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一、临床教学的目的和任务临床教学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临床能力,使其具备完成基本临床工作的能力。
临床教学的任务是通过实际操作和观察,让学生了解临床病程和治疗过程,掌握相关的临床技术和知识。
二、临床教学的内容和方法1. 临床教学的内容主要包括病历记录、病历分析、临床诊断和治疗技术等。
学生应该通过实际操作和观察,了解不同疾病的病本和临床症状,掌握相应的临床操作和治疗技术。
2. 临床教学的方法主要包括实践操作、小组讨论、病例讲解和模拟实验等。
学生应该通过实际操作来学习和掌握相关的临床技术,同时还应该进行小组讨论,病例讲解和模拟实验等形式来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临床教学的管理流程1. 确定临床教学方案:根据医学教育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临床教学方案。
方案中应该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等相关内容。
2. 分配临床导师:根据学生的人数和导师的数量,合理分配临床导师。
导师应该具备临床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能够指导学生进行临床操作和病例讨论等。
3. 制定学生轮转计划:根据学生的培训需求和临床科室的情况,制定学生的轮转计划。
轮转计划应该包括科室轮转的时间和内容,以及每个轮转科室的导师和机构等。
4. 监督和评估:通过定期的监督和评估,了解学生在临床教学中的表现和进步情况。
导师应该给予学生及时的指导和反馈,帮助学生改进自己的临床能力。
四、保障临床教学的条件和环境1. 提供充足的实践机会:医院应该提供充足的实践机会给学生,让他们参与到临床工作中,亲自操作和观察。
同时,医院还应该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材料,以保障学生的实践需求。
2. 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医院应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给学生,包括整洁的教学场所、先进的设备和资源。
同时,医院还应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组织临床讨论和学术交流活动。
3. 培训和培训:医院应该对导师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某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某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临床教学管理,提高医院临床医学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组织架构1. 临床教学委员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成立,主要负责医院临床教学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包括医院领导、临床教研室主任、教学楼主任、临床科主任等相关人员。
2. 临床教学办公室专门负责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执行工作,具体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资源管理、临床轮转安排、临床师承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临床教学管理政策1. 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医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制定每学年的临床教学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
教学计划应包括各临床科室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间等。
2. 教学资源的管理医院要合理配置和管理教学资源,包括教学楼、教学设备、临床课件等,确保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保障。
3. 临床轮转管理医院临床轮转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管理,包括轮转安排、轮转指导、轮转考核等。
4. 临床师承管理医院临床师承应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师承组织、师承指导、师承考核等。
第四章教学质量管理1. 教学评估医院每学年应进行一次临床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评估结果作为医院对临床教学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2. 教学检查医院应建立临床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五章临床教学管理流程1. 教学内容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各临床科室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2. 教学方法选择医院应鼓励创新教学方法,提倡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临床知识和技能。
3. 教学效果评估医院应建立科学的教学效果评估体系,对学生的临床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医院临床教学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主要执行机构,对临床教学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医院将严肃处理。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临床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确保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并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考核机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教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实习、病例讨论、学术会议等。
三、管理标准3.1 确立教学工作组织架构1.医院应设立教学研究部门,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教学研究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监控等。
3.医院应设立教学委员会,由教学研究部门的负责人、科室教务员、专家教授等组成,负责教学工作的审批、评估和改进。
3.2 确立教学工作要求1.教学工作要与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临床业务需求相适应,能够满足学生的学术需求。
2.教学计划应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和进度安排,确保学生能够全面掌握相关临床知识和技能。
3.学生的临床实习应有明确的任务和指导,其考核成绩应当及时统计并反馈给学生和相关教师。
3.3 确立教师管理要求1.教学质量参考教师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教学经验,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2.教师应定期接受教学培训和评估,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3.教师要制定良好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过程科学合理,与学生保持良好互动。
4.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及时和有效的教学指导,帮助学生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3.4 确立学生管理要求1.学生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按学院规定参加临床实习。
2.学生应尊重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医院的安全和保密要求。
3.学生应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并按教师要求参加学术讨论和医学会议。
