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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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上

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上

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上董仲舒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重要的思想家,同时也是儒家道德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提出的“德治”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董仲舒的思想内涵、理论基础、实践价值这三个方面分别阐述董仲舒的“德治”思想。

一、董仲舒的“德治”思想内涵“德治”一词最早出现在董仲舒的著作《春秋繁露》中,他认为“德者治之本也”,即“德”是治理社会的基础和核心。

董仲舒认为,“德治”是通过恢复人们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建立正当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达到实现社会和谐的一种治理方式。

董仲舒认为,人性是本善的,但随着人们的欲望、习惯和环境的影响,人们的道德水平会不断下降。

他主张通过道德教育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使他们能够自觉地恪守道德规范,实现社会的自我调节和自我发展。

在董仲舒看来,道德教育的核心是各级政府和统治者要发挥其道德榜样的作用,为人民树立良好的行为典范。

他认为,诸侯、王臣应该过正派廉明的生活,以身作则,带领百姓建立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

政府需要建立正义、公平的政治秩序,通过法律和制度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促进社会的和谐。

董仲舒的“德治”思想把道德价值放在社会治理的核心位置,使传统思想中的“德治权”得到了强化。

其深厚的传统文化内涵,也是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董仲舒的“德治”思想的理论基础董仲舒的“德治”思想的理论基础有两个方面。

一是儒家思想的传统,提倡“仁”“义”的理念,而“德治”正是基于“仁义”思想而建立的。

二是董仲舒对秦汉统治的反思,认为秦朝政权以法治代替了道德统治,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群体斗争和政治动荡不断发生。

他提出“德治”理念,是基于对秦汉政权的反思,反对单纯运用法律手段治理社会的做法。

此外,董仲舒还深刻认识到了“德治”思想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往往是贵族和士大夫,他们亲自过正派廉明的生活,以身作则,成为全社会道德观念的引领者。

第九讲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的政治思想

第九讲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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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 ,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 二者,天之行也。”
• “一统”的永恒法则化为中央集 权政治体制和君主专制统治提供 了认识依据。
• 3、“天人感应”与君权神授说 、天谴说
• 维护君权至上是董仲舒的基本政 治主张之一。
• “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 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 ……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 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 《王道通三》)
• 3、汉武帝时期内忧外患严重,提 倡清静无为的黄老之学已经不能 适应汉政权面临的挑战。儒家思 想则主张有为,能为汉武帝的有 为提供理论支撑。
• 外有匈奴对边疆的屡次侵犯,内 有分封诸侯的坐大对皇权的威胁 ,同时豪强地主与一般民众的矛 盾也日益尖锐。
4、传统儒家总的来讲适应宗法分 封亲亲的诸侯国家的要求,不少 方面与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君主 专制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如孟 子讲“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 “国人皆曰可杀,然后杀之。”“推 恩足以保四海”。
、御、书、数;或者六艺即六经,谓《易》 、《书》、《诗》、《礼》、《乐》、《春
秋》)内容丰富富有弹性。对于不 同的思想,有兼容并包的可能。
• C儒学能够独尊不仅在“理”的方面,还 与“势”有关。(韦正通)儒学知识传 播强调师承,儒生众多。
• D儒学强调维护现实的社会制度,符合上 层统治者的需要,同时强调矛盾双方的 妥协和高扬民本思想,有助于缓和社会 矛盾,使传统等级压迫制度受到一定约 束,从而也符合上层统治者的长远需要 。
•。
E汉武帝时内忧外患严重,无为思想已不适 合时代,而儒学强调有为则为汉武帝的 文治武功提供了理论根据。
F 儒学经过董仲舒改造的,理论更加完密 ,内容日益丰富,能更好地适应中央集 权的君主专制制度,远非其他各家所能 比。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董仲舒是西汉时期的一位著名哲学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治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主张以仁义道德为基础来治国,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尊德法”、“仁政法”、“法治兼用”等法律思想。

以下将从这些方面展开对董仲舒的法律思想进行阐述。

首先,董仲舒主张以尊德法来治理国家。

他认为德治为上,法治为下,德治是指以道德伦理为基础来进行治理,而法治则是在德治的基础上建立起的约束和规范机制。

他主张在治理国家时,首先要通过培养贤德之人来实现德治,通过人的道德品质来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稳定。

只有当德治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时,才需运用法律来进行约束和制裁。

其次,董仲舒提出了“仁政法”的观点。

他认为政府的首要责任是保障人民的利益和福祉,要以仁义为出发点来制定法律,以人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他主张在制定法律时要考虑人情、民意和社会现实,不以法律本身的严格性和刚性来对待人民,而是要注重人民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实现仁政。

此外,董仲舒主张“法治兼用”。

他认为德治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需要相互结合与协调。

德治是为法治提供了基础和底蕴,但在现实社会中,单纯仅依靠德治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因此需要运用法治来弥补德治的不足。

他认为,德治和法治的结合可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也能促使人民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他强调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合理治国方案,为后世的法治思想和实践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古代的法律史上,董仲舒的法律思想被许多后来的思想家借鉴和发展,对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董仲舒的法律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他重视道德伦理的作用,但在具体操作和实施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和评判标准,德治理念容易受到个人主观意识和权力滥用的影响。

另外,他对法律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有时会弱化法律的作用和地位,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给了后来统治者对法律任意支配的空间。

董仲舒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董仲舒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董仲舒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董仲舒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经学家和思想家,也是西汉时期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董仲舒所处的西汉时期,特殊的社会条件对其教化思想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西汉初期伴随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快速恢复与发展,社会中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加之地方分裂势力日夜骚动,促使董仲舒积极探索能安定社会、稳固政权的方法;另一方面,西汉初期宽松的思想文化环境为董仲舒吸收融合先秦诸子学说,并丰富发展儒家学说创造了客观条件。

董仲舒在借鉴、吸收先秦诸子学说合理内容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改造了传统儒家的教化学说,并以此作为理论依据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开展道德教化实践,在当时的西汉社会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儒家思想学说随着董仲舒的继承、发展和教化推广过程,正式实现了从理论向实践的跃迁。

而董仲舒教化思想的确立,也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教化体系的确立[1]。

新儒学在教化社会民众、稳固统治政权、维持社会秩序方面实际成效的突显,使儒学在汉代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逐步确立了其“独尊”地位,并最终成为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建国君民”的指导思想。

1 董仲舒德育思想的内容1.1 有教无类、广施教化董仲舒认为道德教化的对象应当是社会中的一切人,主张在社会中广施教化,并将教化对象分为三类人群,即君王统治者、各级官吏和社会民众。

首先,董仲舒认为“故君之御下民,奢侈者则应之以俭,骄淫者则统之以理。

未有上仁而下贼,上义而下争者也”[2],君王在国家中处于首要地位,只有君王自身具备良好的德行品质才有可能施行王道教化。

董仲舒通过构建天道哲学的方式引导、规劝统治者将儒家的伦理学说作为统治思想,因为只有君王通过内化儒家经典以成圣成善,才能教化臣子万民修身成善,否则将会“臣投他国、子奔他乡”。

