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2019)-财预〔2019〕9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2019)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予印发。
财政部2019年5月9日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以下称转移支付)。
第二条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包括:(一)重点生态县域。
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县级市、市辖区、旗、林业局等)。
(二)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包括:"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京津冀(对雄安新区及白洋淀周边区县单列)、海南以及长江经济带等相关地区。
(三)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
(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试点示范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
(五)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的地区。
第三条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选取客观因素进行公式化分配,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结果公开。
(二)分类处理,突出重点。
根据生态类型、财力水平、贫困状况等因素对转移支付对象实施分档分类的补助,体现差异、突出重点。
(三)注重激励,强化约束。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价和奖惩机制,激励地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10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
此前,《办法》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办法》,负面清单编制分为摸底研究、编制起草、统筹审核、公布实施、监督考核五个阶段。
此次印发《办法》,旨在进一步指导各地方、各有关部门扎实有序做好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各项工作,推动各地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可持续发展,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产品服务功能。
《办法》提出,要建立“县市制定、省级统筹、国家衔接、对外公布”的工作机制,遵循“坚持分工协作、突出因地制宜、注重衔接协调、强化底线约束、严格监督考核”的基本原则,按照“摸底研究、编制起草、统筹审核、公布实施、监督考核”的编制实施程序,以及编制规和技术审核要求,编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从“动态监控、监督管理、激励考核”等方面加强实施管控。
印发《办法》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约束不符合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办法》要求,因地制宜编制负面清单,并于规定日期前印发实施,同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编制实施规定,建设动态监管平台、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激励惩戒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各地严格按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负面清单编制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负面清单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和专题考核评价,定期向国务院报告并通报有关地方,确保负面清单落到实处。
办法全文如下:一、总体考虑和基本原则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县市制定、省级统筹、国家衔接、对外公布”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确保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一、总体要求(一)负面清单基本内涵。
《负面清单》上的产业主要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
其中,禁止类发展产业是指在增量上严格禁止新增投资建设,在存量上限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下同)淘汰和退出的产业类型。
限制类发展产业是指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区域、规模、工艺技术、清洁生产水平等有关方面须满足规定准入条件和标准,对现有但不符合要求的产业(企业),限期关停并转或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原则上,《负面清单》公布实施后,凡禁止类产业,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行政区域内禁止进入和发展;凡限制类产业,必须满足规定的标准条件后,才能进入和发展。
(二)负面清单管控空间范围。
《负面清单》所管控的范围覆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行政全域,但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国家已有明确法律、法规强制性保护的区域。
(三)负面清单管控重点产业。
《负面清单》主要针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即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和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管理等产业(项目),涵盖各地现有产业(包括现有主导和现有一般产业)和具有资源要素禀赋的规划发展产业,不包括超出地方事权范围或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项目)。
(四)负面清单管控重点内容。
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产业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中淘汰类;《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允许类,但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具备资源要素禀赋,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
列入《负面清单》限制类的产业主要包括:《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允许类,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资源要素禀赋,但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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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通
知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240个县(市、区、旗)及87个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205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遵循“县市制定、省级统筹、国家衔接、对外公布”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编制实施负面清单。
为使各有关单位按照不同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因地制宜编制实施负面清单,经有关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评价,现将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类型发给你们,请据此尽快完成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并于6月底前印发试行。
附件:(略)
1.新增240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类型表
2.新增8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国有林区林业局类型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2月3日
来源: /fg/detail2036593.html。
实现黑龙江省地方林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的有效措施研究
实现黑龙江省地方林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的有效措施研究作者:杨金山来源:《安徽农业科学》2015年第07期摘要文章阐述了《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规划范围、期限以及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的规划目标,提出了黑龙江省地方林业将通过认真实施规划,全面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加大生态修复的力度等措施,促进森林面积持续、快速增加,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推进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当前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或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S75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5)07-158-02黑龙江省是我国东北部的边陲省份,也是林业大省和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地位和战略地位。
