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医院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由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我院目前临床不能供应的药品。
(3)以下药品不允许作为自备药品使用:注射剂、分装的药品、中药饮片、高危药品、需冷藏药品、国内未上市的药品、来源或标示不明的药品、科室不具备储存条件的药品等。
(4)医师或药师确认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标识清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
(5)经治医师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6)经治医生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7)开具医嘱,并注明”患者自备”。
(8)自备药物由护理人员保管,按要求储存,统一发放。
(9)护理人员执行自备药品医嘱并记录及保存。
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自备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使用自备药物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自备药物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带入医院,由医院内部使用的药品。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自备药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自备药物的质量和疗效,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2. 合法性:自备药物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不得使用非法药品。
3. 规范性:建立健全自备药物管理制度,规范自备药物的使用流程。
4. 责任制:明确自备药物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药剂科负责自备药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自备药物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送等工作。
3. 对自备药物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4. 对自备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六条临床科室负责自备药物的使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 对患者带入的自备药物进行登记、审核,确保药品合法、安全。
2. 指导患者合理使用自备药物,避免不良反应发生。
3. 对自备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向药剂科报告。
4. 发现自备药物使用中的问题,及时与药剂科沟通解决。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七条自备药物的使用流程:1. 患者或家属将自备药物带入医院,交由临床科室护士长或主管医师进行登记、审核。
2. 主管医师对自备药物进行评估,确认符合使用条件后,开具医嘱。
3. 药剂科根据医嘱,将自备药物调剂至患者病房。
4. 护士按照医嘱,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自备药物。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自备药物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 自备药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 自备药物的质量、效期、储存条件等。
3. 自备药物的使用情况。
4. 自备药物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而非药学部门供应的药品。
二、原则上住院患者不得使用自备药品,仅在患者病情急需而药学部门不能供应此药品且患者又有自备合格药品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方可使用自备药品。
三、如自备药品符合使用指征,应与患者签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四、自备药品的使用必须在医嘱上体现,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五、自备药品在使用前,医护人员应核实处方、药品及相应的购药凭证,严禁临床科室及患者使用来源不明的自备药品。
六、自备药品使用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拒绝使用。
七、使用自备药品应严密监测不良反应情况。
使用自备药品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时,医师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报告表》。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自行购买并携带的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备药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自备药品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备药品应当属于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范围,并且合理使用。
(三)自备药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相符,无损治疗效果的风险。
(四)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使用正确,防止交叉感染和滥用。
(五)患者购买自备药品应当保留购药凭证,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六)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医生应当在接诊患者时了解患者是否使用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指导。
(二)药师应当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提供使用建议,确保合理使用。
(三)护士应当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患者在就诊前应当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的自备药品名称、用量、规格、来源等信息。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填写的自备药品登记表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确保安全、干净、整齐。
第三章处理自备药品的相关流程第九条患者在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在规定的窗口购药。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并提供合理使用建议。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入院时自带的合法药品,包括国产和进口药品,处方和非处方药品。
第三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由医院药剂科、护理部、住院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协同做好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接收、登记、储存、分发、使用及回收等工作。
第二章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接收与登记第五条住院患者在入院时,应将自带的药品向医护人员主动申报,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第六条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处方医生、患者或家属签字等。
第七条医护人员应认真审核患者自备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告知患者不能使用,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三章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储存与管理第八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应由医院药剂科统一储存管理,设立专门的自备药品仓库,确保药品安全。
第九条自备药品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干燥、阴凉、光线适宜;(二)具备必要的药品储存设备,如冰箱、空调等;(三)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四)建立药品出入库记录,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物相符。
第十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发放,应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申请,由药剂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第四章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嘱,由医护人员负责指导患者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应定期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告知患者自备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护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回收与处置第十四条住院患者在出院时,应将剩余的自备药品交回药剂科,由药剂科进行回收。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管理制度1. 患者自备药品定义患者自备药品是指在住院或门诊治疗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我院内,非我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 使用条件(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使用:a. 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药品的;b. 一般病情,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在以下情况下,临床医师方可使用:a. 医院内无相关替代药品可供使用;b. 特殊患者因治疗需要,在我院使用自备注射类药品。
