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数量,医务科审核后到药库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5、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存放在抢救车上,分类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7、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交由医务部门审批、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报损,并重新补充领取该药品。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
流程
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需求,总医院建立了急救、备用药品
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的准备
-总医院负责确定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急救药品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急救车辆和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必须配备完整的急救药
品箱,并定期检查和补充药品。
2.急救、备用药品的分发和使用
-急救药品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分发和记录,以确保使用的合理性
和及时性。
-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确保使用的药品有效。
-使用药品时,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标准进行使用,并做好使
用记录。
3.急救、备用药品的报废处理
-过期或损坏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报废药品必须按照医废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
-总医院建立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制度,规定具体的领用流程和权限。
-领用人员必须持有专门的授权证件,领取药品时必须填写领用单,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领用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管理的规定,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完整性,并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2.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
-总医院制定药品补充的管理制度,明确补充的流程和责任人。
-药品补充必须按照医院药房的规定进行,确保补充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房必须定期盘点急救、备用药品的库存,及时发现和补充缺少的药品。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管理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
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急救
备用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急救备用药品
的质量安全。
3. 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
急救备用药品的有序管理。
第四条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
1. 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的确定:各病区根据
疾病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合适的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2. 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所领取的药品费用计入
该病区成本。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第五条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
1.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急救备用药品。
2. 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
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等,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
损坏等情况,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药剂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急救备用药品,补齐
缺少的药品,以备后用。
第六条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
1. 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使用说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患者安全用药、及时用药,必须加强抢救车药品的管理,确保抢救车内的药品数量足够,质量完好,并能应对紧急使用,提高抢救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标准
(一)抢救车备药申请流程
1.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照护理部要求的统一目录配备。
病区护士长填写《抢救车备药申请表》,由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医务部主任签字后填写领用单交至住院药房,住院药房组长签字后根据《抢救车备药申请表》与领用单发放药品。住院药房根据《抢救车备药申请表》制订《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抢救车药品费用由申领科室承担。
2,变更抢救车目录中精神麻醉药品需护士长填写《精麻药品备药变更申请表》,由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医务部主任,同意签字后交至住院药房。住院药房根据《精麻药品备药变更申请表》发放或者回收药品,相关记录登记在精麻药品账册中。
3.普通药品变更经护理部确认后填写申领条交至住院药房,
住院药房发放或回收相关药品。
(-)抢救车药品的存放
1每个药盒只放一种药品,并有清晰的药品标签,标签格式内容参照药学部统一制定标准。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存放,防止药品变色、沉淀或析出结晶、变质等,如发现药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病区药房更换处理。
5.有效期必须在9个月以上。针剂按先左后右顺序排放与使用,如有新、旧药品混放现象,应仔细查看每支针剂的有效期。
(三)抢救车药品检查
1根据护理部要求,各病区护士每2周对抢救车药品自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贮存条件是否合适;药品是否过期、变质,标签是否脱落或模糊不清;药品数量是否与药物清单上所列的相符。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 抢救车、急救物品、药品、仪器设备固定放置位置。
2. 抢救车设专人管理,各项物品、药品及数量按规定准备,并统一放置。抢救车内药品应裸装,每日清点、补充、整理各项药品及物品,班班交接,并登记、签全名。实行封条管理的科室按药品封条管理要求执行。
3. 抢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及时补充,如发现药品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密封不严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新,保证物品、药品完好,无过期。
4. 做好各种抢救仪器的保养,定时充电,保持完好、清洁、备用状态。
5. 特殊抢救仪器如有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吸引器等,班班交接并记录,保证各项用物齐全,以备随时使用。
6. 病区护士长每周至少检查1次抢救物品、药品、仪器的管理落实情况,在交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并签全名。
7. 抢救设备上必须标有该设备的使用流程。
急救车“五定”管理制度
1.定专人管理—xx(休息时主班人员);
2.定位放置—急救车定位放置于护士站缓冲间;急救药品及物品按《急救车分层平面示意图》顺序位置进行定点放置(不得放置与抢救药品、物品无关的其它用物);急救药品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从右到左放置,使用时采取左进右出的原则。
3.定品种、数量—我科基本急救药品配置14种,专科药品8种,其余数量均为5支,急救物品配备基本数量;抢救药品及物品使用后白班由办公班护士补充完整,中夜班由值班护士负责补充完整。必须当班完成,不得交予下班护士去补充。做到每日清点、补充、整理各项药品及物品,班班交接,并登记、签全名。
4.定期检查维护—每周星期一定期检查维护:药品的标识、质量;物品的完好备用;注射用药品裸放在药品柜里;近失效期3个月的药品,及时返回药剂科更换,如不能更换则将批号及日期记录于抢救药品记录本上,同时在相应安瓶尖端使用黄色标记;检查抢救物品、药品、仪器的管理落实情况。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引言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人
1.管理机构:急救中心医疗质控室。
2.责任人:负责急救药品的采购、管理、储存、发放和记录工作的药剂师。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
1.药品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正规渠道。