4.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实习表现将作为评估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标准4.1 教学工作考核1.教学计划的质量和实施情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教学工作组织和管理的流程和效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教学质量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4.2 教师考核1.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人民医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人民医院的教学工作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目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完善教学设施,优化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4. 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1. 成立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教学工作由科教科负责,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
3. 教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包括院级、科级、教研室三级管理。
4. 教学计划应遵循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四、教师队伍建设1.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3. 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4. 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
五、教学质量监控1.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2.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3.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教学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4. 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教学质量。
六、教学资源与设施1. 加强教学设施建设,完善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设施。
2. 购置和更新教学设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3. 加强教学资源整合,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
七、学生管理与评价1. 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遵守纪律,按时完成学业。
2.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学业评价,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3.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4. 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八、校企合作与交流1.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产学研一体化教育。
2. 定期邀请校外专家来院授课,拓宽学生视野。
3. 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院教学水平。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是医学生临床实习的重要场所,是提高医学生临床技能和培养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规范化管理临床教学对于医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
为此,本制度制定。
二、管理机构医院单位党委负责管理和领导医院临床教学工作,设置党委书记、医务处长、教学负责人等职位,分别负责医院的党委工作、医务与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
三、教学内容医学生在临床教学中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包括临床常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临床技能、沟通技能、学术研究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四、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包括课堂教学、科室轮转教学、病例讨论、综合训练等。
在教学中要注重临床实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医疗服务,并指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论文撰写。
五、教学要求1.严格遵守医疗和教学规定和制度,向学生注重讲解工作规范和原则,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学生的校外实习安全。
2.医疗服务中医生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引导学生发扬医德、医风、医学精神,注重细节,提高医学生的医疗实践能力。
3.教育方式科学合理,要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教育。
4.定期对临床医学生进行考试和评估,并对其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制订针对性措施。
六、教学管理1.医疗中心设立医师指导组责任,由临床医疗专业高级职称医师和教学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指导临床教学工作。
2.设立临床教学特别基金,用于购买教学设备、图书、文献等资料。
3.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不断更新设备、完善医疗诊疗流程,确保临床教学质量。
七、教学考核1. 教学考核主要包括学习计划、实践操作、学术论文和综合评估等方面,以确保学生学习成效。
2. 学生在临床轮转期间,应进行许多诊疗和护理操作,针对性评估其技术和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针对学生的学习特点和临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补习和讲解,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八、教学效果及改进措施1. 统计学生在临床学习期间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和建议,收集医师及病人对学生的评价。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教学过程,明确工作责任及流程,特制定本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1.确保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建立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提高教学效果。
3.培养优秀的医学人才,满足医疗人才培养需求。
三、工作内容1.教学计划制定–医院应根据教学任务和专业要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确保全面、系统地进行教学工作。
2.教学资源保障–医院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包括课程所需的临床训练设施、教学材料等。
–医院还应组织教师培训,并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学术交流平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教学评价与考核–医院应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与考核机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教学评价应注重学习态度、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多个方面的考察,反映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情况。
4.学术交流与合作–医院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并组织举办学术会议、讲座等。
