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答学生提问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答学生提问Q1.关于交保证金的问题。
据说现在申请的国家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国家要交4万,另一类不发达国家要交2万,这个费用对于学生来说负担挺重,可否减免保证金。
A:缴纳4万元或2万元的保证金不是指接受的国家不同而缴纳的不同,而是指国内申请的不同地区缴纳的保证金不同,比如北京地区,西部地区。
当然对于申请国别不一样缴纳的保证金也有不一样。
对于学生申请,保证金是减半的。
例如北京的学生去美国,本应缴纳4万元保证金,但对于在校学生,由于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则只用缴纳2万。
同样,本应缴纳2万元保证金的,在校生只用缴纳1万元。
对于收取在校生保证金的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人为本,是充分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为在校生做出的特殊规定。
Q2.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补助是多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生活费是否足够学生在国外的生活?A:奖学金或生活费的发放是由使(领)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标准按季度发放。
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在到达对方国家后10日内到使(领)馆报到,留下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
使(领)馆会按季度将奖学金或生活费打到学生提供的帐号上。
但前提要求是一定要在国外认真学习,不能参与其他例如经商之类的活动,如果被发现有诸如此类的活动则奖学金或生活费将停止发放。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生活费百分之百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Q3.国家基金委网站上说这次派出时间是9月份,但如果邀请函要求是7月入学,学生必须要等到9月份走吗?A:这不是硬性规定,若办理7月份的签证来得及,则可以在被批准派出后按照对方学校要求入学。
并且派出资格会保留到12月底。
Q4.现在国外有很多著名的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是否包含在这次的项目内?如果与这类研究机构联系成功,是否也可以申请这次的国家公派项目?A:可以申请。
只要是攻读学位,对方研究机构可以授予学位则可以申请本次的公派项目。
Q5.这次公派项目是否可以带配偶?若带配偶那资助的费用是不是要比一个人多?A:可以带配偶,但是配偶的手续要按照国家因私出境的规定来办理。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 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于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主要用来资助985高校选派的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我校作为“985平台”高校,也被纳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谈敏校长代表我校于2007年1月8日在北京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张秀琴秘书长签署了《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
国家留学基金委以后5年(2007年-2011年)计划每年选派5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我校2010年分配总名额为33名。
根据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在计划名额内资助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及在读博士研究生(以上学生的培养方式必须是非定向或自筹)到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在国际知名学者的指导下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遵从国家留学基金委“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制定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修定了《上海财经大学落实“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实施办法》,并根据我校执行该项目的情况,制定了《上海财经大学2011年度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提供了机遇,为我校实现培养国际化、高质量、创新型人才的目标创造了条件。
希望我校广大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到该项目中,发挥资源优势,为研究生创造机会、提供国外高校和导师资源;更希望广大在校研究生抓住机会,积极争取,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主要责任部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1、申请表(1)北京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初审提交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申请人登录本人“校内门户”→办事大厅→选择“个人业务”→“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一栏点击“国家公派留学”→点击“提交新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留学身份”,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研修计划(外文))→点击“保存”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北京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列入学校推荐名单后,复审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时使用)申请者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该表。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须与纸质申请表信息及条形码编码完全一致。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具体安排和填写,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应是无条件的邀请函或PhD录取通知书。
仅以下条件性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行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1)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的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内容务必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以及其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注明工作/学习语言,注明申请人外语水平情况并说明符合国外院校的要求,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2)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录取通知书由外方院校正式签发,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PhD/MS-PhD/Mphil-PhD Student),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
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我国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旨在选拔优秀的学生赴国外知名高校进行联合培养,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国际视野。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为有志于申请该项目的学生提供参考。
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在国际上崭露头角。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高校的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国家推出了公派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通过选拔优秀的学生赴国外知名高校进行联合培养,促进国内外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
二、项目简介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是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国内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该项目通过与国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为我国博士生提供在国际学术前沿开展研究的机会,提高其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1.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采用“1+1+2”或“1+2+1”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在国内高校完成第一年学业后,赴国外高校进行为期1-2年的学习和研究,最后再回到国内高校完成剩余学业。
2.合作高校:项目合作高校包括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外知名高校,以及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3.资助政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为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国际往返旅费等资助,确保学生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学术研究中。
三、申请条件1.学术要求:申请者需为国内高校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2.语言要求: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通过国外合作高校的语言测试。
3.成绩要求:申请者在国内高校的博士阶段成绩需达到优良水平。
4.年龄要求: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申请流程1.了解项目:申请者需详细了解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合作高校、研究领域、资助政策等。
2.选择合作高校:申请者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合适的合作高校。
3.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者需准备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研究计划、推荐信等在内的申请材料。
4.提交申请:申请者按照项目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内高校研究生院。
