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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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井作业安全检查表

竖井作业安全检查表
年月日年月日
竖井作业安全检查表
项目(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序号
检查项目
对应条文号
检查情况
1
班前安全讲话
2
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3
井口排水、防冲刷设施,锁口圈施做
4
边、仰坡开挖及防护加固
5
与正洞连接处施工安全措施
6
竖井井口及井架
井口配置井盖
7
井口防雨设施、轨道阻车器
8
安全栅栏设置
9
联络信号
10
井架避雷设施
11
竖井掘进
爆破前,施工机具撤离
24
人员、材料不得混乘
25
采用罐笼提升
罐顶铁盖或铁门、罐底钢板设置
26
人数和最大载重量提示牌。
27
升降速度限制
28
钢丝绳安全检查及维护
29单绳提升罐笼防坠器设置30升降作业时,安全警戒
31
竖井防排水
竖井建井期间的防排水措施
32
竖井使用期间的防排水措施
33
竖井废弃时的安全处理措施
检查方:被检查方:
检查人(签名):接收人(签名):
12
爆破后,井口、井内安全检查
13
异常情况时的人员撤离
14
围岩预加固、二次衬砌
15
竖井提升机械使用
检测机构验收合格
16
深度指示器、保护装置
17
工作吊盘载重能力
18
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检查、维护
19
采用吊桶提升
保证吊桶不碰井壁的措施
20
提升速度限制
21
吊桶连接
22
吊桶上方设置保护伞
23
人员、材料不得超出桶沿

金属井架、井筒装备检查记录

金属井架、井筒装备检查记录

金属井架、井筒装备检查记录检查实施方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89条规定,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它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或防腐层剥落,应及时做出相应的处,检查和处理结果留有记录。

一、检修步骤与内容1、对井架的固定是否桧松动进行检查。

2、对井架的表面防锈漆是否脱落的检查。

3、对井筒罐道梁的固定及表面防腐剂的检查。

4、对井口安全门及金属支架表面防锈漆进行检查。

5、对井架进行螺丝紧固及局部除锈补刷防腐漆。

6、对安全门进行焊接加固及表涂刷防锈漆和其它金属支架表面局部进行除锈涂刷防锈漆。

二、将各项的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认真填写。

(见表1)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召开所有参加检查维修工作人员的学习会议,传达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人人做到心中有数,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在施工措施上签字后方可投入工作。

2、检查各种工具,确保工具及设施正常使用,把使用工具用绳系在腰间,以防坠物伤人。

施工前,井架下方10米范围内禁止人员走动、逗留。

3、所有参加检查维修工作人员听从总指挥统一调度,下达的各种指令认真执行。

4、所在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上井架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和防滑鞋。

5、各工种密切配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记录。

6、检查井筒装备时,认真仔细,禁止走马观花。

除锈时,一定要除彻底,刷漆时一定要刷均匀。

检查井筒罐道梁时,绞车速度不超过0.3m/s,设专人负责传递信号,信号传递要及时、精力一定要集中。

7、施工完毕后,经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运行,将检查记录填写准确。

表1金属井架、井筒装备检查记录表维修负责人(签字):机电矿长(签字):金属井架、井筒装备检查记录检查实施方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89条规定,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它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或防腐层剥落,应及时做出相应的处,检查和处理结果留有记录。

一、检修步骤与内容1、对井架的固定是否桧松动进行检查。

煤矿日检查清单

煤矿日检查清单
(3)
立井永久支护前是否指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井帮的变化
(4)
是否有根据地形、水文地质制定的防排水措施

井筒施工
(1)
在井口有无保证掘进安全的措施
(2)
挂圈背板临时支护时间是否不超过1个月
锚喷临时支护是否短段掘进
(3)
永久支护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4)
空帮距是否不大于2m,锚喷支护空帮距是否不大于4m并有防片帮措施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4
检漏继电器防爆性能是否良好,欧姆表示数是否正常
5
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前,是否禁止运行
6
值班电工是否每天检查一次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并记录,内容合格
7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是否受潮或进水
8
电缆与设备是否完好,连接是否牢固
9
操作电气设备有无电弧发生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1
8
接线盒内接地芯线是否比导电芯线长,盒内清洁有无杂物和导电线丝
9
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
围岩是否坚固
是否设备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不超过150
10
有无失爆电气设备

井下电网过流保护
1
电气设备选择
电气系统安全检查清单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额定电压与所在电网是否相适应
(2)
额定电流是否大等于平时最大实际工作电流
9
变配电硐室有无足够的防火器材,其支护材料是否可燃性材料,有无防火门

