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有林场民居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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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管理办法(2021年)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2021年)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10.09•【文号】林场规〔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有林场管理,促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企业单位。

第三条国有林场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大力培育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良好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要。

第四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生态区位、资源禀赋、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增强发展动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林场管理工作。

跨地(市)、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所跨地区共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条国有林场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使用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国有林场应当依法对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科学绿化的要求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理念,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二)按照严格保护和科学保护的要求,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三)按照科学利用和永续利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资源经营利用工作;(四)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生态文化、科普宣传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国有林场应当在经营管理范围的边界设置界桩或者其他界线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九、其他配套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林场可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巡护、监测等设备。
1.巡护设备可配备交通工具、GPS、海拔仪、防身设备、定位仪等常规设备;
2.监测设备可配备望远镜、照相机、摄像机等常规设备。
第五章
第二十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别列于附表1、附表2中。
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工程建设应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地采用先进技术,建设项目符合建设目的及资源保护、经营需要,确保质量。
第六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场文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二、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国有林场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三、行业部门立项投资的依据。
国有林场分类指标表
表1
类型
生态公益林面积比重
生态公益型
≥70%
商品经营型
<70%
注:生态公益林指符合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生态公益林地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按照经营面积分为超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规模等级,按照表2的规定确定。
国有林场规模等级划分表
表2单位:万公顷
类型
超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划分指标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有林场现状和经营目的确定建设内容、工程量,以及建设重点、投资规模与建设期限。除投资规模较小的国有林场宜一次建设完成外,其他国有林场可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为2-3年。
分期建设的国有林场,结合林场实际,首期重点建设必须的公共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
四、生活用电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尽量考虑清洁能源;
2.电源选择先后次序为国家电网、地方电力、小水电、沼气、太阳能、其他;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年)正文:----------------------------------------------------------------------------------------------------------------------------------------------------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公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公园工作。

第四条在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国有苗圃、集体林场等单位经营范围内建立森林公园的,应当依法设立经营管理机构;但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范围内建立森林公园的,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管理机构也是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机构,仍属事业单位。

第五条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

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对依法确定其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水域、景点景物、各类设施等,享有经营管理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森林公园分为以下三级:(一)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有较高的知名度;(二)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优美,人文景物相对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较高,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具备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有一定的知名度;(三)市、县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有特色,景点景物有一定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在当地知名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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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类型
划分指标
超大型 ≥2
国有林场规模等级划分表
大型 0.5-2
第三章 基础设施项目构成
第十三条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分为公共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和生产设施。 第十四条 公共设施包括林场办公用房,工区办公用房及工区护林防火用房、场部连接 工区的道路、环卫设施、办公设施、其他配套设施等。 第十五条 生活服务设施包括职工个人住房、环卫设施、连接外界的道路、生活用水、 用电、通信设施、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 第十六条 生产设施包括为育苗、营造林、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科研、监测等林 业生产提供服务的房屋、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0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负料2,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各试时类卷,管调需路控要习试在题验最到;大位对限。设度在备内管进来路行确敷调保设整机过使组程其高1在中正资,常料要工试加况卷强下安看与全22过,22度并22工且22作尽22下可护都能1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试技5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置管4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技3试资件且、术卷料中拒管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2021修正)

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2021修正)

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2021修正)【发文字号】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3号【发布部门】益阳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08【实施日期】2022.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2018年8月31日益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21年8月30日益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21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及其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集体土地上农村村民住房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及其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相对集中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作,并将村庄规划和示范图集编制、集中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建筑风格奖励和补助、执法管理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村民住房建设执法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村区域内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农用地转用和房屋权属登记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包括:资料准备、范围确认、现状调查、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成果编制等。 4.6 编制成果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a)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上(含2公顷)的,或者涉及 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区域范围内林地的,编制建设项目使用 林地可行性报告。
4 总则
4.1 编制目的
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提供依据。 4.2 编制任务
a)查清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 b)科学分析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 4.3 编制依据
a)国家和地方颁布和出台的有关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b)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c)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 d)相关的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 e)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专业调查的技术规程(规定)。 4.4 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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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2492—2015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Regulations for Feasibility Report Prepar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Using Forestland
iii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原则、程序、内容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发〔2019〕35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发〔2019〕35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发〔2019〕3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见附件)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4月8日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登记、编号、发XXX清理等,适用本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者林业和草原系统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原文转发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具体事项的通知和通报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精简高效、民主公开的原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2021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2021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2021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8.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2021版)各涉林区绿化市容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已经我局2021年7月26日第20次局长办公会通过,于2021年8月20日公布,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1年8月19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根据《森林法》《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一网通办”行政许可办事工作要求,为加强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占用林地实施“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审批原则,提高许可审批绩效和管理水平,提出本市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