–医院还应积极与其他医疗机构和高校合作,开展合作办学、科研项目等。
四、工作流程1.教学计划制定流程–学院提出年度教学计划需求。
–教务处根据需求制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经校长审批后发布执行。
2.教学资源保障流程–教务处负责收集和审核各个科室的教学资源需求。
–医务部负责安排相应的教学设备和设施,提供必要的教学材料。
3.教学评价与考核流程–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评价与考核的时间和方法。
–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填写评价表,并提交给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和教师。
4.学术交流与合作流程–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由教务处负责策划和组织。
–教师可以向教务处提交学术交流与合作的申请,经批准后进行相关活动。
五、工作责任1.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工作。
2.医务部:负责提供教学设备和设施,保障教学资源的充足。
医院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科室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医学人才为目标,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2. 建立健全临床教学管理体系,完善教学规章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强化临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临床技能。
4. 增强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1. 临床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临床教研室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学进度等,组织教学活动。
3. 临床教师负责具体实施教学工作,指导学生临床实践。
4. 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参加临床实习,完成实习任务。
四、教学内容与要求1. 教学内容应包括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临床思维等方面。
2. 临床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临床技能训练应包括基本操作、特殊操作、急救技能等。
4. 临床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提高学生的临床诊断、治疗能力。
五、教学质量监控1. 临床教研室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临床教师每学期末进行教学总结,分析教学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3. 学期末,学生填写教学评价表,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4. 医院对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教学资源与支持1. 医院为临床科室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医院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临床技能。
3. 医院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奖惩与激励1. 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3. 对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一、概述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提升医院临床教学水平,保证临床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临床教学是培养医学专业学生和医学研究生的紧要环节,也是医院学科建设的基础。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相关临床科室,全部参加临床教学工作的医务人员。
二、临床教学组织2.1 临床教学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2.1.1 医院应设立临床教学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教学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
2.1.2 临床教学委员会由院长担负主任,副院长、医务部、护理部、医技部门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共同构成。
2.1.3 临床教学委员会的职责包含订立全院临床教学计划、评估临床教学工作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引进和培养临床教学人才等。
2.2 临床教学计划的订立和实施2.2.1 每个临床科室应依照临床教学委员会的要求订立年度临床教学计划,并通过临床教学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2.2.2 临床教学计划应包含临床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时数和评估方式等。
2.2.3 临床教学计划应与医院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相吻合,保证教学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2.3 临床教学资源的调配和管理2.3.1 医院应统筹布置临床教学资源,包含病案、病历、医学影像、试验室检查等,确保教学需要得到满足。
2.3.2 临床教学资源的调配应依据临床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进行,确保合理利用,避开挥霍。
2.3.3 临床教学资源的管理由医院的相关部门负责,包含文书管理、信息管理、设备管理等。
三、教学人员管理3.1 教学人员的选聘和培训3.1.1 医院应建立健全教学人员的选聘和培训机制,确保教学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本领。
3.1.2 教学人员的选聘应遵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其专业背景、教学经验和教学本领进行评估。
3.1.3 医院应定期进行教学培训活动,提升教学人员的教学理论和实践水平。
3.2 教学人员的职责和权益3.2.1 教学人员应依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引导。
三级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级医院临床教学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的各级科室、教学团队和教师。
第三条我院临床教学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2. 教学内容科学、系统、规范,符合医学教育发展趋势;3. 教学方法多样化,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4. 教学资源充足,保障临床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三级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全面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等。
第六条各级科室应设立教学秘书,负责本科室临床教学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七条教学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学教育标准和专业培养要求;2. 体现临床医学的特点和临床实践需求;3.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目标;2. 教学内容;3. 教学方法;4. 教学时间安排;5. 教学资源分配。
第九条教学实施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第十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创新能力。
