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分类及方法,使生产现场产品的状态易于辨认,以防止未经检验和检验后不合格品的误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于产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部件、半成品、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2 职责

2.1 技质科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确定,指导生产现场状态标识区域的划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2 车间及物资仓库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状态标识的维持及保护,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2.3检验员及有关操作工负责作出状态的标识。

3 状态标识分类及方法

一般将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类:待检、合格、不合格。

标识方法有挂牌、分区堆放、作检验标记等。

4 具体规定

4.1 外购、外协件:

a)合格品:上架码放或放置在合格区内;

b)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或挂有“不合格品”标牌,或有红

漆标记;

c)待判定的货物应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标牌。

4.2 零部件:

a)合格品:有检验员检验合格标记(绿、蓝、黑漆),或码放在“合格区”

内,或挂有“合格品”牌标志;

b)让步接收:有检验员检验标记(黄色漆);

c)不合格品:有检验不合格标记(红色漆),或堆放在“不合格品区”,

或挂有“不合格品”牌标志;

d)待检:有加工者工号,无检验工号标记,或放在“待检区”内,或挂

有“待检”牌标志;

4.3 成品

a)合格品:经试验合格的泵机,挂有出厂编号的试验纸牌,并附合格证

明书,到后装配下线处,张贴合格证标志。

不合格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泵机,挂故障牌(写明故障原因),转入“返工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