一、建设工程确需占用林地的条件(一)符合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国防项目等建设工程项目及初步设计与选址意见;(二)符合城市总体(国土)规划、街镇国土空间规划(郊野单元规划)、单元(村庄、乡村)规划(单元控制线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并批准纳入市、区土地储备或实施计划的单元地块。

二、建设工程占用林地的申请材料(一)占用公益林地(含迁移林木、采伐林木)审核审批申请表;(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包括:由国家、市(区)发展改革、规划资源、生态环保、水利水务、市政交通、农业农村等政府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批复,市(区)规划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批复;1. 审批制、核准制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等;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供备案确认文件。

道路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道路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道路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XXXXXX XX市建成区北扩区XX路建设 ,XX路至XX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XXXXXXXX开发中心二〇一二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 .. (1)1.1 项目概况 ..................................................................... . (1)1.2 拟使用林地概况 ......................................................................31.3 报告编写依据 ..................................................................... ..... 3 第二章项目区基本情况及项目背景 (5)2.1 项目的由来及提出 (5)2.2 项目区自然地理 ......................................................................62.3 社会经济条件 ..................................................................... .. (8)2.4 项目区森林资源概况 (8)2.5 拟建项目的位置 ......................................................................8 第三章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10)3.1 调查对象、范围及方法 (10)3.2 调查结果 ..................................................................... .. (10)3.3 森林资源分析评价 (12)第四章使用林地对环境的影响 (13)4.1对森林资源的影响 (13)4.2 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13)4.3 对生态效能的影响 (13)4.4 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14)第五章综合评价 (15)5.1 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5)5.2 项目建设对环境和林业发展影响评价 (15)5.3 效益分析 ..................................................................... .. (16)5.4 项目建设综合评价 (16)第六章保障措施 (18)6.1 政策保障 ..................................................................... .. (18)6.2 技术保障 ..................................................................... .. (18)6.3 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保障措施 (18)6.4 资金保障 ..................................................................... .. (19)第七章可行性结论 (20)第八章相关说明 (21)附件:附件1、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附件2、项目区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报告附件3、工程拟使用林地各项补偿费用估算附件4、《关于下达XX市2012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发[2012]180号附件5、《关于同意XX建成区北扩区XX路建设项目立项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通知》~阿发改函[2012]8号附表:附表1、占用林地分权属、面积、蓄积统计表附表2、占用林地分权属各地类面积统计表附表3、占用林地分权属、起源、林种、优势树种各龄组面积蓄积统计表附表4、林地补偿费估算表附表5、林木补偿费估算表附表6、安臵补偿费估算表附表7、征占林地植被恢复安臵费估算表附图:附图1、项目区地理位臵图附图2、项目建设总体布局图附图3、项目拟占用林地现状图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XX市建成区北扩区XX路建设,XX路至XX路,使用林地 1.1.2 项目性质项目性质:新建1.1.3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XX市城市建设管理处1.1.4 项目批准单位XX市建成区北扩区XX路建设,XX路至XX路,项目~由XXXXXX发改委批准~批准文件《关于下达XX市2012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发[2012]180号。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印发〈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发展改革委,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二 年十月二十六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以下简称危旧房 改造步伐,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切实改善固有林场职工住房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复的危旧房改造建设方案中确定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三条国有林场危旧房是指在国家林业局备案的国有林场中的泥草房、板力口泥、干打垒、土坯房等简易房屋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 等级的危房建房年限超过 年的房屋基本功能不健全需要改造的房屋。

第四条危旧房改造原则上以户为单位进行,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济实力和职工意愿,确定不同的改造模式,新建与维修改造相结合,统规统建与统规自建相结合,宜平则平,宜楼则楼。

危旧房改造要以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为目标,新建住房基本户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各地可结合当地居民平均居住水平和职工意愿,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适度调整。

改造后的房屋要保证质量,确保居住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根据当地实际,也可采取由林场统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第五条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采取中央补助,省级人民政府配套,市、县政府支持,国有林场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方式解决。

其中中央补助每户 元,省级人民政府配套不低于每户 元。

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10年10月26日林规发[2010]2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发展改革委,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0年10月26日附件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以下简称“危旧房”)改造步伐,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切实改善国有林场职工住房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复的危旧房改造建设方案中确定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

