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通则》11种术语的基本内容
11种贸易术语与FOB术语买卖双方义务
(2)垫款利息=采购成本X贷款年利率X垫款天数十360
♦国外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费+其他国外费用
(1)国外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运费
(2)国外保费=CIF金额X(1+保险加成率)X保险费率
♦出口利润=国内出口总成本(或采购成本)X成本利润率
=FOB金额X现汇买入价X销售利润率
《2010通则》贸易术语一览表
运输方式
国际代码
含 义
英文
中文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 式或多种运输方式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止装货,导致卖方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承担进 口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A7:必须就其已按A4交货或船舶未在约定时间内收 取货物给予买方充分通知。
B7:必须就船舶名称、装船点和其在约定期间内选择 的交货时间(若需要),向卖方发岀充分通知。
A8: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已按A4完成交货的通
常证据;如果该证据不是运输凭证,应买方要求 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必须协助买方取得运输 凭证。
B8:必须接受按A8提供的交货凭证。
A9:必须支付按A4完成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质量、
丈量、过磅、点数等费用,以及装运前岀口国有
关机构强制检验的费用;支付相关包装费用并对
包装作适当标记。
B9:支付除岀口国有关机构之外要求的任何强制性装 船前检验费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通则2010》的分类新版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 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引言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使用的一套标准化术语。
它们的准确使用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统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国际商会于2010年发布了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 通则内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分为21个章节,详细解释了各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
这些章节包括货物的交付、价格、运输和保险等方面。
下面将对其中一些重要章节进行介绍。
2.1 货物交付货物交付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货物交付方式,如FOB(离岸价)、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
贸易双方必须明确货物交付的方式和责任。
2.2 价格国际贸易中的价格通常包括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不同的价格术语进行了详细解释,如EXW(工厂交货价)、DDP(交货带税价)等。
2.3 运输运输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各种运输方式进行了解释,包括海运、空运和陆运等。
它还明确了谁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
2.4 保险在国际贸易中,保险是保障贸易安全的重要手段。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细化了保险术语,如CIP(运输费和保险费付到目的地)和CFR(成本和运费)等。
这些术语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保险的支付责任。
3. 使用指南为了确保国际贸易术语的准确使用,用户可以按照以下指南进行操作:1. 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并清楚标示在合同中的位置。
2.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国际贸易术语,避免术语的混淆。
3. 在合同中注明各方携带货物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 结论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国际贸易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化术语。
它的发布使得国际贸易中各方可以更加准确和无歧义地沟通,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
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时,遵循这一通则是非常重要的。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十一中贸易术语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十一种贸易术语
国际代码中文名称适用范围交货地点交货性质风险转移
出口清关装货费运费费用
保险费进口清关卸货费
EXW 工厂交货(指定交货地点)商品所在地实际交货指定交货地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交货地址)出口国指定地点象征交货货交承运人卖方卖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出口国指定地点象征交货货交承运人卖方卖方卖方买方买方买方CIP 运费和保险付至(指定目的地)出口国指定地点象征交货货交承运人卖方卖方卖方卖方买方买方
DAT 运输终端交货
(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
任何单一
运输方式进口国指定地点
或多种运
实际交货运输终端卖方卖方卖方卖方买方卖方
DAP 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输方式进口国指定地点实际交货指定目的地卖方
运输工具上
卖方卖方卖方买方买方
DDP
FAS FOB CFR CIF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成本、保险费叫运费(指定目的港)
进口国指定地点
装运港船边
海运和内装运港船上
河水运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实际交货
象征交货
象征交货
象征交货
象征交货
指定目的地
卖方卖方
运输工具上
装运港船边卖方买方
装运港船上卖方卖方
装运港船上卖方卖方
装运港船上卖方卖方
卖方卖方卖方买方
买方买方买方买方
买方买方买方买方
卖方买方买方买方
卖方卖方买方买方。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条文全文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10)条文全文
E组(发货) ---------------------------------- 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主要运费未付) ---------------------------------- 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主要运费已付) ---------------------------------- 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到达) ---------------------------------- DAF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十一中贸易术语
运输终端交货 (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 目的地交货 (指定目的地)
实际交货 运输终端
DAP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实际交货
指定目的地 卖方 运输工具上 指定目的地 卖方 运输工具上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买方
DDP FAS FOB CFR CIF
完税后交货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十一种贸易术语 国际代码 EXW FCA CPT CIP DAT 中文名称 工厂交货 货交承运人 运费付至 运费和保险付至 (指定交货地点) (指定交货地址) (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适用范围 交货地点 商品所在地 出口国指定地点 出口国指定地点 出口国指定地点 任何单一 进口国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 或多种运 输方式 进口国指定地点 交货性质 实际交货 象征交货 象征交货 象征交货 风险转移 指定交货地 货交承运人 货交承运人 货交承运人 出口清关 买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装货费 运费 买方 买方 卖方/买方买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费用 保险费 买方 买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进口清关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卸货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卖方
(指定目的地)
进口国指定地点 装运港船边 海运和内 装运港船上 河水运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实际交货 象征交货 象征交货 象征交货 象征交货
卖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装运港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 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 成本、保险费叫运费(指定目的港)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读【摘要】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经常要用的的词汇,它的产生是为了更好的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贸易双方的友好交易,解决交易过程中的争议问题,以下就对国际常见贸易术语进行介绍。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的十三种贸易术语(贸易条件)(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的风险、责任、费用都是最小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二)货交承运人(FCA)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
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采用这一交货条件时,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启运的运输契约,并及时通知卖方。
《2000通则》规定,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制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即可,若交货地是其它地点,卖方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无需卸货。
