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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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证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证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证分析作者:田翠香秦娇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2年第15期摘要:基于我国重污染行业30家上市公司2008~2010年的年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表现。

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缺乏系统的、规范的反映,信息不全面,可比性较差。

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必须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识,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等。

关键词: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5-0123-021 文献回顾我国学者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文献尚不多见。

张俊瑞、郭慧婷等(2008)以128家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61.5%的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会计信息,对于环保费用的归类并不统一,部分企业将其放在往来款项中,仅有个别企业在管理费用下设环保费用、绿化费用等科目。

刘丽敏、王慧霞(2008)研究了沪深两市石油、化学、塑胶和塑料行业的138家企业2004-2005年的年报,发现大多数企业均不同程度地披露了环境会计相关信息,内容包括:企业环境政策、环保投资、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排污费、资源税、绿化费,以及诉讼、罚款、赔偿与奖励等。

曾尚梅、张晓甜(2009)对57家建材行业上市公司2004-2007年的年度报告进行分析,统计表明,发现披露比例逐年提高,环境会计信息通常体现在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中,涉及环保投资、排污费、资源利用、绿化、税收优惠和环境认证等内容;新会计准则出台后,货币性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并无实质性改进。

上述研究表明,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较为零散,缺乏系统反映。

在我国发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2010)的背景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程度可望有所提高。

那么,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否有所改进呢?以下以样本公司近3年的年报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文 | 毕英鸷合伙人邓静律师汇业律师事务所近年来,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易行为,种种问题亦随之逐渐暴露,市场主体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买而不举”“快进快出”频繁“割韭菜”、收购杠杆过高,资金运用期限错配、上市公司股东隐瞒一致行动人身份,滥用表决权委托,规避信息披露义务,一系列行为导致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中小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上市公司发展严重受阻。

同时,自“沪港通”实施以来,资本市场国际化步伐加快,沪市国际化程度提升,沪港两地同时上市公司数量已近百家。

在此背景下,收购和大额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制度,也需要在兼顾两地市场投资者结构差异的基础上,逐步有序衔接。

为实现两地市场权益变动披露规则基本统一,同时整顿市场“蒙面收购”、“割韭菜”等现象,针对目前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交所于2018年4月13日发布《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

一、《指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关系《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系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核心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权益披露进行了框架性的规定,并对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形式、信息披露时间限制、停止股票买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指引》是在《办法》的规范框架下,不涉及对投资者停止买卖的要求,仅涉及对具体披露情形的梳理、披露内容的细化,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频度,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指引》大致上没有超越《办法》的框架,但增加了《办法》未规定的需披露的情形,调整了《办法》规定的披露间隔、披露频度等,强化了对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监管。

二、《指引》相较现行规则主要变动(一)缩减持股变动披露间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持股变动披露间隔为5%,《指引》缩减了持股变动信息披露间隔,要求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后,每增加或减少1%的,投资者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但披露前后无需暂停交易。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分析——以山东省造纸企业为例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分析——以山东省造纸企业为例
家 企 业 , 均 已 上市 , 别是 展 鸣纸 业 、 阳纸 业 、 且 分 太 华泰 股 份 。 由表 1 以看 出 , 可 四家 企业 对 环境 信 息 披露 的 方 式各 异 。
晨鸣纸业和太阳纸业在四个年度的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附 注中均披露了相关环境信息 ,而博汇纸业在董事会报告中的
( ) 本选 取 一 样
( ) 呜纸 业在董 事会报告 中提 出了高度重 视环保 建 1晨 设 , 节能减排 、 以“ 和谐发展” 目标 ; 为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 ,在 “
本文以山东省造纸业的四家上市公 司——晨 鸣纸业 、 太 建工程 ” 目下分别列示了“ 科 深度水处理系统” “ 、煤粉炉脱硫 阳纸业、 华泰股份和博汇纸业为样本 , 分析其环境信息披露的
界的关注。2 0 0 8年上海证交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 引》 指出 :对重视社会责任承担工作 , “ 并 能积极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 ,本所将优先考虑其入选上 证公司治理板块 , 并相应简化对其临时公告的审核工作 ” 。环
境保护部于 2 1 0 0年 9月 1 4日 为敦 促 上市 公 司积 极 履 行 保
报告中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2环 境信 息 披 露 内容 分析 .
业 四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探讨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 息
披 露 存在 的问题 及 解决 对 策 。
鉴于各年度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相差不大, 以下仅 以 2 0 09
年 的报 告 为例 :
二、 山东省造纸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分析
状况 。
改造工程” 的期初余额和本期增加额 ; 递延收益” 在“ 中列示了
“ 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的金额 ; 支付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 在“ 的现金” 中列出了“ 排污费” 的支出金额。 ( ) 阳纸业在董事会报告 中较为详尽地指 出其在环保 2太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基于有色金属2012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的数据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基于有色金属2012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的数据

