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与规范
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与规范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统治权力,它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要素。
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的完善与规范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加强行政权力规范、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以及强化行政权责的追究三个方面,探讨如何完善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
加强行政权力规范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
行政权力规范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和规则。
为了实现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律保障。
一方面,要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和制度,明确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和权限,细化程序和规则。
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法治建设,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并增加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
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规范建设也是不可忽视的。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机关的人员行为,提高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也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
透明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信息公开程度的程度。
通过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可以增加公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参与,有效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
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机制建设。
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都应及时向公众公开,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
还可以建立定期听取公众意见的制度,通过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公信力。
追究行政权责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一环。
行政权责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对其行为后果所承担的责任。
为了强化行政权责追究,需要建立健全行政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
一方面,要完善行政机关的责任认定和追究程序,明确责任的界定和追究的方式。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审计,及时查处行政权力滥用、失职行为,对违法失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与规范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重要。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2015年3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一)工作目标。
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实施范围。
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地方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二、主要任务(三)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
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汇总形成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规范的分类标准,明确梳理的政策要求;其他类别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四)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
在全面梳理基础上,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
如何确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
如何确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引言: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拥有权力与责任。
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的确定,涉及法律、管理、文化等多个领域,是构建行政机关有效运行的基础。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权力来源与运行机制、权力监督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论述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的确定,旨在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权责边界,提高行政机关的运行效能与公信力。
一、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法律规定是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的依据和基础。
我国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职权法》、《行政复议法》等,这些法律对行政机关的权力源泉、范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益,确立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的边界。
二、行政机关权力源泉与运行机制1.行政机关权力源泉:行政机关权力的源泉主要包括宪法、法律与行政法规。
宪法是国家行政机关权力的最高依据,法律为国家行政机关权力提供具体的授权和规范,行政法规则是根据法律授权、国家行政机关自身行政管理需要制定的规章。
2.行政机关权力运行机制:行政机关权力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行政决策、行政实施、行政监督三个环节。
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事项作出决策的过程,行政实施是依照行政决策对具体行政事项进行操作和管理的过程,行政监督则是对行政决策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三、行政机关权力监督与责任追究权力监督与责任追究是确保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合法、公正、高效的重要环节。
1. 内部监督:包括组织内部的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
横向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不同部门、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各级部门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纵向监督是指对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权力的垂直运行机制。
2. 外部监督:包括民众监督、媒体监督、司法监督等多种形式。
民众监督通过提供举报渠道、投诉机制等方式,让公众参与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确保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媒体监督通过报道曝光行政机关权力滥用、失职等问题,促进行政机关的规范运行;司法监督通过诉讼程序,对行政机关的错误决策进行纠正和修复。
永兴县委组织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文本.doc
中共永兴县委组织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文本2011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部门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1、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组2、永兴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3、永兴县委组织部组织组4、永兴县委组织部远教中心5、永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第二部分: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证、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制度1、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三部分:规范权力运行考核评价体系1、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办法第一部分部门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县委组织部干部组一、职能职责及责任体系(一)负责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提出意见建议;(二)负责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交流、离退休;(三)负责全县股级干部的宏观管理、配线审批和县委委托的干部任免;(四)考察了解全县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责任主体:干部组。
二、职责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人任用条例》(三)《党政机关竞争上岗暂行规定》(四)《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五)《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八)永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规范性制度(九)其他法规三、主要工作流程、办理程序和时限及风险防范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图职责职能运行风险表现风险1、违背原则提出干部任免动议和初始提名。
风险2、可能出现单位操纵、干预推荐和个人拉票现象风险⒈风险2风险3.风险⒋风险⒌ 风险⒍ 风险⒎ 风险⒏ 风险⒐风险10.风险11. 风险12. 风风13. 风险14.风险3、民主推荐过程中,不尊重民意,对推荐票不集中或反映较差的干部进行考察。
风险4、发布干部考察预告或征求意见范围不广;风险5、考察工作部深入细致,考察失实、失真风险6、在考察过程中接受考察对象及单位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接受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风险7、考察材料千篇一律,特带不突出,或者文过饰非,隐瞒、歪曲事实真相;风险9、应该延伸考察而没有延伸考察;风险⒑违规进行干部酝酿;风险⒒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无记名票决干部任免;风险⒓临时动议干部、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风险⒔可能出现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风险⒕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不公示,公示期间不受理举报,或隐匿举报线索,对举报线索不及时调查核实;风险⒖需向上级备案干部没有及时备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3.03•【文号】•【施行日期】2015.03.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一)工作目标。
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实施范围。
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地方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二、主要任务(三)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
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汇总形成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规范的分类标准,明确梳理的政策要求;其他类别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8•【文号】国办发〔2015〕92号•【施行日期】2015.12.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9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一)工作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作为试点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过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探索经验。