井下电网漏电保护
1
是否检漏继电器与带跳闸线圈的自动馈电开关一起使用,一电网一检漏继电器

矿山设备一般检查项目表

矿山设备一般检查项目表

备注
变 配 8、分、合闸及事故信号应明显,仪表应灵敏可靠 电 所
9、灭火器材齐全 10、有直达交换台或调度室的通讯设施
7、有合格的高压电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绝缘台、高压验电笔
1、所有架空线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敷设和维护,导线至地面或水面的距离应 符合要求 2、露天采矿场加工线路应设避雷保护装置
电 3、移动式电气设备,使用矿用橡套电缆 气 线 4、矿山企业有配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图 路
7、有齐全可靠的机电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 8、有通信联系装置 9、工具及防护用具齐全 10、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 1、零部件完整齐全,皮带松紧度符合技术要求 2、设备性能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动 3、有技术铭牌、责任牌和设备铭牌 力 设 4、电动机电控符合要求 备
5、每台设备必须设置专用开关,并保持干燥 6、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安全阀、压力调节器齐全,指示准确
9、露天矿接地装置的电阻应符合要求,每年测定一次,记录测量结果 1、照明使用电压为380/220V。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不高于36V,携带式 电动工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72V 2、夜间工作地点,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照明必须满足要求 3、早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作业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V 4、在经常检修的场所应设置专用检修配电箱,并符合相应的电压等级 1、专人负责机电设备管理
8、安全阀动作可靠,符合技术要求
排 3、室内接地系统完好,金属外壳有接地保护装置(接地电阻符合规程要求) 水 设 4、有水灾淹没危险的露天采矿场坑底排水泵站,有工作、备用的水泵 施
5、水泵房内有电气设备过流、过载和失压等保护装置 6、压力表、真空表、电流表、电压表齐全,指示正确,并定期检验 1、变配电所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侵入的设施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有金属网栅,四周有围墙或栅栏,并有通往变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一、矿井安全生产管理•[ ] 是否建立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 矿井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 是否制定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 整个矿井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通风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 是否进行矿井防尘、防火、防爆、防突、防治水等各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修?二、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 采掘工作面的支架、液压支架、割煤机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设备是否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 ] 采煤机液压系统和水力支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进行过油品更换和液压系统的检查?•[ ] 输送机、采掘机、皮带机及其他电气设备是否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并且是否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 给排水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 是否建立了设备维修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记录设备故障和维修情况?三、矿井安全标志设施•[ ] 是否设置了矿井安全标志,标志是否清晰可见?•[ ] 逃生通道、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避灾通道是否清晰,是否设置了疏散通道指示灯?•[ ] 矿井巷道的各种标志、标牌是否齐全,标识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是否建立了矿井瓦斯、煤尘浓度等监测系统,监测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及时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 ] 是否进行了矿井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是否建立了矿井地质信息系统?四、作业面的安全管理•[ ] 作业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了支护设施和排水设施?•[ ] 作业面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存在顶板、底板、煤壁等安全隐患?•[ ] 作业面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采风口是否通畅,是否存在通风不畅的现象?•[ ] 作业面的瓦斯浓度是否超标,是否对作业面和瓦斯抽放进行了监测和控制?•[ ] 是否建立了作业面的巡查记录,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和记录?五、矿井应急救援措施•[ ] 是否制定了矿井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 是否建立了矿井逃生通道和应急疏散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设备并有明显的标识?•[ ] 是否建立了矿井事故报告和报警机制,是否设置了事故报告和报警设备?•[ ] 是否建立了矿井事故调查机构和应急救援中心,并且是否通过考核认证?•[ ] 是否对矿井员工进行了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是否建立了员工的应急救援队伍?以上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清单,通过检查清单可以全面掌握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煤矿企业矿井瓦斯管理检查清单

煤矿企业矿井瓦斯管理检查清单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
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检查工分工记录,瓦斯检查工入井位置监测记录,调度记录。现场检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三十条。
7
停工、峒室、瓦斯涌出地点巷道瓦斯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七十条。
14
瓦斯浓度超限处理措施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记录,瓦斯检查记录,瓦斯检查班报,安全监控系统瓦斯、馈电状态记录 ,矿调度记录,通风调度记录,调度录音记录,区域人员入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核查。
2
瓦斯检查仪器携带
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发放记录,入井人员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八十条。
10
一氧化碳检查
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要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装备配备情况,瓦斯检查班报,原始检查记录,矿调度记录,通风调度记录,气体分析记录,检查人员入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八十条。
11
有害气体检查
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装备配备情况,原始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入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三十五、一百六十七条。