行环境信息披露可以有效促进 整个行业 的环境保护行为 。目前有 色金属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 多是基 于年报进行 的, 在上市公 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 报告逐年增多 的情况下 ,仅仅考察年
报数据难免 以偏概全 ,笔者 拟对有色金属上 市公司 2 0 1 2年度报 告 、社会责任报告 、 环境报告及其 中的环境 信息进行全面考察和
研究与创新 I S t u d y a n d I n n o v a t i o n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
基 于有 色金 属 2 0 1 2年报 、 社会责任报告 、 环境报 告的数据
山 东科技 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 李长熙 山东科技 大学理 学院 张伟伟
引 言


公司作为研究样 本。 目前 , 国内上市公 司可 以通过年报 、 社会责任 报告和环境报告披露环境信息 。样本公司年报 、 社会责任报告 、 环
益——政府补助资金等。
三、 有 色 金 属 上市 公 司环 境 信 息 披 露 具 体情 况分 析
发布了《 上市公 司环境 信息披露指南 ( 征求意见稿 ) 》 , 要求 重污染
行业 上市公司应当发布年度环境报告 , 定期披露环境管理信息 。 此
外 ,国内很多学者 对上市公 司环境信息披露问题也进行了大量实
理、 内部控制部分 , 以定性的文字描述 为主。 节能环保指标信息 主 要 包括“ 三废 ” 排放 、 节能降耗指标 等 , 主要 来 自于 董事会报告 的
“ 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 部分 以及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 。环
券交易所发布了 《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承担 工作 暨发布 <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 指引 >的通知》 ,引导上市公 司积 极履行 保护环境 的社会责任 , 促进上市公司重视并改进环境保护工作 , 同

关于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研究

关于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研究

关于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探究引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的信息披露是评估和监测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绩效的重要工具。

随着社会对可持续进步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不息提高,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重视ESG信息披露,并将其归入到战略规划和企业管理中。

本文将探讨ESG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中的重要性,并分析ESG信息披露对公司业绩和股东价值的影响。

一、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1. 环境保卫上市公司应当关注其业务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通过披露环境保卫措施和可持续进步战略,上市公司可以加强社会对其环境责任的认可,并降低潜在的环境风险。

例如,披露缩减碳排放、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措施,有助于提高公司形象和品牌价值。

2. 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不仅影响着公司声誉和形象,还干系着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干系。

通过披露公司的社会责任活动和社区参与规划,上市公司可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度,并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满足度。

3.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稳定和可持续进步的关键因素。

通过披露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独立性和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上市公司可以提高投资者对公司决策和业务运营的信任感。

同时,意识到公司具备健全的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投资者可能更允诺投资公司的股票,从而提高公司的股东价值。

二、ESG信息披露对业绩和股东价值的影响1. 提升业绩探究发现,进行ESG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往往具有更好的业绩表现。