第三条国有林场危旧房是指在国家林业局备案的国有林场中的泥草房、板加泥、干打垒、土坯房等简易房屋;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C、D等级的危房;建房年限超过30年的房屋;基本功能不健全需要改造的房屋。

第四条危旧房改造原则上以户为单位进行,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济实力和职工意愿,确定不同的改造模式,新建与维修改造相结合,统规统建与统规自建相结合,宜平则平,宜楼则楼。

危旧房改造要以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为目标,新建住房基本户型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各地可结合当地居民平均居住水平和职工意愿,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适度调整。

改造后的房屋要保证质量,确保居住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根据当地实际,也可采取由林场统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第五条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采取中央补助,省级人民政府配套,市、县政府支持,国有林场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方式解决。

【经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

【经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

【关键字】经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篇一:国家林业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国家林业局文件林资字[XX]227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积极推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导各地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本区域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二、各地要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准则,以本《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编制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各地要选择不同森林类型的经营单位,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并率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其他单位提供借鉴。

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纲要》,请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国家林业局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一、总则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我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规范和引导森林经营主体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纲要。

2、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森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编制的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生产顺序和经营利用措施的规划设计。

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和林业主管部门经营管理森林的重要依据。

城市管理手册

城市管理手册

前言城市管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其工作开展的好坏对全市环境治理的成败起决定性作用。

十八大以来,中央、省、XXX市多次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推动改革创新,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将是未来几年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方向。

为理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体制,打造一流的城乡环境,助推XXX旅游休闲度假卫星城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落实余松书记关于“市城管局要履行好制度设计的制定者、督促巡查的监督者、绩效考评的裁判者职责”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标准、规范处置流程、逗硬监督考核,提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我办汇同城管、建设、水务、环保、公安、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研究,整理编印了《XXX市城市管理工作手册》。

本手册收录了城市公厕管理、清扫保洁管理、垃圾清运管理、垃圾处置管理、扬尘治理、公共绿地管护、城市照明管护、市容秩序管控、广告招牌管理、环境保护、农贸市场管理、水域环境治理、城市道路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占道停车管理、院落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细则和行政审批流程。

涵盖管理范围、管理主体、管理标准、评分标准、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以及城市管—1 —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等内容。

本手册主要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乡镇(街道)日常管理工作准则、指导标准和考核依据,促进城市管理日常维护和考核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今后根据工作的需要,我们将适时对本手册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2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细则 (1)1.城市公厕管理 (1)管理范围 (1)管理标准 (2)评分标准 (3)督查考核 (4)结果运用 (4)2.城市清扫保洁 (4)管理范围 (4)管理标准 (4)评分标准 (7)督查考核 (12)结果运用 (13)3.垃圾清运管理 (16)管理范围 (16)管理标准 (16)评分标准 (18)督查考核 (22)结果运用 (23)4.生活垃圾处理 (26)管理范围 (26)管理标准 (26)督查考核 (53)结果运用 (53)5.扬尘治理 (54)管理范围 (54)管理标准 (54)评分标准 (54)督查考核 (56)结果运用 (56)6.公共绿化管护 (57)管理范围 (57)管护标准 (57)评分标准 (64)督查考核 (65)结果运用 (67)—1 —7.城市照明管护 (68)管护内容 (68)评分标准 (71)督查考核 (74)结果运用 (74)8.市容秩序管控 (74)管控内容 (74)管控标准 (75)评分标准 (78)督查考核 (78)结果运用 (78)9.广告店招管理 (79)管理内容 (79)管理标准 (79)监督考核 (86)结果运用 (86)10.环境保护 (86)管理范围 (86)管理标准 (86)11.农贸市场管理 (89)管理范围 (89)管理标准 (89)评分标准 (93)监督考核 (97)结果运用 (97)12.水域环境治理 (97)管理范围及内容 (97)管理标准 (97)评分标准 (99)监督考核 (103)结果运用 (103)13.城市道路管护 (104)管理范围 (104)管理及评分标准 (104)监督考核 (107)结果运用 (108)14.建筑工地管理 (109)管理范围 (109)管理标准 (109)评分标准 (121)15.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 (124)—2 —管理范围 (124)管理标准 (124)评分标准 (124)督查考核 (126)结果运用 (126)16.小区院落管理 (127)管理范围 (127)管理标准 (127)评分标准 (132)监督考核 (136)第三章行政审批事项 (136)1.XXX市机动车辆清洗站(场)备案 (136)2.利用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审批 (137)3.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审批 (138)4.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140)5.XXX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141)6.XXX市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广告设置许可 (142)7.关闭、迁移或拆除环卫设施批准 (142)8.非公路标志、标牌审批 (143)9.占用城市道路设置设施许可 (145)10.农贸市场开办审批 (146)1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147)12.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不足30株) (149)13.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转报(30株以上) (151)第四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 (153)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仪容风纪规定 (153)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勤行为规则 (156)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159)4.X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 (160)5.X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 (161)第五章其他事项 (164)—3 —XXX市城市管理工作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城市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打造XXX旅游休闲度假卫星城和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X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X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手册。

