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第二季度团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专项推动方案
中国人寿计生家庭意外保险保障内容
中国人寿计生家庭意外保险保障内容
中国人寿计生家庭意外保险是为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妻和其合法子女提供的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家庭成员在意外事故中提供全面的保障。
该保险保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意外伤害身故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2. 意外伤害伤残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身体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伤残保险金。
伤残等级将根据伤残程度确定,不同等级将获得不同的保险金赔付。
3. 医疗费用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医疗费用。
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药费以及康复治疗等。
4. 意外住院津贴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支付住院津贴。
津贴金额将根据住院天数和每天的津贴比例确定。
5. 交通意外伤害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或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可能对一些特定的意外事故进行了约定的免赔责任或者特定的赔付限额,具体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赔付标准应查阅保险合同。
总之,中国人寿计生家庭意外保险是为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妻和子女提供的一种全面保障,旨在帮助家庭成员应对意外事故带来的财务风险。
保险保障内容包括身故保障、伤残保障、医疗费用保障、住院津贴保障以及交通意外伤害保障等。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总结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总结篇一:20XX年祁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工作总结20XX年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总结祁县计划生育协会为了提高广大计生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切实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20XX年,在市计生协会的指导下,在县人口计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通力合作,按照“政策引路、协会发动、上门服务、群众受益”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利益保障,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20XX年计划生育家庭投保人份为2428份,金额达到72840元,计生家庭保险赔付金额为17492元,赔付率达到24.1%。
回顾一年的工作有以下三个方面:一、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着力营造保险工作良好环境1.强化领导,迅速启动。
根据市计生协会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及时成立了由计生协会、计生局、县人寿保险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县计生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村级工作业务指导,各村级协会秘书长也明确了职责,确保全县保险工作全面铺开、整体推进。
通过依托各级计生协会的组织网络优势,采取会员向联系户,联系户向群众层层倡导的方式,逐步引导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自觉、自愿参保。
2.统筹协调,密切配合。
加强与县人寿保险公司的沟通和配合,建立每月信息互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各乡镇按照参保程序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严把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三道关,做好各种资料的档案管理及上报汇总工作。
保险公司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保险全过程,对各乡镇上报的参保人员及时录入微机,生成保单,确保了工作质量,增强了群众对计生部门和保险公司的信任度。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以丰富多彩,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将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目的、意义、参保范围、保险利益等相关内容,印制成宣传单依托协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网络,发放到各村各户,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其投保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五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直各相关单位:我市于20__年承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工作以来,经过两年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失独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工作,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并以此推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
现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计委办、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以及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重要意义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支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实现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无私奉献。
但是,部分计生家庭因独生子女死亡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急需得到政府、社会的关爱和救助。
为此,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帮扶体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逐步建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特殊而紧迫的任务。
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人文关怀、精神帮扶、经济救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人口计生系统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的有效途径,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内容要求。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劳动中出现的无他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问题,依据xx年国务院下发的《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纲要》、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省卫计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省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实际,经xx年7月16日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制定此方案。
一、意外伤害补偿对象、投保人及承办机构1、投保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甲方);2、承办机构(保险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两家公司以下简称乙方)3、补偿对象(被保险人):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
二、意外伤害保险基金(投保基金)xx年意外伤害投保基金,在xx年意外伤害实际补偿基金614万元的基础上下降20万元,按照参合群众每人16元的标准从新农合总基金中提取划转,不再向参合群众个人另行收取。
xx年1月1日以后至本方案施行之日,已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的,乙方仅向县财政局新农合基金专户支付补偿金。
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出院,未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的参合农民,意外伤害住院一律由乙方给予补偿。