其次,对于承担“施教者”角色的各级官吏,董仲舒主张要通过儒家政治伦理提升官员的道德水平,即在严格管理选官制度的基础上,以儒家思想中的君臣之道教化文武百官,使之自觉用伦理道德约束言行。

董仲舒的德育目标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董仲舒的德育目标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董仲舒的德育目标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董仲舒,中国古代哲学家,著有《论语集注》。

他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在中国学术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

他深知“德育”之重要,不单单强调“道德”,同时也关注“居家”,认为“德育”不仅包括道德修养,还要注重学习和家庭生活。

他认为,学习、家庭生活和社会生
活应该有机结合起来,因此称为“三位一体”。

董仲舒的德育思想提出了重要的历史哲学有关“道德”、“家庭”以及“学习”的结合。

他强调,家庭也是道德修养的重要形式,他认为家庭的礼仪礼法关系要和道德修养联系在一起,达到身心健全的和谐统一。

学习也是人道德修养中重要的一项,董仲舒鼓励人们多学习治学,并分析探讨运用道德修养的方法等等,以发展人的学识和道德修养,从而让人能够循序渐进地完成道德修养的过程。

董仲舒的德育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代价值,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家庭和学习环境对人的心态影响,因此,改善家庭环境和学习环境,能够让孩子更加健康的成长和发展。

此外,董仲舒的思想也可以让青少年更贴近“家庭教育”,可以在家庭传统中发现知识价值,从而更好地发展个人品格。

在今天,董仲舒关于德育思想的观点和看法仍具有深远的意义,其现代价值已经起到了关键作用,能够更好促进社会人们的道德修养,让学习和家庭环境达到良好的平衡,真正实现人与人之间真诚的和谐与关爱。

论董仲舒的政治改革思想——兼论其天道观的德治本质

论董仲舒的政治改革思想——兼论其天道观的德治本质

政 治思想 的改革本质 。董仲舒 虽然是个唯 心主 义的哲 学家,但却是 中国早期封 建社会 中杰 出的政 治改 革理 论 家。他 的政 治 学说 , 管存在 历史的 、 尽 阶级 的局 限 , 并带有 某些神秘甚 至荒谬的成 分 , 但其主流 方
面继承 了先 秦儒 家的 民本 思想与道德 人 文精神 , 当时历 史 条件 下代表 了解放 生产 力的方向 , 应 了社 在 顺
《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0 1 )2 1 年第 2 期
浙东学术与中国哲 学
论董仲舒的政治改革思想
兼论其天道观的德 治本质
吴 光
( 江省 社会 科 学 院 , 江 杭 州 3 0 2 ) 浙 浙 10 5
[ 要】 摘 本文结合 具体 的历 史背景分析董仲舒 的 “ 天道” 观和 “ 王道” 论的具体 内容 及其相互 关 系, 揭示 其
度 , 官名 , 礼乐” 定 兴 。司马迁 同意贾谊 的看 法 , 在 《 史记 ・ 高祖 本 纪》 中批评 秦 政说: 周秦 之间可 谓文 “
福 禄 日来 。诗云 : 宜 民宜人 , “ 受禄 于 天。 ”为政 而宜 于 民者 , 当受禄 于天 。夫仁 、 、 智 、 固 义 礼、 信五 常之
到善 治 。 他说 : 譬之 瑟瑟 不调 , 者必 解 而更 张之 , 可鼓也 : 甚 乃 为政 而不行 , 甚者必 变而更化 之 , 乃可理 也 。当更张 而不 更张 , 虽有 良工不 能善 调也 ;当更化 而不 更化 ,
虽有 大 贤不 能善治也 。… …今 临政 而 愿治 七十 余岁
在 上世 纪 8 代 以前 , 0年 学术界 对董 仲舒及 其政
当时 的历 史 背景 ,通 过对 董 仲舒 的天 道观 和王 道论

简述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

简述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

简述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是董仲舒教育思想的核心。

董仲舒主张教化与刑法并重,但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本、为主,以刑法为末、为辅。

(2)德育的内容: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

董仲舒强调“三纲五常”。

所谓“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1.《对贤良策》和三大文教政策:《对贤良策》,是董仲舒在元光元年针对汉武帝的策问所作的答对。

在答对中,董仲舒较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政治思想与教育思想。

在教育思想上,董仲舒主要针对文教政策提出三点建议:其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二,兴太学以养士;其三,推行察举,以尽天下之才。

三大文教政策不仅对两汉的学校教育及教育管理影响很大,而且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也极为深刻。

2.论人性和教育在人发展中的作用董仲舒吸收了自孔子以来关于人性差异论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性三品”说。

他把人性划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个不同的等级。

董仲舒认为,“中民之性”是他对人性这一概念内涵进行规定的事实根据,它是就中人之性而言性。

教育对于不同的人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具备“圣人之性”者能够自觉控制自己的感情欲望,注定要向善的方向发展。

具备“斗筲之性”者很难进行自我节制,只有用刑罚制止他们作恶。

这两部分人是属于人群中的少数,而绝大部分人是具有“中民之性”的中民,教育对他们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他们是教育的主要对象。

3.“下惟讲诵”(类似于导生制):即采用高材生或老学生带程度较低或新学生学习老师讲授的知识内容的方式进行教学。

有利于解决教师少与学生多的矛盾,扩大教学对象的范围,但教学质量不佳。

4.论道德教育(1)德教是立政之本(教本政末)在董仲舒的社会政治思想中,虽然主张教化与刑罚并用,但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本为主,刑罚为末为辅。

他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

”(2)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所谓“教化”,教师要实行普遍的儒家伦理道德教育。

“三纲五常”是董仲舒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其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

《举贤良对策》中董仲舒的“德教”思想分析

《举贤良对策》中董仲舒的“德教”思想分析

《举贤良对策》中董仲舒的“德教”思想分析作者:王璐来源:《文教资料》2020年第08期摘; ; 要:在儒家思想统治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过程中,董仲舒可谓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他在吸收前人智慧的基础上,将儒家思想与社会现实结合,形成了一个崭新而系统化的思想体系。

公元前134年,汉武帝下诏征求治国理政的方略时,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了一系列在今天看来赫赫有名的主张,如“天人感应”“三纲五常”“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设立太学”等,为儒家思想成为汉代官方思想做了铺垫。

除此之外,在《举贤良对策》中,董仲舒提出的“德教”思想贯穿了全篇。

关键词:董仲舒; ; 道德教化; ; 人与社会; ; 人与自然从西周礼乐文明时期的核心思想“德”到现在提出的“以道德力量铸就民族之魂”的“德”,一个兴盛的国家是始终离不开道德教化的风尚的。