(二)试点范围。
根据部门职责特点,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
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二、试点任务(三)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
各试点部门可将权力和责任事项结合起来,并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可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将规划制定等宏观管理职责及标准拟订等权责事项一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
行政执法责任制介绍
第一部分 准确把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性质 第二部分 准确把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架构
第三部分 准确把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程序 理体系的衔接
与综合行政管理体系的关系: 质量管理是基础,--用于内部管理; 绩效管理是核心,--用于工作评价; 能级管理是落脚点,--用于人员考核;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关键点,蕴含在综合
与综合行政管理体系的衔接
推行综合行政管理体系,能够保证行政执 法工作的规范、公正、准确,有效的提升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水平,对完善行政执法 责任制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结束语
综合行政管理体系的探索、构建和 运行,为我局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提供 了一个平台,也帮助我局建立起科学公 正的人员评价机制和具有检验检疫特色 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上内容属个人观 点,由于水平有限,不当之处欢迎各位 领导批评指正!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关键点,蕴含在综合行政 管理体系中。
质量管理体系 绩效管理
梳理 执法 依据
分解 执法 职权
确定 执法 责任
执法 评议 考核
落实 执法 责任
执法 过错 追究
行政执法责任制 ★
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 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 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 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 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 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日益 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 在逐步加强。
的若干意见》。
前言
国家质检总局在2006年5月9日印发了 《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标志着质检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已经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交通运输局工作规则
交通运输局工作规则【篇一:交通运输局权力运行制度】北湖区交通运输局权力运行制度目录第一部分部门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1.行政职权项目汇总表??????????????????42.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北政办发〔2010〕号????38 3.北湖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和隶属管理单位一览表?????46 4.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运行一览表??????????47 5.办公室????????????????????????48 6.政策法规股??????????????????????62 7.计划统计股??????????????????????78 8.财务审计股??????????????????????80 9.安全运输股??????????????????????83 10人事政工股?????????????????????92 11.监察室???????????????????????98第二部分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制度1.北湖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定(试行)??1052.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1233.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批备案制度????1304.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说明制度??????????132 5.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听证制度??????????134 6.全区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137 7.全区交通行政法制文书制作程序制度??????????140 8.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152 9. 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办法????????????156 10.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制度????161 11.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162 12.北湖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文书使用和管理制度??????165 13.北湖区交通运输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167 14.北湖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171 15.治超执法“十条禁令”????????????????173 16.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174 17.市直交通系统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试行)????????180 18.区直交通系统行政审批制度??????????????187 19.北湖区交通运输局公开办事制度????????????194 20.北湖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规则??????????????196 21.北湖区交通运输局收文收件处理实施办法????????212 22.北湖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15 23.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218 24.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规定????????????????????????22025.北湖区交通运输局服务承诺制?????????????223第三部分规范权力运行考核评价体系1.北湖区交通运输局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2242.北湖区交通运输局三项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2263.北湖区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2324.北湖区交通运输局各科室行政权力运行——月工作绩效考核表??????????????????????????236行政职权项目汇总表一、行政职权共有(97)项 1.行政许可权(12)项 2.行政确认权(2)项 3.行政处罚权(76)项 4.行政强制权(1)项 5.行政检查权(6)项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50)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职权目录表【篇二: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材料汇编20140826】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材料汇编平阳县交通运输局二〇一四年十二月目录1、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2、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3、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制度4、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5、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业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制度7、平阳县交通行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8、平阳县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9、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挂牌督办制度10、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制度12、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应急管理措施13、平阳县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14、平阳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15、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约谈制度16、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制度17、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分析通报制度18、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19、平阳县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20、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监督奖励制度21、平阳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告诫警示谈话制度22、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23、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24、平阳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25、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26、平阳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27、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分析研究制度28、平阳县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29、平阳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考核制度30、平阳县营运车辆驾驶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31、平阳县重点安全监管交通运输企业公布制度32、平阳县交通运输企业卫星定位装臵使用制度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平交?2013?88 号关于调整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级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和成员分工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局安委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做如下调整:一、局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主任:林大雪(局长)副主任:林开杰(副局长、常务副主任)李顺达(副书记、运管局局长)林初潮(副局长)潘琪(副局长、港航局局长)吴志发(公路段段长)成员:王希光(副局长)祝益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于江平(局总工程师)苏泽富(总指挥部副指挥)温兴准(总指挥部副指挥)钱成(总指挥部总工程师)江永统(昆鳌快速通道指挥部副指挥)黄步梯(交管科科长)金进鸽(办公室主任)林顺(监察室主任)二、局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步梯(兼)副主任:周少微(建设科副科长)林军(运管局副局长)缪克滨(港航局副局长)黄光荣(公路段副段长)李庆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成员:林元利(交管科科员)胡志森(运管局安全办主任)黄朝辉(港航局港航管理科科长)李德富(公路段安全管理科科长)苏志斌(渡口办副主任)【篇三:6公路管理处制度汇编(2010年10月修改版大部分改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职责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编莆田市涵江区林业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前言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区机关效能办《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涵政办[]号)以及区预防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加快建立全面合法、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到位、保障有力、行使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执法和公共服务水平质量,涵江区林业局从实际出发,成立了以吴银山局长为组长、陈飞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股站主要负责人和区森林分局陈昱为成员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莆田市涵江区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要点、目标任务、范围主题、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事务,并从相关股站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对行政职权项目、权力类别及编码、执法依据进行集中梳理,制作了权力运行流程图, 制定了公开、集体讨论、责任追究等三项制度。