第 2 页共 7 页三、意外伤害补偿标准1、封顶线10万元,包括年度内意外伤害补偿、一般疾病住院补偿、正常分娩补助门诊补偿和二次补偿累计计算。
如新农合补偿标准调整,意外伤害补偿标准随着调整。
2、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就治的,享受与我县同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标准。
中国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书
中国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合同条款:包括保险计划的名称、被保险人范围、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费、免赔额、理赔条件等保险条款内容。
2.投保单:详细说明投保人的基本信息、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保险计划、保险期限、保费等信息。
3.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保险费用的缴纳周期、缴费方式等。
4.理赔流程:详细说明理赔的流程和要求,包括理赔申请、理赔资料准备、理赔审核、理赔报销等步骤。
5.责任免除:详细说明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况,包括事故责任的划分、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等。
6.特别约定:如果有额外的保险条款或特别约定,也需要在计划书中详细说明。
7.法律条款:保险合同中包括法律条款,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理赔案件。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书的内容,具体内容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保险计划而异。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20xx年,全州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计生协会的具体指导及州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在认真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层层落实目标任务等措施在全州范围内扎实开展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利益保障,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全州20xx年计划生育家庭投保9129户,投保金额达311575元。
较20xx年增加112250元。
其中:++县投保金额为114600元,++县投保金额为92025元,++县投保金额为52725元。
++县投保金额为52225元;20xx年已赔付17户,赔付金额78319.16元。
一、工作回顾(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20xx年,我们把”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落实”生育关怀行动”、为提高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和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责任目标指导意见,做到工作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及时调整充实了州、县、乡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把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调整充实到此项工作中;加强对村级保险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二)层层召开总结表彰会,落实目标责任8月召开了全州20xx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暨20xx年保险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省计生协会秘书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州计生协会会长、名誉会长、人口计生委主任、中国人寿**支公司总经理及州计生协会常务理事、各县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州直机关人口计生宣传员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xx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了20xx年工作任务,州计生协会秘书长与各县秘书长签订了20xx年计划生育保险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xx年度计生保险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不直接到保险公司报销的)
一.需要提供医院的单据如下:
注:先在其他公司或社保报销的持以上单据复印件及分割单即可。
二A.成年人需要提供的个人证件如下: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 被保险人的银行个人结算户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二B.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的个人证件以下:
(直接到保险公司报销的)
一.需要提供医院的单据如下:
注:先在其他公司或社保报销的持以上单据复印件及分割单即可。
二A.成年人需要提供的个人证件以下:
2.被保险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 被保险人的银行个人结算户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二B.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的个人证件以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地址:
大兴黄村清澄名苑小区北区底商(大兴一幼对面)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6:00
咨询电话:
69208200 69295420 69295427。
人寿保险活动策划方案
人寿保险活动策划方案篇一:中国人寿的策划方案中国人寿的策划—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系别班级:工管系市场营销(3)101班姓名:肖千玲学号:22号指导老师:彭石普策划时间:20XX年11月30日目录一、前言……………………………………………二、简介……………………………………………三、目标市场及分析………………………………1. 企业及产品情况分析…………………………2. 市场分析………………………………………3. 市场细分的划分………………………………4. 细分市场的评估………………………………四、市场定位以及方法……………………………五、具体方案………………………………………六、费用预算……………………………………… 1)4)4)4)5)5)6)7)8)9)((((((((((七、总结 (10)前言在漫长的人生路途中,人们不可抗拒地面临着意外伤害、疾病、年老、死亡等各种人生危险,随时都能危及生命。
因次,人类就一直在研究并不断摸索解决的方法,人寿保险是一种转嫁风险的方式。
它改变了传统的依靠家庭成员、亲友之间的帮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遇到的人身危险。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寿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种嫁接风险的方式,提供风险保障的投资方式。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
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及团体提供人寿、意外和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生存、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多种保障范围,全面满足客户在人身保险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需求。
一、简介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一、即交即领高额返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每年可领取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可以领取元直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
中国人寿计划生育保险
中国人寿计划生育保险
中国人寿计划生育保险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
法规,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的一种保险制度。
它是中国
政府为了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首先,中国人寿计划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计划生育家庭
的基本生活。
在计划生育政策下,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如果因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成员死亡或者遭受严重伤残,
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从
而帮助家庭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