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由省林业厅管理,包括全省13个市(地)林业局、76个县(市、区)林业局、386处国有林场(站)、84处国有苗圃、949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以及农垦、煤炭、公路、铁路、水利等11个行业部门,现有林地总面积959.00万hm2,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38.0%,森林面积704.50万hm2,活立木总蓄积5.33亿m3,森林覆盖率24.35%。
黑龙江省虽然是林业大省,但在林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森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林地生产率低等一些突出问题[1]。
为强化林地管理,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2014年6月29日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实施《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1 规划范围、期限、目标规划范围包括地方林业、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覆盖了全省全部林地。
规划以2009年为基准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紧紧围绕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根据全省生态区位及森林资源特点,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规划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行业部门[1]。
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Vol. 49 No.03-04 2021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为规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长江保护法》在“第一章 总则”之后即设置了“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体现了对强化规划引领的重视[1-3]。
为了落实其关于建立“长江流域规划体系”的要求,本文对长江流域规划体系的内涵进行了阐释,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关系进行了梳理,提出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的架构,并对顶层规划《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中如何落实系统观念、突出重点进行了阐述,以促进相关规划之间协调衔接,“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
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Implementing the Yangtze River Protection Law and Establishing a Planning System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Basin■文/杨晶晶 王东 马乐宽 孙宏亮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长江流域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
”其中,相关专项规划应发挥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构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该规划体系应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顶层规划,统筹生态环境修复规划、水资源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湖岸线保护规划、河道采砂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关要求,与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
黑龙江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划分
黑龙江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划分一、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
(一)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
该区域包括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共58个区(市)、镇(乡、街道办事处)。
区域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
功能定位:全国重要的能源、石化、医药和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和生物产业基地,东北地区陆路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1、哈大齐工业走廊构建以哈尔滨为中心,以齐齐哈尔、大庆为重要支撑,以主要交通走廊为主轴的空间开发格局。
(1)哈尔滨。
主要指哈尔滨市辖区,包括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和阿城区。
(2)齐齐哈尔。
主要指齐齐哈尔市辖区,包括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梅里斯区和碾子山区。
(3)大庆。
主要指大庆市辖区,包括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大同区和红岗区。
(4)重点开发城镇主要指哈大齐工业走廊毗邻的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包括宾县宾州镇、宾西镇和居仁镇、双城市双城镇、周家镇和新兴满族乡、巴彦县巴彦镇和兴隆镇、依兰县依兰镇和达连河镇、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林甸县林甸镇和花园镇、肇源县肇源镇和新站镇、肇州县兴城镇和肇州镇、讷河市雨亭街道办事处和拉哈镇、克山县克山镇、克东县克东镇和宝泉镇、拜泉县拜泉镇、泰来县泰来镇、龙江县白山乡和哈拉海乡、富裕县友谊乡和塔哈满族达斡尔族乡、依安县依安镇、肇东市五站镇和宋站镇、安达市任民镇和卧里屯乡等33个镇(乡)。
2、牡绥地区以牡丹江市为中心,强化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和绥芬河口岸功能,打造重要的国际贸易物流节点和对外合作加工贸易基地,建设全国沿边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枢纽站。
大小兴安岭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分析
大小兴安岭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分析大小兴安岭林区发展林下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主要表现为区位、生态、经济动植物资源、政策四方面优势,并形成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和加工、林下旅游四个林下经济模式。
标签:大小兴安岭;林下经济;优势;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可提高林地的综合利用率又延长了林业产业链,既保护生态又增加经济效益。
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黑龙江省林木主产区。
全面停止商业采伐,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尤为重要,发展林下经济成为实现经济转型的最重要的产业依托。
1林下经济的概念目前同外尚未应用“林下经济”这一概念,与之比较接近的是“Agroforestrv”、“Agroforestrv svstem”、“Multipurpose forestry”、‘‘Nonivood forest product”、‘‘Social forestrv”、‘‘EcologiCal forestry”等其他概念‘”。
“林下经济”一词首次出现在《广西市场与价格》2001年第10期提到“林下经济的深度开发,即对珍稀植物的研究和利用”。
2003年《林业勘查设计》第1期刊发的“对发展林下经济开发北药种植的探讨”,“林下经济”首次出现在文献标题中。
2004年《统计与咨询》第1期刊发的“伊春市林下经济开发浅谈”第一次对“林下经济”一词进行讨论[2]。
本文所指的林下经济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开展复合经营的新型经济形态。
即借助林地生态环境,以林地资源为依托,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林下的自然条件、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活动的复合式经营,以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丰富林地生物多样性,发挥林木与经济生物的综合效益[3]。
