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级文明单位的决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级文明单位的决
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绵委[2010]11号
【发布部门】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01
【实施日期】2010.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级文明单位的决定
(绵委〔2010〕11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2009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和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先进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