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7.11卸扣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卸扣螺杆旋入时,要顺利自如,螺纹要全部拧入螺口内。
8卷扬机是起重作业中用于重物起落的常用机具,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按有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8.1
8.2
8.3
8.4
8.5
8.6
8.7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立即停车查找原因;
11.2.2.5.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1.2.2.6.施工用电和天气情况;
11.2.2.7.起重机械、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11.2.2.8.起重作业人员的分工及指挥人员的资质和指挥熟练程度;
11.2.2.9.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等。
11.3起重指挥人员
起重指挥人员在起重作业过程中遵守以下规定:
7.6
7.6.1所有起重吊索具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7.6.2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工作、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7.6.3起重吊索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7.6.4麻绳只适用于人力起重及轻便工件的移动和在起重作业中用作手拉溜绳,不得在机械起重作业中用作起重索具。
12.2起重作业许可证
起重作业评估表
项目名称:
作业班组:
吊装作业地点:
日期:
任务简述:
负荷描述:
吊车制造商:
吊车类型/载重量:
吊车执照是否有效:


驾驶员执照是否有效:


负荷计算
吊车设置
负荷重量
kg
配置
大钩重量
kg
垫板/支腿底板重量
平衡梁重量
kg
土壤状况、地面硬实/平整情况
索具重量
kg
最大负载半径
11.2.1.3.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1.2.1.4.检查起重机械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检查作业区域周边的警戒标志;
11.2.1.5.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各部位活动范围内是否有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
11.2.2项目HSE部在班组自检、整改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六)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七)严禁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
(八)禁止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九)放下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1.5司索人员
司索人员(起重工)在起重作业过程中遵守以下规定:
(一)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副臂重量
kg
主臂长度
副臂小钩重量
kg
额定起重量
起重绳重量
kg
负载百分数
单台吊车吊装,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90%
11.1.7
11.1.8
11.1.10
11.1.11起重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现问题
11.1.12
11.1.13起重指挥信号
11.2大型起重作业
11.2.1
11.2.1.1.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11.2.1.2.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11.2.2.1.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11.2.2.2.起重机械、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的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的资料;
11.2.2.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作业区域的处理情况:承载地基是否满足要求、场地是否平整;
11.2.2.4.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一)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切断总电源开关;
(二)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将起重机锚定住;
(三)收回吊索、吊具,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四)进行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12 记录
12.1起重作业评估表
7.4需要在施工现场安装、组对的起重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等),安装完毕后,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检验机构出具验收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起重机械服务商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使用。
7.5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项目HSE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进场的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天)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及时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保存检修档案。
7.2起重机械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其生产厂家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自制吊篮有载荷试验标志
7.3起重机械使用前经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由其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
(七)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钢丝绳;当发现磨损、锈蚀、断丝、电弧伤害等现象时,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捻距内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表所列数量时即报废:
断丝及电弧伤害数量
钢丝绳的型号
(6×19+1)型
(6×37+1)型
(6×61+1)型
一个捻距内断丝
及电弧伤害根数
10根
20根
30根
(五)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六)不得绑挂和起吊不明重量或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七)人员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吊物就位时,可采用拉绳或撑竿等辅助就位。
11.6起重作业收尾
起重作业完成后,起重作业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0.5 作业人员的安全带系挂在钓钩上。
11
11.1一般要求
11.1.1
11.1.2 作业班组
11.1.3起重机操作人员在起重作业前对吊车进行作业前全面检查并填写《起重机日检查单》;由起重指挥人员填写《起重作业评估表》,起重司索及起重机操作人员签字,由起重机操作人员存留。
11.1.4
11.1.5
11.1.6
起重作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办法,明确了起重作业的管理范围和要求,适用于阜新大唐工程施工过程起重作业的管理。
1本办法的引用规范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11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3515-2003
8.9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立即停车检查、修理或调整。
9 倒链安全管理规定
9.1
9.2
9.3
9.4
9.5
9
9.