国有林区管护用房实施方案

国有林区管护用房实施方案

国有林区管护用房实施方案国有林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区,对于国有林区的管护工作,必须要有合适的用房设施来支撑。

因此,制定国有林区管护用房实施方案,对于加强国有林区的管护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用房选址。

在确定国有林区管护用房选址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是要考虑用房选址是否便于与国有林区其他设施的衔接,方便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其次是要考虑选址是否符合国有林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能破坏原有的生态格局;最后是要考虑选址是否便于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接入,方便用房的正常使用。

二、用房建设。

国有林区管护用房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是要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确保用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其次是要考虑用房的节能环保性能,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后是要考虑用房的实用性和舒适性,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在良好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工作。

三、用房管理。

国有林区管护用房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确保用房的正常使用和维护,首先是要建立健全的用房管理制度,明确用房的使用权限和管理责任;其次是要加强用房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用房设施的正常运转;最后是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用房的安全使用。

四、用房监督。

国有林区管护用房的监督应当建立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用房的合规运行,首先是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构,明确监督的职责和权限;其次是要加强对用房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后是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反馈机制,确保监督的结果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反馈和处理。

五、用房改进。

国有林区管护用房的改进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首先是要根据用房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其次是要充分听取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用房设施;最后是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用房管理和监督制度。

总之,国有林区管护用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加强国有林区的管护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延边州林地资源调查报告