每个时代“德”的寓意有所同,又有所不同。

董仲舒提出“德教”时期是一个社会矛盾激烈的时期,他提出的“德教”在很大程度上是为政治上的安定及为社会控制所服务的,但其含义、价值仍值得我们分析与借鉴。

笔者将从“德教”思想的来源、特点、具体举措、价值与局限性四个方面分享阅读《举贤良对策》后产生的思考。

一、“德教”思想的来源通读《举贤良对策》后,笔者认为董仲舒的“德教”思想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其一,其继承了儒家“德治”的思想。

孔子曾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董仲舒提出“刑主杀而德主生”“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隄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隄防坏也”[1]等类似的言论,他们都认为以德来教化民众是从源头遏制不良风气。

但与孔子不同的是,董仲舒虽然重德教,举了桀纣行暴、秦朝覆灭等例子,但只是为了说明滥用刑罚、只用刑罚的危害,并没有直接否定“刑”本身。

他的观点是“阳为德,阴为刑”“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即德为主,刑为辅,但缺一不可。

他在《春秋繁露》中更是直接提出可以用“刑”惩治反抗封建君主的农民。

【可编辑】董仲舒的德育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可编辑】董仲舒的德育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董仲舒的德育思想及其现代意义姜碧纯!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摘!要"!董仲舒是西汉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在长期的德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从德育的理论基础$$$性三品说出发"对德育内容进行了创造性的设定"对德育方法提出了极富见解的意见#其丰富的理论对于我们今天的道德教育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关键词"!董仲舒%德育思想%现代意义!中图分类号"!X"-!)$#%!’.!!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董仲舒是西汉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倡导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将先秦儒学改造为汉代新儒学"对中国封建社会教育和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就其教育思想来说"其核心是道德教育’因此"对董仲舒的德育思想进行深入地研究"挖掘其精华"批判地借鉴吸收"是我们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本文从董仲舒德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德育内容$德育方法三个方面进行探析"以从中汲取我们今天道德教育值得借鉴的意义’一$德育思想的理论基础%%%性三品说德育是一定的社会主体对人们施加道德影响的一种社会活动’活动指向的对象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目的是要使其接受所施加的道德影响’进行德育的根据在于(对于人的外在教化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而对于外在教化可能性$必然性的论证则是指向对于人性的探讨"因此"对于人性的探讨便成为各种德育理论的逻辑起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孔子首先看到了人性的内涵"孟子主性善"荀子主性恶"他们从各自的人性论出发"提出了系统的德育理论’董仲舒对先秦儒家的人性论进行了扬弃"他糅合性善$性恶说"认为人性是有善恶品等的"提出了性三品说’从而为自己的德育思想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下面我们看他是如何从性三品说出发进行论证的’董仲舒认为人性可以分为三种"即%圣人之性&$%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最上等的是圣人之性"%圣人过善&"其性%不可以名性&"圣人凭借生来而具的过善之性"%承天意&$ %法天&从而教化万民’在人性的形成和教育的关系上"对于天子是无关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圣人之性的解释"董仲舒持人性不变的观点’在圣人那里"善不是一种潜在的可能"而是一种已经实现了的现实人格’因而"外在的教化是多余的’%性三品&中最下等的是%斗筲之性&’董仲舒视之为%又不可以名性&而低于%万民之性&的下品之性"是纯恶之性’%他国不讨贼者"诸斗筲之民何足数哉"弗系人数而已’&!)尧舜不擅移*#在他看来"%斗筲之民&作为恶的化身"不具有任何成圣的可能"属不可教育的纯恶之徒"对待他们只有采取外在的刑法加以强制’除了极少数的圣人和%斗筲之民&之外"占多数的乃是%中民之性&’%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实性*#%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深察名号*#因此"董仲舒对于人性和教育的关系探讨"只是针对%中民之性&的人而言的’他认为%中民&在生来的本性中既有善质又有情欲’%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仁贪之气两在身&’!)深察名号*#民性中同时存在着贪仁两性"但是它们都是潜在的" %仁之气&虽不是现成的善"只是善的基因"但可以培养成善"因而是一种肯定性的潜能"规定了主体向善的人格发展’情欲乃%贪之气&"任其成长即表现为恶"因而是一种否定性的潜能"抑制了善的走向’正是人性中所包含的否定性的潜能"使善的德性的形成不能仅仅依靠主体自身的能力"还应借助主体之外的力量"%今万民之性"待外教然后能善&"%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而若%无其王教则质朴不能善&’!)实性*#总之"先天的潜能只有和后天教化相结合"才能成善$成人’由此"董仲舒扬弃了孟$荀二者之弊"以其性善情恶论为理论基础"说明了人性发展的先天性潜质"通过对外在教化可能性$必要性的强调"奠定了他德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必须指出的是"性三品说作为一种抽象的人性论是错误的"董仲舒不懂得人性是活动于现实中的人的特有的规定性"善$恶作为道德评价"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也不懂得人性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历史而发展变化的道理’但是"他对为什么要对人实施道德教育"人能不能获得善性的"##.年’"月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01)""##.!第’(卷第.期234567839:;<=76>01;6<178?6@A<A4A0B38)’(C3).!"!!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姜碧纯!’(+-D#"男"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哲学史’问题!做了合乎逻辑的回答"肯定了德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这对于我们今天充分认识德育的价值有着重要的启示"二!德育内容对于德育内容的设定是道德教育的基础!董仲舒为维护汉王朝封建等级制度而施行的道德教化对其内容也进行了系统的#创造性的阐述"张岱年先生说$%封建时代的基本道德原则是由董仲舒确定的"&’’(这个基本道德原则就是%三纲五常&"先秦儒家曾在宗法社会关系复杂的人伦关系中概括出五种基本关系!即所谓%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董仲舒则把君臣#父子#夫妇这三伦绝对化#神圣化!归结为%王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并且以他的%天人感应&和%阴阳五行&说进行理论上的论证"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王道之三纲!可求与天"&+,基义-.在阐述%王道三纲&的同时!董仲舒又详细说明了与之相应的是%五常&!说$%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汉书/董仲舒传-.以仁#义#礼#智#信五种恒常的道德观念配合%三纲&"董仲舒讲述五常之道!在先秦儒家的基础上做了很多新的发挥"他发挥了孔子仁者爱人的思想!阐述了%仁&的思想!在,仁义法-中!他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义"&因而统治者们不能%以仁自裕&!而应该%博爱而亡私!布德实仁以厚之&"+,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仁&的思想即是要求积极培养人民的仁德!教导人们真正地力行爱人!特别是要敬上爱君"在教导人们%以仁义安人&的同时!他又随之提出了%义&的道德观念及其行为规范!他说$%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仁义法-.这就是说要纠正不宜的行为!使之归之于宜!而纠正行为首先应该由自己开始"对于义利关系!董仲舒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身之养莫重于义-.这就明白地阐述了物质利益的利和精神追求的义对人的重要性"但他仍然继承着以义制利的儒学传统!主张%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利之于人小而义之于人大&"+同上.为了切实和具体的维护封建之道!董仲舒提出了%礼&的规定与要求!%礼&就是封建社会各种典章制度和生活规范"他在向汉武帝的对策中说$%王者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又说$%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汉书/董仲舒传-.