经过个月时间运作,对涉及的部(其中:法律部、行政法规部、地方性法规部、部门规章部、地方政府规章部、规范性文件部)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职权项(其中:行政许可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征收项、行政裁决项、行政确认项),无涉密不宜公开事项。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全区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将更进一步沿着科学化、健康化、阳光化方向持续发展。
目录涵江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涵江区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涵江区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涵江区林业局关于成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涵江区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涵江区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公开制度(试行)………………涵江区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集体讨论制度(试行)…………涵江区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涵江区林业局行政职权统计表……………………………………………涵江区林业局行政职权目录………………………………………………涵江区林业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涵江区林业局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涵江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股站、各直属单位:为确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涵江区林业局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权力运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年月目录第一部分工作职责、责任体系、权力运行依据、工作流程及风险防范、郴州市政府办工作职责、内设机构………………………………、郴州市政府办秘书一科……………………………………………、郴州市政府办政工科……………………………………………、郴州市政府督查室………………………………………………、郴州市政府值班室(加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郴州市政府办纪检组监察室……………………………………第二部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末位淘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干部任用制度……………………………………………………1 / 69、郴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试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优质服务守则和“十不准”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规范从政行为公开承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督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郴州市市长公开电话行政投诉办法…………………………第三部分规范权力运行考核评价体系、干部考核制度……………………………………………………、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督查制度…………………………第一部分工作职责、责任体系、权力运行依据、工作流程及风险防范郴州市政府办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一、郴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15•【字号】新政发〔2015〕72号•【施行日期】2015.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推进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新政发〔2015〕7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能力适应新常态,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自治区本级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以下简称“权责清单”)。
一、主要目标和实施范围(一)工作目标。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通过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公开示权、监督制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事业单位以及自治区与地州市、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2015年底,自治区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施范围。
1.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包括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2.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事业单位;3.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4.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州市、县市区的机构;对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行使的行政权力列入委托部门的清单;涉密不宜公开的职权事项,不列入权力清单。
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
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一、概述在现代社会中,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是任何一个组织或部门应该严格遵守的原则。
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尊重,更是对公共权力的有效运行和监督的重要保障。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的重要性,并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深入分析。
二、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性1. 法治精神的体现依法行使职权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
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合法行使权力。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各种行政行为才能得到规范和约束,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 行政效能的提升依法行使职权可以有效提升行政效能。
当权力被规范和约束后,就能有效减少任意行使权力的情况发生,有利于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只有遵守法律规定,认真履行部门权责清单,才能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 社会稳定的维护依法行使职权也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
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只有在公平的法治环境下,各项社会事务才能有序进行,社会矛盾和纠纷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的重要性1. 规范权力行使部门权责清单是对部门职责的明确和规范,是依法行使职权的具体体现。
只有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部门的工作才有据可依,行政行为才更有依据,避免了权力滥用和“霸王条款”的出现。
2. 优化公共服务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有利于优化公共服务。
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推动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只有根据部门权责清单,部门才能有针对性地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
3. 增强部门透明度和责任感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有助于增强部门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部门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不仅是对内部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更是对公众的一种承诺和责任。
只有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才能增加部门的透明度,让公众更清晰地了解部门的工作职能和责任范围。
四、对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部门权责清单是一个组织或部门良好运行的基石。
论行政权力的行使及其制约
论行政权力的行使及其制约-作者:王明浩内容摘要权力是人类社会中特有的现象,或者说,组织起来的人类社会必然要运用权力来为“组织”提供保障。
就权力的来源来看,它是起源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需要,因而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凝聚和体现公共意志的力量。
在应然的意义上,一切权力都是公共权力,权力必须是服务于公共利益的。
然而,在政治社会,应然的设计成为一种空想。
现实的情况是:权力丧失了其公共性,被少数人所攫取,权力应当为公共利益服务,却经常地被用于谋取私利。
这就是应然与实然的矛盾。
伴随着“行政国家”观念的兴起,面对越来越多的腐败现象,维持行政权力说法的责任成为行政管理最大的挑战。
当然,这需要外部的控制与制裁,诸如立法控制、舆论监督等,然而外部的控制和制裁毕竟是有限的,它只能触及外部的行为和守住已获得的成果,并不能真正实现良好的行政管理秩序,所以伦理必须导入行政管理。
缺乏行政伦理的约束,行政权力的行使与运用就难保其合理、高效。
作为内在约束性的价值观,行政伦理对行政权力同样具有多方面的约束与影响。
【关键词】中国,行政,行政伦理,权力,权力行使,制约,公民社会,监督,目录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一)、行政权力及其特性 (1)1、定义: (1)2、特性: (1)(二)、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及其本质要求 (1)1、公民社会与权力制约: (1)2、中国地方政府与权力制约: (2)3、本质要求: (2)(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必要性 (3)二、我国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3)(一)、中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基本框架(即行政组织的外部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的自体监督的有机结合) (3)(二)、对中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现状进行透视并找出了中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行政权力实施更为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的构想 (4)(一)、对完善中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路径进行探索 (4)(二)、确立了完善中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价值取向 (5)(三)、明确了完善中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总体思路 (5)(四)、提出了完善中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具体举措 (5)参考文献 (7)论行政权力的行使及其制约行政权扩张的合理性、行政自由裁量权异化的可能性和行政权力的灵活性、剥夺性,如果不对这种不断扩张又会不断被异化的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必然导致权力剥削和权力失控。
