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煤气中毒事故案例分析(内容清晰)
化工行业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由于北塔1#混合槽物料温度长达1小时19分钟高于工艺规程 控制上限175℃,7时9分至8时9分,实际温度介于185℃200℃之间运行,且物料停留时间过长,导致物料中硝酸铵受热 分解,温度持续上涨,8时22分瞬间最高温度达629.95℃,期 间1#和2#混合槽相继冒槽,料浆流至100.5米层和96米层平台, 发生高温分解燃爆。
断开的管线
断开的焊口
断开口焊接缺陷
3.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
2015年7月16日7时39分,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烃球罐在倒罐作业时发生泄漏 着火,引起爆炸,在事故救援石大科技公司位于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西潘村北侧沿海路西 侧,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校办 企业,是山东石大科技集团公司收购日照源丰沥青化工有限公 司51%的股权之后发起成立的。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液 化石油气、液化气、石油焦、道路沥青、石脑油、燃料油、硫 磺、MTBE、苯、甲苯、丙烯、丙烷等。
此次救援过程中,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了 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72米高喷消防车及大功率泡沫 消防车赶赴现场,协助灭火,发挥了很大作用。
事故后装置
事故后中间罐区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开车过程中因操作波动较大导致二甲苯塔底至邻二甲苯塔的 排料管线(DN200mm)产生液击现象,该管线一有焊接缺陷 的焊口断开,物料(约300℃)呈雾状喷出(1分钟内约10吨 ),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通过空气鼓风机进入加热炉烟道后 遇高温爆炸,并回火引爆加热炉周边空间区域,爆炸冲击波撕 裂西侧中间罐区储罐,罐内物料被引燃。
7时30分许,张进到中控室,发现1#混合槽的温度达到 190℃,用对讲机安排曹小贵将加热蒸汽阀关小。蒸汽阀关小 后,张进观察到1#混合槽温度在加大粉料投入量后逐渐回落 至186℃左右,即离开中控室去查看2#混合槽的放料情况,当 返回中控室时,一班班长杨培峰已来接班。张进未将1#混合 槽温度超高的情况告知杨培峰,也未向车间主任林朝云报告。
化工企业事故案例分析(火灾事故案例 )
化工企业事故案例分析(火灾事故案例)火灾事故案例一: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2008年6月16日16时30分左右,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黄原胶技改项目提取岗位一台离心机在由生产厂家浙江辰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李国奕进行检修完毕,试车过程中发生闪爆,并引起火灾,造成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
1(事故经过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东外环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史正富,总经理杜金锁,现有职工人400人,主要产品黄原胶。
该公司6000吨/年黄原胶技改项目于2007年7月5日取得设立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2007年12月21日取得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
事发时正处于试生产阶段。
2(事故原因(1)据调查分析,浙江辰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李国奕,违反离心机操作规程,对检修的离心机各进出口没有加装盲板隔开,也没有进行二氧化碳置换,造成离心机内的乙醇可燃气体聚集,且对检修的离心机搅龙与外包筒筒壁间隙没有调整到位,违规开动离心机进行单机试车,致使离心机搅龙与外包筒筒壁摩擦起火,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设备检修管理规定,未制定检修方案,未执行检修操作规程;未落实对外来人员入厂安全培训教育;主要负责人杜金锁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防范措施(1)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重点抓好试生产环节安全监管。
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规范试生产环节的工作程序,落实试生产前和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试生产环节的安全。
(2)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内部严格开展培训教育。
企业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41条禁令;认真组织宣贯学习《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教育读本》,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化工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完整版)
1.3 事故致因理论
能量意外转移理论
能量类型
产生的伤害
事故类型
机械能
刺伤、割伤、撕裂、挤压皮肤和肌肉、 骨折、内部器官损伤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瓦 斯爆炸、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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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事故致因理论
伤亡事故致因理论是探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研究事故 始末过程,揭示事故本质的理论。它研究的目的是指导事故预 防和防止同类事故重演。目前已成为安全科学的一个基础研究 领域。
事故致因理论促进了伤亡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模型化发 展,伤亡事故模型是事故分析和预测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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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事故致因理论
轨迹交叉理论
设备故障(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与人的失误,两事件链的 轨迹交叉而构成事故。若是消除了生产设备本质上的事故隐患, 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则人与物两个事件链的连锁就会中断, 人与物两事件的运动轨迹不能交叉,危险就不会出现,即可达 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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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事故致因理论
轨迹交叉理论
轨迹交叉理论反映了绝大多数事故的情况。在实际生产过 程中,只有少量的事故仅仅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 态引起,绝大多数的事故是与二者同时相关的。例如,日本劳 动省通过对50万起工伤事故的调查发现,只有约4%的事故与 人的不安全行为无关,只有约9%的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无 关。 案例:1995年10月1日,某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在对清水池 进行清理时,发生硫化氢中毒,死亡3人。在清水池内积聚大 量超标的硫化氢气体而又未做排放处理的情况下,清理工未使 用切实有效的防护用具,贸然进入池内作业,引起硫化氢气体 中毒,时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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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化工事故发生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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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事故一; 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1.事故经过20XX年4月21日8时23分左右,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供气车间检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中毒窒息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16人出现轻微中毒症状。
