确定。

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实行单列,按照在校学生总数3%-5%的比例确定。

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于每年1月30日前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未上报党员发展计划的,不列入年度省直机关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2.《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各单位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年度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到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审核领取。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由省直机关工委统一印制,各单位按照积极分子人数,到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领取。

学生使用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院校根据统一样式自行印制。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党小组或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党员群众中做到“三公开”:(1)公开入党积极分子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2)公开推选办法、推选人数和推选范围;(3)公开党员代表票决结果。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一、背景介绍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对于党的组织建设和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文档,旨在明确发展党员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为党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提供指导。

二、发展党员的条件1. 具备入党条件:年满18周岁,拥护党的纲领,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有一定的组织觉悟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贡献。

2. 具备入党积极性:有志于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愿意为党的事业奉献一切,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3. 具备入党基础:在党组织的关怀和培养下,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团体组织经验,能够胜任党员的各项责任和任务。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1. 提出申请: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入党志愿书》。

2. 接受培养教育:党支部对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包括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纪党规、党史和党的方针政策等,了解党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方法,提高申请人的政治素养和组织觉悟。

3. 考察审查:党支部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审查,了解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征求所在单位和群众的意见。

4. 党内公示:对通过考察审查的申请人进行党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5. 入党宣誓:通过党内公示后,申请人参加入党宣誓仪式,庄重宣誓入党,接受党的教育和组织的领导。

四、发展党员的标准1. 政治标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党性观念和政治素质。

2. 道德标准:具备高度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道德操守。

3. 组织标准: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和安排,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的工作要求。

4. 能力标准: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党员的各项责任和任务,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贡献。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

第一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教育引导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非党教职工及学生对党的认识,启发他们的政治觉悟,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帮助他们逐步树立起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

要求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申请。

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支部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

1.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①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要写明对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等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近期重大事情的看法,为什么要入党,有哪些思想演变和提高过程。

②写明本人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③明确表达自己的愿望,写明自己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④自己的家庭出身、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简要情况。

⑤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①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②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③正文。

④结尾。

申请书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自己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审查”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⑤署名和日期。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 XXX”,下一行写上“XXXX 年 X 月 X 日”。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要如实反映本人情况,说真话,道真情,决不隐瞒。

写对党的认识要接触思想实际,向党交心,不要抄书抄报,寻章摘句,讲空道理。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总则1、为了保证党员的发展质量,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规操作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2、党支部要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和集中发展。

3、各党支部要在年初制定出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上报工委,列入年度内发展计划。

凡未列入年度内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或按要求没有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的人员,年度内不予发展。

4、凡是研究发展党员的会议都要有专门会议记录,包括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时间、参加人员(本人签字或按手印)、发言记录、表决情况等。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5、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6、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由本人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7、党支部对申请入党人要进行认真考察,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8、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基本情况在其所在单位张榜公布,党员群众可在7日内向党支部提出意见,没有不同意见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党委(党总支)审批。

9、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教育,填写《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三个月将培养考察情况填入培养考察记事栏,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将考察结果填写到《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10、党支部要经常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促进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的观念和群众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11、党支部要经常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思想动向,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把不能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后及时调整出去。

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对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手续和程序,用组织制度保证发展党员的工作质量,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党章规定和中组部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学生发展党员工作从入党手续和程序上大致可分为六个阶段:一、入党启蒙教育阶段1、大学生党校学习培训教育。

每年新生一入校,学校都要举办大学生党校培训班,对新入校的大学生进行入党前的启蒙教育,使得他们对党有一个初步的、正确的认识。

各基层党支部和辅导员要启发并引导优秀的、有进步要求的大学生积极靠近党组织。

高年级没有参加过大学生党校的学生也可申请参加学习。

在这一阶段,作为基层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包括辅导员)一定要加强对新生的教育引导,并具体指导他们如何写“入党申请书”,如何写“思想汇报”,把入党的一些手续和程序告诉他们,使得青年大学生对入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2、建立入党申请人的入党档案。

对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各党支部必须及时建立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档案,以便及时了解情况,跟踪考察培养。

3、建立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

对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在建立好入党档案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对入党申请人进行主动联系和帮助(比如:个别谈话、谈心,督促学习,组织活动等),增强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信念和决心。

二、确立入党积极分子阶段1、团组织推优。

经过启蒙教育阶段后,许多大学生对党的认识和了解会更进一步,对入党也会产生迫切的要求,必然有许多大学生向党组织(或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

此时,各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辅导员)要及时地将这些学生的入党档案建立起来,并将入党申请人的名单及简单自然情况交其所在的院团委,院团委要根据学院发展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各团支部及广大团员对这些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并由团支部负责填写“推优意见表”,连同民主评议、推荐意见汇报院团委。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努力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附《自传》)。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入党的态度;(2)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今后努力方向。