CSC国家公派留学40问答
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40问答您是不是正在为高昂的留学费用而一筹莫展呢?如果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为你排忧解难。
您是不是正在为不知如何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而愁眉紧锁呢?如果是,以下40问答为你指点迷津。
目录问题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 (1)问题2:“国家公派”项目及“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有什么区别? (1)问题3: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问题4:可以从哪些渠道了解国家公派项目的最新信息? (2)问题5: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类别及基本要求 (2)问题6: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3)问题7: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3)问题8:何时开始执行新的奖学金资助标准? (3)问题9:优先资助哪些学科、专业领域? (3)问题10: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申请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4)问题11:委培、定向学生是否可以申请项目? (4)问题12:已经获得全奖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4)问题1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否可以资助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学习? (4)问题14:博士二年级或以上学生可否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研究生? (4)问题15:能否同时申请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奖学金项目(含不同项目渠道)? (5)问题16:什么是“可利用合作项目”,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5)问题18:“国家公派”项目签约院校学生能否申请“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5)问题17:申请者在报名的时候,是否一定要提交外方邀请信? (6)问题19: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研修计划/学习计划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6)问题20: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应写明哪些内容? (6)问题2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6个月以下的项目? (6)问题2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是visiting scholar是否可以? (7)问题2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7)问题24:联合培养期间是否可以回国参加答辩? (7)问题2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是怎样要求的? (7)问题26:如何索取《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7)问题27:《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网上填写? (7)问题28: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8)问题29:被录取以后得到的录取材料包含哪些? (8)问题30: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 (8)问题31:国外留学单位要求收取注册费是否可以报销? (8)问题32:赴美国的留学候选人应办理何种签证? (8)问题3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9)问题34:非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到了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的奖学金,学籍、档案和户口将如何处理? (9)问题35:是否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9)问题36: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吗? (9)问题37: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吗? (9)问题38:全日制在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该项目? (9)问题39: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 (9)问题40:提交的材料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0)问题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回答1: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国家公派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CSC重庆大学常见问题说明
附件1:常见问题说明一、研究生MIS系统出国(境)访学申请信息录入说明1.所有研究生申请人员必须进入MIS系统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2.申请项目名称一栏: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MIS系统中“学习/研修/计划”一栏不填,按“校内提交材料及要求”直接提交研修计划。
4.出国费用来源: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5.是否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重点资助学科专业名称、重点资助学科代码不用填写。
6.如论文在MIS系统中“刊源情况”显示为“null”,请在纸质打印申请表手写(SCI、EI等),导师签字、学院审核后在手写处盖公章有效。
如导师未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该论文无效,后果自负。
MIS系统中论文、专利、著作等个人成果仅指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个人排名第二的成果。
请申请者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MIS申请表。
7.如MIS中无申请外方学校,请选“其他”后在纸质打印申请表手写,学院审核后在手写处盖公章有效。
8. 如研究生在MIS系统填报中,出现因MIS系统造成的技术性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MIS系统管理老师:何老师 65111650/65112125。
二、其他问题说明1.校内评审提交材料仅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材料的一部分,申请者者通过学校评审推荐后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全部材料。
凡要求提供复印件材料的项目,请自行保管好原件,在校内评审通过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交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原件,由研究生院统一盖章后在公示结束后返回至申请者,请本人在公示结束后尽快到研究生院408办公室领取《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原件,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WORD版电子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和PDF扫描件(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不超过1M)向国际处提交。
3.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前请仔细检查导师意见、学院领导签字及公章、材料要求及材料顺序等。
学校不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者的申请。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 年)》,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年)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三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第四条年计划每年选派名研究生出国留学。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五条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公开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面向“工程”和“工程”建设高校选拔,由留学基金委与高校以签署协议方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每年将根据各校执行情况进行调整。
“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亦可推荐相应专业的博士生申报。
第六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个月,具体以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个月。
第七条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内推选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第八条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一流学科专业。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困难与建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困难与建议作者:刘莹来源:《新教育时代》2014年第21期摘要: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的导师的留学项目。
对我校自2007年开始实施公派研究生项目以来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公派研究生项目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公派研究生项目困难与建议研究生教育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的导师的留学项目。
我校自2007年以来实施该项目至今,进展顺利。
然而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以来的所遇到的问题和阻碍,亟须梳理分析,以便更好地推动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运行和发展。
[1]一、项目实施情况1.我校自2007年以来公派研究生项目共派出42人,其中攻读博士研究生14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8人。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国外院校授予学位8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已经获得我校授予学位13人。