其次,中国人寿计划生育保险还可以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一定
的医疗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需要住院治疗,保险公司
将按照约定向其支付住院补偿金,帮助家庭分担医疗费用,减轻经
济负担,保障健康。
另外,中国人寿计划生育保险还可以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一定
的意外伤害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保险
公司将按照约定向其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从而帮助家庭渡过难关,
保障其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中国人寿计划生育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不仅可以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基本生活,还可以为他们提供医疗
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障,帮助他们应对意外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国人寿计划生育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推广,
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了解并参与其中,共同建设和谐社会,推动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篇一:20XX年祁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工作总结20XX年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总结祁县计划生育协会为了提高广大计生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切实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20XX年,在市计生协会的指导下,在县人口计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通力合作,按照“政策引路、协会发动、上门服务、群众受益”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利益保障,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20XX年计划生育家庭投保人份为2428份,金额达到72840元,计生家庭保险赔付金额为17492元,赔付率达到24.1%。
回顾一年的工作有以下三个方面:一、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着力营造保险工作良好环境1.强化领导,迅速启动。
根据市计生协会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及时成立了由计生协会、计生局、县人寿保险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县计生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村级工作业务指导,各村级协会秘书长也明确了职责,确保全县保险工作全面铺开、整体推进。
通过依托各级计生协会的组织网络优势,采取会员向联系户,联系户向群众层层倡导的方式,逐步引导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自觉、自愿参保。
2.统筹协调,密切配合。
加强与县人寿保险公司的沟通和配合,建立每月信息互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各乡镇按照参保程序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严把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三道关,做好各种资料的档案管理及上报汇总工作。
保险公司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保险全过程,对各乡镇上报的参保人员及时录入微机,生成保单,确保了工作质量,增强了群众对计生部门和保险公司的信任度。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以丰富多彩,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将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目的、意义、参保范围、保险利益等相关内容,印制成宣传单依托协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网络,发放到各村各户,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国寿计划生育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国寿计划生育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哎呀,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大家可能觉得有点沉重,但其实也挺重要的话题——国寿计划生育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说到保险,很多人脑袋里都蹦出来一堆复杂的条款和一堆看不懂的字。
别担心,今天我就带大家轻松了解一下,保证你听完能哈哈大笑,心里也明明白白。
保险嘛,就像是生活中的一把伞,天晴的时候你可能觉得它没啥用,但一旦下雨,你就会感激涕零。
这种计划生育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咱们的家庭。
说到家庭,谁的家庭都少不了孩子。
孩子们活泼可爱,像小鸟一样,虽然有时候顽皮得让人抓狂,但总归是生活的希望,对吧?这保险就是为了让我们在意外发生的时候,心里能有个底,别把日子过得像上紧了发条的钟。
你想啊,万一孩子在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或者意外发生了,家长们肯定会心急如焚。
这时候,保险就能为你提供经济支持,给你一份安心。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有备无患”,只要有了这个保障,家长们才能更放心地让孩子们去探索世界。
你看,孩子们就是那种“天真无邪”,心里总是充满好奇,碰到啥新鲜玩意儿就想试试。
可如果不小心摔了呢?这个时候,保险能让我们在经济上不至于捉襟见肘。
这种保险的好处可不仅仅是经济赔偿那么简单。
它还包括了医疗保障,哦,对了,大家也知道,看病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有了保险,家长们就可以带孩子去医院,不用担心一堆账单把自己压垮。
再加上,保险公司通常会提供一些咨询服务,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孩子的健康情况。
这样一来,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就能更轻松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小插曲。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问,保费会不会很贵呢?这个保险的保费是相对合理的,算下来,确实能给家里带来不少保障。
为了孩子的安全,花点小钱算啥呢?再说了,省下的心神可比什么都珍贵。
很多人觉得“买保险就像吃药,越早越好”,这话说得真有道理。
早早买了,未来能省去很多麻烦。
保险的条款其实也是挺灵活的,像大多数保险一样,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家庭的需要来选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5篇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5篇篇1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旨在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全方位的意外伤害保障。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主要工作内容与成果1. 保险宣传与普及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保险宣传活动,如举办讲座、制作宣传册等,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对意外伤害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同时,积极开展保险咨询活动,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和指导。
2. 保险产品创新与优化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需求,不断推出适合的保险产品,如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
同时,根据市场反馈和家庭需求,不断优化保险产品,提高保障水平和理赔效率。
3. 保险理赔服务提升通过完善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等措施,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的理赔管理制度,确保理赔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理赔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1. 保险意识有待提高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对意外伤害保险的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导致保险意识淡薄。
2. 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目前市场上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创新和特色,难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3. 理赔流程繁琐部分家庭在理赔过程中遇到流程繁琐、手续复杂等问题,影响理赔体验和满意度。