20XX年4月18日早晨6:00系统制惰结束前,供气车间主任宋xx要求用惰性气打气柜至8400立方后,气柜进口水封用水封住,以便下一步气柜防腐作业,7:00系统处理完毕全厂开始停车检修。
4月18日开始,基建科科长苑xx、基建科科员刘xx、李xx、闰xx(女)及党办主任赵xx、企管科科长石xx、企管科科员张xx等七人开始为利旧的旋风除尘器内部进行防火水泥浇筑作业,计划工期4天,已经施工了3天。
4月19日设备处安排人员对旋风除尘器进出口管道实施了连接点焊,为便于人员继续在除尘器内部作业,并在旋风除尘器顶部出口管道北侧割临时人孔,此时旋风除尘器已经并入工艺系统,即顶部出口管已通过下游的废热锅炉、洗气塔及煤气总管与气柜相连,前面已与南造气5台造气炉相连。
4月21日施工作业进入第三天,早晨6:30基建科科长苑xx等7人进入供气车间该旋风除尘器内部继续进行防火水泥浇筑作业,这是最后一天的工作,当天就可以按原计划完工。
旋风除尘器与造气炉之间未采取可靠隔绝措施,旋风除尘器与气柜之间则是通过气柜进口水封进行隔绝。
当日8:00左右,基建科科长苑xx带领刘xx等人在旋风除尘器处进行除尘器内部防火水泥浇注施工作业。
当时李xx和刘xx在设备内部作业,张xx和闰xx(女)在设备上往设备内部运送耐火水泥,赵xx、石xx负责在设备下搅拌耐火水泥。
当时在设备顶部作业的张民峰在往设备内部递送耐火水泥时突然发现刘凤起趴在设备内部用于作业而临时扎制的架子上,呼唤没有反应,便立即让赵xx、石xx打电话报告。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张xx和闰xx(女)也出现中毒症状。
因为旋风除尘器与气柜之间未作有效隔绝,气柜进口水封排水阀打开,水封水位下降后,导致气柜内的惰性气体通过进口水封倒流进入旋风除尘器,从而导致人员设备内作业的李xx和刘xx发生中毒窒息,随后在设备上部作业的张xx和闰xx(女)也相继出现中毒症状。
化工煤气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2014年5月20日23时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造气车间更换蒸汽缓冲罐过程中,发生了一起煤气中毒事故,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作业中,一名维修清理人员在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罐内作业中毒晕倒,随后一名管理人员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进行施救并中毒晕倒,工厂随即组织相关人员将两人施救后送往医院,该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有一名救援人员受到轻微中毒伤害,经救治已出院。
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修作业未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
1、问:《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有哪些内容?答: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2、煤气的主要含量是什么?有什么危害?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可容许的安全浓度是多少?燃烧爆炸限值是多少?答:煤气的主要含量是CO。
一氧化碳(CO),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血液内,与血红蛋白(Hb)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COHb)。
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不仅降低了血球携带氧的能力,而且还抑制、延缓氧血红蛋白(O2Hb)的解析和释放,导致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严重者则可能危及人的生命。
心脏和大脑是与人的生命最密切的组织和器官,心脏和大脑对机体供氧不足的反应特别敏感。
因此,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机体组织缺氧,对心脏和大脑的影响最为显著。
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可容许浓度为30mg/立方米。
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12.5%~74%。
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范围(口径)越宽,危险性越大。
3、如果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该如何设置?答: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
煤化工企业事故案例分析
第八篇事故案例分析一煤矿事故(一)瓦斯事故1、北岩煤矿“10·1”瓦斯窒息事故1982年10月1日,北岩煤矿3#九盘区北辅助回风巷顶头盲巷内发生一起瓦斯窒息死亡事故。
事故简述:1982年10月1日八点班,调度室安排检修任务,临时布置掘进队给采二队维修0917回风巷。
队长安排新工人王某送班中餐,并交代了行走路线。
11时,王某下井送餐。
但掘进队维修人员到13时也没有见送来班中餐,副队长派赵某去找,在一处盲巷口看到里面有矿灯,遂进去找人,同时感到憋闷,距巷口80米处,看到王某已窒息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1、井下缺少路标指示牌;2、忽视了盲巷管理,使工人误入盲巷。
事故教训:要加强对职工的“一通三防”知识培训教育,加强井下盲巷管理,巷道交叉点要及时安设路标指示牌。
2、大阳煤矿“8·14”瓦斯窒息事故1999年8月14日上午,大阳煤矿中央盘区3005右翼回风巷发生一起瓦斯窒息死亡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事故简述:1999年8月14日,大阳煤矿采煤技术员赵某和通风技术员尚某两人,拆开3005右翼回风巷400 m处的栅栏,进入3005右翼回风巷,两人窒息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技术员尚某、赵某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擅自违章拆开盲巷栅栏,冒险进入盲巷,造成了本次事故。
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井下盲巷管理,井下废弃、不用的巷道要及时封闭。
3、唐安煤矿“2·8”瓦斯爆炸事故2002年2月8日14时左右,唐安煤矿3205工作面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简述:2002年2月8日,采煤二队3205工作面上隅角2.2KW局扇无计划异常突然停止运转,局扇责任人李某找到电工温某准备检查电缆时,老空轰的一声扑出了火,造成本次事故。
随后,晋城矿务局救护队赶到,打好密闭墙,火情才得到控制。
事故主要原因:局扇无计划异常停止运转,造成上隅角瓦斯浓度超限,达到燃烧范围,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井下局部通风管理及局扇的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伤亡事故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
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伤亡事故
【事故概况、经过】
2004年8月10日14:40,山西省某民营化工厂碳酸钡车间的3名工人对脱硫罐进行清洗,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1名工人先下罐清洗,一下去就昏倒在罐中,上面2名工人见状立即下去救人,下去后也立即昏倒。
此时,车间主任赶到,戴上防毒面具后下去救出3名中毒工人,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于15:30左右送到医院抢救。
