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急救药品的合理采购、储存、配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采购:急救药品的采购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企业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2. 储存:急救药品应当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的库房或仓库中,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且应与其他药品保持分开存放。
3. 配发:急救药品的配发应遵循合理使用、急救救治和紧急需用的原则,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配发,并在配发记录簿中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4. 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根据药物临床适应症和剂量使用,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5. 监管:急救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档案管理、进销存管理、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同时加强对急救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急救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3)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急救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一)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护理部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主管院长审批。
(三)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四)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二、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一)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剂科、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二)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一)病房备用药品及急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国家集中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二)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三)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定时两次记录温湿度。
(四)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
3. 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有序管理。
第四条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1. 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的确定: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合适的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2. 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所领取的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第五条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急救备用药品。
2. 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等,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药剂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急救备用药品,补齐缺少的药品,以备后用。
第六条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 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药名、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急救备用药品的空安瓿、输液空瓶等应统一存放,以便统计和核对。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2)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再也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 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者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含糊等药品时,住手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统一管理急救备用药品,并配备专人负责库存、配置、管理和监督。
2.医院应根据急救种类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急救备用药品种类,确保库存量能满足急救需要。
3.急救备用药品库房应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如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
4.库房内应分类存放急救备用药品,按照药物类型、规格、生产厂家等进行标识,保持药品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5.医院应建立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医院应定期对急救备用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和使用。
三、使用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院相关制度,由具有相关技能和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效果。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3.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注重消毒、洗手等个人卫生要求,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放回库房,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对于过期、变质或者外观有异常的急救备用药品,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库房管理员报告,及时予以处置或替换。
四、药品禁忌和不良反应处理1.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详细了解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确保判断和使用的安全性。
2.对于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停用该药品,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如补液、给予抗过敏治疗等。
3.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和上级医生报告相关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和记录。
五、药品报废和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者受污染的,应立即报告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由其统一处置,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环保。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等应明确规定;(2)药品管理部门应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事宜;(3)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4)药品管理部门应编制备用药品的使用手册,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途径、用量和使用时机等。
2.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制度:(1)急救医师应了解院内备用药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并按照规定使用;(2)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适应症、禁忌和不良反应等信息;(3)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使用,遵守相关操作规范;(4)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机和病情变化等信息。
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1)急救医师在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时,应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急救医师的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如有需要,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应将补充的备用药品及时通知急救医师,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医院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急救医师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核对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药品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通知急救医师补充的备用药品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5.急救医师领取补充的备用药品,并记录领用信息。
三、总结: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生命的安全而制定的。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急救备用药品是指在救援和急救活动中,用来进行一般急救和伤害护理的药物。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并确保急救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下面是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一个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急救药物的合理、准确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X机构或单位的急救人员和相关人员。
二、管理与保管1.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制度的要求。
2.急救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或箱内,禁止与其他药品混放。
3.急救备用药品应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下,避光、干燥、清洁、通风,温度和湿度适宜。
4.库存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盘点,及时消耗过期药品,并报告有关部门。
5.药品柜或箱上应贴有明确的标识,标明所存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6.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人员才能接触和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三、使用与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急救规程和操作流程。
2.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时限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免超过有效期限的使用。
3.使用后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抛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各类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及时跟踪和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监督1.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急救备用药品的相关知识培训,包括急救药物的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以及如何进行复苏等技能培训。
