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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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2016陕西省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x人*x住院天数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食宿费=x元*x人*x天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二)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陕西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赔偿与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要求

工伤保险赔偿与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要求

工伤保险赔偿与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要求文章标题:工伤保险赔偿与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要求工伤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受伤或致死的情况。

为了保障工伤员的合法权益,国家设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保险赔偿与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要求,以便工伤员及其家属对相关政策有所了解。

一、工伤保险赔偿概述工伤保险赔偿是指工伤员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补助金等费用的给付。

工伤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工伤保险赔偿需要通过医院的诊断和认证部门审核后才能实现。

二、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要求康复辅助器具费用报销是工伤保险赔偿中的重要部分。

康复辅助器具是为了帮助工伤员更好地康复而购买和使用的辅助性设备,比如轮椅、拐杖、矫形器等。

康复辅助器具的费用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但需要遵守以下要求:1. 工伤认定:工伤员在接受康复辅助器具费用报销前,需要完成工伤认定手续。

只有经过认定的工伤员才能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

2. 医院证明:工伤员需在医院或指定机构进行康复辅助器具的评估和鉴定。

医院会提供证明,说明工伤员需要购买的康复辅助器具种类和数量,并指导工伤员到指定机构购买。

3. 购买渠道:康复辅助器具的购买需要通过指定的机构或药店进行。

工伤员可持医院提供的购买指引到指定机构进行购买,或直接去指定药店购买。

4. 发票保存:购买康复辅助器具时,工伤员应妥善保存购买凭证,例如购买发票和收据。

这些凭证是工伤保险报销的必要材料,需要在办理报销手续时提供。

5. 报销程序:工伤员购买康复辅助器具后,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保险机构提交报销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购买凭证、医院证明和相关的工伤认定材料。

6. 报销比例:工伤保险对于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报销比例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在50%至80%之间。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精选.pdf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精选.pdf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民政部部务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2016年2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承担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以下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按照规定核付配置费用。

第四条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确定办法。

经办机构按照评估确定办法,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称协议机构)名单。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和就业需要等,组织制定国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配置项目、适用范围、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并适时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目录确定的配置项目基础上,制定省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当增加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并确定本地区辅助器具配置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标准。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
摘要:
一、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意义
二、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项目
三、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限额标准
四、总结
正文: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意义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是工伤保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因工致残的职工来说,辅助器具能够帮助他们进行日常生活和恢复工作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同时,这也是国家对工伤职工的关爱和保障,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项目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项目包括: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

这些辅助器具都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进行日常生活和恢复工作能力。

例如,假肢可以帮助截肢的职工恢复行走能力,矫形器可以帮助职工恢复身体姿势和减轻疼痛,假眼和假牙可以帮助职工恢复容貌和咀嚼功能,配置轮椅可以帮助行动不便的职工进行移动。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限额标准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限额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根据不同的辅助器具项目和伤残等级,有不同的限额。

例如,假肢的限额标准为15000 元,矫形器的限额标准为12000 元,假眼和假牙的限额标准为10000 元,配置轮椅
的限额标准为8000 元。

这些限额标准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伤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制定的,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同时也要兼顾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是工伤保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因工致残的职工来说,辅助器具能够帮助他们进行日常生活和恢复工作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同时,这也是国家对工伤职工的关爱和保障,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2022年榆林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2022年榆林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榆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1个月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正文:----------------------------------------------------------------------------------------------------------------------------------------------------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承担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以下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按照规定核付配置费用。

第四条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确定办法。

经办机构按照评估确定办法,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称协议机构)名单。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和就业需要等,组织制定国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配置项目、适用范围、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并适时调整。

工伤赔偿明细

工伤赔偿明细

工伤赔偿项目及明细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下文是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欢迎阅读!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1]》(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行政部门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不同行业差别费率标准,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跨行业的,按照风险较高的行业确定缴费费率。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适时提出调整用人单位费率的建议,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对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第七条工伤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支出:(一)工伤医疗费;(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生活护理费;(五)丧葬补助金;(六)供养亲属抚恤金;(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八)辅助器具配置费;(九)工伤康复费;(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1修订)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1修订)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1修订)【发文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5【实施日期】2011.0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04年4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发布,根据2011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审计行政部门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不同行业差别费率标准,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跨行业的,按照风险较高的行业确定缴费费率。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适时提出调整用人单位费率的建议,经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对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第七条工伤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赠》

《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赠》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的通知》的通知(市劳发[2008]5号)2009年10月20日社保中心点击: 41各区、县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曲江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安市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现将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陕劳社函[2007] 7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八年元月十四日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赠》的通知陕劳社函[2007]710号各市劳动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现将《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印发你们,请按照《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统筹地区和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附件:《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陕西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使用项目费用限额(元)装配训练时间/日备注年限1 髋关节断离假肢 3 15000 30 含训练费2 大腿假肢3 10000 20 含训练费3 小腿假肢 3 7000 15 含训练费4 半足 1.5 4000 15每一年换手皮一次(400 5 肩断离 3 9000 10元)每一年换手皮一次(400 6 上臂假肢 3 8000 10元)每一年换手皮一次(400 7 前臂假肢 3 5000 10元)8 装饰手套 2 30009 单指 2 80010 轮椅 6 90011 假眼 6 500/侧12 助听器 5 120013 矫形鞋 2 1000 两双(一单一棉)14 拐杖10 200/付每付15 矫形器(颈) 4 40016 矫形器(腰) 4 120017 矫形器(胸) 4 160018 矫形器(腿) 2 180019 眼镜 5 50020 假齿 6 500/颗。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具体项目和限额标准如下:
1. 助听器
- 配置项目:助听器、电池、耳模
- 限额标准:根据助听器的型号和功能不同,限额一般在1000元至6000元之间。

