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股市的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方式,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市场的运行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本文将重点分析一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首先,信息披露内容不够详尽和准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但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隐瞒不实、虚假夸大等行为。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只披露部分信息,而不是将所有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等相关的信息都披露出来,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公司真实状况。另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存在不实言辞和虚假陈述,有意误导投资者,使其盲目进入市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其次,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由于我国现行的信息披露制度相对较为宽松,各家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很大的自主权。这就导致了信息披露的标准各异,投资者很难进行比较和评估。有些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准确无误地披露了所需的信息,但也有些上市公司通过刻意模糊信息、选择性披露信息等手段,从而达到误导投资者的目的。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很难从海量的信息中筛选出真正有价值的信息,降低了投资者的决策效率
和效果。
再者,信息披露透明度不够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是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和风险的重要依据,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透明度不高的情况,如披露的信息不及时、信息不准确、信息不完整等。这样的情况会导致投资者在做决策时得不到准确的信息支持,加重了投资者的风险。同时,信息披露透明度低还容易导致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与监管
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罚。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03
负责提供专业意见,协助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并对披
露信息的合规性进行把关。
信息披露的监管流程
信息披露的审核
上市公司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过证券交易所审核,确保其真实、 准确、完整。
临时公告的及时披露
对于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上市公司需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进行披露。
跨国投资者的需求
跨国投资者需要上市公司按照国际通行的信息披露标准进行披露, 以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信息披露的技术创新
云计算技术的应用
通过云计算技术,上市公司可以 更高效地存储、处理和披露信息, 降低信息披露成本。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
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更 准确地分析市场趋势,预测未来 发展,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
02 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定义
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会计准则是一套标准,用于规范上市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确保信 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要求 他们按照规定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告,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
会计准则通常由政府机构、监管机构 或国际组织制定,例如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委员会(IFRS)和美国财务会计 准则委员会(FASB)。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2019年12月13日)
编写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目录
九、资产交易 (4)
十、募集资金 (9)
十一、委托理财 (17)
十二、二级市场举牌 (23)
九、资产交易
9.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事项时,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为上述事项提供专业服务时,如何做到勤勉尽责?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思考
我 国信 息披 露 实 施 细 则 规 定 的 中 期
年 监 20 07年 施 行 的 《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有 机 会运 用 某 个恰 当 的会 计 处 理办 法 , 上 提 报 告 、 度 报 告 的 编 制 周 期 过 长 ; 管 机 办法 》 ,在 加 强 ~ 市 公 司 信 息披 露监 管 方 供 带 有 明显 误 导 性 的财 务 报 告 , L 以粉饰 经 构 往 往 难 以准 确 确 定 一 些 重 大 事 件 的 发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信息 有真实的信息才是有用的, 虚假的信息会 内情知悉人 利用 提前掌握 的信息通 过 内
而 披露监管制度 正在得到逐步完善, 已建立 对人 们 产 生 误 导 , 是严 重 的 欺 诈 行 为 。有 幕 交 易 牟取 暴 利 , 信 息 滞 后 的广 大 投 资
一
( ) 息披 露 不及 时。 市 公 司披 露 四 信 上 的 , 息往 往 起 到 价 格 信 号 的 作 用 。 及 时 信
种 行 为 。 息 披 露 是 投 资者 了解 上 市 公 从 而 对 信 息 披 露 产 生 一 种 害 怕 和 回避 的 的信息与其股票 的市场价格 是息息相关 信 ( ) 息披 露 不真 实 、 准确 上 市 性 作 为信 息 披 露 的 首要 标 准 , 求 信 息 具 二 信 不 要 很 假记载、 导或欺诈 , 误 这是基本的要求。 只 拖 延本 应 及 时 披 露 的信 息 , 容 易 让 少 数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引言
上市公司是指通过股票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发布与公司运作和经营状况相关的各项信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一、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是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并以公告形式进行披露。具体要求包括:
1. 披露内容真实: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披露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实情。
2. 披露内容及时:上市公司应当在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关事项发生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
3. 披露内容完整:上市公司应当全面披露与公司运营和经营状况相关的各项信息,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4. 披露形式公告:上市公司应当通过股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以公告的形式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够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包括:
1. 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
2.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任职情况,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变等。
3. 公司财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等。
4. 重大事项及内幕信息:包括重大合同、重大投资、重大业务调整等。
5. 市场竞争与行业发展:包括市场份额、竞争对手、行业发展趋势等。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为了市场监管的
重中之重。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不乏一些上市公司存在着违规行为,给投资者带来了很
大的损失,也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将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进行浅谈,讨论其存在的原因和解决的途径。
要深入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信息披露
是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企业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的行为,是上市公司
与社会投资者之间建立信任的桥梁。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可以了解到公司的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为他们的投资决策提供了依据。信息披露的透明与真实性对于市场
