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 由市场失灵到政府失灵 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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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GPRS流量不合理收费引发的对电信行业政府垄断的思考

——以治理市场失灵为出发点,以政府失灵为落脚点??

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2012050195 张艺琳

前些日子,笔者因为出国事宜,要从珠海到广州去办理签证等手续。离开了WIFI覆盖的校园天地,只身一人在广州乱窜,自然是离不开GOOGLE地图了。先定位,然后输入目的地,软件便帮你把路线规划好。甚是方便。然而,到广州的第二天晚上,便收到贴心小伙伴10086的友好提醒:本月流量告罄,并且超出31M,超出部分按1元/M收费!

“#¥&*&*!·#……%&”,顿时心里千万只草泥马狂奔而过!“包月套餐10元便可消费100M流量,超出31M却野蛮地要了我31块大洋!哪位好心人告诉我套餐外的流量跟套餐内的流量有什么不一样?是加了什么祖传秘方特制调料么!”

而这件事,引起了笔者对政府公营的一些思考。

众所周知,电信行业在我国是由国家投资建设公营的。本来,这类行业公营的出发点是很好的。电信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特性,初始投资十分巨大,但建成后,多为一个用户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相比初始的固定成本,却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这样一来,政府的介入,一方面是因为创办这些企业所需的初始投资十分巨大,非一般投资者所能承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其垄断特性被私人企业所控制,从中获取超额利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然而,正如笔者所经历的以及无数消费者所经历过的,政府公营所带来的,似乎不是电信行业的优质服务和实惠价格,而是政府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取相当的垄断利润,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撑。

政府以避免市场失灵为出发点,却摇身一变,加入了剥削者的行列,导致“政府失灵”现象。这样的结果比原本市场自然产生的垄断更发人深省。

这中间有太多值得思考的环节。

从政府对自身职能的定位,公众对政府职能的定位,到政企不分的弊端,政企职责分离的必然,再至市场机制的完善,等等。

篇幅有限,能力有限,无法一一详述,笔者仅从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的完善两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长久以来,我们的政府以“全能的管理者”自居,鱼肉着百姓的纳税,却气势逼人,凌驾于百姓之上。这点可以从许许多多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窥见一斑。政府部门对自身定位的错位,从源头上导致了政府行为的扭曲。只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才能全面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有效地限制政府的权力,真正做到服务百姓。拿电信行业来说,政府应认识到其介入的目的是为了服务百姓而非获取高额利润,从而为电信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透明的、公开的、公正的竞争环境。当然,我从来不认为政府能自觉做到在有利可图时放弃利益为百姓谋利,因此这中间必然需要一个制约机制,西方代议制国家是用民主选择政府的方式来制约政府,

一旦政府的服务不能满足选民的要求,便面临选民“用脚投票”的压力。而中国呢?似乎缺乏如此直接而有力的制约?

其次,在当前的环境下,笔者认为一个更可行的办法是在电信行业中开放竞争,引入市场机制。诚然,电信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初始投资之巨大不是一般投资者所能承担的,但纯粹由政府投资公营显然会带来政府垄断的低效率。因此,笔者认为,通过政府补贴,鼓励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向优质的私人投资者提供优惠,将更多的竞争者引入电信行业,从而政府介入却不直接参与电信行业的供给,而只是给予支持、制定规范。如此,竞争机制的引入、政府支持、政府适当制定行业规范三者相结合,一方面可以使电信行业竞争更加充分,价格更加合理,服务更加优质,另一方面政府的规范也能促进电信行业形成一个透明、公平、公正的竞争局面。

以上是我对政府介入电信行业的几点思考,如有欠妥之处,见谅。

——经济学院

经济学(投资经济)

2012050195

张艺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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