在派出国别上,美国成为我校公派留学生数量最多的国家,占比32.5%,其次规模较大的国家分别是日本(占比18.6%)、澳大利亚(占比13.9%)、英国(占比4.3)等。
从专业分布上看,我校公派留学最多的学科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轮机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国际法学。
这充分体现我校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国际化水平。
2.公派留学研究生毕业后的任职去向我校21名已毕业的公派留学研究生留校任教的有9人,占比42.9%,去往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任职的有12人,占比57.1%。
二、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我校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办法并实施。
关于2018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关于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各学院(系、所)博士生导师: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将继续全国选拔500名博士生导师赴国外短期交流,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对象:我校在职在编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选派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1.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指导导师(含准备申请2018年高水平项目的学生的博士生指导老师),重点支持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指导老师;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5.我校此次推荐无名额限制。
注: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允许2018年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生的国内导师与学生同时申报,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为高水平项目的配套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水平项目录取人员的国内博士阶段导师。
两个项目同期进行报名,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
二、资助期限及内容: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三、选拔流程:1.预报名:有意向申请的导师需自行联系并获得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请在2018年3月21日之前提交预报名表(见附件1)和外方邀请函复印件、外方合作导师介绍(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至各学院负责老师,由学院汇总材料提交给培养处,, 逾期不再接收。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学校审核通过生成CSC学号后打印,请注意CSC学号不是交大学号)
2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由学院汇总提交签字纸质版)
3
国内导师推荐信原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是语言证明,必须标出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和考核结果,缺少任何一项即为不合格)
9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缺一不可)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均需提供,缺一不可)
4
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必须完全符合CSC对邀请信的格式要求)
5
学习计划(外文)(申请联合培养的,须国内外导师共同签字;申请攻读学位的,若暂无外方接收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6
国外导师简历(外导本人签字。原则上不超过1页,如超过1页,建议立刻与外方导师沟通)
7
成绩单原件(自本科阶段起)
8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以下简称基金委或“CSC”)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项目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有计划、成建制、有针对性地连续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实行开放式培养是加快造就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快捷有效的途径。
项目政策制度、各项措施日益完善,选派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加深合作的重要渠道。
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开始实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2.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校内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留学计划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相关电子版材料,留存书面申请材料,并向基金委提交单位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名单;(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2018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001]
2018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战略需求,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国继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提高派遣层次扩大研究生派遣规模。
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2018年国家公派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等。
结合我校情况,现公布2018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积极执行。
第一条选派项目、类别、期限及人数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一般应为双方联合指导且与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我校推荐名额为160名,期限为6-24个月;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不限名额,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期限为36-48个月;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配套,2018年全国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一。
2.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全国800名, 2018年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限为12-24个月,重点面向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期限为3-12个月,面向校内在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拔,主要通过学校、学院现有中外合作项目派出。
3.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全国计划选派300人,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重点支持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叉空白学科,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北京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
北京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校发[2007]79号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着眼于培养一批能够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填补我国前沿学科及空白学科的人才缺口,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使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及学科专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家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为保证此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选派工作的指导原则选派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着力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同时选派工作要面向学校、依靠学校、服务学校。
二、选派学科专业结合学校创新团队、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优先资助能源、资源、环境、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等学科的学生公派出国留学。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的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四、选派计划1.2007~2011年计划每年选派50名以上研究生出国留学,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选拔人员的质量确定。
2.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
3.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一)关于申请人申请人应为我校的在读优秀研究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规定的语言要求。
3.身心健康。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应提交申请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受理单位在线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受理单位统一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同时将电子版(所有材料除《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外,按照顺序转化为一个pdf 文件)以“留学身份—姓名—申请材料”命名;单位推荐意见表用word格式,以“留学身份-姓名-单位意见”命名,pdf和word文件均发送至********@*************和************@*************。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申请材料说明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