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信息披露违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财务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最为关键的信息之一,在信息
披露违规中,不少上市公司会采用虚假的财务数据来夸大自身业绩,掩盖实际的经营状况,甚至存在着造假的行为。
二是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在上市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各类重大事项,如重大
合同、重大资产重组等,这些事项如若未能及时披露,将给投资者造成信息不对称,导致
其无法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影响投资决策。
三是披露信息不完整。有的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通过粉饰
夸大、虚假陈述等手段来误导投资者,使投资者对公司的真实情况产生误判。
四是内幕信息泄露。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一些内部人员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提前获
取了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甚至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等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
附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三期)
——直通车实施的有关问题
2021年7月1日,“上证直通车”正式实施。本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的内容要紧涉及“上证直通车”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公告提交、公告类别选择、公告内容等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其正确做法,供各上市公司参考。
一、公告提交和停复牌申请
1.某上市公司将相关联的多个公告分不同批次提交,致使本应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董事会公告(非直通车类公告)以直通车方式发布。
正确做法:依照《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拟于同日披露的多个公告之间存在关联的,上述公告应当在同一个信息披露申请中提交。上市公司创建的同一个信息披露申请中,如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告不属于直通车公告范围的,该申请中的所有公告均不得通过直通车方式办理。
原那么上,拟于同日披露的多个公告(即便不存在关联),都应当在同一信息披露申请中提交。由于特殊缘故无法在同一信息披露申请中提交的,上市公司能够分不同批次提交信息披露申请。
2.某上市公司提交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为ZIP紧缩包。
正确做法:依照《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的规定,上市公司上传的公告(包括中介机构报告)格式仅限于WORD、TIF/TIFF、PDF和ZIP格式的文件,其中ZIP格式仅限于XBRL实例文档。系统暂不支持JPG、EXCEL、RAR等其他格式的文件。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选择“3403 XBRL实例文档”披露不属于XBRL实例文档的其他文件。
3.某上市公司提交的同一个信息披露申请中涉及多个公告,其中部份为非直通车公告,在分管人员审核反馈后公司欲终止部份公告,但未进行终止操作,致使其他公告无法确认发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实体,在经济
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上市
公司的信息披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将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目的、
法律依据以及具体的要求等方面,探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信息披露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能够有效地提高市场的
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
发展。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准确和充分的信息,使
得投资者能够更好地进行决策,降低投资风险。
三、信息披露的目的
信息披露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投资者能够了解到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促进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重要信息,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增强市场的透明度。
3.维护市场秩序:信息披露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
信息披露的规范,能够防范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维护市
场公正竞争。
四、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重要信息,依法公平、公正地对待投资者。《证券法》则明确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责任主体、披露范围以及惩罚措施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则规定了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具体要求和方式。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阿里巴巴公司为例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以阿里巴巴公司为例
沈㊀蕾
摘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ꎬ上市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向社会披露会计信息ꎮ文章通过对目前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ꎬ进行分析ꎬ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解决对策ꎮ
关键词:上市公司ꎻ会计信息披露ꎻ解决对策
一㊁引言
近几年来ꎬ中国市场频频发生失信违规事件ꎮ其中ꎬ2011年爆发的 重庆啤酒事件 最为典型ꎬ引发了社会的高
度关注ꎮ由此可见ꎬ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令人忧心忡忡ꎬ我国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与监管等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探索ꎮ目前ꎬ我国经济市场刚刚起步ꎬ虽然在制度建立方面暂时有了阶段性的成绩ꎬ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ꎬ会对投资者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声誉造成影响ꎬ甚至会影响我国经济市场的健康发展ꎮ因此ꎬ建立健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ꎬ是目前最为紧迫的事情ꎮ二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去了解企业财务状况ꎬ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企业所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进行决策ꎮ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ꎬ判断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有用与否是建立在这些信息具有可靠性㊁可比性和相关性等特性的基础上ꎮ放眼看来ꎬ至今所披露出来的信息还没有完全具备这些特性ꎮ由于目前的状况不能完全满足这些特性ꎬ所以导致了以下状况的发生ꎮ
(一)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内容的可靠性不能得到保障
财政部也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十分重视ꎬ所以进行过多次㊁大范围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抽查ꎮ例如2005年8月份ꎬ财政部就对18家中小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抽查ꎮ可是抽查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ꎬ大部分企业所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内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质量问题ꎬ负责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也难辞其咎ꎮ他们存在收集审计证据不到位ꎬ审计执行程序得过且过的问题ꎬ进而导致企业所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内容质量不可靠ꎬ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ꎬ甚至会干扰经济市场的秩序ꎮ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答记者问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02.05
•【分类】法律问答
正文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答
记者问
(2007年2月5日)
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或办法)。为使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的精神和主要内容,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请您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制订的具体背景?