虽经全力抢救,但终因抢救无效2人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用人单位没有对工人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工人缺乏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是导致这起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没有严格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工人盲目作业。
【对策措施】
1、加强培训教育;
2、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用人单位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工作;
3、建立并执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与体系。
在中毒事故发生后,能正确快速进行应急救援。
三人煤气轻微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What others can do, you can do it yourself.勤学乐施天天向上(页眉可删)三人煤气轻微中毒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经过:2月17 日,气化检修班杨某和吉林化建尹某、韩某在倒一期2#碳洗塔出口合成气盲板时,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不到两分钟擅自取下防毒面罩,安环部气防监护人员阻止未果,在11:00左右,3人出现CO轻微中毒现象,经送至开发区医院治疗后恢复正常.14:00左右回住处。
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分类标准,3人轻微中毒,时间较短,属较大事件。
二、事故原因:(1) 碳洗塔出口合成气管线阀门关不严,造成合成气管线煤气泄漏,作业现场CO超标,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2) 气化检修班杨某和吉林化建尹某、韩某违章作业,在倒盲板工作区域明知有煤气泄漏(煤气主要有毒有害成份是CO、H2S)却不按规定佩戴长管式呼吸器进行作业.气防监护人员明确制止仍不听指令,反映出这三位员工安全意识不强,且不服从安全管理。
三、应吸取教训和防范措施:(1) 从本质安全考虑应该更换或修复碳洗塔出口合成气管线大阀,确保需要关闭时能够关到位,以防合成气总管的煤气倒流泄漏,造成每次加合成气管线出口盲板时,现场环境CO超标,增加检修作业风险。
(2) 在倒通或倒盲碳洗塔出口合成气管线盲板或类似有煤气泄漏的地点检修作业时,检修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长管呼吸器或正压式呼吸器,不得强行冒险作业。
(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气体防护器材。
(4) 气防人员或其他监护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监护到位,对不遵守安全规定,不正确使用气防器材、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等的检修人员,当即勒令其停止作业,拒不服从命令的及时向部门领导和责任单位领导等汇报。
四、处理结果:考核事故责任人杨某2月份安全基本奖100%,累计考核500元.尹某、韩某为吉林化建保运人员,考核吉林化建保运费1000元。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介绍及分析讨论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介绍及分析讨论化工工业是一门复杂且危险的行业,它被赋予了确保工作环境平安、保障人民安全和完成高效生产的功能。
因此,化工安全事故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社会性,因而重要性不言而喻,把握其中的规律和安全的原则,会大大提高化工行业的安全性。
在此,以下个案例将展示化工安全事故中的严重性和危险性。
案例一:2016年8月,武汉某化工公司一氧化碳发生泄漏,结果造成了一起大规模事故。
此次泄漏发生在运煤系统的运转过程中,虽然公司当时采取了紧急控制措施,但仍有480人受伤,其中仅28人受伤较重。
案例二:2014年9月,江苏某化工公司放射性同位素氟化钾发生泄漏,结果导致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由于放射性同位素发生泄漏,附近居民受到污染,有1200人受伤,其中25人受伤较重。
案例三:2011年10月,辽宁某化工公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发生泄漏,造成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有151人受伤,其中20人受伤较重。
这起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对污染物持续进行监测,避免了事故扩大和更多的人受伤。
从上述三起化工安全事故可以看到,化工行业的安全风险是极其严重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会对人民群众、自然环境和经济造成严重的损害。
因此,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必须重视安全管理。
针对这些事故,我们首先要把握好化工行业的安全理念,以规避类似事故的发生,比如,要根据危险性特征,制定适当的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操作;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教育,指导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要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对所操作的任务及其附带的安全问题进行细致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安全责任体系,以实施绩效考核,加强安全管理。
此外,在社会参与方面,应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市场惩罚和监督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开展更加科学、有效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为的形成。
中毒窒息事故案例
中毒窒息事故案例在各类生产和生活场景中,中毒窒息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以下为大家列举几个典型的中毒窒息事故案例,希望能引起大家的警惕。
案例一:工厂废气泄漏导致中毒窒息在某化工园区内,一家化工厂的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
由于未能及时发现并修复,大量有毒废气泄漏到了工作区域。
当时,工人们正在进行日常生产作业,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来临。
泄漏的废气中含有高浓度的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
这些气体无色无味,难以察觉。
起初,只有少数工人感到头晕、恶心,但他们并未意识到这是中毒的症状,仍继续工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毒症状逐渐加重,更多的工人出现呼吸困难、昏迷等症状。
当厂方发现异常并组织疏散时,已经有多名工人中毒倒地。
救援人员赶到后,迅速展开救援行动,但由于中毒时间较长,仍有几名工人不幸身亡,还有多人受伤住院治疗。
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备维护不当,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废气处理设备的故障。
同时,工人们缺乏对有毒气体的认识和防护意识,没有在出现异常症状时及时撤离。
案例二:地下污水管道作业中毒窒息在一个城市的老旧城区,市政部门安排工人对地下污水管道进行清理和维护工作。
在作业前,虽然进行了通风处理,但由于管道年代久远,通风效果不佳。
几名工人在没有佩戴齐全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贸然进入管道内作业。
不久后,他们就因吸入管道内积聚的硫化氢和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而中毒窒息。
地面上的工友发现异常后,立即呼救并试图救援,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救援知识和装备,救援行动并不顺利。
最终,在消防和专业救援人员的努力下,被困工人被救出,但仍有一人不幸身亡。
这起事故暴露出市政部门在作业安排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没有充分评估作业风险,也没有为工人提供足够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装备。
