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品牌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09•【字号】苏政办发〔2017〕111号•【施行日期】2017.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1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意见》(苏政发〔2016〕134号),大力促进全省入境旅游发展,加快打造国际著名旅游目的地,不断提升“水韵江苏”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美誉度,现就进一步加快入境旅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坚持把促进入境旅游发展作为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挖掘旅游资源,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创新入境旅游市场开发机制,强化境外市场精准营销,促进入境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省旅游业对外开放水平。
到2020年,全省入境旅游过夜人数达410万人次,“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旅游外汇收入达到57亿美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0%。
二、重点任务(一)增加入境旅游产品有效供给。
按照“主推一批、培育一批、开发一批”的思路,全面梳理现有旅游资源,加大投入,优化结构,开发更多面向国际市场的旅游产品。
大力提升古典园林、古镇古村、古运河、历史文化街区等传统文化景区国际化水平,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丰富内涵,改善设施,提高游览舒适度和体验度。
深度打造西游记文化、郑和文化、红楼梦文化等名著名人景点。
积极发展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培育生态休闲型、度假康养型、娱乐体验型国际旅游产品。
遴选一批高等院校、特色工厂、湿地公园、博物馆等,面向港澳台及汉文化圈市场打造研学旅游产品。
依托江苏优势产业,举办大型国际展览、会议、论坛、赛事等活动,发展会展赛事旅游,培育会展赛事品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3•【字号】苏政办发〔2022〕63号•【施行日期】2022.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13日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务院批复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加快建设系统完备、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商品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基本建成立体开放、便捷高效、绿色智慧、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网络、物流网络、商贸网络,金融、信用、标准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流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明显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全国领先,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标准等融合联动,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水平世界领先,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维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更加完善,率先把江苏建设成为全国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一是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显著提高。
主要消费类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产地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合格率分别达到97%和98%以上,消费者对公共服务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是消费安全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市场准入、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机制进一步健全,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是消费维权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会两站”组织覆盖率和对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均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80%。
四是创建工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
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认同度分别达到70%和95%以上,与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参创率达到70%以上,行业参创率达到80%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参创覆盖率达到98% 以上,培育并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市、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街区和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5•【字号】苏政办发〔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坚持远近兼顾、综合施策,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有力对冲疫情影响、提振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福祉,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市场加快复苏,充分激发和释放消费需求(一)全面恢复商业场所正常经营。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大型生产生活市场、住宿餐饮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娱乐休闲场所等经营场所全面恢复正常营业,支持经营场所延长开放时间。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辖区内人口规模与分布,科学设置核酸采样点,为餐饮、快递配送等从业人员和其他“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提供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
(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持续开展消费促进系列活动。
抢抓疫情缓解后消费需求旺盛契机,策划办好“苏新消费”四季购物节,精心打造“春游江苏”、“夏夜生活”、“金秋惠购”、冬季购物节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品牌化、常态化消费促进工作机制,培育更多消费新热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6•【字号】苏政办发[2014]35号•【施行日期】201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6日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省旅游局)为更好地推动全省旅游度假区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提升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49号)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引导全省旅游度假区大力推动产业集聚,丰富休闲度假功能,不断提高集约发展水平;积极创新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深入推进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旅游资源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努力建设成为全省旅游业创新发展先行区、度假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在体系结构上,遵循总体评价和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分层式设计,对综合指标及分类指标分别进行评价。
在指标设置上,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指标。
在评价方法上,遵循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以科学的数学理论和模型为基础,紧贴发展实际,用尽可能少但有效性强的指标进行评价。
三、评价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49号)第十八条“组织保障”中明确由省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引导、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
第十九条“进退机制”中要求加快制订实施以游客满意度和经济贡献度为核心指标的旅游度假区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度假区动态管理机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30•【字号】苏政发[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与发展的精神,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我省旅游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注重改革创新,突出转型升级,以建设旅游强省为目标,以满足游客需求为导向,全力推进“顺畅、舒畅、欢畅”游江苏,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把江苏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实现旅游强省建设目标,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4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旅游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以上;年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320万人次,游客人均逗留1.6天,人均消费1600元;年新增旅游就业2万至3万人。
二、主要任务(一)着力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1.优化旅游交通体系。
加快重要客源地旅游航线开发,支持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开展国内、入境旅游包机业务。
推进主要旅游城市间城际铁路、旅游专线建设。
加快环太湖、沿大运河、黄河故道风景路建设,优先建设旅游景区、度假区连接道路。
以高淳国际慢城等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苏州古城等城市特色旅游街区、镇江句容等乡村旅游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旅游慢行系统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07•【字号】苏政办发〔2019〕56号•【施行日期】2019.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常态监管,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掌上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守正创新的原则,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展的质量和实效,到2020年,实现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基本建成定位清晰、健康运行、协同联动、服务良好、监管有力的新型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到2022年,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生态全面优化,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群众有口碑的优质精品账号和综合性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公信力、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全面提升。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三)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0•【字号】苏政办发[2012]48号•【施行日期】2012.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2〕48号)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是创新政务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是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省辖市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市)覆盖率近30%,“12345”已经成为我省政务服务的亮点和品牌。