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
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关于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关于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录取名单公布及领取录取材料的通知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名单(不含个别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中外合作奖学金)已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并公布,我校共录取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
名单请见附件。
现录取人员的录取材料已寄达,请同学们尽快到望江校区行政楼室领取材料(取材料时,请报留基委学号后三位)。
附件:年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年月日。
武汉理工大学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参考格式)
日期:
(所在院系公章)
联合培养博士生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应按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供有关英语考试的有效成绩,本表仅适用于确属外语水平较高但未能提供有效英语成绩、以及其他语种外语水平符合要求者。
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姓名
本校学号
性别
所在院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留学国家
所学专业
申请者外语水平有关信息(对应情况请打√):
___1、以前参加过托福、雅思等外语考试,但成绩已过有效期
考试种类1考试成绩考试时间
考试种类2考试成绩考试时间
___2、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为外语类专业,具体语种是
取得本外语有关专业资格证书情况
___3、曾有过较长时间(3个月以上)的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学习/工作类型起止时间使用语种
___4、其他外语水平考核、考察方式,如:
(1)博士生一外英语(外籍教师授课)课程成绩___
或:博士生一外已达到免修要求___
(2)所在院系组织外语水平考核/培训,外语语言水平良好___
(3)其他考试、考核、培训形式(不含CET4、不含CET6),具体是(请注明,能提供有关成绩或资格证书者应附复印件)____ _ _ _ _
_ ___ _______ ___ ___ ___
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在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资助985高校选派的5000名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国家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计划每年选派5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由留学基金委与高校签署协议商定派出名额。
我校每年分配总名额为100名。
派遣的博士学位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的人数比例为1: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派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各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二、关于申请资格和条件1.鼓励和支持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2.优先考虑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3.原则上不鼓励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项目;4.不接受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项目;5.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硕博连读生(2008级硕士)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6.申请者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是硬性规定,超龄者请不要申请,没有任何通过的可能;7.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关于国外一流高校和导师留学基金委现没有明确指定,一流院校和导师由基金委聘请的专家评审认可。
关于一流院校可以参考留学基金委与国外相关机构研究生培养项目指南所提供的院校,也可参见上海交大的世界500强高校排行榜。
主要利用留学基金委和国外合作培养研究生项目派出(参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或利用我校与国外一流院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或通过研究生指导导师与国外院校的合作渠道联系。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培养成效对比分析初探——以S大学公派留学生为例
自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7年起设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高水平项目”)以来,选派规模逐年扩大,设立至今已有不少高校对其实施成效进行探索。
如高水平项目对学校教职及科研行业人才培养影响[1],学校国际化发展路线引导、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提升[2],学生学术能力及素养发展、学术关系网拓展、中外学校深化合作[3],公派项目在学生中的认同度、申请与选拔的评价、导师指导情况、留学生活及科研条件以及留学成果及满意度[4]等。
本研究旨在通过与已有研究不同的视角探究问题,以S 大学为例,从学生认知层面出发,将已参加高水平项目与未参加该项目的学生进行多维度对比分析,以此为更全面探索高水平项目培养成效的提升提供借鉴。
一、调研背景留学经历会对学生职业生涯、个人成长、跨国文化素养等方面产生影响[5]。
学生毕业后找到好工作为社会奉献价值是高校最直观的培养目标,而高水平学术就业是高层次学术人才区别于其他人才就业方向的重要特点;同时,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全球胜任力的提升也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对高校培育人才的期许。
这两点也是高水平项目所重视的培养任务。
基于此,调研将问题划分为三个维度。
对职业规划发展认知,主要考量学生对未来职业定位的清晰程度、对职位选择的思路、对毕业后继续深造或步入社会的选择以及成为高校教职及科研工作人员的意愿几个方面;对个人能力素质及思想发展认知的考量,从学生对自身优点认知、棘手问题应对心态、能力培养意向以及留学可能带来的收获及影响几方面进行;对跨国文化素养发展认知,主要从学生对自己外语掌握程度及学习方法的认知、对外来文化的了解来源认知以及国外文化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几个方面进行。
S大学作为首批985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较早参与高水平项目的学生选派工作,在留学成效分析上具有一定数据基础,其选派学生数量在2014—2018年间有较高增幅,期间有约820名学生赴全球各地进行交流学习。
受调研学生选取区间为S大学2014—2018年间派出的高水平项目学生及与这些学生同年级的其他学生。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的实践与探索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的实践与探索发表时间:2016-09-19T15:16:59.317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16年9月总第203期作者:张毅博[导读] 由学院根据培养方案进行审核的话,这种在交流之前进行把关的措施会减少交流后出现转学分问题却无法补救的现象。
——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北京100872;邵薪羽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为配合我国新时期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培养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并贯彻执行《全面提升国际性规划纲要》实施细则与“加强学生国际交流”的总方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开展了对我校学生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意向的调研,分析总结了我校硕博新生对进行国际交流学习的意愿、顾虑和困难,并就如何推进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国际化趋势提出了建议,为有效开展组织、宣传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国际交流意向调研一、研究背景与目的为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于2015年选派8000名公派博士研究生出国深造。
在充分拓展我校学生的国际化视野,提升博士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目标指引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合作,特为我校师生搭建公派留学的平台。
为更深入地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大学《全面提升国际性规划纲要》要求,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能力,国际交流处开展了对我校博士新生出国意向的调研。
调研旨在分析与总结我校博士新生的出国意愿、对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了解情况、申请需求及困难,并对国际交流处在如何增强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培训水平,进一步推进人大学生教育国际化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新生海外交流意向调查为了解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新生的国际交流意向,我们设计了科学、有效且具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选取立意性抽样(Purposive sampling)方法对我校2015级博士新生进行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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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一、申报阶段1.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报名时间、选拔范围及选派规模有哪些变化?答: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从3月20日零时开始,截至北京时间4月5日24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全国及在部分国家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
2018年项目选派计划为95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500人。
