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第二季度团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专项推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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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公司2009年第二季度团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专项推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粤计生协[2009]1号)的文件精神,促进我省计生保险工作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的抗风险能力,达成二季度全省短险任务,特制订本业务推动方案。

一、推动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6月29日。

二、活动目标

二季度实现全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保费600万元。

三、奖项设置

(一)培训费用奖励

1.奖励对象:各分公司团险部

2.奖励方法:

3.奖励兑现:保费以省公司财务数据为考核依据,本项奖励为

费用奖励,主要用于召开业务启动大会、培训会、业务督导与推动等项目,省公司将根据获奖情况增加获奖分公司的培训费用额度,并以培训费方式列支。

4.本奖项的业绩仅计算《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险种代码647)保费,如有固定险种组合,请及时向省公司申报。

(二)渠道创新奖

1.奖励内容:充分利用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法规,创新计生渠道建设,开发渠道资源,创建渠道队伍等方面卓有成效并具全省推广意义,且计生保险的实收保费为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上报省公司团体业务部,经审批通过后,以计生保费实际到帐数作为获奖依据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3万元。

2.奖励对象: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团险部以及各级销售人员。其中,市分公司团险部和各级销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70%。

3.本项奖励为费用奖励,省公司将根据获奖情况增加获奖市分公司的配套奖励额度。

四、主要工作

各分公司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有效工作:

1.在省公司方案下发15日内,和当地计生委、计生协共同研究市场,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业务推动衔接方案,并于方案确定后的5日内上报省公司,没有上报者,不予计生专项奖励;

2.为做好销售目标的监控和跟踪服务,认真进行竞赛活动的跟进工作,确保从上到下贯彻执行到位。省公司团体业务部分设四个竞赛职能小组,各分公司也要求成立相应职能小组,加强对计生业务的

3.对计生委和计生协有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保险知识、保险产品等方面的培训,协助计生工作人员向计生群体、单位做好政策和保险的宣传工作,并安排专人报道;

4.指导参加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险的群众、团体办理投保手续;

5.为参加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险的客户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定期向计生部门汇报保险销售、理赔以及赔付水平等情况。遇有重大赔案发生时,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和省公司汇报。

6.和当地计生部门实时总结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险开展情况,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推动产品为国寿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除有特殊情况,需上报省公司团体业务部审批,同意后纳入本次推动方案奖励范围。

2.除另有说明外,推动期间业绩统计以省公司业务报表数据为准。

3.本推动方案的奖项若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省公司团体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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