2.采购过程中,在药品的选择上,应遵循药物的规范使用原则,选用有效、安全、质量可控的药品。
3.采购的药品应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
1.入库
(1)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
(2)入库药品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
(3)药品应放置于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爆的药品柜中,避免与不相容药物共存。
2.盘点
(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盘点时应核对库存数量和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并上报负责人。
3.配发
(1)急救药品的配发应按照工作需要和急救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配发药品应记录领用人员、数量及用途,并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4.库存控制
(1)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情况,合理控制备用药品的库存量。
(2)定期监测库存情况,确保库存量充足并控制过期药品的数量。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
1.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所需药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和使用备用药品。
2.使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和用法用量,确保正确使用药品。
3.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注射器和针头的消毒,确保无菌条件下使用。
4.使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间和效果等信息。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急救药品的储存、使
用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员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场所和人员。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储存
1.储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明火,防止阳光直射。
2.药品储存柜必须标明药品名称和有效期,并保持干净整洁。
3.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储存在封闭的容器中,防止受潮和变质。
4.药品储存柜应设有维护温度和湿度的设备,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采购
1.采购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是正规渠道购得的,确保质量可靠。
2.采购过程中必须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和药品的质检报告。
3.药品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采购,避免过量存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
1.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和授权,严禁未经培训
和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必须仔细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和外观,并确
保无异常。
3.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的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正确
的使用。
4.使用后的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与维护
1.对储存的急救备用药品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有效期和外观是否正常。
2.定期对药品储存柜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卫生。
3.对急救备用药品进行定期维护,如更换过期药品、修复受损的包装等。
七、急救备用药品的更新与处置
1.在药品接近有效期时,必须及时进行更新,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2.更新的药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
程
一、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
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等应明确规定;
(2)药品管理部门应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
新等事宜;
(3)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并制定相应
的验收标准;
(4)药品管理部门应编制备用药品的使用手册,明确备用药品的使
用途径、用量和使用时机等。
2.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制度:
(1)急救医师应了解院内备用药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并按照规定
使用;
(2)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适应症、禁忌和不良反应等信息;
(3)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使用,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4)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机和病情变化等信息。
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1)急救医师在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时,应及时向药品管理部
门提出申请;
(2)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急救医师的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
备用药品;
(3)如有需要,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
行验收和储存;
(4)药品管理部门应将补充的备用药品及时通知急救医师,并记录
相关信息。
二、医院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
1.急救医师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药品管理部门核对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
3.药品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
4.药品管理部门通知急救医师补充的备用药品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急救工作
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急救站等急救机构。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
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止痛药、
抗过敏药、心肌保护药等,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购买和储存。
2.购买急救备用药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选择质量可靠的厂家和产品。药品的购置、验收、登记等工作应涉及医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和参与。
3.急救备用药品的储存应设置专门的药品库房或柜子,确保药品的安全、干燥、通风,并与其他药品隔离存放,避免交叉感染和药物污染。
4.药品库房或柜子应设置专门的门锁,并由专人保管,保证药品的安
全性和可靠性。药品应按照药物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区,便于使用和管理。
5.药品的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必须有严格的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进货单位、库存数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
1.急救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观察,确保准
确诊断和合理用药。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使用药品,必须遵循临床指南
和规范进行用药。
2.急救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的使用说明和剂量进行计
算和给药,避免给药过量或过少造成不良后果。
3.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和使用方法,如需溶解、稀释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操作,避免药品的损坏和变质。
4.使用完毕的药品或药品残余必须按照相关的医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禁止将药品随意丢弃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
