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21•【字号】临政办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1日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最关键的一年,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将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
因此,全市上下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推进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全市目标达到PM2.5年均浓度值为64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值为116微克/立方米;SO2、NO2年均浓度值在2018年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53.3%。
全面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临清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天(详见附表1)。
环保部重拳出击火电超标排放
环保部重拳出击火电超标排放
6 月23 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对2014 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
7 家企业超标排放等问题。
在这17 家企业中,涉及单位最多的是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其所属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热电厂、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
厂、双辽发电厂、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和龙热电厂等10 家单位涉及超标排放问题。
《公告》称,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2014 年发电量68.3 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355.2 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26%。
1 号、2 号、5 号、6 号机组享受脱硫电价,6 号机组同时享受脱硝电价。
但经核查发现,1 号和2 号机组脱硫工艺简易,运行不正常,中控系统不完善,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1 号、2 号、5 号机组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此外,龙华吉林热电厂、吉林龙
华白城热电厂、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均存在未建脱硝设施的情况,氮
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据了解,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单位数量排名第二。
其所属的
邹平县长山镇公共供热中心、邹平滨藤纺织热电厂、滨州北海公共供热中心、
邹平县魏桥镇公共供热中心、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氧化铝配套一汽站、惠民县胡集镇公共供热中心、滨州市供热中心、滨州市公
共供热中心等9 家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突出。
《公告》称,邹平县长山镇公共供热中心现有4 台33 万千瓦的燃煤机。
大唐临清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大唐临清×热电联产工程三通一平、桩基及主厂房挖方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所属行业:火力发电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招标人: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所属地区:山东省临清市.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唐临清×热电联产工程三通一平、桩基及主厂房挖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大唐临清×热电联产工程位于山东省临清市。
电厂建设规模为×超临界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留有再扩建条件。
本工程是临清市热电联产规划的集中供热热源,通过“上大压小”方式建设,以满足临清市工业热负荷和采暖热负荷日益增长的需求,替代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分散供热热源和小型供热机组。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大唐临清×热电联产工程范围内的现场三通一平(含部分临时设施建设)、桩基及主厂房挖方工程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试验、调试、验收、资料移交、保修等。
工程内容:.三通一平三通一平项目主要包括厂区与施工区场地平整、施工水源、施工电源、道路、排水、进厂道路桥等项目。
. 厂区围墙.部分厂区道路.临时办公设施.工程桩基及主厂房挖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具有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业绩,近年每年完成施工额不低于万元。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相关专业),必须为本单位成员。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及要求:符合上述第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按以下要求报名:按本公告备注的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中电投本溪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变更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中电投本溪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变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辽环函〔2017〕410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中电投本溪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变更的批复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你公司报送的《辽宁中电投本溪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变更》(以下简称报告变更)收悉。
经我厅2017年第9次建设项目审查会议审查,现就报告变更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于2014年3月13日由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4]50号批复。
本次变更内容主要为对已批复的烟尘除尘、脱硫、脱硝方案改进,采用高效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低氮燃烧、SCR法脱硝工艺,优化事故灰库、事故渣库、事故石膏库等内容设计,煤场和冷却塔、排气筒等内容优化调整布局等。
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辽宁省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以辽环评估函[2017]第90号从环保角度出具项目变更可行报告。
在落实报告变更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变更规定的变更后性质、工艺、规模和布局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变更应严格落实报告变更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本项目未变更部分应严格落实环审[2014]50号批复要求,发生变更部分应按照报告书变更规定,做好相应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满足环保要求。