在礼的教育上!他还强调礼的实践意义"他一方面要求汉王朝百官贵族严行封建等级之礼!要%成之以礼乐&而为君子!做到%非礼而不言!非礼而不动&!+,天道施-.另一方面!要求%节民于礼&! %使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强调实行礼教而防民乱的作用"董仲舒在五常之道中还特别强调了%智&"他解释了%智&的含义!%何谓之智?先言而后当"凡人欲舍行为!皆以其智先规而后为之"其规是者!其所以为得!其所以事当!其行遂其名荣!其身故利而无患!福及子孙!德加于民!汤#武是也"其规非者!其所为不得其事!其事不当!其行不遂!其名辱!害及其身!绝世无复!残类灭宗!亡国是也"故曰!莫急于智"&+,必仁且智-.在这里!智表现为理性!董仲舒认识到%智&的指导对于行为的积极意义!高扬了理性精神"%信&作为一项重要的道德规范和信念!也是%五常&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发挥了孔子%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的思想!阐述,春秋-大义!说$%,春秋-尊礼而重信!信重于地!礼尊于身"&+,楚庄王-.又说$%,春秋-之义!贵信而贱诈"诈人而胜之!虽有功!君子弗为也"&+,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为人臣者**委身致命!事无专制!所以致养也)竭愚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忠也&!+,天地之行-.要%至忠厚信以事其君&"+,五行相生-.%信&对于劳动人民来说其实质是要求人民信从其剥削和奴役"%三纲&与%五常&作为封建时代的基本道德原则!包含着许多不合理的因素!但其中也不乏一些积极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批判地加以继承"%三纲&是适应封建专制体制的需要而确立的!是对人伦关系的绝对化!是消极腐朽的!随着封建社会的消失!而失去合理性!被人们所抛弃"而%五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民心民意!维持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对于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虽然随着社会的变迁其内涵发生着变化!甚至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异化!但其中包含的基本精神却有普遍的意义!广泛的适应性!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三!德育方法"一#$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义&作为德育的两种基本方法!董仲舒区分了两者之间的差别$%君子求仁义之别!以纪人我之间!然后辨乎内外之分!而著于顺逆之处也"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据礼以劝福)外治推恩以广施!宽制以容众&"+,仁义法-.%仁之法&旨在爱人!他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仁义法-.又说%故仁者!所以爱人类也"&+,必仁且智-.从中可以看出%仁&强调的是爱人"而义之%宜&在于%正我&!他说$%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仁义法-.这是教导人们修己待人的态度!重视道德主体的自我修养!为善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身先示范!%自攻其恶&!%躬自厚而薄责于外&"+,仁义法-.从思想实质来看!无论是%仁之法&还是%义之法&都是为了调解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而提出的"但作为道德原则符合德育规律!对于广大的德育工作者来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也是我们今天的德育工作必须遵守的道德原则""二#$明道重志%行道养志&董仲舒强调%明道&!他说$%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道不谋其功"&+,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即是坚持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以道德的自我完善作为人生的最高追董仲舒的德育思想及其现代意义求!任何现实的功利得失都不会影响和动摇自己的人生追求"董仲舒所强调的#明道$!实际上成为了封建统治阶层的统治工具!它将纲常伦理视为人之本性!片面地强调理性的生活!压抑了人的真实自然属性!使德育成了人性的枷锁!异化为教育人去容忍专制统治的教条"我们今天的德育就要走出这个误区!在重视人社会属性的同时!也不应忽视人的自然属性"#现代德育要走出困境!就应回归生活!生活世界是道德教育的根基"因为生活世界是蕴藏着丰富的价值和意义的世界!它在形式上似乎表现为平凡%琐碎和世俗!但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却泛化地存在于其中!人们在具体的生活中能够探寻和感悟到其中的乐趣%价值和意义&&$’"(董仲舒也十分重视立志的重要性!说)#*春秋+之论事!莫重于志&&礼之所重者在其志"$,*玉杯第二+-要求人们在道德修养的过程中养成坚强的意志!做到#至诚遗物而不与变!躬宽无争而不与俗推$",*天道施+-同时他要求人们的道德修养并不只是停留在认识上!更应积极行动!在行道的过程中!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他提出的#进善去恶$%#改过迁善$%#反道以除咎$%#积善累德$等思想!揭示出了德育的一般方法和规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三"#必仁且智$从孔子开始!仁与智的统一!便构成了儒家人格境界的一种基本思路"董仲舒继承了这一思路!他说)#不仁而有勇力才能!则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辩慧佞给!则迷而乘良马也"不仁不智有才能!将以其才能辅其邪狂之心!而赞其僻违之行!适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恶耳&&仁而不知则爱而不别也.知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故仁者所以爱人类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必仁且智+-在此!可以看出董仲舒的仁智统一是以仁为体!以智为用!智从属于仁!其作用是行仁"比较辩证地看到了德育和智育的辩证关系"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学科兴起"人文教育的弱化!重智育而轻德育的倾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科技在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和舒适的同时!也由于非人道地使用!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和威胁!各种社会问题以及人类精神领域的种种危机也日益凸现"这些都警示着我们!必须改变长期以来严重偏向科学%忽视人文的畸形教育"因此!当代德育的建构应重视人文精神!正确处理好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矛盾!注重人的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如果剔除仁智的封建性!董仲舒德智统一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德育工作仍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总之!董仲舒的德育思想博大精深!它对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民族道德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进一步继承和发掘董仲舒德育思想中的精髓!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全人类的文明进步都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张岱年)在全国首届董仲舒思想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2")河北学刊#’(+&#$’%)!""孙!峰)现代化进程中道德教育的世纪走向!2")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D=J KN6)&’;061’0"6)1’6"0)&+)#*.-,1/*"$)&*&,"6-$#/1##-&"0$’&$($/*&/-2?*C%X<,1;46$/0L75A K06A39L;<83@3L;=#:;76H;7<C35K78a6<M05@<A=#:;76H;7<"##"-!#J;<67%!720"#*/"(/Y C%e;36H,@;4#7H507A A;<6S0576N0N417A35<6A;0[0@A‘76/=67@A=#7114K487A0N5<1;0G L05<0610N45<6H ;<@836HL05<3N39K3578L571A<10)‘00G L76N0N;<@A;035=P<A;A;0N31A5<6039A;0A;500H57N0@39;4K7667A4507@A;057A<, 3678039K35780N417A<36#1507A<M08=N09<60N A;0136A06A39K35780N417A<36#76N57<@0N L539346N@4H H0@A<36@36K35780N417, A<36K0A;3N@)‘<@5<1;A;035=@A<88;7@M7847Q80509050610A3145506AK35780N417A<36)!8-39)#,0(/Y C%e;36H,@;4)A;34H;A@39K35780N417A<36)145506A@<H6<9<17610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第.期第’(卷第.期。