2. 矫形器
- 配置项目:矫形器具、制作费用
- 限额标准:根据矫形器具的种类和功能不同,限额一般在500元至3000元之间。

3. 假肢、矫形器
- 配置项目:假肢、矫形器具、制作费用
- 限额标准:根据假肢和矫形器具的类型、材料和制作工艺不同,限额一般在2000元至20000元之间。

4. 辅助用具
- 配置项目:轮椅、拐杖、助行器、护具等
- 限额标准:根据辅助用具的种类和复杂程度,限额一般在500元至5000元之间。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配置项目和限额标准,具体的配置项目和限额标准还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医疗评估结果来
确定。

医疗机构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配置和核定。

陕西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

陕西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

辅具编号辅具名称单位主要部件或材料要求功能适用范围最高支付限额最低使用年限10001 假手指只硅胶,定制仿真手指弥补外观缺损适用于单个手指缺损者或多个手指缺损1000110002 部分手假肢只硅胶,仿真定制,内带填充物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适用于掌骨截肢5000110003装饰性腕离断假肢具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定制接受腔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腕部截肢者9000310004索控式腕离断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及肩背带自身力源,利用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能主动持物适用于腕关节离断或前臂长残肢的截肢者12500310005腕离断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的开、闭适用于双侧截肢且残肢肌电信号达标的腕部或半掌截肢者20000410006装饰性前臂假肢具定制接受腔、腕关节、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前臂截肢者9000310007索控式前臂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被动式腕关节,定制接受腔及肩背带自身力源,利用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可被动屈伸、旋转适用于前臂截肢者12500310008前臂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前臂截肢者20000410009前臂肌电假肢(双自由度)具双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前臂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前臂截肢者28000410010装饰性肘离断假肢具定制接受腔、装饰性假肢组件、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肘部、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13000310011索控式肘离断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铰链式肘关节,定制接受腔及肩背带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肘关节离断或上臂残肢过长的、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16000310012肘离断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机械肘关节、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肘离断、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30000410013肘离断肌电假肢(双自由度)具双自由度肌电手、电动肘关节、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肘关节屈伸,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肘关节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肘离断、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40000410014装饰性上臂假肢具全接触接受腔、装饰性假肢组件、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上臂截肢者12500310015索控式上臂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机械肘关节,定制树脂接受腔及肩背带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和肘屈、伸功能适用上臂截肢者15500310016上臂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机械肘关节、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上臂截肢者290004陕西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一、假 