(三)船边交货(FAS)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与《90通则》不同的是,《2000通则》规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费用改由买方承担。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最新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 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groups: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CPT – Carriage Paid ToDAP – Delivered At Place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DDP – Delivered Duty PaidEXW – Ex WorksFCA – Free Carrier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 CFR – Cost and Freight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 – Free Alongside ShipFOB – Free On Board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11种贸易术语的比较(通则2010)
11种贸易术语的比较(通则2010)范本一:正文:1. EXW (Ex Works) - 工厂交货条件- 卖方将货物置于其工厂或仓库。
- 买方负责将货物从卖方工厂或仓库运输至指定目的地。
- 卖方不承担运输费、货装运出口所需要的切割、加工、包装等费用。
2. FCA (Free Carrier) - 装运点交货条件- 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 买方负责支付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
- 卖方负责货物装运出口所需要的切割、加工、包装等费用。
3.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 船边交货条件- 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的指定位置,并承担货物交至船舶旁边的义务。
- 买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舶并负担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
- 卖方负责货物装运出口所需要的切割、加工、包装等费用。
4. FOB (Free On Board) - 船上交货条件- 卖方必须装运货物至指定港口的指定船舶。
- 买方负责支付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
- 卖方负责货物装运出口所需要的切割、加工、包装等费用。
5. CFR (Cost and Freight) - 成本和运费条件- 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的指定船舶,并承担货物交至船上的义务。
- 买方负责支付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
- 卖方负责货物装运出口所需要的切割、加工、包装等费用。
6.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成本、保险费和运费条件- 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的指定船舶,并承担货物交至船上的义务。
- 卖方负责购买货物运输所需的保险。
- 买方负责支付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
- 卖方负责货物装运出口所需要的切割、加工、包装等费用。
7. CPT (Carriage Pd To) - 运费付至条件- 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 卖方负责支付运输费用,但不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 卖方负责货物装运出口所需要的切割、加工、包装等费用。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解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解析范本1:一、引言本文档解释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内容,旨在明确各项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为国际贸易提供统一的规范。
二、术语解释2.1 EXW(……地方)(按货物所在地命名)EXW(……地方)术语表示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责任仅限于将货物交于买方指定地点的出口国境交界处或其他约定地点,卖方无义务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2.2 FCA(……装运地)(按货物所在地命名)FCA(……装运地)术语表示卖方完成装货义务的责任在货物交于第一运输公司时为止,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装运地点,并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2.3 CFR(……目的港)或CIF(……目的港)(按货物所在地命名及港口名称)CFR(……目的港)或CIF(……目的港)术语表示卖方负责交货义务直到将货物交至目的港的船上,并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但不负责货物进入目的港的进口通关和支付目的港的进口费用。
3、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完整版(中文版)附件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完整版(英文版)附件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常见问题解答4、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发布的关于国际贸易术语的准则,旨在统一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4.2 EXW:指货物出厂价。
4.3 FCA:指卖方完成装货义务的责任。
4.4 CFR:指卖方负责交货义务直到将货物交至目的港的船上。
------------------------------------------------------------范本2:一、前言本文档是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析,目的是明确各个国际贸易术语的定义和适用情况,为全球贸易提供规范和参考。
二、术语解释2.1 EXW(……地方)(按货物所在地命名)EXW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交接,卖方无义务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2010通则的11个贸易术语
FCA SHANGHAI PUDONG AIRPORT
CIF BARCELONA SPAIN
CIP NEWYORK AIR PORT
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卖方
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目的港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注意装运通知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和内陆水路 装运合同 关于卸货用的负担
CFR Liner Terms(班轮条件)卖方
CFR Landed(卸到岸上)卖方
CFR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买方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 目的地或目的港
同上
同上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
装运合同
注意装运通知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 目的地或目的港
同上
同上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 装运合同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终点站交货 目的港或目的地 目的港或目的地 目的港或目的地,指定地点并卸下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 到货合同
DAP
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目的地任何指定目的地(边境、进口国内地)目的地指定地点,运输工具待卸下卖方卖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 到货合同
DDP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目的地
目的地指定地点目的地指定地点,运输工具待卸下卖方卖方卖方卖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本)
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实践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国际商会于2007年发起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Incoterms 2000)进行修订的动议,并组建了修订小组。
为了将中国商界的利益和要求反映到Incoterms®的最新版本中,中国国际商会于2009 年牵头组建了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带领国内商界多次向国际商会提交中方针对Incoterms®2010修订稿的意见,其中大部分意见被采纳到新通则中。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商界在世界经贸舞台上的地位得到迅速提高,中国的参与已经成为世界商业规则制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Incoterms®2010的修订工作历时3年,征集了全球商界大量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最终版本于2010年9月正式面世,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为帮助国内经贸界尽快学习和熟练掌握新的规则,并将规则及早应用于贸易实践,中国国际商会在第一时间组织了中文版本的翻译工作。
同时,作为被国际商会授权唯一可以举办Incoterms@2010培训的中国机构,中国国际商会举办了一系列培训,帮助中国企业深入理解和正确应用Incoterms®20 1 0各种条款。
在此,我要感谢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的专家对每一次的修订稿件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使中国商界的声音得以准确及时地反馈给国际商会。
我还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Incoterms 2000译审专家魏家驹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严思忆教授在百忙之中对中文版本进行的细致严谨的审校工作,从而保证了本书译本的权威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ICC China的专家们此次还对Incoterms的译名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他们一致认为,Incoterms字面和实际内容并无“解释”之意,贴切的译名应为国际贸易术语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10)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R2010(国际商会第715号出版物)2010年1月1日起实施DAT(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INCOTERMS○R2010终点站交货(填写目的港或目的地指定终点站)引言本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在内。
