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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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一、采购原则
1. 财务部资源中心作为公司物资管理、筹供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组织全公司物资的供应,为公司生产一线做好一切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2. 水泥、沙石等地材和个别零星材料由生产部门自行采购后,直接发起报账流程,或在施工费结算时按代购材料标准执行,运营管理部在项目成本结算时一并核算。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合作项目外的所有工程所需的物资、材料供应工作。
二、采购流程
川通服成都分公司材料物资采购流程
1、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选择供应商的优先原则:一是成都电信的入围供应商,二是省电信公司的入围供应商,三是地州电信和其他运营商的入围供应商,四是成都电信主要施工单位选用的供应商。
3、优选供应商的目的: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优选高性价比和高质量服务的合作商,确保生产的安全、高效。
三、采购管理
1.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物资政策和业主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经济合同法、国家物价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制度。
2. 正常情况下,必须在公司确定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比选采购,单项工程单笔材料采购金额超过二十万元,需上报公司举行材料招标会;
特殊情况,采购前必须考察厂家资质,了解注册资金以及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等,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及时、准确、真实的信息和依据。
3. 必须按物资供应计划采购。不得超计划采购,更不得无计划采购。采购员不得擅自办理订货合同,不得向供货方泄露任何业务信息。
4. 必须熟悉物资材料质量标准,认真做好物资材料验收鉴定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拒绝采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物资。
5. 采购的同时要做好物资资料的收集。包括产品合格证、材料证明书以及生产许可证、准用证。
6. 采购中弄虚作假、行贿受贿、违法乱纪、中饱私囊,按公司有关规定坚决查处。
7. 财务部资源中心在收到材料需求表后,应立即组织材料筹供;常规公司自购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位,特殊自购材料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位。
8. 各生产中心有及时反馈物资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的责任。
9. 对于临时应急的工程材料:生产部门及时呈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准确统计出所需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报财务部资源中心,财务部资源中心接到通知后,应积极组织材料配合各生产中心,保证材料及时到位,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四、考核处罚
对于违反采购流程和采购管理规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
处罚(参照公司绩效管理办法);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视情况给予从重处罚,直至待岗。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见相关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