金属井架、井筒装备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金属井架、井筒装备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副立井井架、井筒装备防腐、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号:PA—YS—20180510施工单位: 机电科编制人:施工负责人:编制时间:2018年5月10日执行时间:2018年月日措施审批意见及签字审批人员签名及日期:运输工区: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机运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副立井井架、井筒装备防腐、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99条规定:应当每年检查一次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它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发现松动及时加固,发现防腐层剥落及时补刷防腐剂。

检查和处理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为确保此次施工的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二、施工组织:为利于协调、组织及保证此次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成立施工组织:安全负责人:王超现场施工负责人:刘明泉、潘福生技术负责人:张吉福、罗福生参加施工人员:王爱文、郑兴华、田始海、韩建强等机电科职工三、检修步骤与内容1、对井架的固定是否桧松动进行检查。

2、对井架的表面防锈漆是否脱落的检查。

3、对井筒罐道梁的固定及表面防腐剂的检查。

4、对井口安全门及金属支架表面防锈漆进行检查。

5、对井架进行螺丝紧固及局部除锈补刷防腐漆。

6、对安全门进行焊接加固及表涂刷防锈漆和其它金属支架表面局部进行除锈涂刷防锈漆。

7、将各项的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认真填写。

(见表1)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召开所有参加检查维修工作人员的学习会议,传达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人人做到心中有数,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在施工措施上签字后方可投入工作。

2、检查各种工具,确保工具及设施正常使用,把使用工具用绳系在腰间,以防坠物伤人。

施工前,井架下方10米范围内禁止人员走动、逗留。

3、所有参加检查维修工作人员听从总指挥统一调度,下达的各种指令认真执行。

矿山开采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矿山开采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矿山开采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设备安全检查
- 检查所有设备的操作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 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如护栏、安全门等。

- 检查设备的紧固件是否松动或有异响。

电气安全检查
-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正常。

- 检查电缆和插头的状态是否良好,不存在损坏或漏电现象。

- 检查紧急停机开关是否能够正常操作。

环境安全检查
- 检查矿山内的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检查矿山道路的状况,如有异常修复路面或清除障碍物。

- 检查矿山内是否存在滑坡、崩塌等安全隐患。

人员安全检查
- 检查所有员工是否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等。

- 检查员工的培训情况,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检查员工的工作状态,如疲劳、酒精或药物影响等。

以上是矿山开采日常安全检查的要点清单,每天都应按照此清
单进行检查,确保矿山的安全运作。

请所有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并及时记录和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

请注意,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矿山安全检查要求应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安全检查表

煤矿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安全检查表

煤矿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安全检查表煤矿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1基本要求立井提升的过卷和过放达不到规定值时,应采取补救措施提升速度不小于3m/s的提升系统,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井底信号、井口信号、绞车之间的信号系统,除有备用装置外,还必须装设备用电话立井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在井筒内作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单一水平和多水平罐笼提升系统,罐位、安全门、阻车器、摇台、罐座的协调运转,必须使用信号系统进行有效控制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2保护装置必须设下列符合要求的保护装置: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满仓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装置3罐笼乘人层顶部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两侧装设扶手乘人的专用罐笼和混合罐笼每层内限乘人数应明确规定,超员必须制止严禁超载和超重运行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不得小于1.9m,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1.8m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m2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且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4检查与维修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设置保险伞和栏杆;(2)必须使用保险带;(3)绳速一般0.3~0.5m/s,最大不大于2m/s;(4)检修信号必须安全可靠提升系统的各部分,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专门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留有记录新安装井投入运行后,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一次5用吊桶升降人员用自动翻转式吊桶乘人,必须有防止翻转的装置乘人吊桶不能同时装料吊桶边缘不得坐人吊桶上方的保护伞超过40m井深,吊桶必须有钢丝绳罐道;超过100m井深,吊桶必须有专用钢丝绳罐道应采用不旋转提升钢丝绳吊桶提升到地面时,人员必须从井口平台进出吊桶,并只准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斜井提升容器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m/s,并不得超过人车设计的最大允许速度。

煤矿企业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检查清单

煤矿企业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
2
井筒装备施工安全管理
立井井筒未贯通严禁井筒装备安装施工。
突出矿井进行煤巷施工,且井筒处于回风状态时,严禁井筒装备安装施工。
吊盘、吊桶(罐)、悬吊装置的销轴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禁吊盘和提升得大于0.2m/s。
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检查清单
序号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责任人
1
井架安装安全管理
井架安装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采用扒杆起立井架时,必须符合规定。
井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
安装井架或者井架上的设备时必须盖严井口。
装备井筒与安装井架及井架上的设备平行作业时,井口掩盖装置必须坚固可靠。
立井装备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
3
井塔与井筒装备平行作业
土建与安装平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利用永久井塔凿井时,在临时天轮平台布置前必须对井塔承重结构进行验算。
专项措施,承重验算报告。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七条