“终点站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义务。
“终点站”包括任何地方,不论是露天的或有遮蔽的,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公路、铁路或航空货运站。
卖方负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终点站和卸货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当事人应尽可能清楚地指明终点站,如果可能,指明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内的一个特定地点,因为至该地点的风险归卖方负担。
卖方应取得一份符合该要求的具体的运输契约。
此外,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将货物自该终点站运送至另一地方,并负担运送和处理货物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AP或DDP 术语。
DA T术语要求卖方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
然而,卖方并无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A卖方义务B 买方义务A1 卖方的一般义务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要求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按合同规定需提供的任何其他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的凭证。
A1至A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已另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B1 买方的一般义务买方必须依照买卖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1至B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已另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A2 许可证、核准书,安检以及其他手续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卖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书,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核准书,安检以及其他手续在清关适用的地方,买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以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通A3 运输和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
《2010通则》11种术语的基本内容
《2010通则》11种术语的基本内容EXW术语在《2010通则》中,EXW的英文全文为Ex Works ( insert named of delivery ),中文意思是工厂交货(插人指定交货地点)。
其后应注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 2010。
这一贸易术语代表了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交货条件。
当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矿山或仓库等,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时,完成交货。
此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按照EXW术语成交,有关风险转移、主要责任和费用划分等问题可归纳如下:1.风险转移问题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交给其控制之后的风险。
也就是说以买方在交货地点控制货物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
2.通关手续问题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前提下,必须协助买方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出口相关货物所需的其他官方授权。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1)卖方对于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同样,买方对卖方也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2)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4.主要费用的划分卖方承担交货之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
买方承担接受货物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各种费用,以及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5.适用的运输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从上述规定来看,按这一贸易术语达成的交易,可以是国内贸易,也可以是国际贸易。
因为卖方一般是在本国的内地完成交货,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也都局限于出口国内,即使是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也不必过问货物出境、人境及运输、保险等事项,由买方自己安排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到约定的交货地点接运货物,所以,在卖方与买方达成的契约中可不涉及运输和保险的问题。
最全的incoterms2010通则术语解释
说明:《2010通则》(INCOTERM2010) 2010年9月,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发布,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10通则》删除《2000通则》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AF、DES、DEQ,只保留了《2000通则》D组中的DDP;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与DAP。
所以《2010通则》共包括11种术语。
《2010通则》还要注意的一个变化是,放弃了以船舷为交货点的说法。
即《2010通则》在FOB、CFR和CIF三个术语中改变了以“船舷”作为交货点的表述,代之以货物置于“船上”时构成交货。
《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
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10通则》或《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2011年1月1日实施)目录前言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贸易术语通则2010各种运输解读
CPT- 运费付至
CARRIAGE PAID TO (? ? ?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
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 被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 风险,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负责由于货物交 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引起的额外费用;卖方负责 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和税捐。
交易,包括全程使用一种以上的运输方 式(如联合运输)。
FCA-货交承运人
FREE CARRIER (? ? ?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 货交承运人( ? ? ?指定交货地)
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或地点 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 负担货物被交由承运人监管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 失或损坏的风险。买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从指定地或 地点发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将有关承运人的名称、 要求交货和时间和地点,充分地通知卖方;负担货交 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负责 按合同规定收取货物和支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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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通则》11种术语的基本内容EXW术语在《2010通则》中,EXW的英文全文为Ex Works ( insert named of delivery ),中文意思是工厂交货(插人指定交货地点)。
其后应注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 2010。
这一贸易术语代表了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交货条件。
当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矿山或仓库等,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时,完成交货。
此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按照EXW术语成交,有关风险转移、主要责任和费用划分等问题可归纳如下:1.风险转移问题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交给其控制之后的风险。
也就是说以买方在交货地点控制货物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
2.通关手续问题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前提下,必须协助买方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出口相关货物所需的其他官方授权。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1)卖方对于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同样,买方对卖方也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2)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4.主要费用的划分卖方承担交货之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
买方承担接受货物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各种费用,以及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5.适用的运输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从上述规定来看,按这一贸易术语达成的交易,可以是国内贸易,也可以是国际贸易。