3. 使用程序(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并签名;b. 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注明“自备药品”;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提供相应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如门诊病历、诊疗证明等)、购药发票和药品(符合规范的受赠药品相关证明);b. 接诊医生审核后,开具相应的治疗医嘱;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4. 使用要求(1)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2)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3)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四、监督管理1. 药剂科负责对自备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进行监督管理;2. 临床科室负责对自备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3. 医务部负责对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旨在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3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因医疗机构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1. 患者自带药品需事先向医疗机构申请,并经医疗机构同意后方可携带。
2. 患者自带的药品必须是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不得携带违禁药物。
3. 患者自带的处方药必须由医生开具并加盖医院章,且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清晰可辨。
4. 患者自带的药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与其他患者混淆或交换使用。
5. 患者自带的药品在使用时应按医生指导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剂量或更换药物。
6. 患者在住院期间如有需要使用自带药品,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医护人员会对药品进行审核和管理。
7. 患者自带的药品在用药期间如出现异常反应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医生会进行相应处理。
医疗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管理规定,请患者在就医前向医疗机构咨询相关规定并遵守。
同时,对于用药方面的问题,建议患者听从医生的建议,尽量避免自行携带药品。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2)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确保用药安全,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剂科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二、仅在特殊情况下,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时,方可申请使用:
(一)病情危急,医院无适宜药品可供使用,患者经正常渠道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二)病情需要,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供应的药品。
(三)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并提供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如存在无药品说明书、药品过期、进口药品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等情况,科室一律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三、使用程序
(一)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由患者或其家属填写谈话记录或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自负的责任,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必要时临床科室可提出由药剂科审核患者或家属提供自备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检查药品外观质量。
(二)主治医师方可按照说明书或者诊疗规范使用自备药品,并在医嘱中注明“自备药品”。
(三)自备药品应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若需要病区保管的应由护士注明患者姓名、床号。
(四)自备药物使用前由护士按规定进行查对,并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给予确认。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原则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四、使用条件1. 患者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自备药品,应向医生说明情况,并取得医生的同意。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使用。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用药方案和剂量。
五、使用程序1. 患者向医生说明需要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并提供药品的说明书和购买凭证。
2. 医生对患者提供的药品进行审查,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医生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和用药时间。
4. 患者按照医生的用药方案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
六、注意事项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不得擅自改变用药方案和剂量。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以便医生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擅自使用药品。
七、责任与追究1. 医生应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审查和指导,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医生应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和用药时间。
3.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用药方案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
4. 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和使用自备药品的医生,将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修订与解释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九、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就医期间自己携带和使用一些药品的行为和相关规定。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医院的负担,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下面将从制度内容、管理要求和风险防控等方面详细介绍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自备药品种类和规定数量、携带和存放要求、使用和监管等。
首先,自备药品种类需以常见疾病药物为主,如退烧药、止痛药、感冒药等。
对于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也可以适量携带相关药品。
但必须明确禁止患者携带处方药和危险药物,以避免患者滥用药物或出现不良反应。
其次,自备药品的数量应有明确规定,一般不超过治疗所需的有效剂量,并由医院或医生进行审核。
这样可以防止患者携带过多药物,减少患者自行用药的风险。
患者在携带和存放自备药品时,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
首先,患者应提前向医生报备自己携带的药品种类和数量。
在入院时,将自备药品交给医院进行保管,并在需要用药时由医院专人提供。
对于出院后仍需自备药品的患者,医院可以指导患者将药品妥善携带,并制定相关存放规定,如避光、干燥,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和用药说明正确使用。
患者应配合医护人员的监管,在用药过程中及时报告药效和不良反应,以便医院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停用相关药物。
同时,医院也需要保持与患者的沟通,及时了解患者自备药品的情况并适时提醒患者用药。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内外的用药情况,提高用药安全性,并减轻医院在药品采购和保管方面的负担。
然而,自备药品使用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医院加强风险防控。
最后,患者自备药品还可能影响医院的用药目录和统一采购制度。
医院需要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自备药品的范围和限制,并通过与患者的沟通和教育,减少患者自备药品的数量和频率。
总之,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对医院和患者都有一定的好处。
医院通过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自备药品,可以提高用药安全性,减轻医院负担。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模版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确保患者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携带和使用自备药品。
第三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其亲属购买,并在治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
第四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由患者自己承担。
第五条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不能提供患者所需的药品,患者可以自行购买并使用自备药品。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第六条患者需要在就诊前向医务人员申报自备药品名称、数量、用量、规格、批号等信息,并经医务人员确认后方可携带和使用。