桂阳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民负担监督
桂阳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二O一一年六月1目录第一部分: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一、行政职权项目汇总表二、行政职权目录表三、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四、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第二部分: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制度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服务承诺制五、首问责任制六、一次性告知制七、限时办结制2八、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九、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十、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十一、重大和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十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第三部分:规范权力运行考核评价体系一、绩效评估制二、内部检查制三、定期检查制3第一部分: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一、行政职权项目汇总表(一)行政职权共有(9)项1、行政许可权(1)项2、非行政许可审批权()项3、行政确认权(1)项4、行政处罚权(1)项5、行政强制权()项6、行政检查权(1)项7、行政征收权()项8、行政给付权()项9、行政奖励权()项10、其它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5)项11、重大行政决策权()项(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9)个4二、行政职权目录表56三、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1、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项目的设置和范围确定流程图风险表现:风险①审核把关不严,易造成扩大范围收费、集资防范措施:要求审核承办人员进一步熟悉业务,签发、会审人7员认真把关。
2、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并指导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流程图风险表现:风险①相关资料不齐或有错误而进行受理。
防范措施:提高受理人员业务能力,认真把好受理关。
83、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违法收费、罚款、摊派、集资、非法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非法设置收费、集资、基金项目,以违法方法向农民征税,因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事)件的处罚流程图风险表现:风险①对有关违法行为不能全部发现。
规范权力运行主要工作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
规范权力运行主要工作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安仁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一、行政职权(职能职责)及责任体系受县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委托,依照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县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宣传、贯彻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经营单位和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应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依法向有关执法部门移交案件;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执法机构下达的各项任务。
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实行队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队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本队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权利行使依据(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四)《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五)《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六)《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七)《出版管理条例》(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九)《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十)《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十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十三)《印刷业管理条例》(十四)《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十五)《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十六)《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十七)《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十九)《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二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三、主要工作流程、办理程序及风险防范(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工作流程图风险①权利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作出的当场处罚决定;适应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办案人员少于2名;没有出示行政执法案件就进行调查取证。
风险②:依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超出法定幅度的行政处罚;适应简易程序作出处罚,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适应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有取得违法证据就对相对人实施处罚;无法律依据当场收缴罚款。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1•【字号】景府办发[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发[2007]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施方案》已经2007年11月6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意见》(赣府发[2007]1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设勤政、廉洁、高效、服务的政府。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思想革命、理念提升、体制创新、机制完善、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
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及《景德镇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意见》(景党发[2005]14号),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案件审理室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
案件审理室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运行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一、行政职权(职能职责)及责任体系1、负责本机关立案调查的违纪案件和备案案件的审理,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下级有不同意见案件或重要疑难案件复查、复议或咨询;2、受理对县纪委以上党组织批准的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3、受理对县监察局、县政府各部门所作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4、承担县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二、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国共产党章程》(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条例》(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度的规定》(六)《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十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十二)《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十三)《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十四)其他法律法规三、主要工作流程、办理程序和时限及风险防范(一)办理时限:1、本级自办案件、备案案件受理后,一般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审结,复杂案件在20个工作日内审结,特别复杂的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审结。
2、对于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申诉案件,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
对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复审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之内作出复审决定;对不服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复核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
(二)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三)存在的风险:1、无故不受理现实案件。
2、索取被调查人财物,存在不正之风。
3、违反规定,帮助被调查人减轻或者逃避处罚,或者以公谋私,打击报复被调查人。
4、程序不合法。
5、不告知受处分人权利或不及时宣布处分决定等,侵犯受处分人的合法权益。
6、无故不受理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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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郴州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一、行政职权(职能职责)及责任体系1、负责公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及审批;2、负责市级教育基建投资项目审核工作;3、负责中小学招生计划(高中阶段)编制工作;4、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审核工作;5、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审核;6、负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核;7、负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审核;8、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审核。