但是,各地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覆盖范围不广、服务资源整合力度不大、管理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为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1〕5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整合政府各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电话、相关网络资源,建立上下联动、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办理咨询、建议、求助、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基本覆盖政府公共服务的全部领域,为公众提供24小时全方位、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着力提高省辖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水平,重点推进县级“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市辖区平台可以纳入省辖市平台)建设,到2012年底,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全省联网服务。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9.19•【字号】苏政办发[2000]103号•【施行日期】200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0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9月19日关于开展江苏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意见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全面开展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旅计财发[2000]125号)精神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17775-1999)标准,我省拟从今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现就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评定范围旅游区(点)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
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游乐园、度假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文博院馆、美术馆等。
景中景、园中园不进行单独评定。
我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范围为全省正式开业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年以上的旅游区(点)。
二、原则与标准(一)评定原则1.政府主导。
我省旅游区(点)种类多、数量大、差异明显,涉及到多个部门和行业,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的优势,借助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大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2.自愿申报。
积极开展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标准化建设,特别是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的客观要求。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进一步创新我省平台经济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
破除平台建设路径依赖,有针对性地制定新经济平台建设标准。
对部分缺乏标准的新兴行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
对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二、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
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
(省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指导督促网约车、网络货运经营等领域的政策落实,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三、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指导督促各地开展“一址多照”改革探索,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允许使用行业组织认可且能够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行业用语,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四、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支持现代农业载体建设数字农业基地,促进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在农业各领域深度应用。
江苏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7]93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7〕9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进一步提高我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现就名牌品牌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名牌品牌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是提升企业、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名牌品牌创建工作,促进了产业、产品结构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了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
但与我省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相比,与“两个率先”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名牌品牌的数量不够多,与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的地位不太相称;一些地区、一些部门的名牌品牌意识不够强,名牌品牌的产业和地区分布不均衡。
各地、各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
二、名牌品牌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与服务职能,走自主创新、以质取胜道路,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全面增强我省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通过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国际惯例及名牌品牌发展自身规律的管理体制,到2010年,形成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驰(著)名商标,使名牌品牌经济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3•【字号】苏政办发〔2022〕69号•【施行日期】202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3日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发〔2022〕7号),探索构建数字贸易特色发展路径,推动全省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抓网络强省、数字江苏、智慧江苏建设契机,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基础,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发挥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优势,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
到2025年,培育一批在重点领域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数字贸易平台;建成30个数字贸易基地,培育10家在细分行业居全国领先地位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50家以上年出口超亿美元的数字贸易企业。
全省数字贸易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形成与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数字贸易开放合作生态体系,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高地。
二、重点任务(一)深化融合,完善数字贸易多元化产业链条。
1.加快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美丽江苏实施方案
美丽江苏实施方案美丽江苏实施方案是江苏省政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江苏的重要举措。
该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构建美丽宜居新江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为了实施美丽江苏实施方案,江苏省政府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进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建设一批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为了实施美丽江苏实施方案,江苏省政府将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工业绿色转型,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推动绿色消费,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加强生态城市建设,推动绿色出行,推进绿色物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构建美丽宜居新江苏。
为了实施美丽江苏实施方案,江苏省政府将构建美丽宜居新江苏,加大城市绿化力度,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加强城市环境整治,推进城市生态建设,加强城市生态管理,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管理,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推动美丽宜居新江苏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总结。
美丽江苏实施方案的实施将为江苏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绿色发展、美丽宜居新江苏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美丽江苏实施方案,为打造美丽江苏、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1]10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7.22【实施日期】2011.07.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4号2011年7月22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苏政发〔2011〕69号)要求,根据部门和单位职责,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任务分工:一、工作分工(一)创响旅游品牌围绕“水秀山灵、古韵今辉”的旅游特色,重点培育“环沪名城”、“吴韵汉风”、“江南水乡”、“东方湿地”、“乐购江苏”、“淮扬食府”等旅游品牌,全力塑造“美好江苏”旅游形象。
(责任部门:省旅游局、广电局、工商局。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二)丰富旅游产品1. 加强旅游目的地建设,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教育、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环保、水利、海洋、地质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
(责任部门:省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2. 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新型业态为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
(责任部门:省旅游局)3. 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红色旅游。
加快培育生态旅游示范区和乡村旅游精品。
做强休闲观光农业,培育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示范园、示范村。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农委、文化厅、环保厅、海洋渔业局、旅游局)4. 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旅游。
(责任部门:省旅游局、商务厅)5. 重点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推进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责任部门: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6. 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和大型主题公园。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4]106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4]106号2004年12月2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序言新世纪头20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江苏加快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发展阶段。