第七条患者自备药品需由患者或其亲属携带,不得向医务人员索要或提供自备药品。
第八条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得携带或使用过期、伪劣、未经审批的药品。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发现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有问题时,有权利要求患者停止使用,并向患者说明理由。
第十条患者对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自备药品有问题,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
第三章自备药品使用要求第十一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按照医嘱或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二条患者应妥善保存自备药品,避免药品受潮、过热或日晒等。
第十三条患者不得将自备药品转让给他人,更不得将自备药品用于非治疗目的。
第十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如发生不良反应或其他问题,应立即向医务人员报告,以便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有权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可以暂停患者继续使用自备药品。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不对患者自备药品提供任何的保管、储存和配药服务。
第四章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由患者自己承担,如因自备药品造成损害,患者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患者对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自备药品有问题,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
第十九条患者不得将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转让给他人,更不得将自备药品用于非治疗目的。
2024年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2024年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引言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身购买和使用的非处方药、保健品以及一些传统草药等。
在医疗系统中,对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一直存在着诸多挑战和问题,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患者对自用药的误区等。
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2024年起,我们将推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护患者的健康。
一、自备药品管理的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我国患者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患者自行购买和使用药品的现象也日益普遍,这给患者的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因此,对于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迫在眉睫。
二、自备药品管理的原则1. 安全原则:保证患者购买和使用的自备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药品的合法性、质量和安全。
2. 合理原则:通过加强患者的健康教育,引导患者科学合理地购买和使用自备药品,避免过度依赖自用药。
3. 便利原则:在规定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购买和使用自备药品的服务,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
三、自备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1. 药品准入管理:加强对自备药品的准入管理,扩大自备药品范围,让患者有更多的选择。
2. 药店和医院的合作:建立医药店和医院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确保患者在购买和使用自备药品时能够得到医生的指导和建议。
3. 患者教育和指导: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患者普及自备药品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知识,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
4. 质量监管和安全保障:加强对自备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提升自备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5. 信息化建设:建设自备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自备药品的全程监控和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四、自备药品管理的预期效果1. 提升患者的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减少因自用药物导致的意外事故和不良反应。
2. 更加合理地引导患者购买和使用自备药品,有效避免患者对自用药的误解和滥用。
3. 加强对自备药品市场的监管,减少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和销售,保障患者的药品质量和安全。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制度。
2.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本临床科室主任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
3. 使用条件:
⑴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⑵一般病情,主管医师应将需使用的药品名称、疗程、数量等报科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报药剂科安排采购供应,办因各种原因药剂科无法供应的药品。
4. 使用程序
⑴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朱玲“自备药品”。
⑵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
⑶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尤其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5. 使用要求:
⑴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⑵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⑶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
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倒置需要赔偿,按照医院管理方案加倍扣发科室与当事人。
⑷住院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一年。
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
备注:为确保用药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对本院没有的药品,针织医师科与药剂科联系进货,对继续使用的自备药品,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门诊患者由门诊部主任审批,住院患者由该科室主任审批)。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服务发展的需要,为了便于患者自行购买和使用个人医疗保健用品,保障其个人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这一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临床科室的医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患者在院内购买的自备药品,由院内药房负责管理。
第四条患者自购的药品需通过医生核实和审批方可使用。
第五条患者购买药品后请咨询医护人员关于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六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购买需患者出示医生处方或院内健康档案证明。
第七条患者须通过医院内指定药店购买自备药品,不接受在院外购买并带入药品的做法。
第八条院内指定药店仅供患者购买自备药品,不得购买其他非医疗保健用品。
第九条药房测设药房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
第十条患者购买药品时需填写购药登记表,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药品购买后,医生进行审批。
第三章药品使用第十一条患者购买的药品仅用于个人医疗保健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十二条患者使用药品前,需请医生核实并指导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患者使用药品时需按照医生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遵守用药的时间、剂量、频率等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意见。
第十五条患者使用药品后,需将药品包装、说明书等材料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交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如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不符合医疗保健用品的相关要求,将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超过正常使用范围,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使用不当造成患者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医院将定期对患者自购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药房负责具体实施,如有其他需要,可进行适度修改。
医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不得自行使用。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符合医院的用药规定和标准。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4. 医院应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条件1. 患者确需使用自备药品,且医院无法提供相应的药品。