董仲舒“大德而小刑”思想简析

董仲舒“大德而小刑”思想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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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 德而小刑" 大 思想简析
谢 萍
摘 要 通 说认 为 董仲舒 的学说 乃是糅 合 了诸子 学说 的新 儒学 , 其政 治 法律 思 想 亦是儒 家、 法家 、 家等 学说 的糅合 。本 道 文考 察 了董仲舒 的 思想 渊源 , 对其德 刑观 的具 体 实施 做 了相 关研 究。 并 关键 词 董 仲舒 阴阳 三 纲
辅” 前 德而后刑 的思想 经历 了古代 中国社 会政 治法 律的实 践 , 、 其 的 问题 。他 主张 “ 先经 而后 权” 即道 德教 化为 常态政 治手段 , , 刑 以两 千余年 的生 命力 向世人 证 明了其 自身存 在 的价值 。

罚只有 在道 德教化 失 灵的情况 下才 彰 显出来 。 这一 点可 以在《 贤
二“ 大德 而小 刑” 的实现手 段
观察 , 建起 自己的理 论大厦 , 构 在治 国理论上 , 形成 了影u后世 两 向
千余年 的“ 德而 小刑” 大 思想 , 所谓 的“ 德主刑 辅” 。
( ) 常以 明尊卑 一 序伦
董仲 舒吸收 前人思想 , 出“ 提 三纲” 说 而德 礼直探人心 , 能使 人 自觉地 不去犯 罪 , 敞能从
乐教化 , 要设 刑罚 以使 民有所畏 : 庆赏 刑罚之 不可 不具 也 , 也 “ 如 春夏秋 冬不可 不备 也” 基 于人 的好恶 和趋利 避害之 本能 , 。 故要
根本上 消除 犯罪 。 家则认 为要 想有效地 治理国 家, 须依靠 强 “ 法 必 设赏 以劝之 ” “ 、 设罚 以畏 之” 。 制力量 , 充分 运 用刑 罚政令 的手段 。 董仲 舒通 过对 历 史和现 实 的

董仲舒的“阳德阴刑”思想分析

董仲舒的“阳德阴刑”思想分析

董仲舒的“阳德阴刑”思想分析董仲舒根据天人感应论,来论证作为规律的人道之间有同构关系。

天人之间不仅是同类,而且从规律论上来说还是同构的,即天人之间有同样的规律。

《易传》中就提出过一阴一阳谓之道的命题来统摄天道与人道,从而应用好规律,造福国家与社会。

而汉以前阴阳学说的核心也认为万物皆有对立的两个方面,且这两方面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它们是阴阳对立且阳尊阴卑的主从关系。

董仲舒继承并发展了这种思想,运用天道阴阳关系来探讨人道,表现为政治统治方式上的德刑思想,提出了阳德阴刑的主张。

一、君承天意,法自君出天道与人道的关系,表现为社会秩序的纲常名教。

人类社会的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等级尊卑、服从关系,董仲舒认为他们就是天道阴阳在人类社会关系的反映。

君、父、夫为阳,臣、子、妇属阴,天道为阳尊阴卑,人道则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妇卑,此是天的意志,故天然合理。

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妇为阴。

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又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

人间一切都由天设定,现实中的君王理所当然是天选定的在人间的代言人,起着沟通天上人间的作用。

三纲就是上天赐给君王维持人间社会秩序的工具,就是天意,君主按三纲来统治人间就是秉承天意来行事,他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

他进一步解释王字的写法,可以沟通天和人,为君承天的意志统治人世,论证了君权的合法性。

他说: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

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

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虽有借字形进行牵强附会的说教,但在古代中国社会却有维持社会长治久安的效果,因为王权披上了神权的外衣,具有这样的效果:在专制的国家里,宗教的影响比什么都大。

它是恐怖之上再加恐怖。

和迷信的偏见强于其他一切偏见,迷信的理论强于其他一切理论。

君主如何让天意在人世体现呢?他说:王者唯天之施,施其时而成之,法其命如循之诸人,法其数而以起事,治其道而以出法,治其志而归之于仁。

五、董仲舒思想

五、董仲舒思想

五、董仲舒思想第五部分董仲舒的思想一、董仲舒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中国思想史经由春秋战国至两汉时,已经发生了较大的转折,即原先的百家争鸣的思想自由为独尊儒术的思想集权所取代,这一转折是专制主义政治在思想上寻求一统的具体体现。

汉初统治者接受暴秦一味地任用法家苛严刑律而加速灭亡的历史教训,以“黄老之术”作为治国安民的指导思想(“黄老之术”乃假托黄帝、老子之思想,实为道家和法家思想的结合,并兼采阴阳、儒、墨等诸家观点而综成。

具体表现为清静无为、以柔制刚、以静制动、以退为进、以守为攻、刑德相辅)。

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术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

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公正无私”,“恭俭朴素”,“贵柔守雌”,通过“无为”而达到“有为”。

上述主张使得战乱和灾荒之后的汉初,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发展生产,从而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

虽然黄老之术也杂糅有儒家思想,然而汉朝统治者,作为对秦“焚书坑儒”的反动,也曾十分有意识地利用儒家的礼制和德治来加强统治。

刘邦初登帝位,曾痛感群臣“造反”的野性未改,君主威严一时难以确立,于是请出儒生淳于越按礼制定君臣等级及其礼仪规范。

文帝则重用贾谊,强调儒家的父子、君臣之关系伦理,明确尊卑名分,大力提倡忠孝,强化了儒家的纲常礼教。

礼制和德治的贯彻,推进了儒家政治、哲学和伦理思想的新阐发,《礼记》堪称这一时期儒家思想的集中体现。

如《礼记》中的《大学篇》提出了“三纲领”、“八条目”的儒家内圣外王之道。

三纲领表现为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八条目是指由认识论上的格物、致知,到伦理学上的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在转化为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实践。

形成了熔认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于一炉的思想体系,不仅为汉初统治者的治国策略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武帝时的“独尊儒术”作了舆论准备。

二、董仲舒生平董仲舒,河北广川人,公元前179-前104年。

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上)

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上)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

西汉时期最大的儒学大师,是继孔子、孟子、荀子之后和宋代朱熹之前儒家学派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

他一生以治《春秋》为主业,认为“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不学《春秋》则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微,则不知国之大柄”(《春秋繁露。

俞序》,下引此书,只注篇名)。

他研读《春秋》十分用功勤奋,曾三年不入园圃,设席讲学,当时“学士皆师尊之”(《汉书。

董仲舒传》,以下引此书,只注篇名《董仲舒传》),著名史学家司马迁也曾经跟他学习过。

他不仅精研学理,而且经世致用,提出的不少建议,都为汉代统治者所采纳。

“董仲舒的思想标志着儒学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儒学作为维护一统封建帝国统治的主要意识形态开始登上了历史舞台。

”[1]在治国方略上,董仲舒力主“德治”。

“德治”思想是中国古代儒家在国家治理方法上的重要主张,但在董仲舒以前,它基本上只是一种“思想”,是董仲舒将其全面完善并使之成为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基本国策。