案例三:沼气池清理中毒窒息在某农村地区,一位农户为了清理自家的沼气池,独自进入沼气池内作业。
沼气池内长期积聚了大量的甲烷、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气体,氧气含量极低。
硫化氢(煤气生产厂)中毒事故的分析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硫化氢(煤气生产厂)中毒事故的分析关于某煤气生产厂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致使1人吸入硫化氢中毒死亡的事故。
对事故的原历和责任进行了分析,提出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安全教育,对职工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劳动纪律教育等管理措施。
某煤气生产厂,煤气的净化采用低温甲醇进行洗涤,除去煤气中含有的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杂质,甲醇再生过程中可解析出硫化氢气体。
2002年11月10日,由于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硫化氢气体泄漏,致使1人中毒死亡的事故。
1 事故经过2002年11月10日6时,该厂净化车间巡检人员李某、刘某按照规定时间,沿巡检路线进入泵房内巡检,发现输送再生甲醇密封泄漏,并有硫化氢气体漏出,泵房内硫化氢气味很大,现场已经无法进行处理,2人马上跑回去取长管呼吸器并及时通知中控室停泵。
待2人返回泵房时发现变电所值班人员黄某昏倒在泵房内,巡检人员立即把他拖到泵房外通风良好处,并立即做人工呼吸等现场急救,同时报告班长,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到厂职工医院紧急抢救,并进入高压氧舱进行吸氧救治。
虽然经过医生的全力救治,伤者仍处于昏迷状态,并于2周之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2.1直接原因经过事后的调查分析,死者黄某系离该泵房较近的变电所的夜间值班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早晨串岗到该泵房内取润滑油,自我保护意识差,造成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死亡。
2.2主要原因车间巡检人员李某、刘某在发现有硫化氢气体泄漏后,虽然及时通知中控室,但在明知有气体泄漏的情况下,却没有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造成在取呼吸的间隙,黄某进入泄漏现场中毒死亡。
2.3重要原因再生甲醇泵输送的甲醇来自再生甲醇罐,该罐的上部为从甲醇中释放出的硫化氢气体,下面为再生的甲醇。
在泵输送的过程中,将该罐甲醇打空,使泵的机械密封磨损,造成硫化氢气体泄漏,导致黄某中毒死亡。
2.4其他原因2.4.1虽然黄某是该厂的员工,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化工生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缺乏了解,盲目、冒险、擅自进入非本人工作区域是造成中毒事故的原因之一。
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案例分析1.事故经过简述7月28日16时左右,某公司甲酸生产装置因故障全系统停车进行检修,合成反应器甲醇喷管坏,需进器内进行维修。
7月29日上午8时左右,打开合成反应器下部两个人孔进行通风,并从上部人孔加水进行冲洗。
下午17时左右,应公司安全处要求打开最上部人孔进行通风。
17时15分左右,安全处有关人员用可燃气体及氧气测定仪测定可燃气体不合格。
此后,在17时15分~19时45分左右的一段时间内,每隔15分钟测定一次,19时45分左右经测定,氧气:21%;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百分比为:12%~18%。
安全人员认为合格,随后签发“进罐入塔证”,并注明要佩戴长管呼吸器。
20时左右,检修公司2名架子工进入器内进行扎架子作业,该公司2名操作工及检修公司1名临时工在器外进行监护。
由于不方便,2名架子工未戴呼吸器。
大约13分钟后,塔内传出求救声,监护人员及现场6名检修人员情急之下未戴呼吸器进塔救人,先后中毒,有7人勉强爬出。
最后该公司经理及合成工段工段长戴上呼吸器将塔内4人救出,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此时大约20时40分左右。
检修公司1名架子工和1名临时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余人员脱离危险。
2.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市劳动局等部门有关领导先后赶到现场,并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连夜对现场进行保护取证。
经调查、取证分析,确认为一氧化碳急性中毒,事故原因如下:(1)设备未进行有效隔绝该反应器共有16条管线与之连通,物料分别有一氧化碳、甲醇、甲酸甲酯等。
操作人员只是关闭阀门而未加盲板,由于阀门不严,致使一氧化碳进入反应器。
(2)置换、处理措施不当该反应器未进行彻底置换,未打开所有人孔进行通风,或进行强制通风,用水冲洗只能将甲醇、甲脂等洗掉,而不能将一氧化碳洗去。
(3)分析方法不全面进罐入塔应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气含量,而安全处有关人员只分析了氧气含量,未分析有害气体浓度,动火标准不能作为进罐入塔的依据。
化工事故分析案例
化工事故分析案例————————————————————————————————作者:————————————————————————————————日期:目录一、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 (1)二、重庆福安药业环废中心“11.21”事故 (2)三、建平县鸿燊商贸有限公司“3.1”硫酸泄漏事故 (3)四、黑龙江省鹤岗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中毒事故 (5)五、苯乙烯储罐物理爆炸事故 (5)一、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1.事故经过2011年4月21日8时23分左右,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供气车间检修施工现场因为旋风除尘器与气柜之间未作有效隔绝,气柜进口水封排水阀打开,水封水位下降后,导致气柜内的惰性气体通过进口水封倒流进入旋风除尘器,从而导致一起中毒窒息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16人出现轻微中毒症状。此前,于18日早晨6:00系统制惰结束前,供气车间主任宋某要求用惰性气打气柜至8400立方后,气柜进口水封用水封住,以便下一步气柜防腐作业,7:00系统处理完毕全厂开始停车检修。18日开始,该公司基建科科长等七人为利旧的旋风除尘器内部进行防火水泥浇筑作业,计划工期4天,已经施工了3天。19日,设备处安排人员对旋风除尘器进出口管道实施了连接点焊,为便于人员继续在除尘器内部作业,并在旋风除尘器顶部出口管道北侧割临时人孔,此时旋风除尘器已经并入工艺系统,即顶部出口管已通过下游的废热锅炉、洗气塔及煤气总管与气柜相连,前面已与南造气5台造气炉相连。21日,施工作业进入第三天,早晨6:30基建科科长等七人进入供气车间该旋风除尘器内部继续进行防火水泥浇筑作业,这是最后一天的工作,当天就可以按原计划完工。旋风除尘器与造气炉之间未采取可靠隔绝措施,旋风除尘器与气柜之间则是通过气柜进口水封进行隔绝。当日七人陆续出现中毒迹象。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气柜进口水封排水导致气柜内的惰性气体倒流进入旋风除尘器,从而导致作业人员中毒窒息。(2)间接原因①公司检维停车开车方案执行不到位、监督落实不到位,气柜空气置换没有得到落实;检修组织混乱,职责不明,权限不清,旋风除尘器并入系统后未与气柜之间采取有效隔绝方式。②应急救援器材和防护器材配备不到位。③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通道不畅、施工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④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停车安全处理不彻底,留下事故隐患。⑤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差。⑥旋风除尘器事故作业工作程序错误,应先完成除尘器内部作业,最后连接除尘器进、出口管道,使得除尘器内部作业整个过程均处于安全隔绝状态。3.防范措施(1)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和执行;(2)深入开展作业过程的风险分析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检维修作业方案;(3)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救援防护设备,对有危害的场所要检测,查明真相,正确选择、带好个人防护用具并加强监护;(4)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5)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培训和演练。