这是因为ESG信息披露可以援助公司优化内部管理、降低环境和社会风险,并推动创新和可持续进步。

与未披露ESG信息的公司相比,进行ESG信息披露的公司更有可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2. 提高股东价值ESG信息披露可以增强公司的透亮度和可信度,提高公司在投资者和财务机构中的声誉。

探究表明,投资者往往更倾向于投资具备ESG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并认为这些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更强、长期进步更可靠。

浅谈环境规制、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

浅谈环境规制、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

Financial View | 金融视线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142浅谈环境规制、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王 钰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绵阳 621010自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中国,环境、生态问题被提高至国家层面,成为一项国家意志。

近年来,相关部门通过颁布相关政策、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鼓励企业披露环境信息。

例如,2007年,环保局通过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从而推进环境信息公开,规范环保部门以及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2015年,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7年,证监会颁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准则明确提出上市公司需分层级的披露环境信息,即强制高污染的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其他上市公司执行“遵守或解释”的原则。

同时,此准则也激励所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相关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

可以说,目前已初步形成全方面、多层次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性规范。

从披露方式来看,信息披露可以划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从披露内容来看,信息披露可以划分为非金融信息披露和金融信息披露。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机有两种:一种是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企业通过积极披露环境信息的方式,可以传递出良好的企业价值信号,从而将自身和环境表现不好的企业区别开来,增强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信心;另一种是根据合法性理论的观点,大多数企业是不愿意自主披露环境信息的,仅仅在监管政策的要求和重压下,企业才会披露环境信息。

以这两个观点为基础,本文拟讨论环境规制和环境绩效如何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再通过分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为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提出建议。

一、研究现状这些年来,对于环境规制、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众多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深刻长远、有益的探索。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的国内外文献综述3600字》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的国内外文献综述3600字》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的国内外文献综述1.1环境信息披露现状(1)信息披露内容关于环境会计披露的目标:通过孟凡利教授(1999)1的研究可以得知,环境信息披露的基本目标就是让企业自觉利用报告等方式对除了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以外的人员披露同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让外界了解企业不仅仅是在生产经营方面,更多的是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贡献。

朱丹(2001)2提出了绿色会计的学说结构系统,阐述了绿色会计革命的基本假想、一般原则、确认和比量,以及最终的信息披露。

张英(2005)3论述了环境会计的总体目标是促成未来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经济,社会和生态共同利益的提高。

Patrick de Beer和Francois Friend(2005)4在研究中探讨了在环境会计上以EEGECOST为模型,为企业评估替代项目和过程提供了框架,并评估了当前特别是未来的经济和环境绩效。

关于环境会计披露的基本内容分析,汤亚莉、陈自力(2006)5在他们所著的研究论文的实证研究过程中采取了事件分析法,货币信息披露,非货币信息披露以及没有披露等等一些基本章程,而最终通过各项实证得出,对于公司来说,他们的规模与财务绩效跟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就是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能够对企业的发展与规模建筑一定的积极效应。

金阳、褚阳(2008)6构建环境会计理论体系,将绿色会计纳入业绩考核中去。

李文彦、田治威(2008)7提出了环境会计理论相关新的理论基础,也就是和谐社会理论,对“和谐发展系数”进行界定,基于此理论对环境会计基本假设和目标对基础理论产生的影响开展分析研究。

袁广达(2010)8基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理论,把现代企业的环1孟凡利.论环境信息披露及其相关的理论问题[J].会计研究,1999,000(004):16-25.2朱丹.论绿色会计的理论结构体系[J].上海会计,2001,000(006):20-21.3张英.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与意义[J].财会通讯,2005(09):49.4Beer P D,Friend F.Environmental accounting:A management tool for enhancing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J].Ecological Economics,2006,58(3):p.548-560. 5汤亚莉,陈自力,刘星,等.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6,000(001):158-159.6金阳,褚阳.构建环境会计理论体系[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4):107-108.7李文彦,田治威.和谐社会背景下环境会计理论基础探讨[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4):67-70.8袁广达.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会计学分析[J].阅江学刊,2010(05):46-52.境经济活动与环境管理活动当做研究对象,把生态环境的有关信息引进会计信息系统,着重叙述了环境风险控制、环境会计的成本核计,探索了有关企业实现维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途径。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4.11.06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