第四章教学质量监控第十一条建立临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计划、教学实施、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大纲执行情况;2. 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应用;3. 学生临床实践能力;4. 教师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对教学质量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教学资源与管理第十四条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设备、教学场地等,应合理配置,满足临床教学需求。
第十五条教学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临床教学各规章制度
临床教学各规章制度一、总则1.1、为规范临床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本规章制度制定之目的,是确保临床教学的有序进行,保障医学生在临床实践中的安全和学术规范。
1.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学院医学生在各临床科室的临床教学活动。
1.3、临床教学由医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各临床科室和指导教师共同组织进行。
二、教学管理部门的职责2.1、教学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临床教学的计划安排和实施工作,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2.2、教学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临床科室和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3、教学管理部门要及时记录学生的临床教学情况,及时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表现。
2.4、教学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教师研讨会和教学检查会,总结教学工作经验,提升教学水平。
三、临床科室的职责3.1、各临床科室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好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工作,确保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的落实。
3.2、各临床科室要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实践条件,保障医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3.3、各临床科室要配备足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
3.4、各临床科室要定期评估医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进展,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提升教学效果。
四、指导教师的职责4.1、指导教师要全面了解医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性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引导医学生有效学习。
4.2、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医学思维。
4.3、指导教师要积极参与临床教学的评价工作,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给予及时的反馈和建议。
4.4、指导教师要关注医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促进医学生全面成长。
五、医学生的权利与义务5.1、医学生有权要求指导教师提供有效的教学指导,保障自身在临床教学中的权益。
5.2、医学生应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临床教学活动,遵守教学规章制度,维护医学教育的秩序和尊严。
5.3、医学生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医疗秘密,尊重病人的人格尊严,做到医德医风和谐。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一、教学管理(一)临床教学组织管理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业务院长分管,科教科组织实施。
2、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检查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程序教学管理组织机构(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院长——医务科-—带教老师。
(2)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3)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4)医务科: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协助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安排科室的教学任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整理书面材料,填写各类表格。
(三)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1、由分管院长、有关职能部门、临床等管理人员组成,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
按实习大纲要求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一支机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和带教老师队伍,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带教老师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
3、制定本院的教学工作目标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有关制度及管理措施,定期检查评估科教科、临床教学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4、每年实习生来院前各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落实本年度的教学计划、教学准备工作。
5、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各教研组、带教老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四)科教科教学工作制度1、为医院临床教学常设办事机构,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2、执行有关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审定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督促、考核教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3、负责接纳安排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全院临床教学讲座、实习轮转安排、出科理论考试、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临床教学质量,规范临床教学行为,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培养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医学人才;2. 提高医院临床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3. 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提升医院整体水平。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1. 成立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教学事务的处理。
3. 各临床科室设立教学组长,负责本科室临床教学工作。
4. 教学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教学计划与实施1. 制定临床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2. 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课程设置:根据医学专业培养要求,设置相关课程;(2)实践教学:开展临床技能培训、病例分析、手术观摩等实践活动;(3)教学查房:定期组织教学查房,提高临床教师的教学水平;(4)考核评价:设立理论考核、实践考核和综合评价等考核方式。