二、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4、《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实施细则》8、《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9、《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10、《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11、《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8〕336号)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意见的通知》1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15、教育部关于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相关政策16、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年度招生工作和招生计划安排的相关政策17、《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18、《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湘财教〔2007〕62号)19、《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20、《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办法》21、《湖南省中小学教育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2、《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暂行办法》2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36号)三、主要工作流程、办理程序和时限及风险防范1、公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及审批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受理-组织评审,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岗位:计划财务科;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公开形式:公共媒体、网络;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850383)风险①风险②风险③风险④(一)权力运行的风险表现:风险①: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不受理的;风险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通过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审核通过的;风险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风险④:私自泄漏申请单位项目信息的;(二)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合理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科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4、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2、市级教育基建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受理-组织评审,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岗位:计划财务科;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公开形式:公共媒体、网络;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850383)风险①风险②风险③风险④(一)权力运行的风险表现:风险①: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不受理的;风险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通过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审核通过的;风险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风险④:私自泄漏申请单位项目信息的;(二)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合理制度,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处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3、科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4、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中小学招生计划(高中阶段)编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受理-组织评审,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岗位:计划财务科;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公开形式:公共媒体、网络;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850383)风险①风险②风险③(一)权力运行的风险表现:风险①: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风险②: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风险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二)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合理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科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4、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4、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审核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受理-组织评审,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岗位:计划财务科;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公开形式:公共媒体、网络;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850383)风险①风险②风险③(一)权力运行的风险表现:风险①: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风险②: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风险③:私自泄漏申请人信息的;(二)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中心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3、中心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
4、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审计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5、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审核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受理-组织评审,时间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岗位:计划财务科;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公开形式:公共媒体、网络;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850383)(一)权力运行的风险表现:风险①: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批准或者超过法定职权批准的;风险②: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审批的;风险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二)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合理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科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4、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审计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核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受理-组织评审,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岗位:计划财务科;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公开形式:公共媒体、网络;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850383)(一)权力运行的风险表现:风险①: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批准或者超过法定职权批准的;风险②: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审批的;(二)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合理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科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4、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审计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7、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审核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受理-组织评审,时间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岗位:计划财务科;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公开形式:公共媒体、网络;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850383)风险①风险②风险③风险④(一)权力运行的风险表现:风险①: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风险②: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风险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风险④:私自泄漏申请人信息的;(二)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中心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3、中心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
4、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审计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8、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审核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受理-组织评审,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办岗位:计划财务科;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公开形式:公共媒体、网络;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850383)(一)权力运行的风险表现:风险①: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风险②: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风险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二)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中心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3、中心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
4、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审计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风险① 风险② 风险③郴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一、行政职权及责任体系1、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2、负责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3、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市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
教师工作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全面工作,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权利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4、《关于印发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师字〔2002〕4号)5、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3号)6、《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7、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8、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9、《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111号)10、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郴州市职改办、郴州市教师职务办等有关职务(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