延边州林地资源调查报告

延边州林地资源调查报告篇一: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武汉白浒山碧云寺景区改扩建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武汉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二〇一五年七月编制单位:武汉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刘新胜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邢乐杰中级工程师项目参与人员王小红孙巧峰田国庆邢乐杰刘会平杜幼生目录1总论 ...(来自: 小龙文档网:延边州林地资源调查报告)................................................ ................................................... .. (1)项目概况 ................................................ ................................................... . (1)项目地块林地概况 ................................................ (2)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依据 ................................................ . (3)2调查工作概况 ................................................ ................................................... . (6)调查依据 ................................................ ................................................... . (6)调查范围和内容 ................................................ (6)林地现状调查分析方法 ................................................ . (7)主要技术标准 ................................................ (10)3使用林地现状调查结果 ................................................ . (13)拟使用林地位置 ................................................ (13)项目使用林地情况 ................................................ .. (14)其它情况 ................................................ ................................................... .. (15)4森林植被恢复费 ................................................ ................................................... . (16)测算依据 ................................................ ................................................... (16)测算标准 ................................................ ................................................... (16)测算结果 ................................................ ................................................... (17)5综合评价及结论 ................................................ ................................................... . (17)项目使用林地的建设条件 ................................................ .. (17)拟建项目选址与林业的关系 ................................................ . (18)相关建议 ................................................ ................................................... .. (18)附表:表1、项目拟使用林地按林地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表2、项目拟使用林地按现状地类面积蓄积统计表表3、项目拟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面积蓄积统计表表4、项目拟使用林地按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表5、项目拟使用重点生态区域林地面积统计表表6、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计算表表7、项目拟使用林地小班因子调查表附图:图1、项目位置图图2、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武汉白浒山碧云寺景区改扩建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1总论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武汉白浒山碧云寺景区改扩建项目实施单位武汉白浒山碧云寺业主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杜幼生项目负责人杜幼生项目批准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白浒村项目建设内容宗教文化旅游建设1篇二: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格式)森林资源调查报告(1)(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第一章调查工作概况(简况)调查地点调查技术依据调查使用的数表及资料调查内容(1)各类土地面积及分布(2)各龄组、优势树种面积、蓄积分布(3)各龄组组成树种蓄积、径级分布(4)无林地各立地类型面积分布(5)各小班因子调查森林区划主要调查方法及精度(1)调查方法:目测、标准地、实测(2)精度控制:“三类”或“A”类技术标准(3)面积:“实测”或“勾绘”(4)林种“档案”(5)林木检尺及蓄积计算:“全林每木检尺”计算蓄积或设置“标准地”调查推算蓄积(6)起源及林龄:“实地调查”或“档案”(7)权属:“林权证”(8)其他调查(9)精度控制第二章基本情况(概况)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地形地势水文气候条件土壤与植被社会经济状况第三章森林资源概况林地权属各类土地面积森林活立木总蓄积有林地面积、蓄积分布情况有林地各龄组结构有林地各优势树种(组)组成情况有林地各组成树种蓄积结构林木树种株数及径级分布小班因子位置图基本图森林资源调查报告(2)第一章基本情况(概况)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地形地势水文气候条件土壤与植被社会经济状况第二章调查目的、内容及方法调查目的执行标准调查标准调查详细等级和精度要求调查工具调查用图成图方法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林地区划系统面积调查方法株数、蓄积调查方法???地类划分及林地、林木权属和起源的确定面积、株数、蓄积统计方法第三章木森林资源概况林地权属各类土地面积森林活立木总蓄积有林地面积、蓄积分布情况有林地各龄组结构有林地各优势树种(组)组成情况有林地各组成树种蓄积结构林木树种株数及径级分布小班因子位置图基本图篇三:林地流转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大纸房村大纸房村民小组森林资源流转()调查报告设计单位: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目录一、调查依据 ................................................ ................................................... ........................................ - 3 -二、林地、林木流转的必要性 ................................................ ................................................... ............ - 4 -三、林地流转的目标 ................................................ ................................................... ............................ - 6 -四、调查范围 ................................................ ................................................... ........................................ - 6 -五、调查内容 ................................................ ................................................... ........................................ - 6 -六、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 ................................................... .................... - 6 -(一)林地范围 ................................................ ................................................... ............................ - 6 -(二)地类划分 ................................................ ................................................... ............................ - 7 -(三)林种划分 ................................................ ................................................... ............................ - 7 -(四)起源划分 ................................................ ................................................... ............................ - 7 -(五)森林资源资产认定 ................................................ ................................................... ............ - 8 -(六)权属的确认 ................................................ ................................................... ...................... - 10 -七、主要用表 ................................................ ................................................... ...................................... - 10 -八、调查方法 ................................................ ................................................... ...................................... - 10 -(一)林地区划 ................................................ ................................................... .......................... - 10 -(二)林种调查 ................................................ ................................................... .......................... - 10 -(三)权属调查 ................................................ ................................................... .......................... - 11 -(四)林地面积调查 ................................................ ................................................... .................. - 11 -(五)森林资源调查 ................................................ ................................................... .................. - 11 -1、林木调查 ................................................ ................................................... ........................ - 11 -2、幼树幼苗调查 ................................................ ................................................... ................ - 11 -3、珍稀保护树种、名木古树调查 ................................................ ....................................... - 12 -九、调查结果 ................................................ ................................................... ...................................... - 12 -(一)林地概况 ................................................ ................................................... .......................... - 12 -1、林地面积、四至界限 ................................................ ................................................... .... - 12 -2、林况调查 ................................................ ................................................... ........................ - 12 -3、地况调................................................... ........................ - 13 -(二)林地、林木资源 ................................................ ................................................... .............. - 14 -1、林地类型、面积 ................................................ ................................................... ............ - 14 -2、权属 ................................................ ................................................... ................................ - 14 -3、林种、主要树种、蓄积、林木株数 ................................................ ............................... - 14 -(三)植物与植被 ...................................................................... - 15 -(四)动植物资源 ................................................ ................................................... ...................... - 15 -十、估算分析 ................................................ ................................................... ...................................... - 16 -(一)调查及预测 ................................................ ................................................... ...................... - 16 -(二)森林资产分析 ................................................ ................................................... .................. - 16 - 十一、效益分析与评价 ................................................ ................................................... ...................... - 17 -(一)生态效益 ................................................ ................................................... .......................... - 17 -(二)社会效益 ................................................ ................................................... .......................... - 17 -(三)经济效益 ................................................ ................................................... .......................... - 17 - 十二、建议 ................................................ ................................................... .......................................... - 18 -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 ................................................... .......... - 18 -(二)加强行政管理 ................................................................................................... .................. - 18 -(三)林木保护 ................................................ ................................................... .......................... - 18 - 十三、结论 ................................................ ................................................... .......................................... - 18 - 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大纸房村大纸房村民小组森林资源()流转调查报告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森林资源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集体和个人的森林资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森林资产产权变动的顺利进行,按照仁和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了“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促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