(二)本项目变更应按照报告规定在冷却塔北侧厂界处设置护坡,护坡高度10米以上,总长915米,在厂界周围、冷却塔周围种植高大乔木;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引风机、送风机、循环水泵、锅炉排气装置及吹管应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合理布局,对各主要设备的声源量级控制要求在设备采购中作为技术参数之一向供货商提出明确要求,并安装在隔音、消音室内,设置固定基础并安装减震垫,机体设置密闭隔声罩,在进排气口分别安装阻性消声器,并采用柔性连接,减轻噪声和振动影响,确保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国电泰安热电厂2_35万千瓦
HYPERLINK \l "_Toc237407626" 2.3环评的工作过程及评价规模 PAGEREF _Toc237407626 \h 2
HYPERLINK \l "_Toc237407627" 2.4协作单位及分工 PAGEREF _Toc237407627 \h 3
HYPERLINK \l "_Toc237407638" 4.4贮煤场防治对策 PAGEREF _Toc237407638 \h 5
胜利油田胜利发电厂上大压小三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胜利油田胜利发电厂“上大压小”三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单位: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建设单位: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联系人:李利国项目简介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7.828亿元。
生产规模为1×66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组成包括输煤系统、锅炉系统、汽机系统、电气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脱硝系统、氨区、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公辅工程。
本项目于2009年11月完成了《胜利发电厂1×600MW级热电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0年3月山东大学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中心完成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将该项目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并于2010年5月取得了山东省卫生厅的批复(鲁卫职建预字【2010】第41号)。
2014年9月该项目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安健项目设审字【2014】23号)。
本项目于2013年7月开始建设,建设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施工,2015年12月投产试运行。
装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投入运行,运转正常。
在竣工验收前项目试运行期间,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已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经核实其设计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现场调查人员:李明、李勇现场调查时间:2018.1.30~11.31类比对象单位陪同人:李利国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生产过程中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化合物、氨、联氨、盐酸、硫酸、氢氧化钠、二氧化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和电焊弧光。
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大唐 山东电厂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4亿元,由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与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分别按70%和30%的投资比例共同组建,2009年6月11日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无棣县北部,地处黄河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建设腹地,距在建的黄大铁路11公里,距黄骅港、朔黄铁路20公里,公路、铁路和水路交通极为便利,区域发展优势明显。
目前,公司两台33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已分别于2009年9月21日和12月20日投产发电。
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发布人:xxb 有效期: 2013-07-01至2013-07-20 浏览次数:9194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由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由其下属子公司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厂址位于临清城市规划区内(现状城区东北3.7km处),临清工业园区外。
厂址南邻临清工业园区北界,北邻济邢高速路,东邻S315省道。
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将该项目主要环评结论公布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项目概况: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采用“上大压小”的方式建设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安装2台350MW超临界热电机组,配置2台1171t/h(BMCR)超临界参数固态排渣直流锅炉,设计年发电35×108kWh、供电32.375×108kWh、供热1.472×1 07GJ。
工程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
本项目总投资34.2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7亿元。
拟建项目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神南矿业公司所属红柳林矿、柠条塔矿和张家峁矿向电厂供煤;拟建工程拟采用临清碧水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主水源,城南水库地表水作为备用水源,市政自来水作为生活用水;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S CR脱硝系统等环保措施。
大唐临清热电联产新建工程精品工程总体策划 (上报版)
大唐临清2×350MW热电联产新建工程精品工程总体策划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六月批准:刘玉波审核:张元生编制:于浩郑吉成孙德新司新勇刘海江刘帅刘志岩高柏吉刘超目录目录 (I)前言 (III)1 精品工程总体策划概述 (1)1.1项目概述 (1)1.2 精品工程策划指导思想 (1)1.3 精品工程创建组织机构 (2)1.3.1 精品工程领导小组 (2)1.3.2 领导小组职责 (2)1.3.3 精品工程办公室 (3)1.3.4 精品办公室职责 (3)2 精品工程创建思路 (3)2.1 精品工程创建总体思路 (3)2.2 精品工程创建分项思路 (4)2.2.1 安全管理思路 (4)2.2.2 设计管理思路 (4)2.2.3 工期管理思路 (5)2.2.4 造价管理思路 (5)3 项目特点分析及精品工程创建目标 (6)3.1项目特点分析 (6)3.2 精品工程总体目标 (7)3.3 精品工程各分项目标 (7)3.3.1 安健环目标 (8)3.3.2 设计目标 (8)3.3.3 工期目标 (9)3.3.4 造价目标 (9)3.3.5 质量目标 (9)3.3.6 效益目标 (11)3.4 精品工程创建创新亮点 (11)3.4.1 指标性亮点 (11)3.4.2 管理性亮点 (11)3.5 精品工程创建要求 (13)4 精品工程创建措施 (14)4.1 安全保障措施 (14)4.1.1 安全保护措施 (14)4.1.2 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15)4.1.3 环境保护措施 (15)4.1.4 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16)4.1.5 专项安全保障措施 (17)4.2 设计保障措施 (19)4.2.1 指标合理最优保障措施 (19)4.2.2 初设深度保障措施 (19)4.2.3 图纸准确度保障措施 (20)4.2.4 二次优化保障措施 (20)4.2.5 图纸供应保障措施 (21)4.3 工期保障措施 (22)4.3.1 设备到货保障措施 (22)4.3.2 图纸及时保障措施 (23)4.3.3 资金到位保障措施 (23)4.3.4 人员需求保障措施 (24)4.3.5 进度过程盘点保障措施 (24)4.4 造价保障措施 (25)4.4.1 过程管控措施 (25)4.4.2 概算、结算进度保障措施 (27)4.5 质量保障措施 (29)4.5.1 过程管控措施 (29)4.5.2 整套启动保障措施 (31)4.5.3 清清爽爽移交保障措施 (32)4.5.4 机组性能、指标保障措施 (33)4.5.5 达标投产保障措施 (33)4.6 效益保障措施 (34)4.6.1 效益指标保障措施 (34)4.6.2 售电成本保障措施 (35)4.6.3 补贴到位保障措施 (35)4.6.4 试运消耗保障措施 (35)4.6.5 热力市场保障措施 (35)前言针对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集团公司根据“价值思维、效益导向”核心理念,适时提出了创建精品工程的建设总体要求,将工程建设目标从注重以工艺质量为主的鲁班奖(国优工程)提升到以“工期短、造价低、质量优、效益好”为内涵,符合市场竞争力要求的精品工程建设上来。