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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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病院患者自带药品治理划定今朝我院消失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形,病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然,患者运用自带药品消失许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伤害.为包管患者用药安然,依据《药品治理法》.《医疗机构药事治理划定》及药监局相干划定,特制订本划定,请各科室须严厉遵守履行.1.原则上不得运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别,本院无法供给该药品知足患者治疗时,可斟酌运用患者自带药品.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须要确需运用,应相符相干司法划定才干运用,必须实行以下程序:①患者应解释自带药品的正当起源,并供给该药的购置发票;②患者应供给该药品的磨练及格陈述;③患者应向病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含病情须要运用的药品及运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供给先前运用该药后产生过的不良效果等运用经验;④大夫向患者告诉,告诉内容包含:药品顺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消失的不良反响和留意事项等.⑤医患两边须要签《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并将《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于患者病历存档.3.消失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运用:①不克不及解释自带药品正当起源和供给购置发票的;②不克不及供给药品的及格证书的;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解释书的;④需特别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克不及供给相符规范存放前提的;⑤过时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⑥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⑦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⑧顺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⑨可疑.来路不明的.4.若因运用该药消失不良反响,义务由患者承担;但假如输液进程中消失不测,病院应秉承人道主义原则,保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履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周密不雅察患者,病情危机时积极实行挽救义务,但相干费用由患方承担.患者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尊重的患者:药品作为特别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性命安然.药品德量的包管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管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前提,并且药品在临盆.流畅环节中请求也十分严厉.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断定患者自带药品真伪.起源是否正当;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及格.是以运用患者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响.不良反响等轻微效果,造成患者的人身伤害.为包管患者用药安然,现做出如下知情告诉:1.患者病情如确需运用自带药品,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2.若因运用该药消失不良反响及不良效果,义务由患方承担;但假如输液进程中消失不测,病院应秉承人道主义原则,保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履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周密不雅察患者,病情危机时积极实行挽救义务,但相干费用及不良效果由患方承担.3.请患者严厉按照《药品解释书》存放请求,妥当保管好本身的药物.⑩以下情形我院谢绝运用,敬请原谅:①拒接签订《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的;②不克不及解释自带药品正当起源和供给购置发票的;③不克不及供给药品的磨练及格陈述的;④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解释书的;⑤需特别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克不及供给相符规范存放前提的;⑥过时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⑦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⑧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⑨顺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⑩可疑.来路不明的.1.凡是药品均具有副感化:对特别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显著,其不良反响可引起各类不良效果:①输液反响:如寒噤.发烧.抽蓄.呼吸艰苦等;②过敏反响:如皮疹.瘙痒等,轻微者可消失过敏性休克;③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吐逆.腹泻.便血等;④神经精力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降低等;⑤心.肺.肝.肾等主要脏器伤害;⑥其它一些毒副感化,轻微者可导致病人逝世亡.科室:患者姓名:年纪:性别:临床诊断:经由大夫告诉,我已充分懂得上述谈话内容的寄义.因为病情须要.治疗便利,我自动请求在玉溪市人平易近病院输注自带药品,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不良效果,签字为证.病人意见:签名:病人监护人看法:签名:关系:医师意见:签名:签字日期:年代日。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目的:规范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良好的治疗效果。

一、患者自带药物管理1.住院患者可以自携已经开具的药物到医院。

但需提前备案,医院将根据药品类别和病情合理评估,并告知患者是否允许使用。

2.患者自带药物应符合以下条件:药物应为合法药品,且在有效期内。

药物应为个人用药,不能带入禁用药物及影响他人安全的药物。

药物应有明确的标签,标注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3.患者自带药物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住院期间,患者应将药物交给医护人员管理,按时服用。

如患者的自带药物与医生开具的药物有冲突,应听从医生的建议和调整。

如患者需要终止或更改使用自带药物,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4.医院有权对患者自带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自带药物。

二、医院个人药品管理1.医院提供常见的非处方药和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使用。

患者应按医嘱和药师指导使用这些药品。

2.个人药品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患者应遵守医院的个人药品使用规定,不得滥用或过量使用。

个人药品应放置在指定的药品储存位置,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个人药品标识应清晰,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如需终止或更改使用个人药品,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3.医院有权检查患者个人药品的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个人药品。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患者在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由患者本人承担责任。

2.如患者违反了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管理规定,医院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等。

3.如患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危害到他人安全时,医院有权报警并追究患者的法律责任。

文档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规定如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目前医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2、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病人病历存档。