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一)

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一)

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一)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一)内容提要: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中的三项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已经批准为国家标准并颁布实施。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与建设分区,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建成标准、建设质量评价标准和生态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地区划、规划、设计的任务、内容、方法、成果整理与精度等要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营造、经营、林地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为了利用各地全面贯彻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便于掌握和操作,应各地要求,特将《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三项标准汇编成《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一)》一书。

本书适于各级林业生产、科研、教学、管理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

目录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5)前言 (5)1 范围 (6)3 指导思想 (8)4 建设原则 (8)5 建设对象 (8)6 建设程序 (9)7 建设内容 (9)8 建设类型 (10)9 建设分区 (10)10 建设重点 (11)11 生态公益林成林(草)标准 (12)12 生态公益林质量评价 (13)13 生态公益林利用 (15)14 环境影响评价 (16)15 附则 (16)附录 A (16)附录 B (18)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19)前言 (19)1 范围 (20)2 引用标准 (20)3 一般规定 (20)4 综合调查 (21)5 生态公益林地区划 (22)6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 (26)7 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27)8 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设计 (27)9 附则 (28)附录 A (2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29)一、范围 (29)二、引用标准 (29)三、总则 (30)四、生态公益林营造 (30)五、生态公益林经营 (42)六、林地基础设施建设 (48)七、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 (51)八、附则 (51)附录A (52)附录B (58)附录C (59)附录D (60)附录 E (62)附录F (62)附录G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2001Non-commercial forest construction-Guide principle前言为使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分类经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指导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特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

公园 建木屋民宿 政策文件

公园 建木屋民宿 政策文件

公园建木屋民宿政策文件
一、土地使用规定
1. 公园内土地使用需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木屋民宿建设需向公园管理方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3. 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XX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二、建设标准与规范
1. 木屋民宿建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确保建筑质量安全。

2. 建筑风格应与公园整体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公园景观。

3. 建设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公园生态环境的干扰。

三、环保与安全要求
1. 木屋民宿建设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对公园生态环境的破坏。

2. 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3. 民宿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审批流程与手续
1. 木屋民宿建设需向公园管理方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公园管理方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予以批准。

3. 批准后,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 完成建设后,需向公园管理方报备验收。

五、经营管理规定
1. 木屋民宿经营者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营许可。

2. 经营者需遵守公园管理规定,不得违法经营。

3. 经营者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场地租金、管理费等。

4. 经营者需对游客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游客权益。

六、处罚与纠纷处理
1. 违反本政策文件规定的,公园管理方有权予以处罚。

2. 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林场民居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林场民居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林场民居建设管理办法》涟源市龙山(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涟源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民居建设管理,规范国土秩序,切实保护我园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经龙山经促会、咨询顾问委员会讨论,龙山林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请涟源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龙山国有林场同意,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民居建设遵循保护与开发相结合、景点与民居建设相结合、安居与乐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凡在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山国有林场境内开展民居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民居建设申请第四条民居选址必须符合龙山总体规划、旅游规划(以下简称总规)控制性详规(以下简称详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规、详规控制区域内的房屋严禁原址翻新。

确系危房需建设的,公园管理处根据实行情况设定职工集中安置小区进行建设或异地新建。

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进行“三通一平”,费用由建设户承担。

申请在职工集中安置小区建房的职工户未按要求缴纳“三通一平”费用,取消其建房资格。

第五条民居建设申报人需同时具备龙山职工身份、龙山户籍且长期居住生活在龙山、无房或危房才可提出建房要求,经组织批准外出经商或务工的职工除外。

所有原已有住房的,申报建房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才可提出建房申请。

民居建设的申请以职工家庭房为单位提出申请,人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家庭户只有一人的占地面积可以调整至60平方米。

具有龙山户籍的职工家属做为家庭成员可以享受用地面积政策,但xx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龙山的不再享受用地面积政策。

不接受非职工建房申请。

第六条长期居住生活在外的外嫁女职工不得申请建房;长期居住生活在龙山的外嫁女职工确系无房居住需建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国土、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产证明。