肢(33项)10017上臂肌电假肢(双自由度)具双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肘关节屈伸,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上臂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上臂截肢者40000410018装饰性肩离断假肢具骨骼式装饰性假肢组件,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具有被动开、闭手和屈、伸肘功能,肩关节自由摆动适用于肩关节离断或上臂残肢过短的截肢者17000310019硅胶假手皮只硅胶成品外观装饰适用于各部位的上肢假肢,手头的保护与美观2000210020上肢假肢硅凝胶套只带增强织物凝胶残肢套软化瘢痕、保护残肢,悬吊和控制假肢适用于大面积植皮、皮肤粘连、疤痕皮质、极短残肢的截肢者6500110021上肢假肢硅凝胶套锁具套铝合金锁住带锁具的硅凝胶套,实现硅凝胶套的悬吊作用适用于大面积植皮、皮肤粘连、疤痕皮质、极短残肢的截肢者3000310022电池组锂电成品肌电假肢的电机动力,支配假肢适用于上肢各类肌电假肢的电池更换1000 1.510023 部分足假肢具定制硅胶制作足套式假半脚补缺并改善行走功能适用于跗骨近端截肢者12000310024赛姆假肢具定制接受腔、低踝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踝部截肢、赛姆截肢或小腿残肢过长的截肢者18000310025组件式小腿假肢具定制接受腔、根据残肢部位皮肤和身体功能经评估后,选择适宜内衬、关节及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小腿截肢者15000310026组件式膝离断假肢具定制接受腔、根据残肢部位皮肤和身体功能经评估后,选择内衬、关节及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膝关节离断、小腿极短残肢截肢者22000310027组件式大腿假肢具定制接受腔、根据残肢部位皮肤和身体功能经评估后,选择内衬、关节及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大腿截肢者21000310028组件式髋离断假肢具定制接受腔、根据残肢部位皮肤和身体功能经评估后,选择内衬、关节及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髋关节离断或大腿残肢过短的截肢者30000310029大小腿假肢硅凝胶套只带增强织物凝胶残肢套软化瘢痕、保护残肢,悬吊和控制假肢适用于大面积植皮、皮肤粘连、疤痕皮质、糖尿病、脉管炎、大小腿极短残肢的截肢者6500110030 大小腿假肢硅凝胶套锁具套铝合金锁住带锁具的硅凝胶套,实现硅凝胶套的悬吊作用适用于大面积植皮、皮肤粘连、疤痕皮质、糖尿病、脉管炎、大小腿极短残肢的截肢者3000310031残肢袜(易耗品,每人每年每一具假肢配发不低于10只)只织物、成品、全棉料帮助保护残肢皮肤适用于上下肢残肢皮肤的保护30110032小腿接受腔具碳纤增强、树脂合成接受腔、无缝内衬套容纳残肢、传递残肢与假肢之间的作用力、支撑躯干适用于小腿残肢肌肉萎缩截肢者更换300010033大腿接受腔具四边形或坐骨包容式大腿接受腔,碳纤增强,树脂容纳残肢、传递残肢与假肢之间的作用力、支撑躯干适用于大腿残肢肌肉萎缩截肢者更换4000二、矫 形 器(26项)20001 静态型手指矫形器具聚乙烯高温板材、低温板材、金属或织物单指或五指的矫正(含展开指蹼)与固定适用于指骨骨折及韧带损伤术后固定300220002动态型手指矫形器具聚乙烯板材、金属条、弹性装置手指畸形矫正及手指功能恢复锻炼适用于并指畸形,矫正手指槌状、鹅颈、扣眼等畸形及术后600220003静态型掌指矫形器具聚乙烯高温板材、低温板材、金属或织物掌指关节固定保护适用于指骨近节骨折及术后固定800220004动态型掌指矫形器具热塑板材、金属条、弹性装置手指展开及手指功能恢复锻炼适用于指骨近节骨折、手指挛缩畸形、尺神经、正中神经麻痹引起手指内在肌的麻痹及术后功能恢复锻炼1200220005静态型腕手矫形器具热塑板材,固定带腕部损伤固定,保持功能位或中立位适用于腕部骨折、单纯性脱位及术后800220006动态型腕手矫形器具热塑板材,金属条,弹性装置辅助掌指关节与拇指的伸展,功能恢复与锻炼适用于桡神经损伤及术后的功能恢复1500220007前臂(肘腕手)矫形器具聚乙烯高温板材或低温板材,可以带或不带肘关节铰链限制前臂旋前旋后,前臂保护固定适用于前臂骨折及术后980120008上臂(肩肘)矫形器具热塑板材,可以带或不带肩关节、肘关节铰链上臂固定适用于上臂骨折及术后1800120009肩外展矫形器具成品,热塑板,泡沫衬材,金属件肩关节及肱骨固定(可调式)适用于肩关节及肱骨骨折、肩棘韧带损伤、臂丛神经损伤及术后固定2500120010颈托具成品,EVA泡沫塑料减轻颈椎的负荷,控制颈椎活动适用于颈椎病或颈椎轻度损伤及术后500120011颈胸矫形器具定制,热塑板材起支撑、固定、减荷、保护、矫正的作用适用于颈椎单纯性脱位、损伤术后1800120012胸腰骶矫形器具定制,热塑板材起支撑、固定、减荷、保护、矫正的作用适用于胸腰椎损伤的康复和术后2000120013 脊柱过伸矫形器具金属支条或高强度热塑板材,框架式结构控制或矫正胸腰椎后凸畸形适用于腰椎和低位胸椎压缩性骨折的保守治疗或术后固定,胸腰椎后凸畸形及术后,老年人的退行性病变2000120014硬性围腰具背部采用半硬性塑料制成的框架式背托,腹部采用宽大的软垫式腹压垫,两侧采用弹性束紧带加强胸腰部支撑,稳定脊柱;增强腹压,减轻脊柱负担适用于胸腰部软组织损伤、椎间盘突出、轻度滑脱等,腰椎轻度骨性损伤的保守治疗及术后固定500120015弹性围腰具成品,弹性针织材料增强腹压以减轻腰骶椎负担,对腰椎起支撑、保护作用适用于腰骶部软组织损伤、腰肌劳损、 