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申报材料指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指引第13号——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申报材料指引

一、分公司定义

(一)小额贷款公司分公司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小额贷款公司承担。

(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先到辖区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应自完成设立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省金融办申请设立行政许可。

(三)分公司名称为小额贷款公司全称后加××分公司。

(四)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满1年(含)以上,合规经营情况良好,方可申请设立分公司。

(二)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亿元,每增加3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可申请在注册地市(地)以外设立1家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每增加3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可申请在注册地市(地)辖内县(市、区)设立1家分公司;设立在县(市)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达到6000万元,每

增加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可申请在注册地县(市)辖内乡(镇)设立1家分公司。

三、有关规定

(一)分公司负责人资格条件参照《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1〕31号)文件第十四条对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分公司变更,先到辖区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应自完成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省金融办申请变更行政许可。分公司变更申报事项,参照小额贷款公司相关变更事项申报指引执行。

(三)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其日常监管。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申报材料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申报材料目录

一、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请示┈┈┈┈┈┈┈┈┈┈┈┈5

二、小额贷款公司有权机构决议┈┈┈┈┈┈┈┈┈┈7

三、拟任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8

1.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书

2.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相关证照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声明、个人信用信息报告

四、分公司营业场所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证明材料┈┈┈20

申报材料一:

××小额贷款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请示

文件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红头文件,标注文号,加盖小额贷款公司公章。

主送单位:省金融办。

文件内容:

1.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情况(主要包括贷款笔数、贷款余额、自开业以来累计贷款笔数、自开业以来累计投放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利润情况)等。

2.拟设分公司有关情况。

说明拟设分公司的原因。有权机构审议通过设立分公司事项情况。

列明拟设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负责人、组织架构、人员安排等情况。

3.请示正文最后标注: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提交贵办的申报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设立分公司后,本公司向主管部门申请设立、变更材料中的全部文件、资料和本次申报内容,对全体股东和相关方面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附件:申请人联系方式

××××年××月××日

附件

申请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可确定1-2名申请联系人,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股东会议决议

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说明有权机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

决议内容包括:

审议设立分公司事项。包括审议分公司名称、营业范围、负责人、营业场所等事项。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企业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盖章。

拟任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书

申请人(加盖公章)

拟任人

拟任职务

填报日期

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拟任职务应注明拟任职务名称。

2.申请人为小额贷款公司,签字人为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

3.打印(签章除外)。

4.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如不存在所列事项,填写“无”,如表格空间不够,另附A4纸说明。

5.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6.照片用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7.拟任人的联系电话须填写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

8.户籍所在地填写户籍所在派出所,办有暂住证的同时写明办理暂住证所在派出所。

9.学习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如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情况须注明“在职攻读”。

10.工作履历从首次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工作履历必须连续,如发生不连续情形,应注明原因。专业性质应注明“金融、法律、会计或经济类工作”。

11.拟任人亲属不能作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证明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证明人须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包括移动电话),不得填列“失去联系”或空白不填。

12.填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受理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

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公司名称)××股东会拟任××(姓名)为××(分公司名称)负责人,负责××(职责)。现向贵办申请对××(姓名)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本申请人已经对所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行政、经济、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签字人签名(加盖名章)申请人(公司公章)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