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设计方案(2015年02016年定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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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页脚内容1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页脚内容2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目录1 总则 (1)1.1 调查目的 (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 (1)1.3 组织形式 (1)1.4 作业依据 (2)2 工作内容 (3)2.1 划界调查 (3)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 (4)2.3 经费测算 (4)2.4 填写调查表 (4)2.5 编制调查报告 (5)3 调查技术要求 (5)3.1 资料收集 (5)3.2 调查分类分级 (5)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 (5)3.4 面积测量 (6)3.5 经费测算 (6)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7)3.7 计量单位 (7)4 总体安排 (7)页脚内容3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4.1 实施步骤 (7)4.2 进度计划 (8)5 主要调查成果 (9)6 审核与验收 (9)页脚内容4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

1总则1.1调查目的(1)统计河湖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说明划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步开展划界确权工作的打算等。

(2)提出需完成划界、确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清单。

(3)摸清划界、确权涉及的土地、税费等政策及收费标准,测算所需经费。

1.2调查范围及时限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和水闸等水利工程,调查时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

1.3组织形式(1)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调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财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及中央层面的协调工作。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
(试行)
目录
1 总则 ......................................................................................................................... 1
4.4.1 划界程序.............................................................................................................14 4.4.2 确权程序.............................................................................................................14 4.5 成果验收及归档..........................................................................................................15 4.5.1 划界成果.............................................................................................................15 4.5.2 确权成果.............................................................................................................15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我县决定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确权划界登记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确保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流程设计1、组织准备:成立确权划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现场勘查:组织专业人员对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实际情况,为后续的确权划界工作提供依据。

4、权籍调查:对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权属、面积、位置等进行详细调查,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登记发证:根据权籍调查结果,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的产权证书。

6、资料归档:对确权划界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登记信息的可追溯性。

7、监督检查:对确权划界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标准依据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应遵循以下标准和依据:1、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法规,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湖管理条例》等;2、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如《水利工程测量规范》、《水利工程制图规范》等;3、我县实际情况和需求,如《XX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管理办法》等。

四、权籍调查权籍调查是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关键环节,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资料、产权证明等;2、现场核实:对水利工程的地理位置、范围、特征等进行实地核实,确保与相关资料一致;3、调查登记: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水利工程进行权属、面积、位置等信息的调查登记;4、审核确认:对调查登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河湖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明确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河长办〔2017〕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土地局关于对已建成水利工程划定管理、保护范围意见的通知》(***政办发[1994]33号)要求,依法划定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明晰各类水利工程权属状况,切实加强全市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保障河长制全面推行。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一)工作原则1.坚持权责清晰的原则。

依法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界线,按事权划分、分级管理的要求,合理划分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事权和监管职责,明确权利归属关系和责任,维护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坚持依法调查登记的原则。

按照“制定方案、查清现状、划界确权、公示公告、争议调处、权属登记”等确权登记程序,摸清河湖及水利工程资源情况和范围边界,依法明晰各类权属。

3.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的原则。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依照规范统一确权登记。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确权的原则。

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划界确权实施方案,坚持划界确权一地一策、一河一策、分类指导,实现河湖水域等各类不动产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入库和统一登记。

5.坚持成果共享部门衔接的原则。

本着节约调查成本,统筹各项确权成果的继承利用,避免重复调查返工。

充分利用既有水利设计竣工、水资源确权、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等成果,收集河道流域整治、林业、湿地确权登记等登记确权资料,实现各部门工作有效衔接,各类调查成果共享应用。

(二)工作目标查清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落实水生态空间产权监管主体责任,健全全市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护制度,确定全市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权属,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范围边界,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维护保障全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一、调查背景河湖是国家重要的水资源,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河湖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需要对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划界确权工作调查。

本文提出了一种技术方案,旨在指导调查工作的进行。

二、调查目的1.确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边界位置和范围;2.为制定河湖综合管理和水利工程保护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3.提供基础数据和图件,为相关部门的决策和规划提供支持。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根据国家和区域的规划、政策和法律,确定各级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

此外,还需要考虑环境因素、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具体位置和边界。

(2)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根据已有的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情况,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目视检查和实地调查,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功能。