综观董仲舒的著述,他所竭力主张的“德治”主要有“以义正我”、“以仁安人”、施“教化”、守“等级”、行“仁政”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以义正我”儒家从孔子开始就提倡“为政以德”的“德治”,重视道德教化和统治者个人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相对地比较轻视法律及其强制规范的作用[2]。

在国家治理活动中,董仲舒与先秦儒家一样最为提倡教化,但他同时认为,统治者不能只是用仁义道德去教育别人,起一个传道即言教的作用。

他认为德治的首要内容,是统治者首先要进行自身的修养,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去进行身教。

他认为有利于国家安定的良好社会风气和精神面貌,必须要统治者带头起表率作用才能够完整有效地形成。

他引用孔子的话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董仲舒传》,孔子语见《论语。

颜渊》)民众之德如“草”,君子之德如“风”,广大民众在德行上受君子的影响,就象小草一样随风俯仰,“夫上下之化,下之从上”(《董仲舒传》)。

董仲舒的思想政治方面总结

董仲舒的思想政治方面总结

董仲舒的思想政治方面总结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是中国汉代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哲学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董仲舒的思想主要集中在政治领域,他的政治思想以道家思想为基础,注重统治者的德治和人民的利益,并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政治治理和社会教化的理论观点。

以下是对董仲舒的思想政治方面的总结: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董仲舒强调个人修身养性,认为只有修身齐家,才能治理好国家,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标。

他主张以道德为基础,通过个人修养和家庭教化来影响社会,从而达到政治治理的目的。

他认为,首先要对自己进行约束和改进,才能将修养的成果应用到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治理上。

二、德治天下董仲舒强调以德治国,认为统治者应具备高德之人。

他认为,只有德行高尚的统治者才能有效地治理社会,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他主张统治者要以身作则,做到诚信、廉洁、谦虚、宽容,以培养出贤能之士,选拔人才,进行政治人事决策,并通过示范行为来推动社会的道德进步。

三、兴鸿治乱董仲舒提出了“兴鸿”和“治乱”两个概念,其中“兴鸿”指教化人民,推动社会进步;“治乱”指惩戒和整顿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他认为,统治者应根据时代特点和社会需要,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实现统治的合法性和社会的安宁稳定。

四、教化人民董仲舒强调对人民的教化,认为教育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手段。

他提出了教化人民的方法,主张通过批评教育和示范榜样的方式,引导人民正确的道德行为和社会规范。

他还主张通过社会审查和奖励惩罚的方式来对人民进行社会教化,以达到教育人民的目的。

五、人心向背董仲舒关注人心向背的问题,认为统治者的合法性和稳定统治的关键在于人心的支持。

他主张统治者要尽量争取人民的支持和拥护,通过对人民的承诺和利益的回报来赢得人心,从而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六、治国与天命董仲舒认为,统治者的治理和国家的发展是符合天命的,是命运的安排。

他主张统治者要以天命为依据,依法治国,贯彻道家的天命观念。

董仲舒“大德而小刑”思想简析

董仲舒“大德而小刑”思想简析

董仲舒“大德而小刑”思想简析作者:谢萍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5期摘要通说认为董仲舒的学说乃是糅合了诸子学说的新儒学,其政治法律思想亦是儒家、法家、道家等学说的糅合。

本文考察了董仲舒的思想渊源,并对其德刑观的具体实施做了相关研究。

关键词董仲舒阴阳三纲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5-007-02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政治法律思想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政治法律领域,德教与刑罚,是历代政治家们关注的永恒命题,亦是历代立法价值取舍的依据。

自西汉政治家、大儒董仲舒杂糅百家思想并加以系统地阐发从而提出“大德而小刑”始,“德主刑辅”、前德而后刑的思想经历了古代中国社会政治法律的实践,其以两千余年的生命力向世人证明了其自身存在的价值。

一、德与刑德教与刑罚的作用孰大孰小,历来是政治家感到困惑的问题之一。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政刑只能使人不去做刑所禁止的行为,但不能使人有羞恶之心,只能治理社会表象,不能解决社会深层次问题;而德礼直探人心,能使人自觉地不去犯罪,故能从根本上消除犯罪。

法家则认为要想有效地治理国家,必须依靠强制力量,充分运用刑罚政令的手段。

董仲舒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观察,构建起自己的理论大厦,在治国理论上,形成了影响后世两千余年的“大德而小刑”思想,即所谓的“德主刑辅”。

在逻辑上,董仲舒以德刑比附阴阳,以阴阳在天道中的地位论证了德与刑的关系,即“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

在治国方略上,董仲舒力主德治,他把“刑”和“德”的关系谓为“阴”和“阳”的关系,而“阴”与“阳”在天道中的大小取舍又是天意所决定的:“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

董仲舒认为,天道是王道的根据,王者欲有所为,必须施行王道以顺天道。

“天道之大者在阴阳”,故王者必须承天意以行事,任德而不任刑。

对于天具有的性质,董仲舒认为,天至善至仁:“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

董仲舒德育思想研究

董仲舒德育思想研究

董仲舒德育思想研究董仲舒是汉代儒家学派的一位代表人物,他的德育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德育思想是董仲舒借助传统儒家文化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教育理论,强调要通过引导人们正确的感情、态度和行为,塑造更加优秀的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本文将阐述董仲舒德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并通过五个具体实例来证明其重要性。

一、德育思想的主要内容董仲舒的德育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以天人合一为核心。

董仲舒认为人应当遵循天地之道,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真正实现完美的人格。

他把“天人合一”作为德育的核心思想。

2.立学于仁。

董仲舒主张教育应该以仁爱之心为根本,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人道价值观。

3.注重礼仪的重要性。

董仲舒认为礼仪是发挥人的涵养和修养的媒介,教育应该从整体上注重道德修养,并不断提高人的思想品质。

4.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董仲舒认为家庭教育是生命力和活力的源泉。

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培养孩子的品德和素质,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十分关键。

5.追求利他主义的精神。

董仲舒认为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培养一个优秀的个人,还要强调个人的责任和使命,促进社会的进步发展。

二、德育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性1.延续儒家传统文化。

董仲舒德育思想在儒家传统文化中得到延续和发展,成为中国古代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推动社会进步。

董仲舒德育思想舒韵声和谐,追求利他主义的精神,不仅仅反映了个人的道德水准,更重要的是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对中国后代的影响。

董仲舒德育思想对中国后代的成长起到了積極的影響,使得中国人在不同的时代中具有不同的修养,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

4.独特的价值观。

董仲舒德育思想具有独特的价值观,认为人应当界定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树立人尽其才,以德布天的观点,注重人与人的关系,这一价值观至今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5.形塑中国文化形象。

董仲舒德育思想具有中华文化的独特色彩,一直在塑造着中国文化形象,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