3. 教学实施过程中,应注重以下方面:(1)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2)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
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1. 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习效果评估等。
2. 教学质量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公正;(2)科学合理;(3)注重实效。
3. 根据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对临床教学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六、教学资源与管理1. 加强临床教学资源的建设,包括教材、教学课件、教学设备等。
2. 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3. 建立教学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资源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七、奖惩与激励1. 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加强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加强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医院临床教学质量,规范临床教学过程,保证学生教学安全和医疗质量,特订立以下规章制度,加强医院临床教学管理。
一、教学科室和老师管理1.依照教学计划,确定设立的教学科室,各科室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教学和临床经验,并经过医院教务部门批准。
2.每个教学科室应配备充分数量的合格老师,老师要具备临床教学本领和教学经验,且需定期参加教育培训。
3.教学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老师开展教研、讲座和临床技能培训,提升老师教学水平。
二、医疗实践教学管理1.导师制度: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应指派一名在医院临床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经验的导师,负责引导学生的临床工作和教学实践。
2.教学实践计划:依据学生的学习需要和教学计划,每个学期订立学生教学实践计划,并由导师和学生本人共同确定。
3.课程考核:每个学期结束时,依据教学计划要求,对学生进行临床考核,考核内容包含病历书写、临床技能、病情分析和诊断等方面。
4.学生知情同意书:在学生参加临床实践前,学生和家长需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相关风险和责任。
5.实践教学安全管理:教学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学生在医疗实践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和误诊发生。
三、教学环境和设备管理1.教学环境:医院应为临床教学科室供应适合的教学环境,包含教室、讨论室、试验室等。
各科室教室内应设有可供学生学习和讨论的桌椅设备,保证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
2.设备管理:医院应定期检修和保养临床教学所需的设备。
设备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临床教学顺利进行。
四、临床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1.质量评估:每学期末医院教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临床教学进行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含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质量、学生教学满意度等方面。
2.教学监控:教学科室负责人应定期抽查教学过程,及时矫正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教学效果。
3.教学改进:依据质量评估和监控结果,医院教务部门将帮助教学科室负责人订立改进措施,提升临床教学质量。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做好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教学质量评估1. 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负责评估临床教学质量。
2. 评估方法包括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实习生评价等多种方法。
3.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教学质量。
三、临床教学基地管理1. 临床教学基地应具备一定规模、较高的教学质量和临床病例数量。
2. 临床教学基地应安排专门的教学指导人员,负责指导学生的临床实习工作。
3. 临床教学基地应定期进行教学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临床教学计划管理1. 每个临床科室应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任务和要求。
2. 教学计划应包括理论教学、临床实习等多个方面。
3. 教学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五、临床教学指导人员管理1. 临床教学指导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
2. 临床教学指导人员应参加相关教学培训,提高教学水平。
3. 临床教学指导人员应积极参与临床实习工作,指导学生进行临床操作。
六、临床教学实施管理1. 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参与临床实习。
2. 学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临床教学活动。
3. 学生应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和归档,形成个人的学习档案。
七、临床教学评价管理1. 学生的临床实习成绩应参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定。
2. 对于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给予补救或者重修的机会。
3. 对于实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临床教学资源管理1. 医院应提供充足的临床教学资源,如教室、实验室等。
2. 临床教学资源应按照需求进行分配和使用,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
3. 教学资源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九、临床教学监督管理1. 教学督导员应定期对临床教学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教学督导员应收集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教学督导员应及时反馈监督结果,并对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十、其他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障教学安全,提高教学质量,临床医学院制定了以下教学管理制度。
依据《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该制度适用于临床医学院。
职责方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临床医学院教务办公室协助副院长根据大学医学院教学计划的规定,拟定本院教学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好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
临床医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质量与督导工作。
各教研室则负责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
在教学内容方面,临床医学院应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发放教学计划。
教研室应根据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讲学。
新建专业尚无教学大纲的,教研室应根据课程要求自编教学大纲。
编写好教学大纲后,经学院、系部和教务处审核批准,统一执行。