2. 患者自备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等符合医院的用药规定。
3. 患者自备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4. 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符合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三、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程序1. 患者向医生提出使用自备药品的申请,并提供药品的相关信息。
2. 医生对患者自备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等进行审核,并签署使用意见。
3. 患者将自备药品交医院药房,由药房对药品进行验收。
4. 药房对患者自备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录在案。
5. 药房将患者自备药品交患者使用,并告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1. 医院应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医院应定期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医院应加强对医生和药师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4. 医院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患者对使用自备药品的认识和配合度。
五、责任与处罚1. 医生和药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用药安全事故的医生和药师,医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用药安全事故的患者,医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3.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医院将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3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2)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对患者携带和使用药品的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1. 首先,患者携带药品需提前向医疗机构申报,并经医护人员审核和记录。
医护人员会核对患者携带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医院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流程,减少患者因用药不当而引发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管理医疗资源。
医疗资源有限,合理利用患者自备药品可以减少医院用药支出,同时为其他患者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
3.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自备药品的监管和指导,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二、具体内容
1.药品准入管理。
医院应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确定患者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范围,一般应限于非处方药和纯中药饮片等。
4.药品核对与登记。
医院应建立自备药品登记制度,要求患者在就诊登记时主动申报所携带的自备药品,并核对药品种类与数量是否一致。
5.药品存储与保管。
医院应为患者提供合理的药品存放和保管条件,防止药品被他人盗窃或误用。
6.药物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处置。
医院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估与报告制度,及时处理患者因自备药品引发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
三、操作流程
1.患者来院就诊并进行登记。
2.医务人员向患者询问是否携带自备药品,并核对患者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医务人员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登记和核对,并告知患者后续的用药注意事项。
4.医务人员在就诊过程中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核对和监管。
5.患者离院时医务人员再次核对患者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进行登记。
6.医院定期开展自备药品的检查和清点工作,确保患者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与登记信息相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一、使用条件: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二、使用程序: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2、调剂部门、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病区因特殊情况需由护士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三、使用要求: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年。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2)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1. 医生指导:医生或药师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患者是否需要自备药品以及选择何种药品。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关于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指导。
2. 自购程度: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自行购买一些常用且无处方限制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科室病人自备药物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科室病人自备药物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所有病人自备药物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病人自备药物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药物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
2.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病人自备药物的管理流程。
3. 保密原则:保护病人隐私,不得泄露病人自备药物的相关信息。
四、职责分工1. 科室主任:负责科室病人自备药物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
2. 护士长:负责科室病人自备药物管理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3. 护士:负责病人自备药物的接收、储存、使用和记录。
4. 药剂师:负责病人自备药物的质量检查、领用和退药。
五、管理制度1. 接收管理(1)病人自备药物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有明确的生产厂家、批号、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2)护士在接收病人自备药物时,应仔细核对药物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2. 储存管理(1)病人自备药物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条件储存,确保药物质量。
(2)储存药品应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误用。
3. 使用管理(1)病人自备药物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仔细核对药物信息。
(2)病人自备药物使用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时向医师报告。
4. 记录管理(1)护士应详细记录病人自备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
(2)护士长应定期检查病人自备药物的使用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5. 退药管理(1)病人自备药物如有质量问题或过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剂师处理。
(2)病人自备药物使用完毕后,护士应协助病人退回剩余药物。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病人自备药物安全使用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疗事故的个人和科室,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科室主任所有。
科室病人自备药物管理制度范本旨在加强科室病人自备药物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减少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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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4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一、使用条件:
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二、使用程序:
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2、调剂部门、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病
区因特殊情况需由护士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三、使用要求:
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年。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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