同时,还要分析工程所处的地理和自然条件,确定工程的管理边界和保护范围。

2.调查方法(1)调查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资料,包括地形图、规划图、设计图纸、工程文件等。

(2)实地调查: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对河湖和水利工程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绘制河湖和水利工程的位置、范围和边界图,并进行测量和拍照记录。

(3)调查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收集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处理,包括图件绘制、数据清洗、计算等,最终得到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准确位置和范围。

四、调查步骤1.调查准备:确定调查范围和内容,收集相关资料,并组织人员和装备。

2.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根据调查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和边界。

3.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实地调查和勘察,并根据工程的使用情况和地理条件确定工程的管理边界和保护范围。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5.03.24•【字号】浙水办河〔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2015〕4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省钱塘江管理局:现将《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办建管〔2015〕5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水利部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1、总体要求: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按照依法依规、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线,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2、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管理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其它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

3、省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我厅将对各地已完成的省级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

请各地于2015年4月15前将已完成的省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报省水利厅,划界成果包括电子划界成果图、政府批准的文件。

4、实施方案编制:请各单位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编制大纲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划界确权目标任务、划界标准、工作内容、实施安排、责任分工和经费保障等内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河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也带来了河湖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

为了有效保护和管理河湖资源,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一、调查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河湖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也带来了河湖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

为了有效保护和管理河湖资源,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二、调查目的1.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目的、原则和方法。

2.收集和整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管理规划,为划界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3.建立河湖资源的数据库,整合基础数据,并进行分析,为划界提供技术支持。

4.开展实地调查和勘测,了解实际情况,为划界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5.制定划界方案和标准,并进行优化和调整,保证划界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调查内容1.明确划界原则和方法。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划,确定划界的原则和方法,包括按自然界限划界、按管理层级划界、按不同水域功能划界、按生态优先原则划界等。

2.收集和整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管理规划,为划界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管理规划,建立相关的资料库,为划界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3.建立河湖资源的数据库,整合基础数据,并进行分析,为划界提供技术支持。

收集和整合河湖水文、地形、土地利用、水质、生态环境等基础数据,建立河湖资源的数据库,并进行分析和图解,为划界提供技术支持。

4.开展实地调查和勘测,了解实际情况,为划界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通过实地调查和勘测,了解河湖资源的实际情况,包括河湖水域范围、生态环境状况、水利设施状况、管理实际情况等,为划界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

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

xx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目录1 基木情况 . ..........................................................1.1 河流、湖泊和水利工程大要. ........................................1.2 划界确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3 划界确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 . (5)可行性 . ........................................................2 指导思想和基根源则 . ................................................指导思想 . ........................................................基根源则 . ........................................................3 目标和任务要求 . ....................................................划界确权范围 . ....................................................河流、湖泊 . ....................................................水利工程 . ......................................................目标和任务要求 . ..................................................4 划界确权依照和标准 . ................................................划界确权依照 . ....................................................划界确权标准 . ....................................................管理范围划定 . ..................................................保护范围划定 . ..................................................5 主要任务及推行安排 . ................................................划界工作 . ........................................................确权工作 . ........................................................5.3 推行安排 . ........................................................5.4 成就管理 . ........................................................6 经费测算 . ..........................................................7 责任分工 . ..........................................................8 保障举措 . ..........................................................8.1 成立项目组 .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项目部. ....................................................成立项目村项目建设小组. ........................................8.2 睁开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 ..........................................8.3 项目管理 . ........................................................xx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行方案1基木情况1.1 河流、湖泊和水利工程大要依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就、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检查工作成就等, xx 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包括18 条河流分别为 xx 河、 xx 河、水库共 2 座,分别为 xx 水库和 xx 水库均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坝下涵管等组成,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1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4 事项名称主项名称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由县水利局具体实施)6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8 联办机构无9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8-*******监督电话0778-*******1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主席令第74号,2016年7月修改)第四十三条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

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职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修改)第二十一条河道、湖泊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湖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省界河道、湖泊以及国(边)界河道、湖泊,由流域管理机构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其他河道、湖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全区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方案