10 吊篮作业
10.1 原则上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吊篮;
10.2 自制吊篮需经项目HSE部检查、负荷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0.3 吊兰的吊绳不得少于4根,2根溜绳。
10.4 严禁人货混装。
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规范GB50798-2012
2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起重作业:指在施工过程中利用起重机械或人力进行物体起落和转移的作业。
3
项目HSE部
负责制定和修订起重作业安全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作业班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审批大型起重作业以外的起重作业许可证,组织大型起重作业的联合检查,起重机械、机具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二)滑轮槽面磨损深度达到3毫米;
(三)滑轮槽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
(四)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厚度的10%;
(五)吊钩扭曲变形达到10°;
(六)轮轴磨损达到轴径的2%;
(七)轴套磨损达到壁厚的10%。
7.9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齐全完好,吊钩有缺陷时不得补焊。
7.10卡无裂纹及表面创伤,螺母可用手自由拧入,但不得松动。
(二)根据物件的具体情况和起重作业技术方案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吊具并保证正确使用;
(三)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将捆绑余下的绳头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由一人负责指挥;
(四)禁止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要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7.7吊带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7.7.1吊带使用的基本要求:
7.7.1.1.使用的吊带有产品合格证明,不要使用有破损的吊带;
7.7.1.2.按照额定载荷选用吊带;
7.7.1.3.不允许打结使用吊带;
7.7.1.4.被吊物的棱角要进行隔离保护,防止损坏吊带发生断裂;
7.7.1.5.不允许将吊带存放在紫外光线或在阳光直接照射下或高温附近;
(三)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于起重滑车组上。必须使用时,接头经拉力试验证明确实可靠,且钢丝绳接头能顺利通过滑轮绳槽;
(四)钢丝绳不得与电焊把线或其它电线接触;当发现钢丝绳受电弧伤害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
(五)钢丝绳使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垫以圆滑物件保护;
(六)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
7.6.5起重作业用索具每季度检查一次;
7.6.6的钢丝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
用途
揽风绳
手动起重设备跑绳
机动起重设备跑绳
做吊索
无弯矩
做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安全系数
3.5
4.5
5
6
8
14
(二)钢丝绳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
二级:60吨至100吨的重物吊装;
三级:60吨以下的重物吊装。
5
5.1二级(包括二级)以上的吊装作业,专业工程师在起重作业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并将JSA表报项目HSE部审批。
5.2专业工程师组织(HSE管理人员参与)向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所有起重作业人员了解起重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11.4起重机操作人员
起重机操作人员在起重作业过程中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要立即执行;
(三)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四)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或指挥信号时停止操作;
(五)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远离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在停电后进行吊装作业;
7.7.1.6.经常检查吊带的起重能力,并熟知吊装夹角、钩挂等方面对减少其起重量的影响。
7.7.2吊带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7.7.2.1.检查是否有磨损、切割和抽丝处;
7.7.2.2.检查吊带的颜色是否褪色;
7.7.2.3.检查布料的硬度;
7.7.2.4.检查吊带的任何一部分是否软化或炭化;
7.7.2.5.检查吊带缝合处是否破裂或脱线;
3.2项目工程部
(一)编制大型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申请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
(三)组织作业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四)按规定组织起重作业。
3.3 项目总工程师
(一)审批大型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审批大型起重作业许可证
4
起重作业根据工件重量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级:100吨以上的重物吊装;两台吊车抬吊60吨以上重物的重物吊装
(一)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二)及时纠正起重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
(三)正式起吊前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先将构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四)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允许解开吊装索具;
(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3一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大型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
5.4起重作业人员熟悉起重作业技术方案并按方案的要求开展起重作业。
6wenku.baidu.com
专业工程师起重作业前,要同时持有《起重作业许可证》和《起重作业评估表》。
7
7.1本办法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
7.7.2.6.检查标有制造商名称、制作材料和额定起重量的识别标签。
7.8按吊装方案的要求选用滑车。滑车使用前进行清洗、检查、润滑,必要时重要部件(轴、吊环、吊钩)要进行无损检测;滑车组两滑车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滑轮直径的5倍;滑车贴地面使用时要防止泥砂进入滑轮槽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滑车:
(一)滑车上有裂纹或永久变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