腰椎间盘突出等引起的疼痛,以及软骨骨性损伤的预防和保守治疗300120016矫形鞋(单鞋)定制,牛皮(单鞋)补高或补缺或矫治适用于下肢不等长及足部缺损、畸形600120017矫形鞋(棉鞋)双定制,牛皮(棉鞋)补高或补缺或矫治适用于下肢不等长及足部缺损、畸形700120018足垫只定制、硅胶矫正、改善疼痛足部畸形、病变、骨刺1001 20019足弓垫只硅胶成品或EVA定制支撑足纵或横弓适用于外伤引起的纵弓塌陷100120020固定式踝足矫形器只成品,由热塑板制成(泡沫软衬)带拉带和固定带将踝关节固定在功能位,稳定和保护踝关节适用于踝足损伤,卧床病人预防足下垂及跟腱挛缩600220021功能式踝足矫形器具热塑板材定制或由踝铰链支条等构成限制踝关节运动,矫正足内、外翻,保持足内外侧的稳定适用于矫治足下垂、足内外翻、足内外旋及踝关节不稳定等900120022免荷式踝足矫形器具定制,热塑板材,髌韧带承重式限制踝关节活动,减轻足部和小腿负重适用于小腿外伤、胫腓骨远端骨折及术后1500320023 膝踝足矫形器具定制,热塑板材,铝合金或不锈钢支条固定膝关节、踝关节或矫正畸形适用于大腿、小腿骨折或神经损伤及术前、术后3800120024 膝矫形器只定制,热塑板材固定下肢,矫正畸形,帮助恢复膝关节功能适用于大腿、小腿骨折或神经韧带损伤及畸形和术后1800120025 髋膝踝足免荷式矫形器只定制,热塑板材,金属支条,由腰骶矫形器和大腿矫形器用髋铰链连接组成用坐骨支撑体重,腰骶部辅助固定适用于大腿骨折、下肢肌力比较弱,大腿、小腿骨折或神经损伤及术前、术后需要坐骨负重的5000120026 截瘫行走矫形器副定制,热塑板材,机械组件帮助截瘫病人站立或近距离行走适用于第四胸椎以下截瘫,上肢功能良好的伤残者40000130001防褥疮床垫个内胆为橡塑气道型:双通道自动程控气囊换气,具有压力调节旋钮;全包覆式床罩,采用PVC面料或其它具有良好的防水透气性和吸湿功能的材质,且不产生滑动增加接触面积和分散压力,可每天24小时连续使用适用于长期卧床的重度伤残者2800330002防褥疮坐(靠)垫个内胆包括橡塑气囊,外材料具有防水、防霉、抗菌性能,坐垫与轮椅适配增加接触面积和分散压力适用于需长时间乘坐轮椅者1400230003坐便椅只铝合金材料,坐便部分为塑料材质,并配有可拆卸坐垫和马桶辅助如厕,可折叠、可调节高度适用于行动不便者360330004腋杖副木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可调节高度,减轻下肢承重,获得辅助支撑力,提高行走的稳定性适用于下肢支撑能力较差的伤残者200430005肘杖只铝合金材料,可调节高度;肘托为塑料材质减轻下肢和腋下承重,获得辅助支撑力,提高行走的稳定性适用于下肢支撑能力较差的伤残者180430006手杖只铝合金材料,可调节高度提高行走的稳定性适用于平衡能力较差者95430007框式助行器个铝合金材质稳定性优于各类拐杖,适合下肢伤残者辅助行走适用于平衡能力较差的下肢伤残者780430008轮式助行器个铝合金材质稳定性优于各类拐杖,适合下肢伤残者辅助行走适用于平衡能力较好的下肢伤残者1100430009普通轮椅辆铝合金车架代偿步行适用于具备自行站立功能,但需借助轮椅代步的伤残者1500330010坐便轮椅辆铝合金车架、硬座,带坐便桶代偿步行及如厕适用于长期借助轮椅代步的重度伤残者2300430011高靠背轮椅辆铝合金车架,配备头枕、身体固定带、腿托等配件代偿步行,靠背可在全躺位、半躺位、直立之间调整适用于需较长时间借助轮椅活动的重度伤残者35003三、生活类辅助器具(15项)30012手摇三轮车辆包括双手前摇和单手平摇两种方式操控三轮车,设有倒档,车架为钢质由使用者依靠自身力量手动驱动适用于下肢残疾但上肢健全具有相应体力的伤残者1500330013盲杖个成品,塑料,碳纤或金属等,分为直杖及折叠杖辅助行走适用于盲人160330014制氧机台由呼吸罩、储氧瓶(袋)或氧气发生器(包括从周围空气浓缩氧气的装置)、流量调节阀、压力表、导管和鼻塞等构成提供较高浓度的氧气适用于尘肺Ⅱ期以上及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导致呼吸困难者4800530015护理床个钢制辅助护理长期卧床大小便失禁患者适用于四肢瘫或高位截瘫者4200840001 耳背式助听器台电子产品,综合材料用于听力伤残人员补偿听力适用于听力损失大于90 dB (HL)的听力伤残人员3500640002 耳内式助听器台电子产品,综合材料用于听力伤残人员补偿听力适用于听力损失小于90dB (HL)的听力伤残人员5000640003 耳道式助听器台电子产品,综合材料用于听力残疾人补偿听力适用于听力损失小于81dB (HL)的听力伤残人员6000640004光学助视器个眼镜式或台式,光学镜片放大功能,放大倍数固定适用于低视力者1000340005 假眼只定制,新型高分子材料弥补眼球缺陷适用于眼球缺损者2600440006 假鼻只定制,硅胶弥补鼻部缺陷适用于鼻部缺损者2600340007 假耳只定制,硅胶弥补耳部缺陷适用于耳部缺损者2500340008 假乳房只成品,硅胶弥补乳房缺陷适用于乳房缺损者1800340009假发只人造假发弥补缺发或无发缺陷适用于整体毛发缺损者700340010全口假牙件复合树脂牙、塑料基托(甲基丙烯酸甲酯)、铸造金属基托(钴铬合金、钛)代替缺失牙齿及相关组织,恢复咀嚼、发音、美观功能,需摘下清洗适用于上颌或下颌牙齿的全部缺失者6000440011半口假牙件复合树脂牙、塑料基托(甲基丙烯酸甲酯)、金属弯制卡环 铸造金属基托及卡环(钴铬合金、钛)代替缺失牙齿及相关组织,恢复咀嚼、发音、美观功能,需摘下清洗适用于上颌或下颌牙列从缺失一颗牙齿到仅剩一颗牙齿4000440012单颗牙颗复合树脂牙、塑料基托(甲基丙烯酸甲酯)、金属弯制卡环 铸造金属基托及卡环(钴铬合金、钛)代替缺失牙齿及相关组织,恢复咀嚼、发音、美观功能适用于上颌或下颌牙齿不连续缺失60042、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包含使用训练费和使用期维修费。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承担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以下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按照规定核付配置费用。