答:《管理办法》的制订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自去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已正式实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强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为与两法相配套,中国证监会有必要在部门规章层面上细化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其次,《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 号)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要切实履行作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要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要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的权利。公司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积极配合和协助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制定《管理办法》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要求的具体体现。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缺乏统一的内控信息披露标准。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标准,导致各个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差异较大,
难以进行比较和评估。
2. 披露内容不够全面、真实、准确。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内部
控制信息时只注重了表面的表述,没有深入挖掘公司内部控制状况,披露内容不够全面、真实、准确。
3. 内部控制评估不够严谨,不负责任。有些上市公司在内部控
制评估中存在敷衍的情况,不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影响
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标准制定。政府、金融监管机构、专
业组织等应建立统一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标准,规范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信息披露。
2. 推行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估机制。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
和评估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内
部控制评估的真实、客观、公正性。
3. 强化信息披露质量监管。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监管机构可
以采用合适的手段,如开展抽样检查、加强监管问责等方式,强化
监管力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七)购买和出售资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二期,2017年6月16日)
编写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
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
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同时采取“分门别
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
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
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
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七、购买和出售资产
7.1 对于上市公司的资产购买和出售行为,上市规则设定了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五项指标,在具体测算是否触及信息披露标准时,有哪些具体要求?
资产的购买和出售,属于上市公司重要的交易行为,影响重大,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只要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和出售行为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五项指标之一,就需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在指标的具体适用时,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信息披露的目的是维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下将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一、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这些法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目标、主体、内容、方式和时间等都有详细规定。
二、信息披露的主体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体是指股票、债券等上市交易的公司,包括公众公司、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其中,财务状况包括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经营情况包括年度业绩报告、年度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公司治理包括董事会报告、年度报告、股东大会决议等;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诉讼仲裁等。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告通知、年度报告、网上披露等多种形式。定期报告是指公司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报告等;临时报告是指公司在重大事项发生后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是指公司在关键时刻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布的通知公告;年度报告是指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业绩、财务状况进行的全面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历年试题及解析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
2011.1
3.下列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是( D)
A.月度报告
B.季度报告
C.中期报告
D.年度报告
解析:P131
4.在中期财务报告中,不应
..提供的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是( D )
A.本中期末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B.年初至本中期末的、上年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C.本中期的、年初至本中期末以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的利润表
D.本中期的、年初至本中期末以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解析:P166 - 167
23.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需要特殊考虑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 CE )
A.相关性
B.可靠性
C.重要性
D.谨慎性
E.及时性
解析:P159 - 160
2010.10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是( C )
A.可比性B.谨慎性C.重要性D.独立性
解析:P183
2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主要有( ABDE ) A.定期报告B.临时报告C.公司章程D.上市公告书E.招股说明书
解析:P128
31.确定业务分部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解析:P136-138
2010.1
6.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属于重大事件公告内容的是(ABCD )
A.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B.公司发生亏损或者损失
C.公司发生投资行为
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的情况发生变化
解析:P132-134
7.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不属于
...企业中期财务报告构成内容的是( D )
A.资产负债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编写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目录
一、业绩预告 (1)
二、政府补助 (6)
三、独立董事选任 (9)
四、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13)
一、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发布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有什么不同
业绩预告是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股价敏感信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公司在期限届满后,如果发现这三类情况,但没有在规定期间预告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尽快作出预告。
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告披露常见问题解答
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常见问题解答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3年 10月发布
1、报告期内或资产负债表日至年报披露日之间离职的独立董事是否需要进行述职报告,董事会需要审议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么?