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节约利用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加强生态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江苏抓住战略机遇期、增创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
建设生态省,目的是把省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以较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赢得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江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活质量,促进全省经济既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立足省情和长远发展需要,研究借鉴国际经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关系全局,影响深远。
推进生态省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为了动员组织全省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省政府组织编制了《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04•【字号】苏政发〔2022〕44号•【施行日期】2022.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苏政发〔2021〕18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发〔2022〕7号)、《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1〕61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数字政府建设总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和赶超意识,统筹构建数字政府“四梁八柱”,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全面推动数字治理系统变革和整体重塑,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政务牵引。
充分发挥数字治理优势,以政务为重心,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理念创新、效能优先。
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观念、绿色低碳和法治思维,遵循数字化治理规律,基于“云、网、数、用、安”底层逻辑,全面推进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系统变革,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9•【字号】苏政办发〔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19日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
加快推进新时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江苏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自觉行动,是江苏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是指导未来五年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行动指引,是编制全省服务业领域其他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背景(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服务业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服务业总量规模稳步扩大,内部结构持续优化,综合贡献明显提高,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改革开放全面提速,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
总量规模稳步扩大。
2020年全省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3955.8亿元,占全国的9.7%,位居全国第二,“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7.3%,高于GDP年均增速1个百分点。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通知-苏政发[1996]48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通知(苏政发〔1996〕48号1996年4月1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旅游等新兴产业的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省旅游业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1.旅游业是关联度高、综合性强的产业,旅游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的标志。
发展旅游业,对于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回笼货币,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改善环境,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省旅游业的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九五”期间,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从我省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实施政府主导、适度超前、社会齐上和集约经营的大旅游发展战略,逐步形成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旅游经济运行机制,在规模与效益上推进旅游经济的全面增长,使之逐步成为我省第三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
2.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要把旅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旅游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经常研究旅游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旅游资源丰富的市、县要把旅游业当作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来扶持,在政策上予以重点支持和鼓励。
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3.省、市旅游主管部门要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方面的规划;立项审批等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9•【字号】苏政办发〔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9日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加快推动制造强省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补短板和锻长板结合、自主可控和开放合作为原则,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数字江苏建设,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用三年时间,重点培育50条具有较高集聚性、根植性、先进性和具有较强协同创新力、智造发展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重点产业链,做强其中30条优势产业链,促进其中特高压设备、起重机、车联网、品牌服装、先进碳材料、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装备、“大数据+”等10条产业链实现卓越提升。
到2023年,江苏“产业强链”培育机制优化完善、创新引领显著增强、发展质态全面提升,争创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攻克一批制约产业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一批卓越产业链竞争实力和创新能力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为在新发展阶段“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
实施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4(000)019
【摘要】<正>苏政发[2014]8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与发展的精神,把旅游业培育
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
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我省旅游业改
【总页数】12页(P3-1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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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品牌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4]11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26
【实施日期】2014.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品牌建设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4〕1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旅游品牌是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尺。
大力加强旅游品牌建设,对于提升旅游产品知名度、增强旅游业竞争力、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精神,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现就推进“畅游江苏”旅游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畅游江苏”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提升,大力加强旅游目的地品牌、旅游产品品牌、旅游企业品牌、旅游管理与服务品牌建设,形成全省旅游品牌整体形象优势。
到2020年,全省打造一批省级旅游品牌建设示范区和旅游品牌建设示范点(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区域性旅游品牌,构建我省旅游业高品质发展格局。
(二)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
到2020年,全省重点培育10个旅游目的地城市,包括4个国际知名的旅游城市、6个国内著名的旅游城市;建设20个旅游强县(市、区);重点建设20个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50个特色旅游名镇和100个特色旅游名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建设高质量的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区。
结合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和实施宁镇扬同城化战略,建设南京、苏州、扬州等著名旅游城市为龙头,周庄、同里、湖滏等旅游名镇为节点的国际旅游胜地。
优化旅游发展要素配置,将苏中、苏北地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
鼓励和支持沿海、沿江、沿大运河旅游城市群建设,办好“运河旅游节”,打造世界级水路旅游城市走廊。
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挖掘文化内涵,突出生态特色,实现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旅游名镇(村)。
(三)旅游产品品牌建设。
到2020年,全省重点打造7个类别的旅游产品品牌。
1.着力打造景区品牌。
借鉴国际经验,选择融山峦、森林、湖泊、自然村落、文化历史遗址等为一体的区域,探索建设我省国家公园。
发掘园林、古城(镇)、湿地、湖泊、文化、城市化等方面的旅游资源和产品优势,着力打造以南京明城墙风光带、苏州工业园区、扬州古城区、盐城滩涂湿地生态区等为代表的一批底蕴丰厚、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品牌。
充分发挥我省水网密布、水资源丰富的地域优势,着力打造“世界水乡”品牌,支持无锡蠡湖、苏州镇湖、徐州潘安湖、常州长荡湖等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推进无锡万达文化旅游城、苏州古城旅游区、淮安世界运河文化旅游区等投资
超100亿元项目以及无锡清名桥旅游区、常州东方盐湖城、苏州吴江东太湖旅游度假区等投资超50亿元重点项目建设。
创新文化旅游产品,依托我省丰富的世界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考古遗址公园、寺院道观、博物馆等文化资源,开发高品位文化旅游产品。
依托江苏经典文化题材,在重点旅游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实景演艺旅游品牌。
2.着力打造旅游线路品牌。
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的不同需求,推出“畅游江苏”十大精品线路。
开通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