2大小兴安岭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2.1生态优势大小兴安岭林区自然环境优越,具有纯天然、无污染、原生态的特点,使林区经济发展具备了由以木材生产为主的粗放型管理向多元发展集约型管理转变的条件。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7.23•【文号】环发[2015]92号•【施行日期】2015.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的战略部署,完善主体功能区综合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绿色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和《环境保护法》,就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编制实施《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深入贯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对于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尊重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环境功能、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推进战略环评、环境功能区划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融合,加强环境分区管治,构建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环境政策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政策的导向作用,为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奠定良好政策环境和制度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
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实施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双管控,实行环保负面清单制度,以严格的环境监管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15602865_推进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的战略思考
推进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的战略思考薛阳1,2冯银虎2(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北京100083;2.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摘要]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主体功能区的重要类型之一。
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是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对于补足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短板”,改变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落后的面貌战略意义重大。
要立足区域功能定位,以县城为主平台,加快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关键词]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协调发展;战略思考[中图分类号]X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53(2018)01—0076—07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主体功能区的重要类型之一,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次。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性较强,担负着提供多种生态服务的功能,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不宜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建设[1]。
据统计,仅位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县级行政区数量676个,覆盖面积占我国国土面积的比例达53%。
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是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2]。
要立足区域功能定位,以县城为主平台,加快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一、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的重大战略意义城镇化关系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转型。
截至2015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6.1%,处于“诺瑟姆曲线”中30%-70%之间的快速发展阶段。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城镇化对于补足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短板”,改变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落后的面貌战略意义重大。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黑政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12〕29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前言第一篇规划背景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第二节空间布局第三节面临形势第四节综合评价第二篇总体要求和战略目标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开发原则第三章战略目标第一节主要目标第二节战略任务第三篇省域主体功能区第四章重点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第三节省级重点开发区域第五章限制开发区域(国家农产品主产区)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分XXX概况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分XXX概况第三节点状开发城镇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第二节管制内容第三节近期任务第四篇能源与资源第八章能源与资源第一节主要原则第二节能源开发利用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五篇保障措施第九章区域政策第一节财政政策第二节投资政策第三节产业政策第四节土地政策第五节农业政策第六节人口政策第七节民族政策第八节环境政策第九节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第十章绩效考核评价第一节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第二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第六篇规划实施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第一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第二节市县级政府职责第三节监测评估附件1:附图图1 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图图2 地形地势图图3 “一心两翼”城市化战略格局分布图图4 “三区五带”农业战略格局分布图图5 “两山一平原”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分布图图6 主体功能区分布图图7 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图8 重点开发城镇分布图图9 限制开发区域分布图图10 点状开发城镇分布图图11 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图12 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图13 水资源分布图图14 可利用水资源评价图图15 土地资源分布图图16 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图17 生态脆弱性评价图图18 生态重要性评价图图19 环境容量评价图图20 自然灾害危险性分级图图21 人口分布图图22 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布图图23 交通优势度评价图附件2:基本情况表1 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基本情况表2 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基本情况表3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基本情况表4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基本情况表5 限制开发区域森工系统林场基本情况表6 限制开发区域农垦系统农场基本情况附件3:禁止开发区域名录表1 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名录表2 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名录表3 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名录前言推进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和谐龙江的重要途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2.20•【文号】发改西部[2013]336号•【施行日期】2012.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的通知(发改西部[2013]336号)有关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关于“推进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的部署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经商有关部门,我委编制了《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2月20日附件: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2月)前言西部地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国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是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集中分布区和重要的生物多样性聚集区,也是我国水土流失、土地石漠化荒漠化最严重的地区。