第四条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确定办法。

经办机构按照评估确定办法,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称协议机构)名单。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和就业需要等,组织制定国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配置项目、适用范围、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并适时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目录确定的配置项目基础上,制定省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当增加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并确定本地区辅助器具配置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标准。

第二章确认与配置程序第七条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关于陕西省工伤赔偿的标准总结

关于陕西省工伤赔偿的标准总结

关于陕西省工伤赔偿的标准总结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x人*x住院天数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食宿费=x元*x人*x天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二)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陕西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民政部部务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2016年2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承担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以下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按照规定核付配置费用。

第四条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确定办法。

经办机构按照评估确定办法,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称协议机构)名单。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和就业需要等,组织制定国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配置项目、适用范围、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并适时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目录确定的配置项目基础上,制定省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当增加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并确定本地区辅助器具配置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标准。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两篇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两篇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两篇篇一: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民政部部务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承担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以下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按照规定核付配置费用。

第四条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确定办法。

经办机构按照评估确定办法,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称协议机构)名单。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和就业需要等,组织制定国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配置项目、适用范围、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并适时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目录确定的配置项目基础上,制定省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当增加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并确定本地区辅助器具配置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标准。

第二章确认与配置程序第七条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二)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

弥补鼻部缺陷。
适用于鼻部缺损者。
3
40007
假耳
只 硅胶, 定制。
弥补耳部缺陷。
适用于耳部缺损者。
3
40008
假乳房
只 硅胶, 成品。
弥补乳房缺陷。
适用于乳房缺损者。
3
40009
假发
只 人造假发。
弥补缺发或无发缺陷。
适用于整体毛发缺损者。
3
40010
全口假牙

复合树脂牙、塑料基托(甲基丙烯酸甲酯)、铸 代替缺失牙齿及相关组织,恢复咀嚼、发音
适用于平衡能力较好的下肢伤残者。
4
30007
普通轮椅
辆 铝合金车架。
代偿步行。
适用于具备自行站立功能,但需借助轮椅代 步的伤残者。
3
30008
高靠背轮椅

铝合金车架,配备头枕、身体固定带、腿托等配 代偿步行,靠背可在全躺位、半躺位、直立 适用于需较长时间借助轮椅活动的重度伤残
件。
之间调整。
者。
3
30009
5200310004索控式腕离断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及肩背带自身力源利用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能主动持物适用于腕关节离断或前臂长残肢的截肢者8500310005腕离断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的开闭适用于双侧截肢且残肢肌电信号达标的腕部或半掌截肢者20000410006装饰性前臂假肢具定制接受腔腕关节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前臂截肢者6700310007索控式前臂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被动式腕关节定制接受腔及肩背带自身力源利用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可被动屈伸旋转适用于前臂截肢者8500310008前臂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前臂截肢者20000410009装饰性肘离断假肢具定制接受腔装饰性假肢组件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肘部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10500310010索控式肘离断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铰链式肘关节定制接受腔及肩背带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肘关节离断或上臂残肢过长的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13500310011肘离断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机械肘关节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肘离断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38000410012装饰性上臂假肢具全接触接受腔装饰性假肢组件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上臂截肢者10500310013索控式上臂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机械肘关节定制树脂接受腔及肩背带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和肘屈伸功能适用上臂截肢者13500310014上臂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机械肘关节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上臂截肢者39000410015装饰性肩离断假肢具骨骼式装饰性假肢组件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具有被动开闭手和屈伸肘功能肩关节自由摆动适用于肩关节离断或上臂残肢过短的截肢者11500310016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工伤保险是一种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造成的伤残、丧失或死亡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的保险制度。

为了给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提供更好的补偿和医疗服务,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应运而生。

下面我将介绍一下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的主要内容。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情况,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的。

目录中包括了多种不同类型的辅助器具,以满足不同劳动者的需求。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主要分为五大类:助行类、助听类、助视类、助言类和其他类。

助行类包括拐杖、助步器、轮椅等,可以帮助行动不便的受伤劳动者恢复行动能力。

助听类包括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可以帮助听力受损的劳动者恢复听觉功能。

助视类包括放大镜、夜视器等,可以帮助视力受损的劳动者改善视觉功能。

助言类包括听写机、电子笔等,可以帮助语言受损的劳动者改善交流能力。

其他类包括康复训练器材、按摩器等,可以帮助受伤劳动者加速康复过程。

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中,每种辅助器具都有统一的规格、性能、品牌和价格要求。

这样可以保证受伤劳动者获得的器具具有一定的质量和安全保障。

同时,目录中还规定了辅助器具的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确保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和充分发挥辅助器具的作用。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的发布对于受伤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使用辅助器具,受伤劳动者可以恢复或改善受损的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其次,受伤劳动者可以减少因残疾、丧失或死亡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并得到相应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这样可以从根本上保障受伤劳动者的权益和福利。