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大武口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兆瓦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大武口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兆瓦级)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验[2014]189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4.09.15
【实施日期】2014.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大武口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兆瓦级)机组工程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验[2014]189号)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电大武口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国电集生〔2014〕192号)及附送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兆瓦级)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1〕第114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曾于2013年9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认为该工程未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对原有储煤场建设防风抑尘网,不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之后,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我部西
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7月23日进行了现场复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新建2台330兆瓦亚临界单抽凝供热发电机组,配置2台1165吨/小时亚临界煤粉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系统,配套建设储煤筒仓、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工程总投资2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6亿元,占总投资的9.81%。
我部分别于2008年1。
大唐安峪热电厂“上大压小”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绛县位于山西省南部,运城市东北部,县境东部和南部由中条山环抱,高峻而 挺拔;西部和北部由平川和盆地构成,低凹平坦。东部与翼城县毗连,西部和闻喜 县接壤,南跨中条山与垣曲相邻,北部自东向西由翼城、曲沃两县和侯马市环绕, 全县东西长 49.1 公里,南北宽 35.4 公里,总面积 993.49 平方公里。绛县县城总人口 近期规划 2015 年达 10 万,远期 2020 年达 12 万。
翼城县县城现有采暖建筑约 671.6 万 m2。采暖热源主要以小型锅炉房、小型分 散锅炉房和居民自制土暖气和小煤炉的供热方式为主,由于翼城县现有热源不足, 未能实行集中供热。
由于小型锅炉和小煤炉热效率低,除尘、脱硫设施不完善,每年向大气排放大
1
大唐安峪热电厂“上大压小”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座),翼城 45 座,供热管网环评已取得批复。
城市污水处理厂:绛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 1.5×104 m3/d,翼城县污水处理厂 厂外配套工程
设计规模 3.0×104 m3/d,可满足本工程的中水用量要求。绛县和翼城县污水处理
厂到本工程的供水管线分别为 17km 和 21km。
输电线路:以 220kV 一级电压接入系统,220kV 出线两回,电厂向北出线, 接入长杆变电站,本评价不包含输电线路的评价。
符合
5
大唐安峪热电厂“上大压小”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标准要求
自然条件
工程条件
符合性
遭受地裂缝地质灾害的的可能性
小,危险性小。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 本工程北山沟灰场为山谷灰场,不
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在江河、湖泊或水库最高水位线以
符合
环境保护部关于大唐延安发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大唐延安发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1•【文号】环审[2014]35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大唐延安发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35号)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你厂《关于恳请组织审查〈大唐延安发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大唐延电办〔2013〕4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厂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在关停陕西省17万千瓦小机组基础上于原延安发电厂厂址上新建2台350兆瓦超临界抽凝供热机组,配2台1157吨/小时超临界煤粉炉,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技术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系统,采用直接空冷系统,配套建设供排水系统、除灰渣系统、灰渣贮存场、条形全封闭煤场、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项目建成后,将为延安市东川、南川和西北川三个区域的19个分区提供采暖用热,并替代关停供热范围内的延安热电厂3台1.2万千瓦机组及4台75吨/小时燃煤锅炉、171台燃煤锅炉、63台燃气锅炉和2台电锅炉。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延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修编版)》,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环评审批依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陕西大唐延安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2〕419号),《水利部关于陕西大唐延安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3〕383号)等。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2×300兆瓦级热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2×300兆瓦级热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0.22•【文号】环验[2014]225号•【施行日期】2014.10.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2×300兆瓦级热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225号)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2×300兆瓦级热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国电宿二〔2014〕2号)及附送的《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2×300兆瓦级热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4〕第004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