教学日历应在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的规定内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校历,由主讲教师或教学干事具体安排每节课的授课内容、讲授时间、讨论自学时间、实验见内容和时间。
每门课程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应不少于60%(正高级教师不少于30%)。
每门课程讲授教师人数不应过多,避免教师调换频繁,一般每位教师承担授课时数不应少于8~10学时。
主讲教师由教研室主任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负责领导本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任课教师不能任意改动,如确因公务需要变动者,应由教研室领导统筹安排好后呈报学院(系部)批准并及时在备注中记载。
教学日历安排经院(系部)批准后,填写一式四份,分送院(系部)、教务处、教研室各一份,一份向学生公布,便于学生安排好预。
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应列为各学期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教材方面,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应尽量选用由卫生部教材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写的全国规划教材。
5.4.2 教材编写教师可以根据本科特色和科研成果编写教材或补充讲义。
临床医学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了规范临床医学教学管理,提高医学教学质量,促进医院教学工作的协调与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第二条教学领导机构2.1 医院设立教学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临床医学教学工作。
2.2 教学领导机构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确保教学质量,监督教学过程和成绩;—订立教学计划和课程布置;—组织老师培训和考核;—审核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教学用具和设备。
第三条教学委员会3.1 医院设立教学委员会,由教学领导机构主任担负主任委员,相关教学科室主任、老师代表等构成。
3.2 教学委员会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提出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和改革看法;—协调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和评审教学研究成绩;—审核教学经费使用计划;—评价老师教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养。
第四条教学管理人员4.1 医院指定特地的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
4.2 教学管理人员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组织和执行教学计划;—监督老师教学活动;—布置和管理临床实习;—组织考核和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维护教学秩序和纪律。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课程布置第五条教学计划5.1 每学年初,医院教学领导机构依据临床医学教学的特点和需求,订立教学计划。
5.2 教学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教学目标和要求;—课程设置和布置;—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资源和条件;—教学评价方法。
第六条课程布置6.1 医院依据教学计划,布置各类课程的时间和地方。
6.2 课程布置应科学合理,充分考虑教学资源的充分性和学生的学习负担。
6.3 课程布置应及时通知学生,并在教学区域公布。
第四章老师培训和考核第七条老师培训7.1 医院建立健全的老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各类老师培训活动。
7.2 老师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教学理论与方法;—临床技能和操作培训;—教学管理和评价;—学科知识的更新。
三甲医院护理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护理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一、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由护理部负责教学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凡进入医院学习的护理专业人员,须经护理部同意,由护理部安排学习科室。
三、建立健全院、病区二级教学管理组织。
护理部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临床教学工
作。
四、制定临床护理教学计划及教学人员职责。
五、临床教学老师资质符合规定。
带教中专实习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
3年护士或护师专业技术职称;带教大专实习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教本科实习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的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教进修护士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科护士;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上报护理部审批。
六、学习期间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七、教学科室每月开展教学查房、护理小讲课各1次,有教学记录。
八、制定临床护理教学质量标准。
二级教学管理组织进行教学质量检查每季度检
查1次;一级教学管理组织每月检查1次。
九、实习转科前,所在科室进行考试考核,作出鉴定。
十、护理部分管教学的人员,每年组织召开教学管理会议1-2次,征求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十一、护生实习结束,由护理部出具实习总鉴定。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一、教学机构设置1.临床医学院设立教学办公室,负责院级教学管理事务,设立教务科,负责具体教学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2.临床医学院设立教学委员会,由教学办公室负责召集,参与的教师代表应有临床医学专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教学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估。
二、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1.教学大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科特点和临床实践需要,由教学委员会研究制定,并报教务部审核。
教学大纲应详细规定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要求等。
2.教学计划由各课程负责人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制,并报教务科备案。
教学计划应明确各课程的授课时间、课程安排、教学资源需求等。
三、教学资源管理1.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备、教材及相关教具等。
教学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教学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对教学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和使用。
2.教学资源的购置应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的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教学质量保障1.教学质量保障是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的核心工作。
教学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教学过程进行科学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教师应重视教学质量,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结合自身的临床经验加强课程教学。