因为卖方一般是在本国的内地完成交货,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也都局限于出口国内,即使是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也不必过问货物出境、人境及运输、保险等事项,由买方自己安排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到约定的交货地点接运货物,所以,在卖方与买方达成的契约中可不涉及运输和保险的问题。
而且,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也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
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
由此可见,按EXW术语成交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费用都是最小的。
在交单方面,卖方只须提供商业发票或电子数据,如合同有要求,须提供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证件。
至于货物出境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卖方无义务提供。
但在买方的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应协助买方取得上述证件。
FCA术语FCA的英文全文为Free Carrier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中文意思是货交承运人(插人指定交货地点),其后应注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 2010。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按FCA条件成交时,卖方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其所在地或其他约定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
此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采用FCA术语时,双方承担主要义务可概括如下:1.风险转移问题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2.通关于续间题(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以及通过第三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1)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但如果买方有要求,并在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
(2)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在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4.主要费用的划分(1)卖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货物出口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2)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货物进口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此外,买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
5.适用的运输方式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CPT术语CPT的英文全文是Carriage Paid To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中文表示即运费付至(插人指定目的地)。
其后应注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 2010。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按CPT条件成交时,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
此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采用CPT术语时,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可概括如下:1.风险转移问题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2.通关手续问题(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及通过第三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1)卖方有义务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
(2)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在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4.主要费用的划分(1)卖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需要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此外,卖方要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根据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装货费和在目的地的卸货费。
(2)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与货物相关除运费之外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进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5.适用的运输方式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CIP术语CIP的英文全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中文表示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插人指定目的地)。
其后应注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 2010。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按CIP条件成交时,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
除此之外,卖方还必须订立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
另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采用CIP术语时,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可概括如下:1.风险转移问题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2.通关手续问题(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及通过第三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1)卖方有义务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
(2)卖方有义务为买方订立有关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
4.主要费用的划分(1)卖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此外,卖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并支付有关的运费。
此外,还要承担办理货运保险时须交纳的保险费。
(2)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进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5.适用的运输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DAT术语在《2010通则》中,对DA T的英文表示为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中文意思是“运输终端交货”(插人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其后应注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 2010。
在DAT项下,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约定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另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采用DAT术语时,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可概括如下:1.风险转移问题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交给其控制之后的风险。
也就是说以买方在交货地点控制货物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
2.通关手续问题(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以及交货前通过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1)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约定港口或目的地的指定运输终端,如对运输终端未作具体规定,卖方可选择在约定港口或目的地最合适的运输终端。
(2)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4.主要费用的划分(1)卖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需要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包括经由第三国过境所涉及的费用。
此外,卖方要支付有关的运费和相关费用,如装货费以及合同中约定由卖方支付的与卸货有关的费用。
(2)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在目的地办理进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5.适用的运输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DAP术语DAP的英文表示为Delivered At Place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中文意思是在目的地交货(插人指定目的地),其后应注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 2010。
在DAP项下,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并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在卸货之前即完成交货。
另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采用DAP术语时,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可概括如下:1.风险转移问题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交给其控制之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