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海外部体系管理手册技术管理手册6.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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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中建八局海外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对工程测量工作的管理,保证测量工作的可控性,使事业部测量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事业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海外事业部直营项目。海外事业部经援项目、土木业务项目及海外各分支机构可参照本管理规定实施。

3 管理职责

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中提及的各部门即为事业部各部门,如工程技术部、人力资源部等即为事业部工程技术部、人力资源部。

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测量工作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并参与事业部内部关于工程测量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

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和推广关于工程测量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并负责培训即将去海外工作的工程测量人员。

在项目前期的投标阶段,工程技术部负责部门范围内的投标测量方案编制工作,并从测量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增强技术支持力度。

项目中标后,项目应及时与工程技术部就项目测量工作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工程技术部将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测量人员进行选派和培训。

项目开工后,由项目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测量工作,根据项目施工的要求,工程技术部将对项目的工程测量工作进行技术支持。

4 项目测量工程师的职责范围

负责接收、保管与项目有关的建筑红线点、高程点及相关测量记录;

负责现场轴线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建立;

对现场施工测量记录等测量数据进行计算与校核等;

负责编制施工测量方案,对批准的测量方案,指导分包单位具体实施;

按照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及相应的国际标准的要求,负责施工测量记录表格的填报工作;

沟通、协调施工过程中分包、总包、咨询工程师以及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在测量方面的工作关系;

其它与测量有关的工作。

5 测量工作管理流程图

6 施工现场测量工作的管理内容

6.1 交接桩、护桩制度

交接建筑红线桩工作,由业主代表(咨询工程师)和项目总工主持,并在现场由业主代表(咨询工程师)和项目测量工程师直接进行交接;

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桩平面位置和高程,必要时应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现场交接;

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完整稳固,交桩后,项目必须组织测量工程师进行复测。复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交接桩工作完成后,应填写交接桩记录;

为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测量工程师必须对标桩进行妥善保管,永久和半永久性标桩一定要牢固,并设明显标志;

注意保护测量标志,测量工程师应经常巡视标桩保护情况,所有测量标桩,未经现场测量工程师及项目总工同意,不得移除或损坏;

施工区域内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时,不得影响测量标桩或影响测量视线的通过。6.2 验线制度

验线工作是揭露测量放线工作是否正确和检查评定测量放线精度是否合格的必要工序,测量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工作经工程测量人员自检、互检合格后,进一步由项目质量总监验线,合格后报请咨询工程师验线。验线时,应准备好相关的测量记录,供验线部门核验。验线过程中,应对起始点位(如红线桩、楼座桩、水准点)、已知数据(如坐标、高程)及相关图纸、洽商变更等原始资料进行核实,保证验线依据原始、正确、有效,验线精度应符合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及相应的国际标准。

6.3 安全操作制度

测量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人员、仪器安全事故;

测量人员在施测过程中,应坚守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仪器,不允许非测量人员使用仪器,避免遗失和损坏;

高空测量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没有防护设??量仪器架设的安全、稳固;

立体交叉作业的区域,应采取安全防护,防止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仪器损伤。

7 施工测量技术资料管理

7.1 测量依据资料

由业主提供的红线点坐标数据及高程数据(书面资料);

验线通知书及交接桩记录表;

工程总平面图及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定位测量及检测记录;

有关测量放线方面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7.2 施工测量记录资料

施工测量方案、现场平面控制网和水准点成果表报验单、审批表及复测记录;

工程位置、主要轴线、高程及竖向投测等的“施工测量报验单”与复测记录;

必要的施工测量原始记录及特殊工程资料(如钢结构工程等);

7.3 竣工验收测量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测量报告及竣工图;

沉降变形观测记录及有关资料。

7.4 测量仪器的管理

关于施工测量仪器的购买、使用、保养、报废等详见《监视与测量装置管理规定》。

8 附则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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