2.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中外合作奖学金外方联系人联系办法参见各项目选派简章);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3.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答:不可以。
4.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的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中的单位吗?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中外合作奖学金”两类。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中外合作奖学金”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已公布的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奖学金,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5.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中外合作奖学金”吗?“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中外合作奖学金”在申请录取环节有何区别?答:不可以。
对外联系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录取结果于5月公布。
对申请“中外合作奖学金”人员,如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规定补充相关材料,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6.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答: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3月31日);国外指导教师信息;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7.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具体由国内外导师商定。
另外,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计算。
8.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
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9.是否可申请学费资助?答: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提供学费资助。
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学费资助并不是单纯向未取得外方学费资助的人员提供学费支持,其选拔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在评审时另需进行面试。
10.如取得多个外方院校的邀请信,申请时是否可申请多所院校?答:不可以。
申报时只能申请一所国外院校,并提交该院校的正式入学通知/邀请函。
11.是否需在申报前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答:是的。
申请者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其为必要的申请材料之一。
1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必须依托外方院校与本校已有协议?答:联合培养博士生无需提交国内外院校的合作协议,但在对外联系阶段,应主要请国内导师帮助对外联系、与外方导师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国内外导师间应已有国际合作基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提高留学效益。
13.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答:身心健康是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事先了解自身的身心健康状况及留学目的国的生活条件及健康要求,判断自己是否适合长时间出国留学。
多数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需获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由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派出(具体信息请登录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publish/portal0/tab79/info3913.htm)。
14.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是否可以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答:不可以。
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15 .国内已离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如何申请?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通过国内工作单位推荐。
16.企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企业性质是否有要求?答:可以。
根据选派办法,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都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对企业性质无特殊要求。
在职人员申请须获得国内工作单位推荐。
17.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能否申请本项目?答: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如希望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须已正式转为国内博士研究生身份,为保证留学目的清晰明确、联合培养计划切实可行,建议申请人申报时博士论文已开题。
进入博士阶段第二年及以上学生(含已转入博士阶段第二年及以上的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不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8.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答: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但必须在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中明确说明最终目标为攻读博士学位。
另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以及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不能申请赴国外硕博连读。
19.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该如何表述?答: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明确为joint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20.如何取得《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答: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空白《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
21.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答: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有关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22.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答: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单位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
如确实需在受理单位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单位退回,并在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
因此,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23.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1)保证材料真实,确保材料上传齐全;(2)请按提示详细填写研修计划,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材料;(3)国内外导师信息准确、清晰,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务必杜绝从其它途径复制或过于简单的介绍;(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研修计划必须有双方导师共同签字;(5)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务必提供当年学费明细表(有外方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因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请在申请阶段务必保持通讯畅通;(6)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请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
24.外语要求中第二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如何认定?答:留学人员应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外学习(工作)证明。
25.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答:是的,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26.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再更改?答:不可以。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
留学身份一旦确定后则不可更改,如需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27.赴非英语国家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可否以英语成绩申报?答:可以。
但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的申请人被录取后,须留学对象国语种达标后才能派出。
具体派出要求详见“信息平台”及录取名单。
派出前尚未达标者可通过参加教育部指定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考试达到语言要求。
28.在网上提交申请后是否需要邮寄纸质材料至留学基金委?答:一般不需要。
纸质材料交受理单位留存即可,留存期限为三年。
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执行。
29.留学单位收取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学费,是否可以由申请人个人支付?答:不可以。
除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外,申请人需获得外方免学费或由外方提供学费资助,不允许个人自己支付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