同时,西部地区又是国家重要资源的战略接续地。
加强西部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部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先后启动实施了一批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林草植被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水土流失减少,风沙危害减轻,重点工程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有效地促进了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但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系统的压力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西部地区地域辽阔,生态环境的区域差异巨大,必须针对区域特点开展科学有效的生态综合治理。
黑龙江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划分
黑龙江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划分一、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总面积4.9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0.4%,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3.5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7.58%。
(一)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
该区域包括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共58个区(市)、镇(乡、街道办事处)。
区域总面积2.7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5.8%;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1.9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13%。
功能定位:全国重要的能源、石化、医药和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和生物产业基地,东北地区陆路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1、哈大齐工业走廊构建以哈尔滨为中心,以齐齐哈尔、大庆为重要支撑,以主要交通走廊为主轴的空间开发格局。
(1)哈尔滨。
主要指哈尔滨市辖区,包括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和阿城区。
(2)齐齐哈尔。
主要指齐齐哈尔市辖区,包括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梅里斯区和碾子山区。
(3)大庆。
主要指大庆市辖区,包括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大同区和红岗区。
(4)重点开发城镇主要指哈大齐工业走廊毗邻的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包括宾县宾州镇、宾西镇和居仁镇、双城市双城镇、周家镇和新兴满族乡、巴彦县巴彦镇和兴隆镇、依兰县依兰镇和达连河镇、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林甸县林甸镇和花园镇、肇源县肇源镇和新站镇、肇州县兴城镇和肇州镇、讷河市雨亭街道办事处和拉哈镇、克山县克山镇、克东县克东镇和宝泉镇、拜泉县拜泉镇、泰来县泰来镇、龙江县白山乡和哈拉海乡、富裕县友谊乡和塔哈满族达斡尔族乡、依安县依安镇、肇东市五站镇和宋站镇、安达市任民镇和卧里屯乡等33个镇(乡)。
2、牡绥地区以牡丹江市为中心,强化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和绥芬河口岸功能,打造重要的国际贸易物流节点和对外合作加工贸易基地,建设全国沿边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枢纽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8•【字号】黑政办发[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8〕53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精神,加强对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省政府对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撤减。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及有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撤销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122个(详见附表1)。
撤销机构所承担的工作,由其原依托单位请示分管副省长协调或采取“联席会议”等形式继续开展。
撤销机构的公章,要于8月31日前送交省政府督办检查室。
二、保留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150个(详见附表2)。
保留机构包括参照国务院设置的相应机构、国家要求成立的机构、省政府特设机构或涉及社会安全稳定的机构等。
三、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对国务院没有设置或没有要求设置的,一般不再设置;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分管副省长或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确需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或议事协调机构需要更名、调整成员的,由拟设立或更名、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依托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编办审核把关并由省编办按程序呈常务副省长、省长审定,必要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附表1:附表2。
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1.09•【文号】国函〔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1.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黑龙江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地处东北亚中心区域,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向北开放新高地。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黑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99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27.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1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63.3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中国的国家战略有哪些
中国的国家战略有哪些中国的国家战略有哪些?| 国家战略是战略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战略。
战略,是指为实现某种目标(如政治、军事、经济或国家利益方面的目标)而制定的大规模、全方位的长期行动计划。
不同国家对于国家战略的定义各不相同,国家战略就是实现国家总目标而制定的,是实现国家目标的艺术和科学。
指导国家各个领域的总方略。
其任务是依据国际国内情况,综合运用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国家力量,筹划指导国家建设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达成国家目标。
国家战略的使用最早出自美国,并将其正式列为军事用语。
国家战略概念来源于大战略。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的大战略概念传入美国,到战后逐渐演变成为国家战略,并将其正式列为美国军事术语。
其定义是:“在平时和战时使用军事力量的同时,发展和使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心理力量,以实现国家目标的艺术和科学。
”许多国家对国家战略的研究正在开展之中,学术界对它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日本给国家战略下的定义是:"为了达成国家目标,特别是保证国家安全,平时和战时,综合发展并有效运用国家政治、军事、心理等方面力量的方策。
"原苏联及东欧国家不使用国家战略的概念。
有的把它等同于大战略;有的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在于大战略是运用国家力量,达成军事目标,而国家战略则是运用国家力量,达成国家总体目标。
80年代以后,中国学术界也开始了对国家战略的探讨,主要是从区别于大战略的意义上来认识和使用国家战略概念的。