林场用房管理制度范本

林场用房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用房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林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林场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林场用房管理应遵循“合理规划、高效利用、严格审批、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房屋分配与使用第四条林场房屋分配应按照工作需要、职务级别、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房屋使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在林场工作,且具备相应职务或岗位;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林场规章制度;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第六条房屋使用人需向林场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申请书;2. 身份证明;3. 工作证明;4.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林场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房屋使用人需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第三章房屋维修与保养第九条林场房屋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由林场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条房屋使用人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时,应及时向林场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林场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维修或更换。

第十二条林场房屋的维修费用按照以下原则承担:1. 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林场承担;2.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房屋使用人承担;3. 因公共设施损坏导致的房屋损坏,由林场承担。

第四章房屋退出与移交第十三条房屋使用人因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需要退出房屋时,应提前一个月向林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林场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安排房屋使用人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使用人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时,应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林场用房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林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1. 无故拖延房屋使用申请审批;2.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3. 擅自转租或转让房屋;4. 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护林房建设标准

护林房建设标准

护林房建设标准
护林房建设标准是指在林区内建设、改建或修缮护林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护林房建设标准:
1. 护林房的选址应符合林区规划,远离易燃物和危险源,便于监测和巡护。

2. 护林房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3. 护林房的结构应牢固、耐久,能够抵御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条件。

4. 护林房的墙体应采用砖、混凝土等耐火材料建造,防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5. 护林房的屋面应采用防火材料,如石英砂瓦、金属瓦等。

6. 护林房的门窗应采用防火材料,如防火门、钢化玻璃等。

7. 护林房内部应设有灭火器材和防火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

8. 护林房的供电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且有备用电源。

9. 护林房的周边应设有防火绿化带,植被应选择不易燃烧的树种。

10. 护林房的设置应考虑到通风、采光等因素,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护林房建设标准,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建设中,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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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民居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涟源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民居建设管理,规范国土秩序,切实保护我园资源,根据《中华人民 ___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___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 ___森林法》、《中华人民 ___水土保持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___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___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经龙山经促会、咨询顾问委员会讨论,龙山林场职工 ___审议通过,报请涟源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龙山国有林场同意,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民居建设遵循保护与开发相结合、景点与民居建设相结合、安居与乐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凡在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山国有林场境内开展民居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民居选址必须符合龙山总体规划、旅游规划(以下简称总规)控制性详规(以下简称详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规、详规控制区域内的房屋严禁原址翻新。

确系危房需建设的,公园管理处根据实行情况设定职工集中安置小区进行建设或异
地新建。

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进行“三通一平”,费用由建设户承担。

申请在职工集中安置小区建房的职工户未按要求缴纳“三通一平”费用,取消其建房资格。

第五条民居建设申报人需同时具备龙山职工身份、龙山户籍且长期居住生活在龙山、无房或危房才可提出建房要求,经组织批准外出经商或务工的职工除外。

所有原已有住房的,申报建房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才可提出建房申请。

民居建设的申请以职工家庭房为单位提出申请,人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家庭户只有一人的占地面积可以调整至60平方米。

具有龙山户籍的职工家属做为家庭成员可以享受用地面积政策,但xx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龙山的不再享受用地面积政策。

不接受非职工建房申请。

第六条长期居住生活在外的外嫁女职工不得申请建房;长期居住生活在龙山的外嫁女职工确系无房居住需建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国土、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产证明。

第七条六十周岁以上的职工不得单独申报建房,必须与其子女(龙山职工身份)共同提交建房申请;其有子女(户籍在龙山)仍未婚可以提交建房申请。

第八条每对夫妻只能享受一次建房申请用地指标。

家庭成员另行申请建设时,需核减历史申报面积。

第九条独生子女同父母不得分户申报建设民居。

离婚不离家或假离婚的夫妻一律不得分户审批。

第十条龙山职工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每户只能拥有一处民居附属设施,人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5平方米,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

禁止在公路可视范围内建设民居附属设施。

民居和民居附属设施的审批面积包括民居占地面积、附属设施占地面积、私建道路、庭院、空坪等。

五户或五户以上共同使用的公路不计算个人用地面积,五户以下使用的公路按户平摊用地面积。

第十一条民居建设原则上不超过三层,总规、详规及修建设规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有新建民居必须统一规划、统一风格。

按公园管理处提供的图纸进行外观建设,包括建筑风格、层数、层高、朝向、立面色调等。

第十二条申请民居建设需提供下列资料:申请建房报
告(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居住现状、拟建地点、拟建面积)、申请人 ___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及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售住房的使用权。