钻井安全设施检查十项内容

钻井安全设施检查十项内容

钻井安全设施检查十项内容一、井口安全防护措施检查井口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包括井口防喷器、安全防喷罩、护甲钢罩等装置的完好性、固定性以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要检查井口的人员管控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井口区域。

二、防火安全设备检查防火安全设备的检查包括灭火器、灭火系统、防爆电器设备以及消防通道的畅通程度等。

要确保这些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能够在发生火灾时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

三、井身安全防护措施检查井身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包括井架、井口大门、井筒和井眼的保护等。

要确保这些设施的结构完整,能够有效地防止井身塌陷、坍塌等危险的发生。

四、井头安全装置检查井头安全装置的检查包括套管、井底钻井工具和装置以及控制装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等。

要确保这些装置能够正常工作,保证钻井作业的安全进行。

五、井底安全设备检查井底安全设备的检查包括井下抽油泵、井下防喷器、井下监测装置等。

要确保这些设备都能够正常工作,保证井底的安全生产。

六、井身气体监测设备检查井身气体监测设备的检查包括气体检测仪、气体报警器、气体排放装置等。

要确保这些装置可以及时准确地监测井身内的气体浓度,避免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七、钻井液循环系统检查钻井液循环系统的检查包括离心泵、固控装置、鼠砂器和钻井液泥浆的处理设备等。

要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工作,保证钻井液循环系统的稳定运行。

八、井口环境检查井口环境的检查包括井口附近的地面状况、井边围栏的设置和维护等。

要确保井口周围的环境整洁、安全,避免作业人员的滑倒、摔伤等意外事故发生。

九、井控系统检查井控系统的检查包括井控台、井口通信设备、监测装置等。

要确保井控系统的运行正常,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处理井下的信息,保证井场的安全生产。

十、应急救援设备检查应急救援设备的检查包括应急暗室、生命救援装备、急救药品等。

要确保这些设备齐全、完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应对突发事故和紧急救援的需求。

以上是钻井安全设施检查的十个内容,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全面检查,可以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企业采掘设备检查清单

煤矿企业采掘设备检查清单
掘进工作面供电设计,保护试验记录,3300V安全措施。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第一百一十九条。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设备完好,防爆性能符合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十条、四百四十八条。
电压超过3300V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百四十五条。
保护齐全;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要加装防护设施。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百四十四条、第四百五十一条、第四百五十二条、第四百五十三条。
电压超过3300V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百四十五条。
8
破碎机设备性能
4
掘锚一体机设备性能
在设备非操作侧,装有紧急停转按钮(连续采煤机除外);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内外喷雾压力达到要求。
掘进工作面供电设计,保护试验记录,3300V安全措施。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第一百一十九条。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设备完好,防爆性能符合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十条、四百四十八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百四十五条。
9
锚杆钻车防护
锚杆钻车必须有防护操作台。
现场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二十条。
10
履带行走支架
履带行走式支架应具有预警延时启动装置、系统压力实时显示装置,以及自救、逃逸功能。
现场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二十条。

煤矿企业机电设备检查清单

煤矿企业机电设备检查清单
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百二十九条。
设备检修时要执行挂牌制度,悬挂警示牌,设专人协调指挥。
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百三十条。
在设备的隐蔽处及通风不畅的空间内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百三十条。
矿坑变电站(移动站)、开关箱、分支箱统一编号,门必须加锁,并设安全警示标志。
移动变电站箱体应当有保护接地。
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百零一条。
变(配)电设施、油库、爆炸物品库、高大或者易受雷击的建筑,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每年雨季前检验1次。
抽查记录、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百一十一条。
机电设备检查清单
Hale Waihona Puke 序号项目检 查 内 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责任人
1
设备设施
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抽查资料。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七条、第六百一十条。
采场内的主排水泵站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当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必须能担负最大排水负荷。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百一十七条。
检修用电设备的高压进线和总隔离开关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
检修设备高压线路时,必须切断相应的断路器和拉开隔离开关,并进行验电、放电、挂接短路接地线。
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百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井巷掘进与支护检查清单

