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届体育大会幼儿基本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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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届体育大会幼儿基本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6月1日-2日在丽水市莲都区举行。
二、参赛单位
(一)以11个市为组团单位。
(二)各项目竞赛原则上由代表团组队参赛,若代表团未组队,可由各市县(市、区)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等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自编操、大班哑铃操、全能
(二)乙组:团体花式操、幼儿广播体操、全能
(三)团体(甲乙组全能分之和,不设金牌和计分)
四、运动员资格
(一)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实施运动员注册制度,凡在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全民体育竞赛管理系统》中注册的运动员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申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住址为依据。运动员的年龄以本人二代身份证提供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参加第十四届省运会“行业系统部”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首届体育大会比赛。
(五)对报名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公示。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的须受相应处罚(详见总则附件2)。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年龄
参赛运动员为2010年8月31日前不足七周岁的学龄前幼儿。
(二)参加人数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师2人,保育员或医生2人;
2、甲组:参赛运动员14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7人);
3、乙组:参赛运动员2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10人)。
(三)必须以一所幼儿园为单位参加,且一所幼儿园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所有组别参赛队员每少一人扣分,男、女运动员参赛人数不对称,出现以女代男或以男代女的,每替代一人扣分。
(五)不得以二所或二所以上幼儿园组编参加,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六)凡报名不足3个单位,参加比赛的人(对、队)数不足3人(对、队)的小项,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七)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
(八)参赛运动员须经当地医院盖章证明身体健康者。
(九)参赛运动员须办理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参赛运动员注册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竞赛办法
(一)甲组自编幼儿基本体操要求
1、全套动作的编排必须遵循健身性、娱乐性、趣味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除规定编入的十个动作外,必须根据幼儿身心特点和促进身体全面发展,以基本体操动作为主体(至少要有连续两个八拍的徒手体操),适当编入艺术体操和舞蹈的基本动作,自编一套动作。不允许将《幼儿基本体操评分规则》中所列举的较难的技巧动作和违反幼儿身体发展特点的静止用力动作等动作编入,否则每出现一次扣除分;全套动作不得少于6次队形变换,动作优美、连接紧凑,有刚柔、高低、强弱、快慢的变化,尽
量减少重复。
2、比赛在12×12米的场地内进行,全套动作的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钟,时间不足或超过扣分。时间计算以场上动作开始至成套动作结束为止。全套动作开始前和结束后,要有4•拍的停顿或间隔,并有各两个8拍的入、退场动作(不计时、不评分)。
3、自选伴奏音乐,制成盒式录音带,音乐录在A面带首,赛前交大会,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播放。
4、所有幼儿表演队员可穿体操服、健美服或一般紧身运动服。但一个表演单位的服装式样及颜色必须协调统一。穿体操鞋、白色袜子或赤脚均可。不得佩戴金属饰物,不得以戏剧化化妆,否则扣团体分分。
5、每漏做一个规定动作,除扣除分值外,另追扣分。
6、比赛出场顺序在赛前抽签决定。
7、编排表演的基本要求:
全套动作中必须编入十个规定动作,名称及分值如下:
(1)向前或向后滚翻成蹲立(任选一个) 分
(2)劈叉(横、竖任选一个) 分
(3)连续二次仰卧起坐(姿势不限,但两手不允许撑地) 分
(4)肩肘倒立(姿势不限) 分
(5)女:桥形(开始和结束姿势不限)
男:连续两次直腿立卧撑(站立开始,站立结束) 分(6)可扶持的单腿站立平衡(姿势自选) 分
(7)对称的站立踢腿或行进踢腿,左右腿各一次(正、侧、后任选)
分(8)女:身体的波浪,男:单腿站立转体360度分
(9)足尖步和跑跳步分
(10)原地或助跑连续做2次跳跃动作(空中姿态不限) 分
(二)乙组幼儿团体花式操要求
(1)全套动作必须遵循健身性、娱乐性、趣味性、观赏性统一的原则,根据幼儿身心特点和促进身体全面发展,以基本体操动作为主体(至少要有二组连续两个八拍的徒手体操,应有头部、上肢、躯干及下肢部位的动作),适当编入艺术体操和舞蹈的基本动作,可徒手或持轻器械,自编一套动作。
(2)可适当编入一些小技巧动作,如下桥、劈叉、前后滚翻等动作,可全体做,也可少数人做;不允许编入违反幼儿身体发展特点、有损于幼儿健康的动作,如静止用力动作等,否则每出现一次扣除分。全套动作不得少于8次队形变化,动作优美、连接紧凑,有刚柔、高低、强弱、快慢的变化,尽量减少重复。
(3)比赛在12×12米的场地内进行,全套动作的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钟,时间不足或超过扣分。时间计算以场上动作开始至成套动作结束为止。全套动作开始前和结束后,要有4拍的停顿或间隔,并有两个8拍的入、退场动作(不计时不评分)。
(4)自选伴奏音乐,制成盒式录音带或音乐光盘(伴奏音乐须录在带首),赛前交大会,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播放。
(三)幼儿大班哑铃操、广播操表演要求
参加幼儿广播操表演的队员甲组为12人,乙组为16人。采用带儿歌的伴奏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幼儿广播操表演的队形如下:
主席台
女女女( 女)
男男男(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