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4.7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
并报本所备案。根据该条规定,凡曾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不管其是否已经离职,皆须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报本所备案。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需经董事会审议,也不需作为一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审议。
2、什么情形下需要对公司的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进行调整列报?
答: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因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或并股等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应按调整后的股本总额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即调整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例如,上市公司在T年度内实施了每股送转C股的送股转增方案,T-1年度、T-2年度调整前每股收益分别为A和B,则在披露T年年报时,
T-1年度、T-2年度的每股收益应分别按调整后的每股收益A/(1+C)和B/(1+C)列报。
3、公司章程中需要对未来年度分红政策细化到什么程度,是否必须确定分红比例?
答:上市公司需强化对股东的回报意识,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和现金分红政策,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在公司章程中细化有关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明确分红具体条件、期间间隔、最低金额或比例等内容,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预期。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执行落实,调整变更应履行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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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编写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目录
一、业绩预告 (1)
二、政府补助 (6)
三、独立董事选任 (9)
四、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13)
一、业绩预告
1.1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发布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有什么不同?
业绩预告是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股价敏感信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公司在期限届满后,如果发现这三类情况,但没有在规定期间预告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尽快作出预告。
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股票上市规则》没有就业绩预告做出强制要求,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发布业绩预告。但是,如果公司尚未披露前一年度年报业绩,原则上不建议先预告次年的第一季度报告业绩。确实需要预告的,也应当同步披露前一年度业绩的预计情况。对于季度、半年报业绩预告遇到同样情况时,也应比照办理。
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不同。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主要相关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条、第11.3.5条
1.2 公司在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时,应当如何披露业绩增减变化的比例或数值?
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时,应当根据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按照业绩预告的类型,分别采用具体数值、增减比例、数值和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披露业绩情况,但应当尽量保证披露的准确性,给投资者稳定的预期。例如,采用具体数值披露业绩的,可以表述为“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万元左右”。又如,采用增减比例方式披露业绩的,可以表述为“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或减少)60 %左右(或50 %到70 %)”。再如,采用具体数值和增减比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绩预告的,可以表述为“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0 %左右”。另外,在描述预告业绩之后,公司还需要对前一年度的业绩情况进行提示,以方便投资者理解。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数值或者比例区间进行业绩预告的,预测的区间不宜过大,较高数值(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较低数值(比例)的20%为宜,且最大区间不得超过50%。如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约50%-70%。还需要
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是因为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导致盈亏变化或者业绩大幅增减的,应当向投资者作出充分提示,在业绩预告中说明具体情况,如非经常性损益的数额、原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的业绩变化情况等。
主要相关规则:
1.《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二十七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增(预减)公告》
2.《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二十八号上市公司业绩预盈公告》
3.《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二十九号上市公司业绩预亏公告》
1.3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业绩可能出现应当预告的情况,但还有重大交易、资产处置、会计准则适用等重大事项没有最终确定,可能对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应当如何披露业绩预告?
实践中,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发布前,还有重大交易、资产处置、会计准则适用等重大事项尚未最终确定,或者出现往年按惯例能收到的收入和补助当年尚未收到等尚不确定的情况,可能对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存在此类情况,为审慎起见,公司仍然应当作出业绩预告,并对尚不确定的事项作出相
应的风险提示。上市公司不能仅以个别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或者统计汇总事项比较复杂为由,不履行及时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义务。
在具体程序上,如果上市公司在预计全年业绩时发现有些事项尚不确定,公司财务总监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予以充分关注,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尽快确定相关事项,并和董秘充分沟通信息披露事宜。同时,财务总监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还应当和年审会计师就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其可能对业绩的影响进行充分沟通。确有必要的,还应当取得会计师对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不确定事项涉及其它方的,例如相关收入和补助涉及第三方的,还应当及时与其保持沟通,取得确认意见。
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时,应当充分、具体地揭示此类不确定性事项的风险。例如,对于资产处置收益的确认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告中不能只简单地提及存在不确定性,而是需要充分、具体地说明资产处置的相关情况和存在不确定的具体原因,尤其需要提示如果相关事项最终不能确认收益,对全年业绩实际影响的大小。
1.4 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公告后,发现实际业绩可能与预告业绩存在差异,该如何处理?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要求,公司发现披露的业绩预告和实际业绩差异发生盈亏变化、预告金额或幅度较比较期业绩差异较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