全区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方案

全区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关于河湖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13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确权划界登记,明确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为依法管理水利工程奠定良好基础,结合X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按照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匹配进行的原则,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到X年底,完成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工作量的40%;到X年底前,全面完成确权划界工作量的50%,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调查确权工作,完成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和登记发证;完成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具备条件的进行登记发证。

明确已确权划界登记的所有水利工程都要明确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设施,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二、水利工程用地权属确定原则水务局直接管理的水库、河道、渠道、水闸等水利工程用地以及国家修建水利工程时征用并由水务局使用或划入管理范围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权确定给水务局,权属来源不明晰的,依据相关确权规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和村居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性质、权属不变,经征得权属人同意,可暂由使用者使用,但应划定其管理范围,埋设界标,并按照水利工程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条件成熟后其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交由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者使用。

本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划定。

对于过去已有权属确认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可按照原有资料进行确权划界;对没有划定界限的,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权属。

无法分清权属的,报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依据实际情况划定。

水利工程管理及附属用地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土地权属:1.凡X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公布以前,水利管理单位或部门管理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属国家所有,不再补办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确定给水务局。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附录A: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附录B:××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附录C:××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附录E: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附录F: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告示牌设计图附录G: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附录H: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提纲附录I: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J: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果表1总则1.1 为统一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 (4)2术语 (6)2.1 河口线 (6)2.2 外缘控制线 (6)2.3 管理范围 (6)2.4 保护范围 (6)2.5 权属范围 (6)2.6 管理范围线 (6)2.7 保护范围线 (6)2.8 桩、牌 (7)3依据 (8)3.1 法律、法规、规章 (8)3.2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8)3.3 相关规划及成果 (9)3.4 相关文件 (9)4划界标准 (10)4.1 河道管理范围 (10)4.1.1 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0)4.1.2 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10)4.1.3 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10)4.1.4 无堤防河道,有规划要求 (10)4.1.5 特殊情况 (11)4.2 湖泊保护(管理)范围 (11)4.3 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11)4.4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2)4.4.1 堤防工程 (12)4.4.2 闸站工程 (12)5洪水分析计算 (15)5.1 一般要求 (15)5.2 资料收集 (15)5.3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 (15)5.3.1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类型 (15)5.3.2 设计洪峰流量的确定 (15)5.3.3 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6)5.3.4 历史最高洪水位 (16)6测绘技术 (17)6.1 一般要求 (17)6.1.1 施工测绘单位及资质 (17)6.1.2 坐标和高程系统 (17)6.2 图幅规格 (17)6.3 测绘仪器 (18)6.4 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8)6.5 界桩测量放样技术要求 (18)6.6 河道管理范围线图绘制 (19)6.7 数据信息化准备 (19)6.8 测绘成果资料 (20)7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21)7.1 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的设置 (21)7.1.1 管理线桩(牌)设置 (21)7.1.2 告示牌设置 (21)7.2 界桩编号 (21)7.3 桩牌安装技术 (22)7.3.1 管理线桩(牌) (22)7.3.2 告示牌 (24)7.4 桩牌存档 (24)附录A: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附录B:××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附录C:××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附录E: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附录F: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告示牌设计图附录G: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附录H: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提纲附录I: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J: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果表1总则1.1 为统一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背景: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是指对全国范围内的河湖水域岸线及相关水利工程的实际范围进行核实和登记,以保护和管理河湖水域资源,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制定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的具体工作程序和安排,确保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为河湖水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工作内容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全国范围内的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分布情况,确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地区划分,制定工作计划。

考虑到工作的复杂性和工作量的大小,可以分批次进行,先对重要的、争议性较大的水域进行确权划界登记,再逐步展开到其他水域。

2.组织工作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师、水利工程师、环境工程师等,进行实地勘测、测量和记录工作。

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和水利工程单位进行相关工作。

3.实地勘测和测量根据工作计划,对各个河湖水域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以确定岸线和相关水利工程的实际范围。

在勘测和测量过程中,应准确记录岸线的位置、土地利用情况、水域面积和水质状况等相关信息;对于有争议的地区,要进行详细的测绘和测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登记和核实数据根据实地勘测和测量的数据,对岸线和水利工程的实际范围进行登记和核实。