3、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一律不得使用。

4、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

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四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转院等,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富顺大生堂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

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

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1、请患者挂号后,到相关科室重新开具我院治疗单,患方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作出书面保证。

2、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

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方仍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转院等,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3、治疗结束后,请患者在原地观察30分钟,无不良反应后再离开/院。

4、请患者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药物。

5、以下情况拒绝使用,敬请谅解:①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为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医院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输注知情同意书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诊断:药品来源:患者朋友:您好!为保障诊疗过程连续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建议您连续治疗、处置应在原诊治医疗机构完成。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患者姓名科别床号病历号住址联系电话目前诊断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理由自带药品名称、规格、厂家药品来源发票号、凭据号处方(医嘱)医师意见:处方(医嘱)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意见: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4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4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第四条患者有权自带药品管理,但需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咨询、指导和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应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配合。

第八条患者和医院应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问题。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九条患者在自带药品前应咨询医院医生或药师,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适用情况和使用方法。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携带过期、变质、伪劣药品。

第十一条禁止患者携带处方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其他特殊药品。

第十二条患者自带药品应将药品包装完好,标明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重要信息,并附带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患者自带药品的数量应符合治疗需要,不得携带过多的药品。

第十四条患者应在医院的指导下,按照医嘱和规定的剂量、频次使用自带药品,不得随意更改用药剂量和频率。

第十五条患者应定期向医务人员报告自带药品的使用情况,接受医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医院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自带药品咨询服务台,为患者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十九条医院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医院应提供适当的药品存放设施,保障患者自带药品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及时更新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管理意识和服务水平。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携带的非医疗机构提供的处方药品、非处方药品、保健品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和监督,同时提供咨询服务,给予患者合理用药指导。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患者自带药品有权拒收,并告知患者相关规定。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利用患者自带药品牟利,不得推荐患者购买特定药品。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原则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药品应当在有效期内,包装完好,标签清晰可辨。

(二)对于需要专业技术操作的药品(如注射剂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三)药品应当符合患者的病情需要,不得擅自更换药品品种或剂量。

(四)对于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患者应当自行负责保管。

(五)患者应当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药品,如有不适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六)医疗机构有权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验、鉴定,如发现药品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患者使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用药指导制度,提供患者合理用药指导,包括诊断明确、治疗方案明确、药物剂量合理等内容。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制度,及时处理因患者自带药品引发的药物不良反应。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名称、剂量、有效期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患者自带药品管理程序第十一条患者来院就诊时,医务人员应当查看患者自带药品,并核对其合规性。

第十二条如果患者自带药品符合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填写患者自带药品登记表,同时告知患者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验、鉴定,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当拒绝患者使用,并告知患者相应处理措施。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医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2、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病人病历存档。

3、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一律不得使用。

4、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

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转院等,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对健康管理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带自己的药品就诊。

为了确保患者携带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以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行为,并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自带药品的管理。

三、药品携带要求1. 患者在携带药品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的意见,了解是否允许携带该药品,并了解药品的适应症、剂量及用法等信息。

2. 患者应携带完整、正规的药品包装,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以便医生和药师进行准确判断和咨询。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且未过期。

如发现过期药品或非法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患者携带。

4. 患者应将药品放置在特定的容器或包裹中,并清晰标注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以防止混淆和误用。

四、药品管理措施1. 患者应主动将自己携带的药品信息告知医生和药师,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以便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判断。

2. 医生和药师应在了解患者携带药品的情况后,对患者的用药进行合理评估和指导,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以备查阅和追溯。

3.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不舒适或需要紧急治疗时,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药品信息,以便医务人员及时处理。

4. 患者不得随意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如确有需要,应事先取得医生或药师的同意,并在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五、药品使用注意事项1.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规范使用药品,并注意药品的剂量和用法。

2.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进行调整和处理。

3. 患者在就诊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已用和未用的药品,并遵守药品的存储要求,如防潮、避光等。

六、违规处理措施1. 患者未经医生或药师同意,擅自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服务,并填写相关记录。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1.1 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1.2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1.3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2、自带药品必须从正规医院或医药公司等地购买,并须提供有效购销凭证。

3、自带药品可能存在一定的药品质量风险和治疗效果的差异。

4、一旦在使用自带药品后发现异常情况,患者或家属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本医院制定了以下的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患者自带药品的范围1.仅限慢性病患者携带个体化用药,并在医生处获得开具药品清单及医生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携带。

2.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主要包括患者日常长期使用的维生素类、中成药、保健品等。