第九讲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的政治思想

第九讲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的政治思想
• “圣人之性”已臻至善之境,无 须教化;“斗筲(shāo)之性”溺 于贪恶,不可教化;惟有“中人 之性”才是教化的对象。性三品 为君、圣教化民众提供了理论根 据。
• 2、天人合一与大一统思想。
•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 ,古今之通谊(注:合适的道理)也 。”
• 《春秋》隐公元年:“元年春,王 正月”。元即是一,即原,即始, 就是天地万物的本源,同时也是人 的本源,“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 人之元在焉”(《重政》)。其次, 董仲舒提出“一”是天地运行的规 律。
d儒学强调维护现实的社会制度符合上层统治者的需要同时强调矛盾双方的妥协和高扬民本思想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使传统等级压迫制度受到一定约束从而也符合上层统治者的长远需要e汉武帝时内忧外患严重无为思想已不适合时代而儒学强调有为则为汉武帝的文治武功提供了理论根据
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的政治思想
一、董仲舒的生平
•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河北枣强人, (《史记》讲为广川人,但历史上德州、枣 强、景州三处,郡名皆曰广川,都号称是 董仲舒的故乡,修建纪念馆。))主要活动 于景武之世。景帝时任博士(古代学官名。 武帝时指专管传授经学的官员。武帝继位 后,以对策(即贤良对策三篇,保存在 《汉书》中,人称《天人三策》)得到汉武 帝的欣赏。武帝派他为江都相,事易王。
董仲舒画像
二、时代的新问题:董仲舒政治思想 产生的时代背景
• 1、新制度需要新的理论论证。 • 秦朝确立的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君主
专制制度,不能建立在赤裸裸的镇压之 上,需要一套意识形态为其辩护,提供 合法性和权威性。法家和黄老之学都不 能完成这一使命。
• 2、信仰失落,人的失落,人的尊严 与地位的丧失,需要新的理论纠正 这一危机。春秋以来理性的发展, 人文主义盛行,上帝、天命信仰被 严重打击和毁坏。

陈嘉珉: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三)

陈嘉珉: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三)

陈嘉珉: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三)三、施“教化”从统治者治理国家的角度讲,董仲舒认为在爱民、安民、乐民、利民的基础上,还必须用仁义道德去教育人民。

在治国方略上,董仲舒认为道德教化是主动的、治本的,因此“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为人者天》)。

只有道德教化才能培养人的是非荣耻之心,从而使人为善。

教化就像防止犯罪的堤防,“故教化立而奸邪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度制》)。

教化建立,堤防完善,奸邪就会止息;相反教化废弃,则奸邪并生,而“刑罚不能胜”(《董仲舒传》)。

他总结历史的经验说:“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

”他认为西周初年的“成康之治”,也是得力于道德教化,“成康之隆,囹圄空虚四十余年,此亦教化之渐而仁义之流,非独伤肌肤之效也。

”(《董仲舒传》)“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此为“大治之道也”(《身之养重于义》)。

因此董仲舒认为,社会管理的关键是“以教化为大务”,“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董仲舒传》),圣明的统治者决不可犯忽视道德教化的错误。

要给予老百姓实际的利益,同时还要教育开导他们,这才是正确的治国之道,即他所说“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先饮食而后教诲,谓治人也”(《仁义法》)。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此之谓也。

”(《为人者天》)“天下所未和平者,天子之教化不行也。

”(《郊祭》)因此英明的统治者治理国家必须“明以教化”(《立元神》)。

18世纪英国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追求私利是人的本性。

而与此近两千年前的董仲舒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说:“夫万民之求利也,如水之走下。

”(《董仲舒传》)但他们之间有两点不同。

第一,根据人性求利这一共同观点而得出的结论不同。

斯密认为,个人对私利的追求“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5];而董仲舒则认为,放任个人追逐私利必然会导致损害社会的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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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守“等级”董仲舒认为,在治国安邦的管理活动中,只有“以义正我”、“以仁安人”并教化百姓,仍不足以完整全面地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和谐安定社会,还必须要有“硬性”的管理规范。

而发展到他那时的历史的经验和理论传统使他认识到-一个和谐安定的理想社会只能是一个严格的等级制社会。

遵守等级制度本身也是董仲舒所讲“义”的要求之一,但它作为一项伦理制度规范,又与单纯作为思想教化的道德之“义”有所不同。

相比完全出于自觉性、诱导性的道德和教化之“义”,遵守等级制度之“义”带有更多的强制性,至少是一种规范和礼的制度。

董仲舒所讲的等级规范有两种。

(一)社会人伦关系中的等级规范董仲舒所讲的等级,开始是作为一种纯粹人伦关系上的道德规范,这就是“三纲”。

他明确提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思想,并附会上阴阳之意和天意来进一步论述其尊卑关系。

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

”(《基义》)其间的关系是“阳尊阴卑”(《阳尊阴卑》),即臣民必须服从君主的统治,儿子必须服从父权的统治,妻子必须服从夫权的统治,这样才有“国”和“家”的和谐与秩序可言。

他还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基义》),“《春秋》明得失,差贵贱,本之天”(《重政》),“天不变,道亦不变”《董仲舒传》,因此“三纲”是不能随意改变的。

三纲是实现董仲舒理想社会等级秩序的总纲,是他最为欣赏的人伦等级基本公式。

三纲概括了人们生活中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在这三种关系中,父子、夫妇关系是基础,这种对家族宗法伦常关系的强化,是与自给自足的家庭小农经济相适应的。

董仲舒认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君臣关系就是家庭伦常关系的扩大,国家是大“家”,家庭是小“家”,其中的上下尊卑关系是相同的。

倡扬维护尊卑贵贱等级秩序的礼,是儒家的一贯传统,“礼治”的根本任务就是要维护等级制。

(二)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伦理规范董仲舒主张用等级秩序来制约和规范人的求利活动,这样的等级规范就不是上述那种纯粹的道德准则了,而已变成一种经济伦理规范,虽然它的调节对象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重点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和人的经济行为。

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伦理,并不完全等同于三纲的内容,它反映的是不同阶层(集团)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但它以“三纲”为基础,明确上下、尊卑、贵贱的利益等差秩序,因此与“三纲”中的三种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前文已分析过,董仲舒是根据人性求利这一客观情况而提出教化主张的;同样,他的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伦理思想也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等级规范与教化在功能作用、目标上有异曲同工之处。

重视等级伦理规范是先秦儒家的一个传统。

荀子曾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

”荀子认识到若在芸芸众生的求利活动中有一个“度量分界”,就能抑制争夺。

而他认为“礼”就是调节物欲的“度量分界”,所以要“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

礼论》。

儒家“以礼治国”的思想源于周礼,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以礼作为“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左传。

隐公十一年》)的根本大法。

周礼和儒家之礼包括了治理国家的各个方面,而等级之礼是其重要内容,它是把宗法等级关系制度化、礼仪化、规范化,形成一种外在的礼制规范。

孔子主张“为国以礼”(《论语。

先进》),治理国家必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

为政》),“不知礼,无以立也。

”(《论语。

尧曰》)孟子也认为,如果没有等级礼制来规范调节人们的求利行为,则“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孟子。

