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急救药品的合理采购、储存、配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采购:急救药品的采购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企业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2. 储存:急救药品应当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的库房或仓库中,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且应与其他药品保持分开存放。
3. 配发:急救药品的配发应遵循合理使用、急救救治和紧急需用的原则,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配发,并在配发记录簿中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4. 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根据药物临床适应症和剂量使用,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5. 监管:急救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档案管理、进销存管理、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同时加强对急救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急救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3)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急救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一)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护理部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主管院长审批。
(三)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四)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二、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一)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剂科、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二)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一)病房备用药品及急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国家集中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二)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三)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定时两次记录温湿度。
(四)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
3. 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有序管理。
第四条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1. 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的确定: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合适的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2. 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所领取的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第五条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急救备用药品。
2. 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等,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药剂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急救备用药品,补齐缺少的药品,以备后用。
第六条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 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药名、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急救备用药品的空安瓿、输液空瓶等应统一存放,以便统计和核对。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2)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再也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 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者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含糊等药品时,住手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统一管理急救备用药品,并配备专人负责库存、配置、管理和监督。
2.医院应根据急救种类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急救备用药品种类,确保库存量能满足急救需要。
3.急救备用药品库房应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如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
4.库房内应分类存放急救备用药品,按照药物类型、规格、生产厂家等进行标识,保持药品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5.医院应建立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医院应定期对急救备用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和使用。
三、使用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院相关制度,由具有相关技能和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效果。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3.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注重消毒、洗手等个人卫生要求,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放回库房,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对于过期、变质或者外观有异常的急救备用药品,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库房管理员报告,及时予以处置或替换。
四、药品禁忌和不良反应处理1.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详细了解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确保判断和使用的安全性。
2.对于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停用该药品,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如补液、给予抗过敏治疗等。
3.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和上级医生报告相关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和记录。
五、药品报废和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者受污染的,应立即报告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由其统一处置,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环保。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等应明确规定;(2)药品管理部门应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事宜;(3)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4)药品管理部门应编制备用药品的使用手册,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途径、用量和使用时机等。
2.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制度:(1)急救医师应了解院内备用药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并按照规定使用;(2)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适应症、禁忌和不良反应等信息;(3)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使用,遵守相关操作规范;(4)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机和病情变化等信息。
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1)急救医师在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时,应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急救医师的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如有需要,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应将补充的备用药品及时通知急救医师,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医院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急救医师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核对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药品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通知急救医师补充的备用药品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5.急救医师领取补充的备用药品,并记录领用信息。
三、总结: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生命的安全而制定的。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急救备用药品是指在救援和急救活动中,用来进行一般急救和伤害护理的药物。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并确保急救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下面是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一个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急救药物的合理、准确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X机构或单位的急救人员和相关人员。
二、管理与保管1.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制度的要求。
2.急救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或箱内,禁止与其他药品混放。
3.急救备用药品应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下,避光、干燥、清洁、通风,温度和湿度适宜。
4.库存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盘点,及时消耗过期药品,并报告有关部门。
5.药品柜或箱上应贴有明确的标识,标明所存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6.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人员才能接触和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三、使用与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急救规程和操作流程。
2.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时限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免超过有效期限的使用。
3.使用后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抛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各类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及时跟踪和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监督1.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急救备用药品的相关知识培训,包括急救药物的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以及如何进行复苏等技能培训。
2.对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技能评估,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3.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必须经过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不当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并依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五、事故应对与报告1.发生急救备用药品使用不当、过期使用或其他相关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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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附:
变更备用药品审批表
附表:自备药品一览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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