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型城市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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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型城市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若干意见
(市委常委会后修改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和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等工作,建设具有杭州特色的生态型城市,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重要意义
1.建设生态型城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任务,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格局。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作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是指导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生态型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城市的综合体现,是城市生态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建设生态型城市是推进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建设生态型城市是实现杭州城市新发展的更高追求。生态型城市是以系统生态学理念为指导的城市发展的理想模式,代表了世界先进城市的一般特征和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它通过综合协调城市经济社会活动与资源环境间的相互关系,实现城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社会文明高度发达。近
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乡面貌变化巨大,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市产业发展与环境容量不协调、环境状况与群众要求不适应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我市正处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1万美元向2万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既面临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倒逼压力,也有着加快生态型城市建设的良好基础和诸多机遇。建设生态型城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应有之义,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态权益,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杭州当代人民乃至子孙后代谋福祉。
3.建设生态型城市是提升杭州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举措。生态文明程度是一个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杭州最具魅力、最富竞争力的独特优势和战略资源。建设生态型城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的意识,使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和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将生态环境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产业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制高点;有利于保持好、维护好杭州生态环境品牌,更好地树立杭州生态环境好、生态环境保护得好、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得好的形象,实现城市增值和品位提升,推动杭州城市发展迈入新境界。
4.建设生态型城市是巩固扩大杭州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先后出台了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建设生态市、建设低碳城市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
取得了积极成效,获得了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华环境奖等荣誉。当前,我市正处在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阶段,把建设生态型城市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载体和总抓手,有利于统筹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巩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推进各项国家试点和创建工作,提升杭州生态文明水平。
二、总体要求
5.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力争率先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走出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成以绿色、低碳、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型城市,彰显杭州山水园林城市特色,打造国家低碳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市。
6.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与循序渐进相结合。把生态型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上,落实到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人口发展等各方面,根据客观实际,把握发展节奏,实行分类指导,有层次分步骤地推进生态型城市建设。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经济、社会、生态共赢,实现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以最小的经济社会成本保护资源和环境。
——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经济与社会、城乡与区域、内生与外延、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优先选择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和区域为突破口,通过重大示范项目实施带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改革创新与科技进步相结合。既积极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生态型城市建设机制,又加强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培育生态科技人才,加强生态领域的交流合作,强化生态型城市建设的智力支撑和科技支撑。
——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生态型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协调推动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公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7.总体目标。
到2015年的主要目标是:杭州市和相关区县(市)全部达到国家生态市(区、县)标准,以低碳经济、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为标志的“六位一体”低碳城市格局初步形
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生态经济加速发展。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绿色低碳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清洁生产”普遍推行,生态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市区河道水质摘掉劣五类帽子,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330天以上、灰霾天气天数少于100天,生态用地比例达到75%,森林覆盖率达到6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6平方米,国家级生态乡镇比例达到80%,城乡宜居水平不断提高,“蓝天碧水绿色清净”的生态环境基本成型。
——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生态文化研究和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绿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化载体日益丰富,全市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社会公众对生产生活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0%,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人口素质和人类发展指数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善待自然、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生态体制不断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生态文明创建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臵机制、财税金融扶持机制、科技与人才创新机制、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等日益完善,初步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