二、重庆福安药业环废中心“11.21”事故1.事故经过2011年11月21日,重庆福安药业环废中心溶剂回收工段进行丙酮回收时突然发生爆炸,回收塔精馏釜中的丙酮母液四处流淌,形成流淌火焰。待处理丙酮母液贮罐受到高温火焰熏烤发生爆炸,引起堆积在旁的废液桶不间断的燃烧爆炸。单层回收工段厂房部分钢结构屋顶被大火烧塌陷。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该事故属于特大火灾直接损失超过100万元,造成一人烧伤。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进料时丙酮液冲击碰撞釜壁及蒸气加热盘管,静电积聚后放电,丙酮精馏釜爆炸后火焰四处流淌,附近丙酮K:罐和废液桶遇高热相继燃爆。(2)间接原因①回收塔进料口位置设计过高导致丙酮液容易静电积聚;②现场事故隐患监察不到位;3.防范措施这是一起由设备设计缺陷导致静电火灾的安全责任事故。事故造成一人烧伤经济损失总计308.19万元。(一)应该整改措施,即精馏釜进料管延伸至距釜底200mm处,并按相关标准完善管线及设备的静电跨接;(二)修订溶剂回收岗位操作法和回收塔釜清洗操作规程,补充氮气置换、氧含量检测及异常现象处置等规程;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三)事故后应清理投入生产批次的物料,洁净区所有物料全部清理封存,并对生产设备、仪器、设施进行全部检查,发现有异常损坏的要作全面的评估和验证(四)对事故现场周边的消防泡沫进行收集处理,尽快将现场拦截的事故废水收集到事故应急池,并对现场进行清洗;立即与有关部门衔接,将应急闸门拦截的事故废水进行处理,彻底消除环境污染;确保在此期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处理达标排放。三、建平县鸿燊商贸有限公司“3.1”硫酸泄漏事故1.事故经过2013年3月1日15时20分,在朝阳市建平县现代生态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内,建平县鸿燊商贸有限公司2号硫酸储罐发生爆裂,并将1号储罐下部连接管法兰砸断,导致两罐约2.6万吨硫酸全部溢(流)出,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溢出的硫酸流入附近农田、河床及高速公路涵洞,引发较严重的次生环境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10万元。此前,2012年12月中旬,3号储罐注满硫酸后,罐体发生变形、渗漏。勾伟东决定在罐体外1-5节上用槽钢焊接加强圈加固罐体。2013年春节前,依次完成了3号、1号及4号储罐加固工作。春节过后对2号储罐实施加固。在焊接作业过程中,未将储罐内盛装的硫酸导出,未采取隔离措施,也未对储罐内积存的气体进行置换,未对现场进行通风,直接在储满硫酸的储罐外进行动火作业。3月1日下午15时20分,5名焊工在2号储罐进行加固焊接作业时,罐体突然发生爆裂,罐内硫酸瞬间暴溢。爆裂致使罐体与基础主体分离,顶盖与罐体分离,罐体侧移10米,靠在3号罐上。爆裂产生的罐体碎片撞击到1号储罐下部连接管处,致使法兰被砸断,1号储罐内硫酸溢(流)出。最终两罐约2.6万吨硫酸全部溢(流)出,流入附近农田、林地、河床及丹锡高速公路一处涵洞。现场作业的5名焊工、会计王杰、司机张国华因硫酸灼烫全部遇难。当时在距离储罐30米左右临时工棚内监工的勾伟民、勾伟东侥幸逃脱,勾伟东身体烧伤。流入农田的硫酸又将放羊的农民蔡永华双脚烧伤,目前二人均无生命危险。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由于储罐内的浓硫酸被局部稀释使罐内产生氢气,与含有氧气的空气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氢氧混合气体,当氢氧混合气体从放空管通气口和罐顶周围的小缺口冒出时,遇焊接明火引起爆炸,气体的爆炸力与罐内浓硫酸液体的静压力叠加形成的合力作用在罐体上,导致2号罐体瞬间爆裂,硫酸暴溢,又由于爆裂罐体碎片飞出,将1号储罐下部连接管法兰砸断,罐内硫酸泄漏。是(2)间接原因①、无设计施工,建设硫酸储罐达不到强度、刚度要求。按照规范该硫酸储罐罐体许用应力为217MPa。在储罐储满硫酸后,罐体实际环向应力为180.9MPa,而建成的储罐的罐体许用应力是150MPa,罐体环向应力超过罐体的许用应力。又因储罐罐体焊接质量缺陷,导致罐体储满硫酸后发生变形、渗漏。②、违规动火。在未采取有效隔离、通风等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于装满硫酸的储罐外进行焊接作业。焊接过程产生的明火,遇储罐内达到爆炸极限的氢气,引发爆炸。③、无安全防护设施。硫酸储罐现场未设置事故存液池以及防护围堤等安全防护设施,导致2.6万吨硫酸溢流出,造成事故扩大,引发较严重的次生环境灾害。④、企业非法建设。企业在该硫酸储存项目未经规划,未经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安全条件,未经发改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项目建设用地,未经建设部门审批施工许可,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在临时用地上非法建设硫酸储罐。3.防范措施(一)制定完善安全措施,将剩余两罐的硫酸安全运出,拆除罐体,清理场地。处理过酸土地、河床,按照省环保厅现场应急处置会议精神,制定处置方案,选择具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对过酸土壤清理、填埋,恢复植被;制定农田复垦专业技术方案,开展复垦试种工作。(二)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中,工商、规划、发改、经信、土地、环保、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特种设备等监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园区管理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审批职能。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和超越职能审批的现象。建设单位要依法申请各项行政审批手续,严格依法办事;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资质要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彻底排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四、黑龙江省鹤岗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11.27”中毒事故1.事故描述:2015年11月27日凌晨,黑龙江省鹤岗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农药除草剂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三人中毒死亡较大事故。11月26日早8时,胜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乙嘧酚中试班3人在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禾草灵车间3楼操作平台的310#和311#搪瓷反应釜中进行乙嘧酚中试生产,并于当天下午16时交班给另一3人小组继续生产。11月27日7时30分,接班人员发现3楼操作平台311#反应釜西北侧护栏处有3名工人倒地处于昏迷状态,立即报公司领导并报医急救,经医生确认,3人已死亡。2.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乙嘧酚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甲硫醇,高浓度吸入甲硫醇将引起呼吸麻痹导致死亡。间接原因:新产品乙嘧酚工业化试验运行中尾气甲硫醇的负压吸收和三级碱吸收系统的引风机吸风口与尾气的连接管道因气温低冻结堵死,使尾气碱液吸收塔完全失去吸收功能。乙嘧酚合成过程中含有甲硫醇的尾气不能及时吸收而发生外泄,引发在场的3名操作工人中毒死亡。3.防范措施一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深入分析小微企业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二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三是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工业化生产装置进行试验性生产,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四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制定“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安监总局对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进行了分析预测。