煤矿企业井巷掘进与支护检查清单
15°以上斜井(巷)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符合规定。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十六条。
14
反井钻机施工
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扩孔作业、孔口安全防护、防止堵孔等符合规定。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十七条。
作业规程。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
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
7
冻结法施工立井井筒
冻结孔、水文观测孔、生根壁座、井壁梁窝施工应符合有关要求,立井掘进施工、井壁结构、冻结孔充填符合要求。
井筒施工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抽查。
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第6.1.1.2.
3
立井井口支护
开凿立井时,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在表土中开凿立井,其临时锁口标高低于永久锁口设计时,应满足防洪、防滑坡、防沉降等要求。
混凝土抽样检测台账,套壁施工记录。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十九条。
向井下输送混凝土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40或者输送深度大于400m 时,严禁采用溜灰管输送。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第五十五条。
10
钻井法施工立井井筒
钻井设计与施工的最终位置必须穿过冲积层,并进入不透水的稳定基岩中5m 以上;钻井临时锁口深度应当大于4m,且进入稳定地层中3m 以上,遇特殊情况应当采取专门措施.下沉井壁、壁后充填及充填质量检查、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和开掘马头门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井筒装备检查制度

井筒装备检查制度

井筒装备检查制度
1、井筒的检查
对井筒检查应每周一次,检查时应随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井壁的变形、裂缝、滴水的情况
2、井筒电缆的检查
井筒电缆要每周检查一次,主要检查
(1)电缆有无机械损伤
(2)固定电缆卡子有无松动,砸刮损坏
(3)清除电缆卡子与支架上的积垢与杂物
(4)电缆两端引入与引出部分应无异状,特别注意井筒下部硐室拐弯处的保护应无损伤现象。

3、井筒管路的检查
主要检查井筒中的管路有无损坏、变形、锈蚀情况,管子的固定,接头是否完好。

4、梯子间的检查
检查梯子间的固定情况,如有无松动、脱落、锈蚀、腐蚀情况,防腐是否良好
5、罐道梁的检查、
罐道梁每周检查一次,主要检查:观察罐道梁有无变形,扭曲,梁窝活动或脱落等,要定期检查锈蚀防腐情况
6、罐道的检查
罐道应每天检查一次,主要检查:
(1)罐道平直度
(2)罐道固定情况及其它有无损伤
(3)检查罐道接头是否错位、有无间隙
(4)定期检测两条刚性罐道对面的间距
(5)每年做一次详细的测定报告
7、天轮的检查,检修
天轮每周检查、检修一次
(1)天轮轴承注润滑脂
(2)游动天轮轴衬及轴瓦注润滑脂
(3)检查紧固轴承螺丝
(4)观察轴承声响及温升情况
(5)观察游动轮有无偏摆及其它不正常情况
(6)检查绳槽磨损情况及各钢丝绳的张力
(7)检查轴编码器是否正常
对以上各种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填入相应记录,并签字留名。

煤矿企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清单

煤矿企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清单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满足要求。
立井施工应在井口预留专用回风口,以确保风流畅通,回风口的大小及安全防护措施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局部通风设计。现场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第八十三条。
3
建井期间通风系统
建井期间应尽早形成永久的通风系统。未形成系统前,必须建设临时系统。
通风系统设计。现场检查。
定期测定站内空气中的氨气浓度,氨气浓度不得大于0.004%。
制冷剂容器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制冷剂在运输、使用、充注、回收期间,应有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冻结站气体检查台账,压力容器试验报告。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
13
立井临时改绞
立井井筒临时改绞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清单
序号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责任人
1
新建矿井供电电源
建井期间应尽早形成永久的供电系统。未形成前,必须建设临时系统。
供电系统图。现场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七十条。
建井期间应当形成两回路供电。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能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十九条。
16
抓岩机安全管理
抓岩机应与吊盘可靠连接,设置专用保险绳;抓岩机连接件及钢丝绳,在使用期间必须由专人每班检查一次;抓矸完毕必须将抓斗收拢并锁挂于机身。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钢丝绳检查记录。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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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检查清单
序号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责任人
1
井架安装安全管理
井架安装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采用扒杆起立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时,必须符合规定。
井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
安装井架或者井架上的设备时必须盖严井口。
装备井筒与安装井架及井架上的设备平行作业时,井口掩盖装置必须坚固可靠。
立井装备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
3
井塔与井筒装备平行作业
土建与安装平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利用永久井塔凿井时,在临时天轮平台布置前必须对井塔承重结构进行验算。
专项措施,承重验算报告。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七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
2
井筒装备施工安全管理
立井井筒未贯通严禁井筒装备安装施工。
突出矿井进行煤巷施工,且井筒处于回风状态时,严禁井筒装备安装施工。
吊盘、吊桶(罐)、悬吊装置的销轴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禁吊盘和提升容器同时运行,提升容器或者钩头通过吊盘的速度不得大于0.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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