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5月13日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工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新建2台350兆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台1150吨/小时超临界煤粉炉,配套建设储煤场、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工程总投资25.5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18亿元。
我部于2010年6月批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10〕17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5月核准该工程(发改能源〔2012〕1521号),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配套关停的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1-3 号小机组、淮南大唐田家庵电厂4号机组、萧县耐火材料厂、萧县龙岗山水泥厂、萧县瓦子口水泥厂和灵璧县朱集水泥厂已经关停。
工程对灰场进行了改造,在现有灰场筑起了一道土坝,改造后灰场实际边界与最近居民点的距离大于500米,目前灰场未堆灰。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环办大气函[2017]274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7.02.28【实施日期】2017.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274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环境保护厅(局),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八次(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及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视频调度布置会有关要求,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确保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以下简称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现要求专项督查城市组织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排查工作,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
一、实施范围《工作方案》确定的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排查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工作,为下一阶段大气环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的放矢,提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霍州发电厂2×600兆瓦“上大压小”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霍州发电厂2×600兆瓦“上大压小”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01•【文号】环验[2014]52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国电霍州发电厂2×600兆瓦“上大压小”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52号)国电霍州发电厂:你厂《关于2×600兆瓦“上大压小”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霍电发字〔2013〕46号)及附送的《2×600兆瓦“上大压小”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3〕第083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2月2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该工程位于山西省霍州市辛置镇汾河西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台600兆瓦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置2台2010吨/小时超临界燃煤直流锅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系统。
配套建设专用储煤场、灰场、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本工程拆除霍州发电厂效率低、耗能高的4×100MW机组,工程总投资4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12亿元,占总投资的13%。
2008年6月,我部以环审〔2008〕152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环境评价文件。
工程两台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6月竣工并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同意投入试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锅炉采用了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SCR脱硝装置、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240高烟囱排放。
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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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审[2014]114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4.05.16
【实施日期】2014.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环境保护部关于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4]114号)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大唐鲁电规〔2013〕49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辖临清市杜庄北。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2台350兆瓦超临界抽凝式发电机组,配置2台1171吨/小时超临界直流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污水处理和二次循环冷却系统,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条形封闭煤场、供排水系统以及东柴庄灰场等工程,采用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生产水源。
项目建成后,将为临清市供热,替代供热范围内34台分散燃煤小锅炉。
该工程属于“上大压小”项目,相应替代山东省23.1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占用山东省“十二五”火电建设规模23.8万千瓦。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临清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09-2020)》及《山东省临清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1-2020年)》,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同意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2〕418号)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该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做好铁路专用线周边部分居民的搬迁安置工作,加快碧海污水处理厂、供热管网、碧水污水处理厂中水供水管线、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管线的建设,与本工程同步配套实施。
上述工作完成前,工程不得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