梁惠王上》)。

在以等级之礼来约束求利行为这一点上,董仲舒忠实地继承了先秦儒家的观点。

他认为人性是好利的,万民求利“如水之走下”(《董仲舒传》),“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董仲舒传》),“好色而无礼则流,饮食而无礼则争,流争则乱”(《天道》)。

因此如不用礼制对人们的求利行为加以规范,就无社会的和谐安定可言。

而且他认为,等级礼制的作用不仅仅是要防治人们的争利动乱行为,它还是满足人们欲望之情的手段;如果不满足人们的欲望之情,社会也同样没有安定可言。

因此他说:“夫礼,体情而防乱者也”(《天道》),“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奉本》)。

统治者必须“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董仲舒传》),“未有去人君之权,能制其势者也;未有贵贱无差,能全其位者也。

”(《王道》)对于国家官吏的求利行为,必须“以义”正之,对于老百姓的求利行为,必须用教化进行节制。

除此之外,董仲舒认为无论是国家官吏或是老百姓的求利行为,都必须将其置于等级制的规范之中,只有符合等级规范的、即按等级制规定所应有和许可的求利行为才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的。

这种不道德的求利行为必然是对社会和谐秩序的破坏,必然造成动乱和纷争。

因此遵守等级之礼被他提升到了“义”的高度,并且认为是最大的“义”,“大义不越等,贵贱如其伦,义之正也”(《精华》),“立义以明尊卑之分,强干弱枝以明大小之职”,“立义定尊卑之序,而后君臣之职明矣”(《盟会要》),“礼重于身”(《楚庄王》)。

遵守等级礼制重于求利行为本身,因此“君子笃于礼,薄于利”(《王道》),“君子非礼而不言,非礼而不动”(《天道》)。

他说“春秋有经礼,有变礼”,“经礼”是不能改变的,“变礼”可以随机应变,而等级制经济伦理规范就是不可变更的“经礼”。

作为统治者必须“明乎经变之事,然后知轻重之分”(《玉英》),“得其处,则皆是也;失其处,则皆非也。

春秋固有常义,又有应变。

”(《精华》)董仲舒把“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看作是“众人之情”(《度制》)。

认为富人虽然不盗,但却能凭“富贵之资”骄矜自势,横行霸道。

因此在他看来,造成争乱的不仅是生活不下去的大贫之人,还有那些养尊处优的大富之人。

这是一个比荀子更有见地的思想。

他说,圣明的君主正是洞察到这种“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度制》),“别内外差贤不肖而等尊卑也”(《楚庄王》)。

事实上,董仲舒是把社会人伦关系中的等级规范移植到了社会经济关系中来,从而形成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规范。

就拿“三纲”的基本内容-父子、夫妻的家庭伦常关系来说,他认为一个家庭之所以会和睦无争,就是因为有固定的父子、夫妇之伦的慈敬关系。

因此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也必须确立一种象家庭伦常那样的人伦等差关系,使每一类人以至每个人的所得都有道德上的明确规定,这样人们就不会为物质利益去争夺撕杀了。

如果“上下之伦不别,其势不能相治,故苦乱也;嗜欲之物无限,其数不能相足,故苦贫也”,因此如要以乱为治,以贫为富,就“非反之制度不可”。

如果“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那么“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羸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就会“大乱人伦而靡斯财用”,这样动乱和纷争就难于避免了,“是世之所以难治也”(《度制》)。

董仲舒毕生研究《春秋》大义,他认为无论是在社会的政治、人伦、经济等各种关系中,《春秋》最敬重的是“名分”,最反对的是“僭越”。

按照《春秋》的规定,“亲有尊卑,位有上下”,上不能侵下,下也不能侵上,必须各守其位,“各死其事”而“事不逾矩”(《五行相生》)。

只有“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则民有所让而不敢争”,所以英明的统治者必须“贵贵尊贤而明别上下之伦,使教亟行,使化易成”(《度制》)。

若“上下之伦不别,其势不能相治,故苦乱也。

嗜欲之物无限,其数不能相足,故苦贫也。

今欲以乱为治,以贫为富,非反之制度不可。

”(《度制》)董仲舒极力提倡以等级规范来约束人的求利行为,这跟他主张以教化来约束人们的求利行为一样,其目的并不是要完全制止和消灭人的物质欲望。

虽然他认为“民之情,不能制其欲”,求利若流水,但也必须要逐渐地“使之变化,目视正色,耳听正声,口食正味,身行正道”。

这种等级制规定并“非夺之情也,所以安其情也”。

当然他也讲节制欲望,并且他讲等级经济伦理多以节欲论的形式出现,如他说“节欲顺行而伦得”(《天地施》)。

但要节的是按等级制规定所不应有的非分欲望,而对符合等级规范的欲望并不是要“节”、“夺”,而是要“安”。

他说圣人治理国家,是“因天地之情性,孔窍之所利,以立尊卑之制,以等贵贱之差,设官府爵禄,利五味,盛五色,调五声,以诱其耳目”,但“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无欲有欲,各得其足”(《保位权》)。

因此等级制规定不仅不是要消灭人的物质欲望,而是主张在自己所立足的等级层次上充分地享有其应得的经济利益。

“大富则骄,大贫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

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

”由于大富或大贫都会导致横行纷争,因此董仲舒立了两条原则:“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并主张“以此为度而调均之”,以达到“财不匮而上下相安”(《度制》)。

“调均”就必然要“有时损少而益多,有时损多而益少”,但基本的标准仍然是“少而不至绝,多而不至溢”(《基义》),从而避免“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董仲舒传》)的极富极贫两极分化局面。

他讲的“调均”、“利可均布”,并不是要人人平均、绝对平均,而是一种等级制“平均”,即人们只能追求按上下、尊卑这种等级制占有关系所应得的利益,而对这些应得利益则应给予充分满足。

而且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不是按贫富的经济地位来划分,而是按上下尊卑关系来划分,因此“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赀,无其禄不敢用其财”,必须“各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畜产人徒有数,舟重甲器有禁。

生则有轩冕之服位贵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槨绞衾圹袭之度”(《服制》)。

他认为社会国家就是通过这种等级制的利益“调均”、“均布”,从而达到有序、和谐与安定的。

五、行“仁政”在国家管理活动中施行“仁政”也是儒家的传统思想,孟子曾说:“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孟子。

离娄上》)董仲舒认为,只是做到以义正我、以仁安人、劝人为善、遵守等级秩序还不行,还必须把德治、仁政落实到国家的政策行为中,使德治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具体可感的、实惠的,这样一个具有良好风气的和谐安定社会才能最终形成。

在董仲舒的著述中,从当时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他所主张的“仁政”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消除苛政、暴政董仲舒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认为:“圣人者贵除天下之患”,“天下者无患,然后性可善;性可善,然后清廉之化流;清廉之化流,然后王道举,礼乐兴。

”(《盟会要》)“患”是什么呢?从东周封建生产方式的产生直到西汉中期趋于巩固的整个历史阶段,老百姓最大的“患”就是苛政与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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