上证公告〔2024〕35号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
(),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
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市公司管理一部、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11月6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表现。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一系列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

本文将对这些指引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背景介绍ESG是指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个方面的因素。

环境因素包括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资源利用效率等;社会因素包括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员工权益等;公司治理因素则关注企业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

ESG因素的充分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

二、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政策和目标上市公司应当明确公司的环境政策和目标,并在年报、中报等定期报告中披露。

2. 环境管理体系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环境风险评估、环境责任追究等,并对外披露相应的信息。

3. 环境风险管理上市公司应当识别、评估和管理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风险,并披露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

4. 资源利用与环境效益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资源利用情况,包括资源消耗量、能源利用效率等,并就环境效益进行量化评估。

三、社会信息披露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社会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利益相关者关系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包括供应商、客户、员工、社区等,特别是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与互动情况。

2.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包括慈善捐赠、公益活动等。

3. 员工权益保护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员工权益保护情况,包括薪酬福利、职业安全与健康等。

4. 产品质量和安全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产品质量和安全情况,包括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召回情况等。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还是独立报告?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还是独立报告?





企 业 环 境 信 息披 露 : 报 还 是 独 立 报 告 ? 年
会计领 军( 后备 ) 才 学术 专栏 人
变 过 程 可 以看 出 , 国 企 业 环 境 信 息 披 露 的监 我
e a. 1 9 ) D r l和 S h at( 9 7 、 u h s t 1( 9 5 、 ar l e cw r 1 9 ) H g e z
替代 。
【 关键词 】 企业环境信 息披 露 ; 年报 ; 立报告 ; 独 替代 还是 互补 【 中图分类 号】 F 3 【 2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  ̄ 0 (0 0 0 - 0 - 0 9 7 1 2 1 )60 50 0 8
信息公开办 法 ( 试行 ) 同 日实施 , 》 规定 了环 境 保护行政部 门公开政府 环境信息 的行为 和企业
《 洁 生 产 审 核 暂 行 办法 》 被 列 入 强 制 清 洁 生 清 对 产 审核 名 单 的第 一 类 重 点 企 业 规 定 了强 制 性 的
市公司环境 信 息披露 指南 》 征 求 意见稿 ) 要 ( ,
求火 电、 铁 、 泥 、 钢 水 电解 铝 等 l 6类 重 污 染 行 业
外上市外资股 的公司及 金融类公司在年报 中同 时披露公司社 会责 任报告 , 鼓励 其它 有条 件 并
的上 市 公 司 披 露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20 0 9年 , 深 交 所 要 求 纳 入 “ 证 10指 数 ” 上 市公 司 披 露 深 0 的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2 1 0 0年 , 家 环 保 部 出 台 《 国 上
管 范 围 逐 渐 扩 大 、 求 逐 渐 提 高 、 序 逐 渐 规 要 程 范 。我 国企 业 环 境 信息 披 露 有 逐 步 走 向采 用 独 立报 告 形式 的趋 势 。 近 年来 , 国企 业 年 报 中 的环 境 信 息 披 露 我 水平越来越高( 沈洪涛和李余 晓璐 ,00 , 2 1 ) [并 1