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线设备容易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要督促企业提前制定“冬防”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做好设备、管线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五、苯乙烯储罐物理爆炸事故1、事故经过2014年8月5日20时01分,某公司ABS装置原料罐区苯乙烯储罐V-103B发生物理爆炸事故,造成罐顶被掀翻到地面。事故发生后公司值班调度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查看,发现苯乙烯储罐V-103B罐顶被掀翻在地,罐体还有蒸汽状气体冒出,罐内温度急剧升高,已达到90℃,总调度室人员立即向集团消防队报警,3台消防车迅速赶到现场与公司当班人员开始用水及泡沫施救。事故于23时得以控制,罐内温度降到58℃,基本处于安全状态,内部的苯乙烯已经聚合成黏稠固体状,事故围堰部分含少量苯乙烯废水次日送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本次事故由于处理得当,没有发生着火、环保等次生事故。2、原因分析从2013年4月到2014年8月,苯乙烯在储罐内存放约16个月的时间,事故发生后,取样分析阻聚剂TBC已经耗尽,物料开始发生自聚合放热反应,加之夏季气温升高后促使反应加速,热量积累后更加速了反应,罐顶的呼吸阀阻塞,产生的苯乙烯蒸气不能及时排出,使罐压升高,直至造成储罐V-103B罐顶爆裂事故发生。(1)直接原因①该公司5万吨ABS车间属于长期停车闲置装置,没有按照公司《长期停(备)用化工物料管线和容器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存有苯乙烯的储罐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没有建立温度等重要指标记录及报警设定,没有进行TBC的分析和补加,属于生产管理不到位。②呼吸阀阻塞。事故发生后对V-103A/B罐顶的呼吸阀进行检查,发现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堵塞情况,B罐比A罐要严重一些。呼吸阀的堵塞造成罐内产生的压力不能及时释放出去,这也是V-103B罐出现超压爆裂而A罐暂时没有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2)间接原因①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辨识工作不力,没有及时发现苯乙烯长期储存可能存在的风险,监管力度不到位。②罐内苯乙烯温度逐日升高达26天却没有人发现,对苯乙烯储存的安全要求思想麻痹大意,熟视无睹。③对职工针对性培训及管理力度不够。④安全管理“一岗双责”不到位,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执行力不足。5.相关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3、防范措施通过以上分析,发现装置停产中,对长期储存的苯乙烯日常温度监控显得十分重要性。由于对于物料危险性认知不足,从而导致储罐呼吸阀堵塞,造成爆炸事故发生。因此应当:1.加强生产工艺管理,彻底堵塞工艺管理方面的漏洞;重新完善修订所有装置、厂际间管线的记录点、报警、联锁等数据及相关的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出现异常能及时发现、处理。2.对确需长期储存的苯乙烯物料,不能存放在中间缓冲罐储存,必须存放到安全设施齐全的储罐,有稳定温度报警系统和正常制冷系统防止超温;要定期取样分析阻聚剂TBC含量,达到防聚效果。对现有的其他长期储存的危险原料、化学品进行统计,并制定妥善的措施进行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制定具体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3.认真执行原材料入厂检验制度,对引入的物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析,特殊扫线物料要分析评价,并做好记录。4.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企业对呼吸阀等关键设备定期检查,做好确认工作,尤其在夏季或物料储存状况发生变化时,要缩短检查周期,加大检查确认的深入程度,每次检查都要有详细的记录。5.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
化工企业中毒事故事故案例
2、印度政府调查结果认为,存在 “事故前一天,为了维修关闭了火炬装 置”、“警报与操作采用手动型,而不 是DCS 控制型” 和 “冷冻系统呈停用 状态,不能满足MIC气化后的液化条件” 等9方面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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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灾后,《纽约时报》社组成的调查小 组,经7个星期的调查后认为:
① 1982年,美国联碳公司总部曾对该农药 厂安全检查并提交一份批评报告,指出 “ 此 工厂具有发生严重事故的隐患,如果一旦发生 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并劝告厂方为防止 泄漏应安装 1 台强力喷水装置以代替现在的装 置,可这一建议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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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氯化氮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和启动事 故氯处理装置造成振动引起三氯化氮爆炸。
调查证实,厂方现场处理人员未经指挥 部同意,为加快氯气处理速度,在对三氯化 氮富集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情况下,急于求 成,判断失误,凭借以前操作处理经验,自 行启动了事故氯处理装置,对4号、5号、6号 液氯储罐(计量槽)及1号、2号、3号气化器 进行抽吸处理。
事故后该公司已经采用 “液体装卸臂” 代 替原有的 “装卸软管”,不仅降低了作业的劳 动强度,还增强了液氯卸车的安全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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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教训:
1、装卸作业应当贯彻“装车由罐车方担任主 操,发货方听从罐车人员指挥”,“卸车由收货 方承担主操,罐车方听从收货人员指挥”。
2、装卸软管,应按照《供货合同(协议)》 约定由一方提供。装卸软管的耐压强度,应符合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第7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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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17:57,在抢险过程中,突然听到连 续2声爆响,经查是5号、6号液氯储罐内的三氯 化氮发生了爆炸。爆炸使5号、6号液氯储罐罐 体破裂解体,并将地面炸出1个长9m、宽4m、 深2m的坑。以坑为中心半径200m范围内的地面 与建筑物上散落着大量爆炸碎片。
某化工厂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
某化工厂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8月6日上午9时许,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罗某某、张某某两名工人在对某化工有限公司煤气车间5#造气炉进行修补作业时,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内积存的煤气(一氧化碳)释出,导致2人一氧化碳中毒,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施工资质。
可承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某化工有限公司是综合化工企业,主导产品是甲酸、甲胺、甲醇、甲酸钙等。
8月6日上午9时许,施工队在未办理任何安全作业手续、未通知设备所在车间的情况下,安排施工人员进入5#造气炉底部耐火段进行修补作业,作业过程中,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渗透的一氧化碳释放,导致2人中毒,1人死亡,1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未办理任何安全作业手续、未通知设备所在车间,安排施工人员进入某化工有限公司煤