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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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
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均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备用药品管理
1.备用药品指的是科室用于常规治疗或手术过程中需要的药品,通常不会在每次使用时开出,但需要随时准备供应。
2.备用药品的选购要经过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一定的库存量以应对突发情况。
3.备用药品的存放应在封闭,通风,干燥,避光,
干净的环境下,不得存放在阳光直射处或潮湿环境下。
4.备用药品的有效期要做好监控,到期药品要及时
清除,不得使用。
5.备用药品的使用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批准,
使用后要及时登记。
6.备用药品的补充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7.备用药品库房要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整洁。
四、急救药品管理
1.急救药品指的是供急救使用的药品,应放置在显
眼易取的位置,保障患者在发生急危重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2.急救药品的选购也要经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
持充足的库存,不得因为吝啬而导致急救药品库存不足。
3.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求与备用药品相同,但存放位
置应更为显眼,便于医护人员随时取用。
4.急救药品的有效期要求更为严格,需经常检查,到期立即更换。
5.急救药品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
6.急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填写急救记录,包括用药时间,剂量,效果等信息。
7.急救药品的补充也要有专人负责,避免出现因缺货导致急救不及时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
1.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病区和门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保证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
1.病区和门诊科室的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药品、常用备用药品、高危药品。
2.病区和门诊科室,根据医疗需要,和护理部共同拟定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清单。清单一式三份,分别存放病区和门诊科室、护理部和药剂科。
3.药剂科根据清单,为病区和门诊科室配备药品,药品属于医院所有。药剂科协助管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4.病区和门诊科室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一名护士任备用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补充等具体管理工作。
5.备用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6.备用药品的配备,以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原则上,贵重药不在临床科室备用。
7.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参照药剂科药品贮存、保管技术规范的规定储存、保管。需冷藏的药品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效期时限。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志,防止差错。对氯化钾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他药品区别存放,并做显著标示,提醒用药注意。
8.领取、码放、使用备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同一品种效期最近的批次要做标识。使用药品时应做到用旧存新。
9.备用药品应每日交班、核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本科室护士长,并报告药剂科。
10.病区和门诊科室保管员应每月一次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形,应停止该药品的使用,报药剂科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调换。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
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规模、岗位工种特点以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2.企事业单位应专门设立急救药品库,药品库应设在温度适宜、通风良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地方,且要与管理职责相符。
3.急救药品库应按照摆放顺序,设置合理的药品分类架,药品的名称和使用方法应粘贴在药品分类架上。
4.急救药品库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定期检查急救药品的有效期并进行替换,并进行记录。
5.急救药品库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相关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领取急救药品。
6.企事业单位的急救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急救人员资格证书。
7.急救人员应熟悉急救药品的名称、规格、使用方法和剂量,并定期参加急救药品的知识培训和操作演练。
8.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必须准确识别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并记录使用情况。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
1.急救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急救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2.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先确认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使用的药
品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并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
3.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佩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保证自身和
患者的安全。
4.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进行操作,严禁滥用药品或随意更改药品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5.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后,应及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
品的名称、剂量、使用时间和效果等信息。
6.急救人员在使用完急救药品后,应及时清点和整理药品,核对库存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各护理单元须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一及时:定人保管(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记录)、定时检查(查数量、质量、有效期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定时补充。
2、急救车上不能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急救车上配备示意图,按统一规定放置,符合消毒规范。
4、急救车上备有规定的抢救物品和药品,并根据专科特点配备其他抢救药物,每种急救药盒内药品应按使用的有效期排列(由近及远)。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上物品平时不能随意取用,用后及时补充。
6、建立急救药品、物品清点本,交接人员按要求清点并签名,护士长随时督查。
7、急救药品、物品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换位置,一旦因工作需要变化放置位置,一定要告知每位工作人员。
8、门诊应设立急救车及必要抢救设备,并有急救预案。
二、其他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完好备用,氧气袋按规定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清洁消毒备用,保持功能良好,无积灰。
3、站灯照明性能良好。
4、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的使用、消毒、保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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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
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附:
变更备用药品审批表
附表:自备药品一览表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