环境法下上市公司信息公开之内容研究——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研讨

环境法下上市公司信息公开之内容研究——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研讨
标 准 对 信 息 内容 进 行 筛选 。 关 键 词 : 市 公 司 ; 境 信 息 公 开 ; 境 利 益 上 环 环
中 图 分 类 号 : 2 X2
文献标识码 : A
Re e r h o it d Co a y I f r to s l s r n En io me t lL w s a c n L se mp n n o ma i n Dic o u e i vr n n a a
第 3 卷第 1 6 0期
21 0 1年 1 0月
环 境 科 学 与管 理
ENⅥ R0NM l ENTAL SCⅢ NCE AND ANAGEM ENT M
Vo _ 6 l 3 No 1 . O
0c . 2 1l t 0
文章编 号 :6 4— 1 9 2 1 )0- 0 5- 7 1 7 6 3 (0 1 1 0 0 福 建 紫 金 矿 业 紫 金 山 铜 矿 3, 湿 法厂 发 生 铜 酸 水 渗 漏 事 故 , 故 造 成 汀 江 部 分 事
水 域 严 重 污 染 , 金 矿 业 直 至 1 3才 发 布 公 告 , 紫 21 瞒报 事 故 9天 , 一 严重 污染 事 件使 上 市 公 司 的环 这
t d c mp n n i n n a n o mai n d s l s r a e n b o g ti t o u .No n y i h it d c mp n u p s d t n e — e o a y e vr me t l f r t ic o u e h sb e r u h o fc s o i o n to l st e l e o a y s p o e o u d r s t k o i lr s o s i t a e s c a e p n i l y,b ta s th st e i o tn a i g o r t c i g t e p b i n io me tli t r ss T mp o e t e b i u lo i a h mp r tme n n fp o e t h u l e v r n n a n e e t. o i r v h a n c s se ,t c n e tmu t e d f e l a l .Re i wi g t e g i ei e ,l t d c mp n h u d ’ d s l s l k n so n i n n a y t m i o tx s e n d c e ry s b i v e n u d l s i e o a y s o l nt ic o e a l i d f vr me t l h n s e o

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分析——以325家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分析——以325家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分析——以325家重污染行业卜市公司为例-金T融-\XIANDAIYINGXIAO----------1李余晓璐肖怡婷(江西科技学院江西南昌330000)摘要:在上交所2017年要求上市公司增加环境信息彼露的制度大背景下,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与现状,进行 评估和分析研究,是本文的主要目的.,本文以沪A股325家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在其中选取2017-2019年度上市公司的环 境信息披露信息,在已构建了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模型的基础上,对2017-2019年这三年来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 露的状况,进行全面透彻地研究分析,研究结果主要有三点:(1)沪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彼露程度,在2019年相比 较于2018年和2017年有明显改善,但从总体上看还有待加强;(2)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在基于行业、企北以及地区维度的区别上表 现出明显差别;(3)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程度受到公司治理、公众压力等诸多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具有相关性。

关键词: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基金项目:江西科技学院校级人文社科课题: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编号:RW2013)中图分类号:F文献识别码:A DOI:10.19932/ki.22-1256/F.2021.05.0281.前言伴随着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颁布和实行,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正在不断地进行更新完善。

2017年6月,《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 作协议》由环境保护部与证监会成功签署,签署此协议的目的 在于建立、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监 督上市公司认真做好环境责任履行义务。

此外,上交所为了 便于更好地履行政策要求,在2017年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做 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中增 加了对上市公司需要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其目的在于 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准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doc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doc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各上市公司:为倡导各上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可持续发展及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司在关注自身及全体股东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包括公司员工、债权人、客户、消费者及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本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各上市公司应增强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社会、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非商业贡献。

公司应自觉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相结合,努力超越自我商业目标。

二、公司应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及工作机制。

公司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至少应当包括公司的商业伦理准则、员工保障计划及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合理利用资源及有效保护环境的技术投入及研发计划、社会发展资助计划以及对社会责任规划进行落实管理及监督的机制安排等内容。