2.对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技能评估,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3.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必须经过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不当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并依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五、事故应对与报告1.发生急救备用药品使用不当、过期使用或其他相关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3篇)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病区急救备用药品领取、检查、使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的管理工作。
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所领取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有效期,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四)备用药品的摆放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应标识清楚、醒目,便于清点、检查。
3.麻、精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五)急救备用药的补充流程1.各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2.药品因过期、失效、破损,需应补充的,需将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由药剂科统一集中进行销毁,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2)是医疗机构内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流程,用于确保病区内的急救药品能够被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从而确保患者在突发状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XX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XX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的急救工作是基础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急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生命的适时救治,特制定本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的目的1.保障急救设备和药品的全程可用性和适时配送性,确保急救工作的正常进行。
2.规范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减少药品浪费和丢失。
3.提高急救工作的效率,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康复率。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分类急救、备用药品分为以下几类:1.急救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肾上腺素、红细胞悬液、黄体酮、气管插管药品等。
2.急救设备:包括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呼吸机、各类监护仪器等。
3.备用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常用抗生素、止痛药、输液、化验用品等。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采购:急救、备用药品的采购由急诊科负责,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
2.储存:急救、备用药品的储存由物资管理科负责,储存药品应按照药品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保证药品的保存期限和质量。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和发放1.领用: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必须由经过相应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医务人员进行,领用前必须查阅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和药品剂量的要求,确保使用的正确性。
2.发放:急救、备用药品的发放必须由负责发药的医务人员进行,发放前应核对医嘱,并记录发放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领用人员的姓名、职称等信息。
六、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监测1.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应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保证数量的准确性和药品的完好性。
(2)药品管理人员应对药品管理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急救、备用药品的监测:(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2)不合理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情况应及时进行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
七、附则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合格考核。
2.医院应建立有效的报废处理制度,对过期或者损坏的药品进行及时处理。
急症科备用药管理制度
急症科备用药管理制度一、引言急症科是医院中最为繁忙的科室之一,医生和护士在这里需要面对各种意外情况和急救案例。
备用药管理制度是急症科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有效地管理备用药品,是保障临床急救工作安全、有效开展的重要环节。
二、管理原则1. 合理用药: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合适的备用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指南进行用药。
2. 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做好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消耗等全过程管理。
3. 安全使用: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和患者风险。
三、备用药品的分类与管理1. 急救用药:包括各种镇痛、抗休克、心肺复苏、抗生素等。
2. 急诊用药:各种常用的急诊用药品、各种抗生素等。
3. 特殊用药:临时需要的药品,如透析药物等。
备用药品管理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严格执行。
同时明确备用药品的储存要求和使用范围,确保备用药品随时满足医疗急救的需要。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管理1. 储存条件:备用药品的储存条件要符合药品的要求,保持其质量安全。
2. 储存位置:备用药品应分门别类、标识清晰、容易取用,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3. 质量控制:对于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备用药品,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1. 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备用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指南进行,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药品配制:合理配制备用药品,避免误操作和药品浪费。
3. 消耗记录:做好备用药品的消耗记录,及时补充使用,防止药品短缺。
六、备用药品的风险管理1. 预防医疗事故:做好备用药品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提前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医疗风险。
2. 紧急处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正确、迅速地使用备用药品。
3. 医疗质量监控:加强备用药品使用的监管和评估,发现并解决医疗质量问题。
临床急救工作中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是医院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一、目的通过健全常备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存储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规范药品管理.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基数目录,报药剂科药品库房及药房审核归档.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对科室所设常备基数药品、抢救药品数量进行每日交接清点检查,护士长每周抽查,总护士长每月督查.2、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药品质量控制表》,每月到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科室,落实整改。
被检查科室对需整改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整改。
检查内容及要求:(1)药品实物与基数数量相符;(2)药物无变质、变色、包装盒及安瓿上药品信息字迹清晰,无破损。
(3)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高危药品用统一标示粘贴于外包装明显处,易混淆药品(听似、看似、一品多规)需分开存放,避免取药错误。
同一药品名称但厂家不同,需分开放置,不得混用。
(4)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临近六个月失效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在药房更换,有特殊原因需继续使用的药品可延长用至临近失效期3个月.但需在药品基数一览表中备注原因,并做黑三角警示标示.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在药库更换,具体费用科室承担.(5)抢救药品及备用基数药品交接班表必须严格进行每日交接,交接时特别注意药品效期的核对.使用常备药品后,应及时补充保证基数与实物相符,交接双方签名不得代签。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一、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规模、岗位工种特点以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2.企事业单位应专门设立急救药品库,药品库应设在温度适宜、通风良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地方,且要与管理职责相符。
3.急救药品库应按照摆放顺序,设置合理的药品分类架,药品的名称和使用方法应粘贴在药品分类架上。
4.急救药品库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定期检查急救药品的有效期并进行替换,并进行记录。
5.急救药品库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相关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领取急救药品。
6.企事业单位的急救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急救人员资格证书。
7.急救人员应熟悉急救药品的名称、规格、使用方法和剂量,并定期参加急救药品的知识培训和操作演练。
8.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必须准确识别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并记录使用情况。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急救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急救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2.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先确认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使用的药品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并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
3.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佩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保证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4.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进行操作,严禁滥用药品或随意更改药品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5.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后,应及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使用时间和效果等信息。
6.急救人员在使用完急救药品后,应及时清点和整理药品,核对库存量并定期上报单位领导。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和更新1.急救人员应定期检查急救药品库的药品库存情况,如发现药品不足或过期,应及时上报领导并进行补充和更换。
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严重损毁、滥用急救药品或故意瞒报急救药品消耗情况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