气车间5#造气炉底部耐火段进行修补作业,作业过程中,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渗透的一氧化碳释放,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2、间接原因
企业未与外来施工队伍签订安全协议,对外来施工队伍管理不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检维修作业过程的风险分析工作,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的票证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2、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和执行。
3、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4、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培训和演练。
5、检维修现场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救援防护设备,对有危害的场所要检测,查明真相,正确选择、带好个人防护用具并加强监护。
国内煤化工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某厂德士古水煤浆气化装置烧嘴冷却水管破裂导致煤气外泄事故原因分析某厂煤气外泄事故事故经过:2005年2月11日1点40分,某厂德士古水煤浆气化装置气化炉A的A1烧嘴口喷火,气化岗位现场及中控人员发现后,马上停车处理,停车后经检查发现气化炉A的烧嘴A1烧坏,冷却水盘管头部烧毁,盘管烧断;四个烧嘴周围耐火砖损坏,气化炉顶部盲盖烧损。
气化炉被迫停车检修,更换烧嘴,修补耐火火砖,修补顶部盲盖,检修时间大约2个月。
气化炉A于2004年12月开始试车,到目前为止共运行了166小时,事故原因分析:1. 烧嘴冷却水管破裂是导致煤气外泄事故的直接原因:A炉于2005年2月11日1:40发生煤气外泄事故是烧嘴冷却水管破裂所致,与烧嘴损坏有关,与四喷嘴对置式气化炉的结构无关。
烧嘴头部腔室的烧嘴冷却水进水管与头部腔室的焊缝的破裂,导致高温合成气窜入烧嘴冷却水盘管,烧嘴冷却水断流。
高于1300℃的合成气直接损坏烧嘴冷却水管线。
随着烧嘴头部冷却腔室的烧损,外通道面积增大,氧气流量急剧增加(1:40:05的3093Nm3/h急升至1:40:31的4633Nm3/h),加速烧嘴头部的烧蚀。
合成气与纯氧燃烧,情形类似用于气割钢板的纯氧乙炔焰,对金属有极大破坏力。
高温高压合成气沿烧嘴冷却水低压(出口)管线窜出气化炉,导致框架上出现较长的火焰。
A1烧嘴周围耐火砖损坏与火焰由炉内窜向烧嘴冷却水盘管,烧出气化炉直接有关,可能也与气化炉停车后降压过程中烧嘴冷却水进入炉膛(2:05~2:40)有关。
因烧嘴冷却水管破裂导致烧嘴损坏的事故,在渣油气化装置、天然气非催化部分氧化装置上发生过数次,如新疆、宁夏、齐鲁等。
国内实践经验表明,影响烧嘴寿命的因素很多,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和操作等多方面的原因。
即使运行多年的老厂,也依然存在操作不当引起的烧嘴损坏的问题。
2. 烧嘴冷却水管破裂绝不是烧嘴盘管的磨蚀穿孔引起:如果是磨蚀穿孔引起烧嘴冷却水管的烧坏,那么A2、A3、A4烧嘴也会存在类似情况,而据现场观察,A2、A3、A4烧嘴冷却水管未出现磨蚀现象。
煤气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气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第一篇:煤气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案例分析(25分)某焦化车间,在焊接一处管线连接处时,没有对距用火地点只有1.2m的污水井进行有效遮盖;动火前车间既没有到现场检查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动火时又没有监护人在场,致使电焊火星落到污水井中,引燃井内的聚集的可燃气体,发生爆燃,并串入污水明沟,引发大火。
请分析事故原因并指出违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中哪些要素?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企业动火作业未严格执行动火六条禁令,动火前未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质进行清除,也未采取相应措施,导致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间接原因:1、企业生产现场危险、风险辨识不到位,未能辨识出污水井内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积聚,与火源发生着火爆炸危险;2、企业动火管理混乱,动火作业现场无人监护;未进行检测确认;3、企业动火管理混乱,未制定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及方案;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扎实,未能及时发现生产现场存在隐患,也未定期对地下沟、坑、槽等密闭(半密闭)空间进行定期检测检查。
5、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动火作业现场风险认识不清,存在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违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6.2条款: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
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违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7.1条款: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
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
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违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7.2条款: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
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煤气中毒事故分析
煤气中毒事故分析一、事故经过2004年5月20日20点30分,某甲醇厂巡检工李某发现合成气压缩机机间换热器封头漏气(净煤气)严重。
巡检工李某把情况报告给值班长,值班长找来钳工王某处理。
在处理的过程中,王某感到头晕,离开作业部位3米处晕倒。
监护人员及当班人员护送王某去医院抢救,没有酿成严重后果。
二、事故原因经过调查分析,这是一起严重的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的煤气中毒事故。
1、王某工作经验欠缺,安全意识淡薄,对有关的工作知识掌握不够。
没有配戴安全防护用具(长管防毒面具),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监护人李某工作马虎大意,掉以轻心。
由于此换热器在室内,发现漏气后,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例如启动事故风机或开启门窗等。
李某发现王某没有配戴长管防毒面具,没有提醒或制止,监护工作不到位,失去了监护人的意义。
这是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3、该厂安全管理力度不够,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也是发生事故的一个原因。
三、事故的教训及防范措施针对此次事故,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下:1、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2、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进行业务培训。
并且严格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待岗学习。
3、事故无论大小,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考核。
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环节。
4、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严厉查处工作中习惯性违章行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5、增加安全大检查的次数,由每周一次增加为每周两次。