第十四条原址翻新的全部按以上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民居建设的审批实行初审和联合会审。

第十六条初审程序包括:建设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在工区核实其相关情况,由工区主任签署意见提交至公园管理处规划建设科。

由规划建设科牵头,会同工区、旅游资料管理科、社会事务科、国土等单位和部门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审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进一步核实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情况;现场察看选址是否科学,是否符合总规、详规要求;初步了解建设地点地质灾害情况;建设用地占用林地情况等.初审拟同意建设的,现场初步确定坐标拐点、“四至”界线、朝向,将初审结果提交各单位和部门会审。

由公园管理处邀请国土、林业及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会审内容:审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现场察看选址是否科学,是否符合总规、详规要求;核定其选址有无地质灾害;建设用地占用林地面积等。

现场确定坐标拐点、“四至”界线、朝向并定桩放线。

将会审结果提交公园管理处主任办 ___审定,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持公园管理处下达的《建房许可通知书》后严格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第十七条有老住房且长期居住在内的,申请异地新建时,需缴纳限期拆除保证金三万元。

拆除老住房(包括附属设施)后才办理
相关验收手续。

六个月内未拆除老住房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费用由建设户承担。

有老住房未在内居住的,申请异地新建时,必需拆除老住房(包括附属设施)才可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八条民居建设期限为一年,自审批建设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六个月。

建设期限内未建设竣工且未申请延期的,由管理处无条件收回该地块使用权。

第十九条民居建设的日常监管由工区和规划建设科负责。

第二十条工区和规划建设科加强对民居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基础动工必须现场确定其坐标拐点、复核“四至”界线、朝向是否同审批方案一致。

民居建设至“正负零”时,再次对坐标拐点、“四至”界线、朝向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同审批方案一致。

根据民居建设进度,实时对层数、层高、外貌、风格、立面色调进行监管。

现场监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审批方案的,必须立即停工进行整改或拆除,拒不整改或拆除的,处罚10000元,并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第二十一条民居建设需动用机械施工的,需申请《机械施工作业许可通知书》,按许可内容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机械进入龙山国有林场境内时,必须向检查站出示由公园管理处发放的《机械施工作业许可通知书》方可入境。

检查站需履行职责,禁止未持《机械施工作业许可通知书》的机械进入龙山国有林场境内,否则,将追究检查站工作人员的责任。

违规进入、违规施工作业的,一律予以扣押,违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民居建设和其它建设活动需用电的,需向公园管理处申请《用电许可通知书》。

电管站违规进行接线供电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免职处理。

私拉乱接的按《中华人民 ___电力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民居建设竣工后,申请人提交《龙山国有林场民居建设竣工验收报告》,由原初审、会审单位现场察看、实地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坐标拐点、“四至”界线;占地面积;层数、层高和整体高度;建筑风格;立面色调和风貌;老住房(包括附属设施)是否拆除到位等。

第二十四条经验收合格的由原初审、会审单位签字后,报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房屋产权证》。

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时改正,按要求改正到位经验收合格的,报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房屋产权证》。

未按要求改正的,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第二十五条职工民居建设过程中,宅屋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达到审批面积且拥有私建公路、庭院、空坪等的,责令其将私建公路、庭院、空坪等进行还林,由管理处收回使用权;确需使用公路、庭院的,由使用人申请,公园管理处实地察看同意后按10元/平方·年的标准收取租金。

一次性缴纳5年的按9元/平方收取;一次性缴纳10年的按8元/平方收取。

根据需要,公园管理处需对收取租金的地块进行建设时,由管理处无条件收回。

缴纳了租金的私建公路的养护工作,由使用人负责,不得阻碍他人通行,无条件无偿使用。

第二十六条申请临时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请领取《临时建筑许可证》后才可动工建设。

申请程序参照第十二条。

临时建筑批准期限最长为两年。

由公园管理处按10元/平方·年的标准收取租金。

第二十七条收取的土地租金专项用于龙山林场范围内民居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未批先建的建设行为,每次处罚10000元,并责令行为人限期拆除,未拆除的,一律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建人承担。

第三十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出售住房使用权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在龙山国有林场范围内禁止其任何建设活动。

第三十一条占有私建公路、庭院、空坪等的职工家庭户拒不履行公园管理处作出的“还林”或“缴纳租金”的决议,由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对已获批准建设临时建筑的申请人,未及时缴纳土地租金,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其建筑并责令其补缴租金。

第三十二条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对___、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201 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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