以上是一份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的草稿,可以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确保总医院急救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利用急救备用药品,并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以下是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应当按照药房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验收和存放。
2.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主管医师负责制定急救方案,并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急救备用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复核,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内,并进行及时的更新。
4.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应当在专门的药品保管室,确保通风干燥、温度适宜和防潮。
5.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和配药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并记录使用的日期和数量。
6.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急救方案进行使用,注意用量和使用方法。
7.急救备用药品一旦开封使用,剩余的药品应当由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急救备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事件应当及时报告,进行记录和处理。
9.急救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应定期进行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清理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1.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应当按照总医院相关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2.需要领用补充的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负责的医务人员提出申请,说明药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
3.提出申请的医务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字,并经过科室主任和药剂科的审核。
4.经过审核的申请单应当送交总医院药房进行配药准备。
5.急救备用药品应当由专人进行领用,并签字确认。
领用的药品应当有专门的出库单记录。
6.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完毕后,应当填写相应的使用单,并归还到总医院药房进行入库。
7.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的数量和频率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确定。
8.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的盘点和消耗量的统计,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总结: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药品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
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
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1西山医院急救药品统一配置目录表序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1 肾上腺素针1ml:1mg 5支2 去甲肾上腺素针1ml:2mg 5支3 异丙肾上腺素针2ml:1mg5支4 多巴胺针2ml:20mg 5支5 阿托品针1ml:0.5mg 5支6 地塞米松1ml:5mg 5支7 西地兰针2ml:0.4mg 5支8 氨茶碱针10ml:0.25g 5支9 尼克刹米针(可拉明) 1.5ml:0.375g 5支10 洛贝林针1ml:3mg 5支11 呋塞米(速尿)针2ml:20mg 5支12 利多卡因针5ml:0.1g 5支13 5%碳酸氢钠注射液10ml:0.5g 5支14 10%葡萄糖酸钙针10ml:1g 5支15 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50g16 硝酸甘油片剂0.5mg/片17 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瓶18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瓶19 地西泮注射液2ml:10mg 5支附表:2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审核备案表科室:序号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数量一般药品特殊管理药品12345678910科室护士长意见:签名:年月日科室主任意见:签名:年月日护理部主任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医务科主任审核意见:签名: 年月日此表一式三份,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各一份。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通过建立建全急救药品、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第二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三条内容:(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和领用各科室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批,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护士长凭手续齐全的备药清单向药房负责人领取急救、备用药品。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的内容。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医务科、药剂科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建立《临床科室管理和使用的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品有无变质、变色、有效期等质量问题。
(2)各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科室内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药品,明确职责。
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
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包括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明有效期,便于检查。
(3)各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使用、补充、退回各环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4)各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由专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5)各科室配置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需要时及时获取。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按照“领新用久”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者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者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用的先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急取放及使用。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4篇)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1、设有抢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二)1、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规范,放置于固定位置。
2、抢救物品、仪器定位放置,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抢救车内急救物品、仪器除抢救患者外不得挪用。
3、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4、抢救药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如输液器、注射器、输血器等)保证一定基数,无过期,用后应及时补充。
5、抢救药品、仪器、药品做到班班交接检查,每周总查一次,检查有无过期、变质、基数是否相符、抢救仪器是否性能完好等,交接、检查后签全名。
6、急救物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消毒备用。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三)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四)1.抢救药品、物品为抢救病人配置,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抢救药品、用物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前言二、管理和使用制度1.药品存放(1)急救备用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柜或柜子中,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可靠。
(2)急救备用药品柜每日由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药品的完好和有效期,并按时间顺序排列。
(3)急救备用药品柜的放置位置要明码标价,并制定相应的指示和指引。
2.药品使用(1)急救备用药品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使用时的正确和及时。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应先核查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有效期,在使用后需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的持续可用。
3.药品消耗(1)急救备用药品的消耗应及时记录,并及时补充消耗的药品,保持备用药品的数量充足。
(2)记录中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消耗日期和补充日期等信息,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三、领用补充管理制度1.领用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领用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证件,并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2.补充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由药库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补充人员应核对库存量,根据领用单上注明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进行补充。
(3)补充的药品要有专门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补充日期等信息。
3.库存盘点(1)急救备用药品库存要定期进行盘点,一般为每月一次。
(2)盘点人员需核对库存量,并盘点药品的有效期,确保药品没有过期或即将过期。
四、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领用流程(1)领用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2)填写领用单。
(3)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4)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5)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2.补充流程(1)药库负责人检查库存量。
(2)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3)补充药品。
(4)记录补充信息。
(5)药库负责人签字确认。
3.库存盘点流程(1)盘点人员核对库存量。
(2)核对药品有效期。
(3)记录盘点结果。
(4)药库负责人核对盘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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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附:
变更备用药品审批表
附表:自备药品一览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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