严查设备隐患,根据隐患情况,限定整改时间,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
化工生产典型事故案例
11、现今,每个人都在谈论着创意,坦白讲,我害怕我们会假创意之名犯下一切过失。21.8.1607:12:1507:12Aug-2116-Aug-21
12、在购买时,你可以用任何语言;但在销售时,你必须使用购买者的语言。07:12:1507:12:1507:12Monday, August 16, 2021
9、我们的市场行为主要的导向因素,第一个是市场需求的导向,第二个是技术进步的导向,第三大导向是竞争对手的行为导向。21.8.1621.8.16Monday, August 16, 2021
10、市场销售中最重要的字就是“问”。07:12:1507:12:1507:128/16/2021 7:12:15 AM
来源2:煤气从安装盲板法兰处泄漏到机侧间台 二层操作平台,少部分煤气从平台伸 缩缝处泄 漏到机侧间台走廊。
煤气长时间泄漏(10:30-12:09),并且拆开1# 焦炉煤气主管短接后,泄漏量剧增,导致机侧 间台走廊,换向室、加热室大量煤气聚集,与 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
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发现:
当时2#交换机进行空废 气交换时,因2#机缺电,他 们采用手动操作,在摇动手柄时,铁质销子反复转动可能 产生火花, 并且换向时间和爆炸时间充分吻合,所以,爆 炸 事故的根源很可能是换向时铁质销子反1:1#、2#回炉煤气总管盲板制作及安 装不 规范。一是回炉煤气总管直径500mm. 法兰密封 面直径为582mm,实际盲板直径 550mm。盲板中 心与法兰中心安装时未对正,错位,最大间隙 约10mm。二是法兰螺 栓不全或不牢,20条螺栓 ,6条没上,3条不牢固。造成大量煤气从拆卸 的短接处泄漏到机侧间台通廊,并通过门、窗 扩散到交换机室,加热控制室等空间。
15、我就像一个厨师,喜欢品尝食物。如果不好吃,我就不要它。2021年8月上午7时12分21.8.1607:12August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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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2014年5月20日23时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造气车间更换蒸汽缓冲罐过程中,发生了一起煤气中毒事故,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作业中,一名维修清理人员在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罐内作业中毒晕倒,随后一名管理人员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进行施救并中毒晕倒,工厂随即组织相关人员将两人施救后送往医院,该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有一名救援人员受到轻微中毒伤害,经救治已出院。
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修作业未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
1、问:《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有哪些内容?
答: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2、煤气的主要含量是什么?有什么危害?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可容许的安全浓度是多少?燃烧爆炸限值是多少?
答:煤气的主要含量是CO。
一氧化碳(CO),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血液内,与血红蛋白(Hb)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COHb)。
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不仅降低了血球携带氧的能力,而且还抑制、延缓氧血红蛋白(O2Hb)的解析和释放,导致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严重者则可能危及人的生命。
心脏和大脑是与人的生命最密切的组织和器官,心脏和大脑对机体供氧不足的反应特别敏感。
因此,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机体组织缺氧,对心脏和大脑的影响最为显著。
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可容许浓度为30mg/立方米。
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12.5%~74%。
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范围(口径)越宽,危险性越大。
3、如果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该如何设置?答: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
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应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一、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一旦泄漏,可燃气体可能
达到25%LEL(爆炸下限),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一旦泄漏,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三、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四、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4、针对本起事故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缺陷?
答:一、未对检修现场危险因素进行识别,未辨识一氧化碳中毒危险性,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未对通往蒸汽缓冲缓的煤气管道进行有效隔离,即采取拆下一段管道或加插肓板的工艺安全处置措施;未对蒸汽缓冲罐进行彻底的置换、通风;未遵循《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的“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
三、生产作业现场未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四、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后,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作业人员撤出危险作业区;
五、未按要求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六、事故发生后未进行科学施救;
5、事故的主要责任及处理结果(晋城市相关新闻媒体事故处理
信息摘录)
2014年5月20日,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人轻微中毒。
直接经济损失89万元。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泽州县政府于2014年5月21日上午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了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对此次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11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对该公司进行了20万元的行政罚款。
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5·20”煤气中毒事故中,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造气车间副主任吴新生、安全科工人彭涛、造气车间工段长侯沁东等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马月生对事故负领导责任,责令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集团公司安环处副处长赵新文对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以该厂20万元罚款。
安全处宣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