总之,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是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可以为受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帮助他们恢复身体功能,降低经济损失。

通过不断完善和更新目录,能够更好地满足劳动者的需求,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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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具编号辅具名称单位主要部件或材料要求功能适用范围最高支付限额最低使用年限10001 假手指只硅胶,定制仿真手指弥补外观缺损适用于单个手指缺损者或多个手指缺损1000110002 部分手假肢只硅胶,仿真定制,内带填充物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适用于掌骨截肢5000110003装饰性腕离断假肢具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定制接受腔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腕部截肢者9000310004索控式腕离断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及肩背带自身力源,利用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能主动持物适用于腕关节离断或前臂长残肢的截肢者12500310005腕离断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的开、闭适用于双侧截肢且残肢肌电信号达标的腕部或半掌截肢者20000410006装饰性前臂假肢具定制接受腔、腕关节、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前臂截肢者9000310007索控式前臂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被动式腕关节,定制接受腔及肩背带自身力源,利用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可被动屈伸、旋转适用于前臂截肢者12500310008前臂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前臂截肢者20000410009前臂肌电假肢(双自由度)具双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前臂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前臂截肢者28000410010装饰性肘离断假肢具定制接受腔、装饰性假肢组件、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肘部、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13000310011索控式肘离断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铰链式肘关节,定制接受腔及肩背带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肘关节离断或上臂残肢过长的、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16000310012肘离断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机械肘关节、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肘离断、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30000410013肘离断肌电假肢(双自由度)具双自由度肌电手、电动肘关节、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肘关节屈伸,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肘关节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肘离断、前臂极短残肢截肢者40000410014装饰性上臂假肢具全接触接受腔、装饰性假肢组件、装饰手或被动手、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辅助持物等被动功能适用于不选择穿戴功能性假肢的上臂截肢者12500310015索控式上臂假肢具标准机械手、硅胶手套,机械肘关节,定制树脂接受腔及肩背带牵引索控制假手开、闭和肘屈、伸功能适用上臂截肢者15500310016上臂肌电假肢具单自由度肌电手、机械肘关节、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肘关节被动屈伸适用于双侧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上臂截肢者290004陕西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一、假 