3.学生应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主动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独立思考能力。
五、教学考核与评价1.教务科应负责制定明确合理的教学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以保证教学效果的客观评价。
2.教学考核应包括考试、实验、实习、论文等多个环节,充分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3.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教学,并负责对学生的考核与评价。
六、临床实习管理1.临床实习是临床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能够真实参与临床工作,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2.临床实习安排应根据学生的学年和学习进程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学生能够逐步参与到临床工作中。
3.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负责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和评价。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1一、组织管理1.由护理部教学办负责实习护生的临床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办全面负责组织临床教学,按总体教学方案和实习大纲要求,详细落实临床实习有关事宜,编制本学年护理专业实习安排时序表〔附件一〕,定期召开教学会议,经常与护理院校老师及临床带教老师获得联络,互通信息并定期下病房检查教学质量;同时对内务管理、作息制度、周会制、晚点名等进展抽查督导,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2.护理部成立“护理科技论文指导小组”,由副主任护师或资深主管护师担任小组成员,负责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指导。
各片总护士长、科护士长根据护理院校各层次学生的实习大纲,结合本医院情况制订详细施行的教学方案。
3.护理部根据临床带教老师任职条件,对带教老师进展遴选和资格确认,获得带教资格的护理人员方可从事带教工作。
4.护生实习期间行政生活由实习医院及学校负责管理,党团生活参加实习医院组织的活动。
二、教学管理制度1.护士长必须重视临床教学工作,指导带教老师及全体护理人员共同施行带教方案。
各科设临床带教组长,协助护士长制定病区护生带教方案,负责催促检查护生在本科实习方案的落实,对新入科的实习生详细介绍本科特点及病房管理制度。
2.各科带教老师按照教学方案要求安排好护生的实习,严格遵照护理本科生实习大纲安排临床教学,每个科室都应有相应的本科室带教方案〔分本科、大专层次〕。
3.实习科室应相对固定带教老师带教。
在带教中以各种形式,结合医院特点,带思想、带作风、教技术,使护生能运用所学知识指导理论,尽快掌握根本工作和根本操作。
4.每个实习小组在科室实习期间,科室应组织护理学术讲座1~2次,使其理解本专业开展最新动态;组织护生参加护理教学查房至少1次,并组织疑难病例护理讨论会,读书报告会等。
5.实习完毕前,对护生根底护理,根本技术操作,专科护理以及根底理论进展出科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习表现等,对护生的政治思想、效劳态度、工作才能、业务技术程度等做出评价,及时填入实习手册中,最后由护士长审查签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临床教学是医院医、教、研三大任务之一,我院在完成医疗任务、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承担着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根据各相关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管理(一)临床教学组织管理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业务院长分管,科教部组织实施。
2.科教部负责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检查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程序:教学管理组织机构1.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院长——科教部——带教老师。
2.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3.科教部: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安排科室的教学任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整理书面材料,填写各类表格。
(三)科教部工作制度1.科教部为医院临床教学常设办事机构,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2.执行有关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审定临床带教老师资格。
督促、考核教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3.负责接纳安排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全院临床教学讲座、实习轮转安排、出科理论考试、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4.负责与相关医学院校的有关教学事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
每学年结束时完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工作。
(四)教研室工作制度1.设内科学教研室、外科学教研室、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急救医学教研室、眼耳鼻喉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影像学教研室等教研室。
2.组织安排本学科的日常教务活动。
推荐带教老师,负责对教研组带教老师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3.负责实习医师在本科实习的日常管理、临床带教和出科时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
按照安排完成全院临床教学讲座(理论大课),督促完成教案。
4.教研室每两周应进行一次针对实习生的临床小讲课;组织并规范教学查房,组织本学科临床教学和病例讨论。
5.完成本学科全年临床教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完成对临床带教老师的教学考核。
(五)临床教学1.凡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教学能力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有承担临床教学的义务。
2.凡教学科室必须在开课前三个月将授课内容提交科教部,由科教部确定授课教师,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授课。
3.各科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必须按教学大纲和学校的安排认真备课、讲课,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二、实习和见习(一)实习和见习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如下要求:1.定额:每年临床实习生不得超过400 人,重点保障和我院有教学合作关系的院校毕业实习或见习,按医校协议收费;其他院校来院实习均按编外收费,每月每人交纳180 元实习费。
2.凡来院实习的院校须持学校介绍信,到科教部登记,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实习手续。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实习人员,一经发现,除清退学员外,应给当事人300-500 元罚款,接受科室500-1000 元罚款。
3.各科室由专人(科主任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教学工作。
科室严格按要求完成实习带教任务,同时掌握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带教老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带领学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4.科教部每月深入科室,了解检查实习工作,并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衡量科室教学质量的依据,定期召开带教老师及实习同学会议,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5.学生实习期间,各科要分配学生一定的任务,如分管床位、书写住院病历、观察病情等,并安排好门诊实习工作。