有一种意见认为,虽然中国未在正式文件中使用国家战略这一概念,但它主要体现在党和国家的总路线、总方针、总政策之中。
中国学术界对国家战略尚无统一认定,有的认为,国家战略是建设和运用国家各方面的实力和人力,以实现国家总目标而采用的方略却是一致的。
国家战略就是为实现国家的总目标而制定的。
中国的战略体系不使用"国家战略"的称谓。
国家战略物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简称国家物资储备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司局级机构,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黑林草联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林草联规〔2022〕1号哈尔滨市,方正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五常市、尚志市;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牡丹江市,林口县、穆棱市、东宁市、宁安市;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市;大庆市,林甸县;鸡西市,密山市、虎林市。
双鸭山市,饶河县;伊春市,铁力市、嘉荫县、大菁山县。
七台河市,绥滨县;黑河市,北安市、嫩江市、孙吴县;绥化市,青冈县、明水县、海伦市、望奎县、绥棱县、庆安县、兰西县;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市林草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下发的《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制定了《黑龙江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1月7日黑龙江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生态护林员是指由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护的人员。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23•【字号】黑发改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的通知黑发改规〔2017〕4号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实施有关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尽快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的开发管控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约束产业发展,按期完成《负面清单》提出的技术改造升级、企业关停并转等任务,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强化监督管理,对各类建设开发活动,特别是产业发展行为,实施动态监控,确保有关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
二、加强动态衔接《负面清单》实施后,如国家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做出修订,严于《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内容,按修订后内容执行。
有关县(市、区)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及时发现和总结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省发展改革委。
根据需要可适时对《负面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三、严格监督检查有关县(市、区)要定期对本地区《负面清单》实施情况进行自查,于每年11月底前形成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对实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pdf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7月23日。
中国及部分省市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相关政策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中国及部分省市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相关政策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生态保护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一些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
但由于中国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地区区别较大,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中国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的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国务院发布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
实施生态气象保障工程,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气象服务。
中国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相关政策
部分省市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的发展,比如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按照“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整治失序低效空间、修复损毁退化空间”的原则,因地制宜部署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
部分省市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相关政策。
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用户答卷预览【965188】的答卷【试卷总题量: 10,总分: 100.00分】 用户得分:80.0分,用时508秒,通过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一、单选题 【本题型共4道题】1.黄河中游主要是( )的问题比较突出,包括多沙、粗沙(区),还有一些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对下游它有各种严重的威胁。
A.水土流失B.乱砍滥伐C.土地沙化D.水灾隐患正确答案:[A]用户答案:[A] 得分:10.002.《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由( )牵头,科技部、财政部等十个部委共同起草的。
A.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自然资源部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部C.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D.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应急管理部正确答案:[A]用户答案:[A] 得分:10.003.( )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川滇生态屏障所在的区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和民族发展的重要的支撑。
A.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B.黄河重点生态区C.湘江重点生态区D.渤海湾重点生态区正确答案:[A]用户答案:[A] 得分:10.004.美丽中国建设理论框架的三个次是( )。
A.第一层次:生态要素层;第二层次:精神要素层;第三层次:物质要素层B.第一层次:精神要素层;第二层次:物质要素层;第三层次:生态要素层C.第一层次:物质要素层;第二层次:精神要素层;第三层次:生态要素层D.第一层次:生态要素层;第二层次:物质要素层;第三层次:精神要素层正确答案:[D]用户答案:[C] 得分:0.00二、多选题 【本题型共2道题】1.我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显著成效包括:( )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步伐加快。
A.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快速增长B.草原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遏制C.水土流失及荒漠化防治效果显著D.河湖、湿地保护恢复初见成效E.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积极成效正确答案:[ABCDE]用户答案:[ABCDE] 得分:20.002.《规划》中关于优化总体布局所指南方丘陵地区涉及( )等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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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黑发改规[2017]4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7.23
【实施日期】2017.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
行版)》的通知
(黑发改规[2017]4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实施
有关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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