三、本所鼓励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公司可以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即在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年内为国家创造的税收、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借款利息、公司对外捐赠额等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的价值额,并扣除公司因环境污染等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计算形成的公司为社会创造的每股增值额,从而帮助社会公众更全面地了解公司为其股东、员工、客户、债权人、社区以及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真正价值。

五、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拟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但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一)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对员工健康及安全的保护、对所在社区的保护及支持、对产品质量的把关等;(二)公司在促进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防止并减少污染环境、如何保护水资源及能源、如何保证所在区域的适合居住性、以及如何保护并提高所在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等;(三)公司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通过其产品及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如何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机会及未来发展、如何为其股东带来给高的经济回报等。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三文件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三文件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副省级城市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中国人民解放军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关于企业应当公开环境信息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要求,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函〔2008〕6号)等规定,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争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表率,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国家环保总局自2001年以来,开展了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对于促进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降低因环境污染带来的投资风险等发挥了作用。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以及《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对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其他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明确了环保核查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了环保核查工作。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也陆续开展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收到了很好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相关规定,严把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关口,健全环保核查专家审议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以及相关技术单位的培训,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以上市公司为例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以上市公司为例

·综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秦蕾(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柳州545003)摘要: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低碳经济社会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以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为主题,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基本内容和基础理论进行阐述,简要说明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分析了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环境会计是会计的新兴分支,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从社会利益角度计量和报告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社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管理情况的管理活动。

会计信息披露是会计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问题。

因此,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低碳经济社会,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及理论基础(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设施建设和维护工程,环境保护发生的正常成本、与保护环境相关的非经常性、非正常性的支出和环境收入。

(1)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投资信息。

通过这种信息可以看出企业环境保护的执行力度、对环境保护法规的遵守情况,也可以看出企业在保护环境能力方面近几年的变化。

因此,对于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其相配套的环境保护实施的建设和投资的相关信息都应该囊括在新项目的整体规划之中。

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设施的设计费、购置费、人力资本费用、管理费、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都应进行披露。

(2)环境成本信息。

企业主要发生的环境成本信息(经常性环保支出)有:排污费;企业对排出的废气、废水、废渣进行处理的支出;污染治理费;企业绿化设施建造和维护的支出;设立专业的环保机构的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摊销的土地损失赔偿费;因恢复环境费用计入的预计负债;绿色产品和环境保护等环境认证所发生的费用;环境设施折旧费;因环保设备减值所计入的资产减值损失;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的维持所需要的物料费用等。

环保部:上市公司须在1天内披露突发环境事件

环保部:上市公司须在1天内披露突发环境事件
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 ( 环发 [ 08] 4 )等一 系列规范性 20 2 号 文件 ,有效推动了我 国企业环境信息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 提高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环境保护部以
《 南 》指 出 ,因环 境 违 法被 省级 以上 环保 部 门通 指
报 批评 、挂牌督 办 、环评限批 、被责令限期治 理或停产整 治 、被责令拆 除 、关闭 、被处 以高额罚款等重 大环保处罚 的上市公 司 ,应 当在得知处罚决定后 1 天内发布 临时环境报
件发生1 天内发布cD环境报告。 t,  ̄l "
l 物排放情况 、环境守法 、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环境信息。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 《 指南》的发布,就是为了 f
护环境 的社会责任。
该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 ,为促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
《 南 》明确 ,发 生突发环境事 件的上市公 司 ,应当 指
环 保 部 :上 市 公 司 须在 1 内披 露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天
环境保 护部 日前发布 《 上市公 司环境 信息披露指南 》 l 《 指南 》要求 ,火电 、钢铁 、水泥 、电解铝 等 l类重 6
( 征求意见稿) ,要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上市公司,须在事 l 污染行业上市 公司应 当发布 年度环境报告 ,定期披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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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披 露 违 法 情 形 、违 反 的法 律 条 款 、处 罚 时 间 、处 罚 具
上市公司为对象,制定了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
体内容 、整改方 案及进度
2 1 年 1 月1 0 0 1 2 日 .第 1 6届 亚
运 会 将 在 我 国 广 州 开 幕 . 广 州 人 民 提 出 了 “ 和谐亚运 、绿 色亚遁 、文明亚 运 ” 和 “争 做 好 市 民 . 当 好 东 遘 主 ” 的 口 号。 ( 东平, 何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一)2024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一)2024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一)引言概述: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在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利益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帮助上市公司规范环境信息披露,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指南。