3.禁止患者自带处方药、抗生素、针剂等特殊类药品。

二、患者携带药品的申请1.患者应提前向医生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的医生开具的书面同意及药品清单。

2.医生应仔细审核患者提供的药品清单,确保患者所带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医生审核通过后,应在患者就诊卡或病历上做相关记录,并通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三、药师的管理职责1.药师应负责统一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3.药师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安全性及合理性评估,并对需要调整或停用的药品提出建议。

四、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1.患者应按照医生或药师要求的用药方法和用药时间规定合理使用药品。

2.患者应坚持按时服药,并遵守医嘱,避免擅自更改用药时间和用药剂量。

3.患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用药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

4.患者需要定期复诊时,应携带自带药品与医生交流,以便医生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1.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2.医院应定期开展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医院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1.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携带处方药、抗生素等特殊类药品的患者,医院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报相关部门或机构。

2.对于违反规定私自调整或停用药物的患者,医院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暂停自带药品使用的权利。

3.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患者自带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患者,医院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1:职工医院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一、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住院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医院内而非我院药械科供应的药品。

三、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我院无法提供此药或同类药物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但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

四、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药品清单的;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3.无药品说明书的;4.所带药品标签不清的;5.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6.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7.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8.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9.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10.存在其他不适宜使用问题的。

五、特殊情况下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时,必须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患者应向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3.主管医师负责审查患者的自带药品,对符合规定的,报科室主任、医务科审批。

4.主管医师须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并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药品来源、用法用量、用药目的、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纳入患者病历存档。

5.自带药品由患者自行保管的,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患者申请由病房护士保管,需与病区协商,病房护士同意保管者应在《职工医院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代保管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自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企业等。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合理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制定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对于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

其目的在于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患者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自带药品,加强对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药品自带要求1.患者的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自带药品应是患者正式药房购买的,购买处应为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

3.患者自带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购买记录,包括药店的购买凭证及购药发票等。

4.患者应将自带药品明确标记药名、药企、批号、使用方法及用量。

三、自带药品使用流程1.患者来院就诊时,应将自带药品交由护士或药师查验。

2.医院会针对患者自带的药品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适宜患者使用,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

3.医院会向患者解释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告知患者该药品是否适合与配发药品一起使用。

4.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前需办理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登记手续,包括填写自带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次数等信息,并在病历上签字确认。

5.在患者自带药品使用期间,医院将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进行评估。

四、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患者应根据医嘱和自带药品的使用说明明确用药方法和用药剂量。

3.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过程中如有不适症状或病情有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护士报告。

4.患者应按时按量使用自带药品,并注意保存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五、医院责任和义务1.医院应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制度。

2.医院应为医师和护士提供相应的培训,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3.医院应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档案,保存患者自带药品的相关信息及使用情况,以便审核和评估。

六、违规处理1.患者未经医生同意或擅自使用自带药品,医院将予以警告并对患者进行相应教育。

2.对于使用自带药品不当导致患者健康损害的,医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特殊情况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 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 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2)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3)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4)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5)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 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3)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4)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5)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6)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7)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8)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9)可疑、来路不明的。

患者自带药物及本院药物院外注射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物及本院药物院外注射管理规定

XXXX医院关于患者院外自带注射用药及本院注射用药物外带使用的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病患的用药安全,按照医疗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按照医疗核心制度中首诊负责制管理要求,原则上我院拒绝患者从其他医疗机构购置药品要求在我院进行静脉输液、注射等治疗需求,不提供此项服务。

2、凡是在本院开具的药物,为了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原则上本院注射用药物不得带离院外使用;同时在本院使用期间须将药品存放于我院,不得私自保管。

3、对于不听劝阻的患者,执意要求在我院使用院外自带注射用药物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知情告知,并要求签署《双流县永安中心卫生院关于患者自带药物来院治疗知情告知书》留底备查,并遵循告知书中的规则。

4、对于在我院就诊的病患执意要将注射用药品带离医院使用的,医务人员应告知其风险,并要求签署《双流县永安中心卫生院关于本院注射用药物院外使用知情告知书》留底备查。

5、我院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对患者提供的处方、注射单、门诊病历等所提供的用药方式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有效用药说明的患者,我院拒绝用药。

我院医护人员应拒绝输注标识不清楚的、药品外观不正常的任何药品。

6、自带药品没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手册记录,无处方记录,无用法、用量的、本院一律不予接受。