登记包括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分类,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核实包括对登记数据的验证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制定管理规划根据确权划界登记的结果,制定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的管理规划。

规划包括对水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措施和政策,以及对水利工程的维护和管理的计划和措施。

规划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经济利益的平衡,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三、工作流程1.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人员的组织和调配将工作计划分阶段分区域制定,确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地区划分。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促进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是依法保护河道和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通过划界确权,明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有利于依法行政、依法管好河道和水利工程,有利于河道和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有利于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对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河道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二、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

XX年12月底前,完成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编制,报市水利局审查后,由区政府批复实施;XX年底完成市、区重要河道的确权登记发证,并发布政府公告,埋设界碑界桩;XX年底,完成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和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XX年6月底前组织区级验收,年底前迎接省市验收。

(二)主要任务。

完成市管和区级河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和登记发证;完成镇、街道管理的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具备条件的进行登记发证;对其他水利工程进行划界登记。

已确权登记和划界登记的所有河道和水利工程要明确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设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确保河道和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三、范围和标准(一)划界确权范围:河道、堤防、水库、沟渠。

(二)划界确权标准:1.河道管理范围(1)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

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和护堤地(管理范围线:距背水侧堤角5m;保护范围线:管理范围线外距离7m)。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调查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

调查范围及时限··················错误!未定义书签。

组织形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作业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工作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调查技术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范围划界是保护河湖资源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准确界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对于合理利用河湖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实施河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调查技术方案旨在通过调查方法,准确划定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范围,为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确定河湖管理的边界范围,包括:河湖的水域、滩涂、湖滨带、岸线、河道、湖泊和辖区内的岛屿等。

(2)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根据水利工程的性质和功能,确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边界范围,包括:水库、堤防、渠道、泵站、闸门、防洪设施等。

2.调查方法(1)文献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献资料,对研究区域进行梳理和理解。

(2)现场实地考察根据前期收集的文献资料,对研究区域的河湖和水利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和勘测,包括河湖的大小、形态、水位标志、岸线标志等信息。

(3)航拍与遥感影像分析利用航拍图和遥感影像分析工具,对研究区域的河湖和水利工程进行影像解译和边界划分分析。

(4)地理信息系统分析将前期收集的研究区域的相关数据输入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叠加分析,完成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

三、调查步骤和时间安排1.调查前准备(5天)(1)收集文献资料,并进行分类和整理。

(2)编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目标和方法。

2.现场实地考察(10天)(1)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勘测。

(2)记录现场数据,并进行初步整理。

3.航拍与遥感影像分析(5天)(1)调用航拍图和遥感影像数据进行影像解译和分析。

(2)划定初步范围边界。

4.地理信息系统分析(10天)(1)将现场数据和影像分析结果导入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叠加分析。

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4〕48号)、《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4〕76号)以及《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水规计〔2014〕113号)要求,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水法》《土地管理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

其中,2015年底前完成中央直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2016年底前完成中央直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17年底前完成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其他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要设立界桩。

管理范围内土地界线与权属清晰的,要及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轻重缓急。

区分轻重缓急,以管理任务重、涉水事务多、地位和作用较为重要的河湖和水利工程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

3.先易后难。

先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后确定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简称先划界、后确权)。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5•【字号】海府办〔2015〕359号•【施行日期】2015.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5〕35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5日海口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琼水建管〔2014〕540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为依法管理河湖和水利工程奠定良好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物质载体。

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是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通过划界确权,明确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有利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利工程;有利于水利工程安全和运行;有利于提高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水库129座,总库容3.13亿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9座,小(Ⅰ)型水库29座,小(Ⅱ)型水库91座。

主要河流31条。

江堤、海堤工程27条,长150.2公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7•【字号】常政办发〔2015〕122号•【施行日期】2015.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2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现就我市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重要性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水利工程是实施防洪排涝、农业灌溉、抗旱供水、生态调节的重要基础设施。

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对于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部分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边界不清、土地权属不明,侵占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破坏河湖和水利工程设施、与水争地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破坏了河湖生态环境。

开展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对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管理的重要内容。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部署,开展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二、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开展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及工程审批文件,准确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标志,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健全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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