该指南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规范,使上市公司能够更好地履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义务,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

大点1:环境影响评估1.1了解环境影响评估的基本概念1.2明确环境影响评估的范围和目的1.3确定环境影响评估的实施程序和要求1.4评估环境影响的方法和指标1.5阐述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的报告要求大点2:污染物排放与治理2.1明确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的法律法规要求2.2规范污染物排放与治理数据的披露方式2.3强调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实施和效果评估2.4说明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的整体情况和趋势分析2.5阐述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的风险与应对策略大点3:资源利用与节约3.1明确资源利用与节约的原则和要求3.2解析资源利用与节约的关键指标和绩效评估方法3.3阐明资源利用与节约的相关管理措施和实施效果3.4说明资源利用与节约的风险识别和管理策略3.5强调资源利用与节约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大点4:生态保护与恢复4.1学习生态保护与恢复的基本理念和原则4.2明确生态保护与恢复的操作指南和要求4.3阐述生态保护与恢复的项目和措施实施情况4.4强调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评估和效果监测4.5提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风险评估和应对策略大点5:环境责任管理5.1强调环境责任管理的重要性和义务5.2规范环境责任管理的原则和要求5.3解释环境责任管理的指标和绩效评估方法5.4说明环境责任管理的风险防控和应急预案5.5总结环境责任管理的具体实施情况和成效评估总结:本指南通过明确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供了指导。

从环境影响评估、污染物排放与治理、资源利用与节约、生态保护与恢复以及环境责任管理等大点进行阐述,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规范和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

上市公司应本着诚信、透明的原则,积极履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义务,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编制和披露环境信息,应有利于债权人、投资者、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了解企业环境保护情况。

第五条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重大环保处罚的,应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鼓励其它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本指南披露环境信息。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在环保部网站、中国环境报和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第七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环境报告和临时环境报告的发布情况,作为各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年度环境报告第八条年度环境报告期原则上为一个会计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市公司可在发布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

第九条年度环境报告应当披露的信息:(一)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已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应报告环境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和环境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因为环境违法违规受到重大环保行政处罚且已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报告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效果。

(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说明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未能按期完成验收的,应说明原因和进展情况。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说明下属各生产企业废水和废气中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厂界噪声和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各上市公司:为倡导各上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可持续发展及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司在关注自身及全体股东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包括公司员工、债权人、客户、消费者及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本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各上市公司应增强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社会、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非商业贡献。

公司应自觉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相结合,努力超越自我商业目标。

二、公司应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及工作机制。

公司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至少应当包括公司的商业伦理准则、员工保障计划及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合理利用资源及有效保护环境的技术投入及研发计划、社会发展资助计划以及对社会责任规划进行落实管理及监督的机制安排等内容。

三、本所鼓励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公司可以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即在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年内为国家创造的税收、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借款利息、公司对外捐赠额等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的价值额,并扣除公司因环境污染等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计算形成的公司为社会创造的每股增值额,从而帮助社会公众更全面地了解公司为其股东、员工、客户、债权人、社区以及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真正价值。

五、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拟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但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一)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对员工健康及安全的保护、对所在社区的保护及支持、对产品质量的把关等;(二)公司在促进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防止并减少污染环境、如何保护水资源及能源、如何保证所在区域的适合居住性、以及如何保护并提高所在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等;(三)公司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通过其产品及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如何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机会及未来发展、如何为其股东带来给高的经济回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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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编制和披露环境信息,应有利于债权人、投资者、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了解企业环境保护情况。

