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设计协议书-设计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联合设计协议书

甲方:贵州天柱世纪隆诚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贵阳分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为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开拓业务,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合作共同承接天柱县半滩至芹香寨道路工程设计任务,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联合体的身份共同承担天柱县半滩至芹香寨道路工程的设计任务。

2、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甲方代表联合体与项目发包人签订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署的设计合同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严格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切实完成全部合同任务,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双方按照工作分工,各自承担相应工作的合同责任。

二、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设计费的支付;甲方收到到属乙方的设计费用,应当在费用到达甲方的账户后3天内拔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协调与安排,确保设计工作按时完成。

3、甲乙双方按照下表约定完成设计工作,同时承担相应工作的合同责

任与义务。

4、甲乙双方按照各自承担设计内容的工程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享有总设计费同等比例的设计费用。

5、甲乙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各自承担设计内容的工程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进行分摊。

6、甲乙双方在设计工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承担的设计工作。

三、其他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随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4、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