肢(33项)10017上臂肌电假肢(双自由度)具双自由度肌电手、硅胶手套,定制双层接受腔电动力源,肌电信号控制假手开、闭,肘关节屈伸,腕关节被动屈曲或旋转适用于上臂截肢且肌电信号达标的上臂截肢者40000410018装饰性肩离断假肢具骨骼式装饰性假肢组件,硅胶手套弥补外观缺损、具有被动开、闭手和屈、伸肘功能,肩关节自由摆动适用于肩关节离断或上臂残肢过短的截肢者17000310019硅胶假手皮只硅胶成品外观装饰适用于各部位的上肢假肢,手头的保护与美观2000210020上肢假肢硅凝胶套只带增强织物凝胶残肢套软化瘢痕、保护残肢,悬吊和控制假肢适用于大面积植皮、皮肤粘连、疤痕皮质、极短残肢的截肢者6500110021上肢假肢硅凝胶套锁具套铝合金锁住带锁具的硅凝胶套,实现硅凝胶套的悬吊作用适用于大面积植皮、皮肤粘连、疤痕皮质、极短残肢的截肢者3000310022电池组锂电成品肌电假肢的电机动力,支配假肢适用于上肢各类肌电假肢的电池更换1000 1.510023 部分足假肢具定制硅胶制作足套式假半脚补缺并改善行走功能适用于跗骨近端截肢者12000310024赛姆假肢具定制接受腔、低踝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踝部截肢、赛姆截肢或小腿残肢过长的截肢者18000310025组件式小腿假肢具定制接受腔、根据残肢部位皮肤和身体功能经评估后,选择适宜内衬、关节及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小腿截肢者15000310026组件式膝离断假肢具定制接受腔、根据残肢部位皮肤和身体功能经评估后,选择内衬、关节及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膝关节离断、小腿极短残肢截肢者22000310027组件式大腿假肢具定制接受腔、根据残肢部位皮肤和身体功能经评估后,选择内衬、关节及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大腿截肢者21000310028组件式髋离断假肢具定制接受腔、根据残肢部位皮肤和身体功能经评估后,选择内衬、关节及假脚代偿行走和站立功能适用于髋关节离断或大腿残肢过短的截肢者30000310029大小腿假肢硅凝胶套只带增强织物凝胶残肢套软化瘢痕、保护残肢,悬吊和控制假肢适用于大面积植皮、皮肤粘连、疤痕皮质、糖尿病、脉管炎、大小腿极短残肢的截肢者6500110030 大小腿假肢硅凝胶套锁具套铝合金锁住带锁具的硅凝胶套,实现硅凝胶套的悬吊作用适用于大面积植皮、皮肤粘连、疤痕皮质、糖尿病、脉管炎、大小腿极短残肢的截肢者3000310031残肢袜(易耗品,每人每年每一具假肢配发不低于10只)只织物、成品、全棉料帮助保护残肢皮肤适用于上下肢残肢皮肤的保护30110032小腿接受腔具碳纤增强、树脂合成接受腔、无缝内衬套容纳残肢、传递残肢与假肢之间的作用力、支撑躯干适用于小腿残肢肌肉萎缩截肢者更换300010033大腿接受腔具四边形或坐骨包容式大腿接受腔,碳纤增强,树脂容纳残肢、传递残肢与假肢之间的作用力、支撑躯干适用于大腿残肢肌肉萎缩截肢者更换4000二、矫 形 器(26项)20001 静态型手指矫形器具聚乙烯高温板材、低温板材、金属或织物单指或五指的矫正(含展开指蹼)与固定适用于指骨骨折及韧带损伤术后固定300220002动态型手指矫形器具聚乙烯板材、金属条、弹性装置手指畸形矫正及手指功能恢复锻炼适用于并指畸形,矫正手指槌状、鹅颈、扣眼等畸形及术后600220003静态型掌指矫形器具聚乙烯高温板材、低温板材、金属或织物掌指关节固定保护适用于指骨近节骨折及术后固定800220004动态型掌指矫形器具热塑板材、金属条、弹性装置手指展开及手指功能恢复锻炼适用于指骨近节骨折、手指挛缩畸形、尺神经、正中神经麻痹引起手指内在肌的麻痹及术后功能恢复锻炼1200220005静态型腕手矫形器具热塑板材,固定带腕部损伤固定,保持功能位或中立位适用于腕部骨折、单纯性脱位及术后800220006动态型腕手矫形器具热塑板材,金属条,弹性装置辅助掌指关节与拇指的伸展,功能恢复与锻炼适用于桡神经损伤及术后的功能恢复1500220007前臂(肘腕手)矫形器具聚乙烯高温板材或低温板材,可以带或不带肘关节铰链限制前臂旋前旋后,前臂保护固定适用于前臂骨折及术后980120008上臂(肩肘)矫形器具热塑板材,可以带或不带肩关节、肘关节铰链上臂固定适用于上臂骨折及术后1800120009肩外展矫形器具成品,热塑板,泡沫衬材,金属件肩关节及肱骨固定(可调式)适用于肩关节及肱骨骨折、肩棘韧带损伤、臂丛神经损伤及术后固定2500120010颈托具成品,EVA泡沫塑料减轻颈椎的负荷,控制颈椎活动适用于颈椎病或颈椎轻度损伤及术后500120011颈胸矫形器具定制,热塑板材起支撑、固定、减荷、保护、矫正的作用适用于颈椎单纯性脱位、损伤术后1800120012胸腰骶矫形器具定制,热塑板材起支撑、固定、减荷、保护、矫正的作用适用于胸腰椎损伤的康复和术后2000120013 脊柱过伸矫形器具金属支条或高强度热塑板材,框架式结构控制或矫正胸腰椎后凸畸形适用于腰椎和低位胸椎压缩性骨折的保守治疗或术后固定,胸腰椎后凸畸形及术后,老年人的退行性病变2000120014硬性围腰具背部采用半硬性塑料制成的框架式背托,腹部采用宽大的软垫式腹压垫,两侧采用弹性束紧带加强胸腰部支撑,稳定脊柱;增强腹压,减轻脊柱负担适用于胸腰部软组织损伤、椎间盘突出、轻度滑脱等,腰椎轻度骨性损伤的保守治疗及术后固定500120015弹性围腰具成品,弹性针织材料增强腹压以减轻腰骶椎负担,对腰椎起支撑、保护作用适用于腰骶部软组织损伤、腰肌劳损、 腰椎间盘突出等引起的疼痛,以及软骨骨性损伤的预防和保守治疗300120016矫形鞋(单鞋)定制,牛皮(单鞋)补高或补缺或矫治适用于下肢不等长及足部缺损、畸形600120017矫形鞋(棉鞋)双定制,牛皮(棉鞋)补高或补缺或矫治适用于下肢不等长及足部缺损、畸形700120018足垫只定制、硅胶矫正、改善疼痛足部畸形、病变、骨刺1001 