《自传》附在入党申请书后面,内容包括:(1)本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工作时间、入团时间、现任职务、职称、家庭住址等:(2)本人主要经历,从上小学读书起,写清楚起止年月、地点、单位、职务、证明人;(3)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如姓名、称谓、年龄、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政历情况等。

家庭成员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指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如岳父母、兄弟姐妹、伯叔姑舅等;(4)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情况和问题,如政治历史、奖励、处分等,对本人政治历史的重要情节应提供证明人。

2.党支部找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书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入党申请人花名册》,并在一月内派人找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申请人每季度应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

每年6月、12月上旬,党总支各上报一次《入党申请人花名册》给组织部。

3.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对申请人要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分子必须经党小组(支部)提名,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审查通过。

对己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对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党支部也要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最全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最全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一、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一)发展程序:1、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志,经过党员、群众(代表)的“两推”,票数均超过应到人数半数后,再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至2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3、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确定后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4、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和《发展党员监督管理表》,表格由党支部统一保管;5、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培训,参加党内有关活动;6、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上,并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7、入党积极分子每满一年未被列为发展对象的需要进行一次党员、群众(代表)民主评议,合格率均达到应到人数50%以上的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否则,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入档材料及规范格式:1、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见附表2);2、个人入党申请书;3、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见附表3);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薄》;5、《发展党员监督管理表》;6、“两推”时的原始票(见附表4);7、“两推”情况报告单(见附表5);8、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9、公示(见附件6);10、党(工)委或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记录。

(三)注意事项: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的人员中推荐;2、公示时间一般在“两推”和支委会研究确定后开始公示,公示期为7天;3、公示后,基层党(工)委和支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入党的,经支委会研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预备党员阶段(一)发展程序: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2、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3、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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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以及保定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发展党员工作的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程序,制定操作规范如下。

一、申请入党(一)递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1。

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向党组织的表态等2,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特殊原因不能自己书写的,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没有递交入党申请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

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3,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4,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委员会会议情况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5,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基层党组织电话和学校组织部电话7521314)。

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实行“三级建档”管理对公示中没有发现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

基层党委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存档,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党支部、基层党委、组织部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相关材料按时归档。

(五)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六)培养教育考察1、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党组织负责人或培养联系人的指导下,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党组织负责人要将其现实表现填写在相应栏目内,时间与开始培养时间、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一致。

2、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党组织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基层党委举办业余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结业合格参加学校党校培训。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6,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相应栏目。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结束时,党支部要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了解、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根据考察情况,基层党委会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

对表现一般的,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进一步加强教育;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培养教育等有关资料完整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七)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确定发展对象。

会议情况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发展对象履行公示程序,公示要求与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相同,公示内容增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培养联系人、培养情况。

发展对象撰写个人自传,系统地、全面地介绍自己的历史及思想演变过程。

(八)上级党委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填写《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上级党委对培养教育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照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要求,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并通知党支部。

基层党委(总支)将《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汇总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志愿书》。

(九)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比较了解发展对象的党员担任。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5、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十)进行政治审查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要形成结论性材料。

1、审查的主要内容:(1)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2)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书面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审需要注意的几点: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其他单位发展的可以不接收。

1、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组织发展对象的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

2、既可以委派正式党员前往政审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政审,也可以采用组织发函的形式进行政审。

政审时当事人应该回避。

要坚决杜绝让发展对象本人或其亲属到相关单位索取政审材料、安排非党群众参与政审和政审材料不密封托人代交等现象发生。

3、函调和外调反馈材料一般应由党支部出具,并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核盖章。

(十一)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委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培训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

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二)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思想汇报、自传等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十三)上级党组织审查基层党委(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党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相关档案材料,查验、核实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基层党委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曾经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或者因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入党,如果经过长期考察(不少于五年),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要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十四)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7。

凡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发展对象都要自己填写入党志愿书。

如果本人文化较低,填写确有困难,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发展对象口述的内容代为填写。

党支部指定代填入党志愿书的党员,必须忠实于发展对象的口述内容,不得任意发挥或添枝加叶。

请人代笔填写的入党志愿书,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

(十五)支部大会讨论经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如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党委(总支)可派党委(总支)委员或组织委员到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应出席会议。

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接受教育。

1、党委(总支)列席人员任务(1)指导支部按程序召开大会;(2)了解掌握大会的基本情况;(3)指导督促支部填写大会决议,按时写入入党志愿书;(4)可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谈话并填入《入党志愿书》。

2、支部大会会前准备(1)会场悬挂党旗。

(2)党支部将开会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列席会议人员。

3、大会主要程序(1)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

主持人清点、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人数,宣布会议内容;(2)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5)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4、党支部应做好大会记录并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缺席人数及原因,发展对象和列席人员;会议发言、表决结果,有何不同意见;综合归纳全体党员讨论的意见,形成的正式决议;大会其它情况。

(十六)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8。

谈话结束,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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