6.学生实习结束前,应写实习小结,经科室考核评议后,由科主任或带教老师认真负责地写出鉴定,实习任务结束前一周,本人写出书面总结,交科教部签署意见后带回学校。
7.实习经费由学校到医院财务部结算。
8.每年进行考评教学工作,带课教师经学生、科室间评教,对优秀带教老师由科教部审核,经医院批准给予奖励。
带教老师每月享受带教补贴。
(二)实习管理程序1.重视教学工作,积极组织、部署、协调,保证教学质量。
2.将教学工作贯穿于医院日常工作中,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调动各级兼职教师的积极性。
3.科教部每年根据医学院校的实习大纲,制定全院本年度的教学计划,各教研室制定本学科的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4.科教部、临床教学教研室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5.建立健全临床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完善各级教学人员职责。
6.科教部及临床教学教研室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教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7.布置并落实有关教学执行情况,落实各教研室的临床教学安排情况。
8.每学年在实习生到院前一周,由科教部做好准备工作、完成实习计划并实施计划。
督促有关教研室做好教学工作准备,完成教学进度表和教研室有关教学活动安排。
9.实习生到院时,由科教部组织集中岗前教育,内容有:介绍医院情况、医德医风教育、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知识、安全医疗教育等。
10.实习生到岗后,由各科室做好入科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日常带教、实习生考勤、理论大课、临床小讲课、临床教学病例讨论、教学查房、诊疗操作指导、入出科的考试和考核等工作。
11.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科教部每年开展针对实习生的医德医风教育至少 2 次;进行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进行人道主义教育;进行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医疗法律教育。
12.组织实习生对医院、科教部、各临床教学教研室和带教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议。
13.完成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
积极组织各级教学人员撰写医学教育研究论文。
14.随时与相关医学院校取得联系,接受医学院校对教学工作的指导。
15.完成实习医师实习结束的医院考核鉴定。
(三)理论大课及临床小讲课制度1.全院临床业务讲座(理论大课)由科教部组织,每月两次。
科室的临床小讲课每周组织一到两次。
2.根据各高校的毕业实习大纲和医院的教学进度表的有关要求,理论大课由科教部督导各教研室集体确定讲课题目、讲课内容和讲课安排表。
3.理论大课及临床小讲课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主讲,参加听课的实习医师和其他人员要签到,理论大课结束时应进行讲课质量评价。
(四)教学查房制度及流程1.教学查房是临床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考察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形式,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每周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教学查房的目的是检查查房人员的教学意识、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教学查房的要求是通过对患者进行病情询问和规范的体格检查,根据病情就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对实习生、住院医师进行有针对性、指导性、启发性的提问与辅导。
气氛活跃,要体现查房医师在教学查房中的主导地位。
4.主持人总结时深入浅出地分析该病例的特点、诊断及诊断依据,深入浅出分析鉴别诊断,诊疗计划,国内外诊疗进展和本院的诊疗特色,可现场提问。
讨论结束时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5.参加讨论的实习生准备的发言稿讨论后交教研室备案;讨论结束后指定人员负责整理讨论记录。
(五)修改实习生医疗文书制度1.实习生在病房轮转时应书写完整病历,要求学生至少完成 2 份,病历在患者入院后24 小时内完成。
2.完整病历书写后应及时提交给上级医师修改,上级医师应认真审查,用红笔严格修改,每页如修改5 处以上则应叫学生重新书写。
3.实习生不能代替执业医师签名,未经执业医师签字的医嘱不能执行。
4.因学生书写错误,导致医疗纠纷或产生不良后果者,责任由带教老师承担。
未认真指导学生书写医疗文件属带教失职行为。
(六)指导实习生操作制度1.直接带教老师有指导实习生掌握常用临床诊疗操作的义务和责任。
2.操作前带教老师与学生讨论操作过程有关注意事项。
3.学生洗手,准备操作器具,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无菌原则进行操作,老师及时指导纠正。
4.操作完毕向患者问候,交代注意事项,收拾好操作器具。
5.带教老师总结,指出优缺点,提出改进方法。
(七)典型教学病例收集制度1.为保证临床教学工作需要,各教研室在主任支持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收集典型教学病例。
2.临床科室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具有良好的教学价值病例包括少见病、罕见病应予以收集登记并建立典型教学病例登记。
收集的方式可以有实体标本、影像资料、病案资料。
3.属于典型病例的病案,在首页示教栏目相应位置注明。
(八)带教老师管理制度1.为保证教学质量,医院聘任教学经验丰富、医德医风高尚的医务人员为兼职带教老师。
2.理论大课、临床小讲课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任课老师,临床实习必须由高年资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任课老师。
3.各教研组在每年实习生进院前将讲课老师及带教老师名单送科教部审批备案。
教学人员应保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
4.带教老师要充分了解实习大纲计划要求,指导实习生参加病房或门诊的一切医疗活动。
5.带教老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指导实习生书写病历,对各种医疗文书必须亲自修改并亲笔签字。
6.严格医疗操作规范,带教老师必须亲自指导实习医师进行各种治疗、操作。
基本操作的带教要规范,让实习生有尽可能多的机会提高三基水平。
7.按教学大纲要求,抓好实习生操作能力、诊断能力和病历书写能力的训练与考核,保证临床实习质量。
8.以严格的要求、严肃的态度、严密的作风培养实习生的科学精神、组织纪律性及良好的医德医风。
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的训练。
采取启发式教学法,将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贯穿于教学。
9.对待实习生态度既要亲切又要严格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与生活。
随时了解每个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生的服务态度、学习成绩、劳动纪律等。
10.严格执行实习生考勤制度,充分利用实习时间,不得随意减少学时。
11.带教老师在每科实习结束前完成对实习生的鉴定、评分。
12.科教部、教研室应定期召开带教老师座谈会,了解教师在临床带教中的动态和情况,收集带教老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九)临床带教老师审定制度1.为保证临床教学带教质量,直接带教老师实行审定制度。
2.带教老师府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3 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临床业务素质良好。
具有良好的临床教学热情和一定的临床教学能力。
能规范指导学生开展诊疗工作,耐心修改医疗文书、开展教学查房、认真规范指导学生操作。
能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3.临床带教老师资格审批采取由教研室推荐、科教部审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