若自带药品的记录属于非医疗机构或纯属患者本人意愿要求用药的我院一律拒绝接受。

7、医务人员拒绝对患者自带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针剂、抗癌药物、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进行输注。

自带药品如果是必须做过敏实验才能使用的药物,如“青、链霉素、头孢类”等易出现过敏反应的品种,拒绝接受在本院使用。

8、患者自带药物经接诊医师转抄输液单、注射单并签名确认可以使用后,同时护理人员须将患者提供的注射单、签署后的知情同意书等有效说明留存备查;在患者用药期间医护人员必须全程监控,密切注意用药后的病情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给予停药处理,并积极治疗和抢救。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解决“市场紧缺药品”供给问题,充分尊重患者的用药选择权,保证临床用药治疗合理有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用药意外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主要是抗肿瘤、生物制品等具有高风险的、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二、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病情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住院患者确需使用自备药品应获得主治医师、科主任同意。

三、自带药品为非本医院药学部供应,药品来源、质量、储存条件均可能存在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对药品质量和疗效产生影响,由此引起的药物不良事件及相关后果、责任由患者本人或家属负责。

四、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临床医生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等相关内容。

五、自带药品由患者按说明书要求自行保管,并做好用药记录。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供给,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各科室医务人员督促家属带回。

七、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拒绝使用。

八、使用自带药品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时,医师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报告表》。

九、医务部和药学部应不定期对临床科室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记录,解释权在医务部和药学部。

患者自带药物及本院药物院外注射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物及本院药物院外注射管理规定

XXXX医院关于患者院外自带注射用药及本院注射用药物外带使用的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病患的用药安全,按照医疗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按照医疗核心制度中首诊负责制管理要求,原则上我院拒绝患者从其他医疗机构购置药品要求在我院进行静脉输液、注射等治疗需求,不提供此项服务.2、凡是在本院开具的药物,为了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原则上本院注射用药物不得带离院外使用;同时在本院使用期间须将药品存放于我院,不得私自保管。

3、对于不听劝阻的患者,执意要求在我院使用院外自带注射用药物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知情告知,并要求签署《双流县永安中心卫生院关于患者自带药物来院治疗知情告知书》留底备查,并遵循告知书中的规则.4、对于在我院就诊的病患执意要将注射用药品带离医院使用的,医务人员应告知其风险,并要求签署《双流县永安中心卫生院关于本院注射用药物院外使用知情告知书》留底备查。

5、我院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对患者提供的处方、注射单、门诊病历等所提供的用药方式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有效用药说明的患者,我院拒绝用药。

我院医护人员应拒绝输注标识不清楚的、药品外观不正常的任何药品。

6、自带药品没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手册记录,无处方记录,无用法、用量的、本院一律不予接受.若自带药品的记录属于非医疗机构或纯属患者本人意愿要求用药的我院一律拒绝接受。

7、医务人员拒绝对患者自带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针剂、抗癌药物、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进行输注。

自带药品如果是必须做过敏实验才能使用的药物,如“青、链霉素、头孢类”等易出现过敏反应的品种,拒绝接受在本院使用。

8、患者自带药物经接诊医师转抄输液单、注射单并签名确认可以使用后,同时护理人员须将患者提供的注射单、签署后的知情同意书等有效说明留存备查;在患者用药期间医护人员必须全程监控,密切注意用药后的病情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给予停药处理,并积极治疗和抢救。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①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②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③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④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⑤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①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②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④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⑤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⑥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⑦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⑧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⑨可疑、来路不明的。

4.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尊敬的患者: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

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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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
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
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①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②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③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
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④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⑤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
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①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②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④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
件的;
⑤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⑥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⑦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⑧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⑨可疑、来路不明的。

4.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
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

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

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应、不良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
1.患者病情如确需使用自带药品,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使用知
情同意书》;
2.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及不良后果,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
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及不良后果由患方承担。

3.请患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药
物。

⑩以下情况我院拒绝使用,敬请谅解:①拒接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的;②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③不能提供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的;④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⑤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⑥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⑦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⑧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⑨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⑩可疑、来路不明的。

1.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
反应可引起各种不良后果:①输液反应:如寒战、发热、抽蓄、呼吸困难等;②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③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④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⑤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⑥其它一些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病人死亡。

科室: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临床诊断:
经过医生告知,我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的含义。

由于病情需要、治疗方便,我主动要求在玉溪市人民医院输注自带药品,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不良后果,签字为证。

病人意见:签名:
病人监护人意见:签名:
关系:
医师意见:签名:
签字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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