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工作方法管理重点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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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工作方法、管理重点及建议1、合同管理工作方法

1.1合同管理框架

同合

关同同

系关关

系系

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督促和纠正合同双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提前向合同双方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2工程变更处理的措施

(1)在授权范围内发出工程变更令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力争做到工程数量的改变应保持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小。

(2)监理工程师就发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超过授权范围时,协助总监或总监代表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确定变更费用。

1.3工程延期处理的措施

(1)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向业主申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a、工程延期必须符合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条款。

b、延期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作延期意向。

c、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赂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提交有关证明。

d、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报告。

(2)延期评估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b、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c、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充分与正确。

d、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恬当。

1.4费用索赔处更的措施

(1)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人每项索赔,并推荐适当的形式,在合同范围内,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做出修正安排,估算承包人报酬并证明其原因,同时证实和修改承包人的支付要求。

(2)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向业主提交建议和意见,并将承包人有关材料报送业主。

a、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索取额外的费用。

b、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后,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c、承包人承诺继续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产,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d、监理工程师索赔事件终止后28天内,收到承我人提交的正式索赔申请。

(3)监理工程师从以下方面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a、索赔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b、索赔的内容符合要求。

(4)监理工程师从以下方面评定索赔申请

a、承包人提交的申请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要求。

b、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c、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d、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1.5争端与仲裁处理的措施

(1)争端的规定

a、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及时报送业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文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b、只要合同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

(2)仲裁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做以下工作。

a、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b、仲裁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以公正的态度提供准确的证据和出庭作证。

c、仲裁后,执行仲裁决定。

1.6承包人违约处理的措施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违约后,及时上报业主,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督促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与纠正;严重违约者,协助业主采取措施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当承包人的违约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分为一般违约和严重违约。

1.7分包与转让处理的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分包合同的执行,从对分包人的审查,合同的签订到施工质量监理以及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往来帐结算情况等整个合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严禁再分包和暗分包,对违反合同规定的,有权停止分包合同的执行。

(2)分包的规定

a、严禁承包人把大部分工程甚至全部工程分包出去或层层分包。

b、必须经总监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人才能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

c、对分包的批准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d、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并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各类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e、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由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3)转让

只有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1.8保险处理的措施

(1)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

(2)监督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下列几个方面对承包人的保险进行检查。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数额、保险的有效期、保险单及收据。

(3)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合同规定内容提交合格的保险单时,应该:

a、指示承包人尽快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b、承包人拒绝办理时,报业主建议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c、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的,监理工程师签发从承包人应得款额中扣除与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的花费等值的证明。

2、合同管理重点

2.1业主应向监理单位提供施工合同副本或复印件,监理人员应逐条了解熟悉施工合同的内容,明确各方的责、权、利,正确处理各方的关系。

2.2进行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检查合同各方执行方面的信息情况。

2.3工程费用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范围、支付方法、支付程序等各种款项进行支付。

2.4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在建设监理月报中反映。

2.5索赔

为了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保证建设单位与各方签订的合同顺利进行,避免索赔事项的发生,应努力作好以下几件工作;

2.5.1协助建设单位审查建设单位与各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有无字句含混、分工不明、责任界限不清的地方,为做好索赔预控创造条件。

2.5.2协助建设单位,要求有关各方严格按合同办事,尽量避免索赔的发生。

2.5.3工程结束后,本着合理合法,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索赔界线,处理好索赔争议。

2.6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

(1)分析合同变更的原因,对于施工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和施工计划的变化、承包商违约等引起的合同变更,监理机构视不同提出意见,供建设单位决策时参考;

(2)建设合同变更程序。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提出的合同变更要求,分别按一定的工作程序来组织公平、合理的谈判,公正地解决好由于带来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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