第五条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重大环保处罚的,应发布临时环
境报告。

鼓励其它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本指南披露环境信息。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在环保部网站、中国环境报和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第七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环境报告和临时环境报告的发布情况,作为各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年度环境报告
第八条年度环境报告期原则上为一个会计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市公司可在发布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

第九条年度环境报告应当披露的信息:
(一)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已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应报告环境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和环境影
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因为环境违法违规受到重大环保行政处罚且已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报告采取的整改
措施和效果。

(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说明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未能按期完成验收的,应说明原因和进展情况。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说明下属各生产企业废水和废气中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厂界噪声和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

2、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说明排放浓度、排放标准,超标原因和整改措施。

3、下属企业中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应公布一年四次监督性监测情况。

(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及综合利用情况;
2、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情况。

(五)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1、说明各子公司、分公司减排工程实施进度和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2、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和整改措施。

(六)依法缴纳排污费的情况
(七)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1、上市公司内有属于重点企业应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报告应说明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开展评估验收的情况。

2、上市公司内有依法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且已被环保部门公布的,报告应披露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信息。

(八)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说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完备情况;存在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要说明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情况。

第十条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环境报告中披露以下环境信息:
(一)经营者的环保理念
上市公司最高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

(二)上市公司的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和环保目标
介绍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图,各职能部门及其人员相关责任,环境管理组织运转现状,与环境保护方针相适应的中长期目标,目前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及下一阶段计划等。

(三)环境管理情况
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自愿开展清洁生产的情况;与环保相关的教育及培训;与利益相关者进行环境信息交流;环境技术开发情况;环境管理会计推进情况;获得的环境保护荣誉;环境标志认证情况等。

(四)环境绩效情况
包括单位产品或单位原料的原料消耗、水资源消耗、能耗等;单位产品或单位原料的废水产生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温室气体排放量等。

(五)其他环境信息
包括为推进环境保护开展的环境教育、植树造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环境公益项目。

第三章临时环境报告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事件发生后1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因环境违法被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环评限批、被处以高额罚款、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被责令拆除、关闭等重大环保处罚的,应当在得知处罚决定后1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因突发环境事件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应当报告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事件环境影响和人员伤害情况(如有)、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因环境违法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处以重大环保处罚的,应当在临时报告中披露违法情形和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时间、处罚具体内容、整改方案及进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指南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重污染行业
本指南所指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具体按照《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认定。

(二)突发环境事件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定。

(三)重点企业
本指南所称重点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包括:
1、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

2、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是指被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3、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和《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第二批)》应当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四)重大环境风险源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重大环境风险源是指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

危险物质(化学品)的类别临界量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附录:上市公司年度环境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一、董事会致辞
阐述上市公司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意义和必要性,描述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方针和发展战略,说明环境保护的目标及完成情况,提出未来公司在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以及应对措施。

二、公司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创建时间、发展历程、总部所在地;
(二)公司从事的行业及规模、主要产品和服务;
(三)公司总资产、销售额、公司结构(股东结构)及分布状况(所在国家及地区);
(四)在报告期内公司规模、结构、产权、产品或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环境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环境保护理念
(二)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和环保目标
(三)环境体系认证及自愿开展清洁生产情况
(四)与环保相关的教育及培训,与利益相关者进行环境信息交流情况(五)环境绩效情况
(六)获得的环境保护荣誉
(七)其他环境管理情况
四、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
五、环保守法情况
(一)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
(四)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五)排污费缴纳情况
(六)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七)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六、编制说明
(一)明确界定年度环境报告涵盖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
(二)说明年度环境报告提供信息的时间范围、发行日期
(三)环境信息披露的第三方验证情况(如有)
(四)环境报告书的编制流程及审核运转流程
(五)编制人员及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网址)
(六)意见及信息反馈方式
七、其他信息
八、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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