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培训计划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力资源是当代企业重要战略资源,有效培养、运用、挖掘人力资源是企业在未来激烈市场

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而企业新员工作为这一资源的源头,必须加以有效的控制和

引导,放能使其成为企业发展重要推动力。为达成这一目标,特制订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一)为新员工提供准确的岗位信息,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和内容;(二)促使新员工知

晓、明确岗位工作流程,快速进入工作角色,承担工作任务;

(三)向新员工传输院企业文化,使其快速融入企业工作氛围,减少入职初期紧张情绪,

找到企业归属感;

(四)向新员工展示岗位远景规划,给予员工工作信心,促进员工明确发展路径,梳理

发展目标。

二、培训的基本流程

反馈、入档

三、培训组织架构:

所主任工程师是培训的直接协调人,负责制定员工培训方案,审定员工培训计划,审定

内部导师,并组织培训;

外部导师是铁路所聘请的外部培训人员,包括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监管机构领导,

主要作用为推动业务的开展,使员工明确相关结构对岗位基本要求;

内部导师是由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明确院各种基础内容,有着熟练的业务经验,并

具备较好表达能力的员工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含:基本知识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见习生严格按主专业和辅专业两个方

向进行培训。每个专业方向都为见习生指定一个主专业方向导师;并请各专业老师负责各见

习生辅专业知识学习。期限为一年。

1、基本知识培训:

本部分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点:

院发展简介:介绍院发展历史,使新员工能够充分领会院发展的历程,对院经营历史

有所了解和掌握,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内容;

院管理制度:介绍院各项主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院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和各项

工作管理办法;

院人力资源制度:介绍院人力资源相关条例,使新员工了解院薪酬、福利的要求和设

置,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院企业文化:介绍院企业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使员工了解、并最大可能的融入企业文化

之中。

院oa软件培训:请专人对院oa软件进行系统培训,尽量做到每一个新员工能够熟练使

用院oa软件。

2、专业知识培训:

专业知识培训是培训的重点,其目的是通过培训使员工能够明确自身的岗位工作、正确

的掌握工作、设计流程。尽快上手工作。

(二)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分为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两种方式。 1、集中培训: 将所有新员工集中在一起,进行基本知识的培训,主要以院内导师授课为主。

2、岗位培训

针对新员工各自岗位,由各主专业导师及辅专业老师进行指导,在实际设

计工作中学习规范及软件的使用,使新员工尽快掌握本岗位知识,做到应知应会。

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岗位培训应在员工入职一月内展开;集中培

训可根据职工入职集中度进行调整,原则上应一年至少开展一次。

五、培训考核与反馈(一)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分为基础知识考核与专业知识考核两个部分:

1、基础知识考核院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在院集体培训完成后一月内进行。基础知识考

核以试卷形式为主,主要为“基本知识”的相关内容,以及院内各单元共通流程等。

2、专业知识考核由各专业导师自行组织,在新员工入职后两月内完成。专业知识考核可

以以试卷、实务操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重点考察新员工岗位基础知识和基本流程掌握情况。

(二)反馈

1、考核结果应以书面通知形式反馈至员工个人,每专业选定一个优秀新员工进行奖励,

作为员工考察的重要资料留存,相关方应及时就员工的疑义给予答复。

2、对基础考核不及格的员工,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决定是否对其采取补考、重新培

训。

3、对专业考核不及格的员工,应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掌握原因,并决定是否重

新培训。

4、考核完成后,应向员工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对培训内容的合理性、吸引力等进行及

时的评估,作为培训不断优化调整的重要参考。

附件二:本次培训计划

5篇二:同济大学设计院新员工培训教材

2 个体建筑设计

2.1 基本内容

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高度、层高和室内净高室内环境(声、光、热)

建筑节能、卫生要求

2.2 各类建筑设计规定

2.2.1 建筑个体设计应充分注意周边环境条件,并应根据基地对建筑的要求、场地及环

境特点、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法规和规划条件的要求、建筑平面和空间的使用功能、体型

和立面的设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精心设计

2.2.2 各类个体建筑的设计应符合该类建筑的有关设计规范

2.3 建筑面积计算

2.3.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涉及的二个国家规定,二个上海市地方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依据国家规定,但在设计

上海的建筑时,还必须依据上海市规定。

国家规范:

1 面积计算规则《国家经委批发的(82)经基设字58号》

2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共用面积分摊规则《1995年9月8日建设部建房第517号》 3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上海市的地方规定:

1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及其解释(1994年8月1日上

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2 《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管理暂行规定》沪规法(2000)0156号

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j10090-2001

2.3.2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 层高超过2.2m的使用空间全部计算面积

b 有围护结构的全部计算面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