20019足弓垫只硅胶成品或EVA定制支撑足纵或横弓适用于外伤引起的纵弓塌陷100120020固定式踝足矫形器只成品,由热塑板制成(泡沫软衬)带拉带和固定带将踝关节固定在功能位,稳定和保护踝关节适用于踝足损伤,卧床病人预防足下垂及跟腱挛缩600220021功能式踝足矫形器具热塑板材定制或由踝铰链支条等构成限制踝关节运动,矫正足内、外翻,保持足内外侧的稳定适用于矫治足下垂、足内外翻、足内外旋及踝关节不稳定等900120022免荷式踝足矫形器具定制,热塑板材,髌韧带承重式限制踝关节活动,减轻足部和小腿负重适用于小腿外伤、胫腓骨远端骨折及术后1500320023 膝踝足矫形器具定制,热塑板材,铝合金或不锈钢支条固定膝关节、踝关节或矫正畸形适用于大腿、小腿骨折或神经损伤及术前、术后3800120024 膝矫形器只定制,热塑板材固定下肢,矫正畸形,帮助恢复膝关节功能适用于大腿、小腿骨折或神经韧带损伤及畸形和术后1800120025 髋膝踝足免荷式矫形器只定制,热塑板材,金属支条,由腰骶矫形器和大腿矫形器用髋铰链连接组成用坐骨支撑体重,腰骶部辅助固定适用于大腿骨折、下肢肌力比较弱,大腿、小腿骨折或神经损伤及术前、术后需要坐骨负重的5000120026 截瘫行走矫形器副定制,热塑板材,机械组件帮助截瘫病人站立或近距离行走适用于第四胸椎以下截瘫,上肢功能良好的伤残者40000130001防褥疮床垫个内胆为橡塑气道型:双通道自动程控气囊换气,具有压力调节旋钮;全包覆式床罩,采用PVC面料或其它具有良好的防水透气性和吸湿功能的材质,且不产生滑动增加接触面积和分散压力,可每天24小时连续使用适用于长期卧床的重度伤残者2800330002防褥疮坐(靠)垫个内胆包括橡塑气囊,外材料具有防水、防霉、抗菌性能,坐垫与轮椅适配增加接触面积和分散压力适用于需长时间乘坐轮椅者1400230003坐便椅只铝合金材料,坐便部分为塑料材质,并配有可拆卸坐垫和马桶辅助如厕,可折叠、可调节高度适用于行动不便者360330004腋杖副木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可调节高度,减轻下肢承重,获得辅助支撑力,提高行走的稳定性适用于下肢支撑能力较差的伤残者200430005肘杖只铝合金材料,可调节高度;肘托为塑料材质减轻下肢和腋下承重,获得辅助支撑力,提高行走的稳定性适用于下肢支撑能力较差的伤残者180430006手杖只铝合金材料,可调节高度提高行走的稳定性适用于平衡能力较差者95430007框式助行器个铝合金材质稳定性优于各类拐杖,适合下肢伤残者辅助行走适用于平衡能力较差的下肢伤残者780430008轮式助行器个铝合金材质稳定性优于各类拐杖,适合下肢伤残者辅助行走适用于平衡能力较好的下肢伤残者1100430009普通轮椅辆铝合金车架代偿步行适用于具备自行站立功能,但需借助轮椅代步的伤残者1500330010坐便轮椅辆铝合金车架、硬座,带坐便桶代偿步行及如厕适用于长期借助轮椅代步的重度伤残者2300430011高靠背轮椅辆铝合金车架,配备头枕、身体固定带、腿托等配件代偿步行,靠背可在全躺位、半躺位、直立之间调整适用于需较长时间借助轮椅活动的重度伤残者35003三、生活类辅助器具(15项)30012手摇三轮车辆包括双手前摇和单手平摇两种方式操控三轮车,设有倒档,车架为钢质由使用者依靠自身力量手动驱动适用于下肢残疾但上肢健全具有相应体力的伤残者1500330013盲杖个成品,塑料,碳纤或金属等,分为直杖及折叠杖辅助行走适用于盲人160330014制氧机台由呼吸罩、储氧瓶(袋)或氧气发生器(包括从周围空气浓缩氧气的装置)、流量调节阀、压力表、导管和鼻塞等构成提供较高浓度的氧气适用于尘肺Ⅱ期以上及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导致呼吸困难者4800530015护理床个钢制辅助护理长期卧床大小便失禁患者适用于四肢瘫或高位截瘫者4200840001 耳背式助听器台电子产品,综合材料用于听力伤残人员补偿听力适用于听力损失大于90 dB (HL)的听力伤残人员3500640002 耳内式助听器台电子产品,综合材料用于听力伤残人员补偿听力适用于听力损失小于90dB (HL)的听力伤残人员5000640003 耳道式助听器台电子产品,综合材料用于听力残疾人补偿听力适用于听力损失小于81dB (HL)的听力伤残人员6000640004光学助视器个眼镜式或台式,光学镜片放大功能,放大倍数固定适用于低视力者1000340005 假眼只定制,新型高分子材料弥补眼球缺陷适用于眼球缺损者2600440006 假鼻只定制,硅胶弥补鼻部缺陷适用于鼻部缺损者2600340007 假耳只定制,硅胶弥补耳部缺陷适用于耳部缺损者2500340008 假乳房只成品,硅胶弥补乳房缺陷适用于乳房缺损者1800340009假发只人造假发弥补缺发或无发缺陷适用于整体毛发缺损者700340010全口假牙件复合树脂牙、塑料基托(甲基丙烯酸甲酯)、铸造金属基托(钴铬合金、钛)代替缺失牙齿及相关组织,恢复咀嚼、发音、美观功能,需摘下清洗适用于上颌或下颌牙齿的全部缺失者6000440011半口假牙件复合树脂牙、塑料基托(甲基丙烯酸甲酯)、金属弯制卡环 铸造金属基托及卡环(钴铬合金、钛)代替缺失牙齿及相关组织,恢复咀嚼、发音、美观功能,需摘下清洗适用于上颌或下颌牙列从缺失一颗牙齿到仅剩一颗牙齿4000440012单颗牙颗复合树脂牙、塑料基托(甲基丙烯酸甲酯)、金属弯制卡环 铸造金属基托及卡环(钴铬合金、钛)代替缺失牙齿及相关组织,恢复咀嚼、发音、美观功能适用于上颌或下颌牙齿不连续缺失60042、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包含使用训练费和使用期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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