四、改进措施与建议1. 加强保险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保险宣传教育,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对意外伤害保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开展保险知识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家庭的保险意识和知识水平。
2. 推动保险产品创新与优化鼓励保险公司根据计划生育家庭的需求和特点,开发具有特色的保险产品。
同时,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为家庭提供更加全面和便捷的保障服务。
3. 简化理赔流程通过优化理赔流程、减少手续等措施,提高理赔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建立健全的理赔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理赔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A 款)(2013 版)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A款)(2013版)利益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A款)(2013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A款)(2013版)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被保险人名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一、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期间和续保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日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
本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
第四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该被保险人的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_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被保险人名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一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期间和续保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日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
本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024人寿保险营销企划方案
2024人寿保险营销企划方案2024年寿险市场的营销企划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人们开始注重个人和家庭的风险保障,寿险市场潜力巨大。
而与此同时,寿险市场也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
因此,我们公司将以满足客户风险保障需求为核心,以差异化和细分化为手段,制定2024年寿险市场的营销企划方案,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
二、目标客户1. 中高收入人群:这部分人群收入相对较高,意识到风险保障的重要性,愿意花费一定费用购买寿险保障。
2. 家庭为主的中年人群:这部分人群面临着家庭责任和退休风险,对寿险有较大的需求。
3. 大城市年轻人群:这部分人群收入相对较高,可承受的保费较多,同时也意识到风险保障的重要性。
三、营销策略1. 产品创新:推出具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寿险产品,适应不同客户的需求。
如推出针对中高收入人群的终身寿险产品,并强调产品的灵活性和投资收益。
2. 服务创新:建立全面的保险顾问团队,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通过针对客户的需求进行精确的风险评估,给予客户适当的保障建议,从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 渠道创新:通过互联网渠道和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线上销售,提高销售效率和覆盖率。
同时,加强与中介渠道的合作,通过培训和激励机制提高中介渠道的销售能力。
4. 品牌宣传: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公司在寿险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通过电视广告、网络海报等多种渠道宣传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5. 合作推广:与合作伙伴(如银行、证券公司等)联合推出寿险产品,共同发展客户。
通过互利互惠的合作,扩大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
四、营销活动1. 举办线下保险沙龙活动,邀请寿险专家分享保险知识和案例,增加客户对寿险的了解和信任。
2. 利用微信平台和微博等社交媒体开展线上营销活动,发布寿险知识、案例和保障建议,增加品牌曝光和客户互动。
3. 定期举办客户分享会,邀请已购买寿险产品的客户分享自己的保险经验和好处,吸引潜在客户参与,并提高他们对寿险产品的信心。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本篇保险工作总结,要紧工作目标是打算生育家庭意外损害保险的推广和投保。
详见下文:保险工作总结为把“生育关怀行动”落到实处,泸溪县人口计生部门把为“打算生育家庭意外损害保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到位。
具体投保事项由县打算生育协会牵头负责办理,采取乡镇政府出资,投保到人,以户建账的方式,给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当年政策内生育的打算生育家庭,每户交纳保费30元,投保一份“打算生育家庭意外损害保险”,如此,全家即可获得总额3xx元的保险保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送给宽敞打算生育家庭,使之成为宽敞打算生育家庭实实在在的利益享受。
一、大力宣传为了使每个打算生育家庭和群众都真正明白开展打算生育系列保险的好处和重大现实意义,县计生协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成效。
1、电视宣传:为了引导宽敞人民群众自愿入保,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杨燕新同志亲自和电视台一起深入群众家中,了解他们对保险赔偿的中意度,并多次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生活状况。
当了解到好多群众不知开办有打算生育系列保险这项业务时,在县电视台就系列保险工作做宣传广告,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入保积极性。
2、“会员活动日”宣传。
县计生协组织人员300余人,组成了15个宣传小分队,制作宣传牌面20块,出动宣传车3台,同时,还设立计生法律、法规、生殖保健、计生系列保险咨询台11个,同意群众保险咨询6492人次,印制宣传单10000份向过往群众散发,使群众参保意识得到了提高。
3、以点带面宣传:各乡(镇)通过开展“三查一治”组织参保家属到康检地点,用自己活生生的事例向参检育龄妇女进行宣传,用周围的事教育周围的人,提高群众参保意识;同时充分利用集中服务活动,出动宣传车,把计生系列保险知识与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一并巡回各村宣传,真正使计生系列保险知识达到家喻户晓,深入到了人心。
[文秘范文]二、确定目标依照省、州打算生育协会的工作要求和全州下达的保险目标任务,县打算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泸溪分公司决定xx年在全县连续开展“生育关怀杯”打算生育保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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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公司2009年第二季度团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专项推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粤计生协[2009]1号)的文件精神,促进我省计生保险工作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的抗风险能力,达成二季度全省短险任务,特制订本业务推动方案。
一、推动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6月29日。
二、活动目标
二季度实现全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保费600万元。
三、奖项设置
(一)培训费用奖励
1.奖励对象:各分公司团险部
2.奖励方法:
3.奖励兑现:保费以省公司财务数据为考核依据,本项奖励为
费用奖励,主要用于召开业务启动大会、培训会、业务督导与推动等项目,省公司将根据获奖情况增加获奖分公司的培训费用额度,并以培训费方式列支。
4.本奖项的业绩仅计算《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险种代码647)保费,如有固定险种组合,请及时向省公司申报。
(二)渠道创新奖
1.奖励内容:充分利用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法规,创新计生渠道建设,开发渠道资源,创建渠道队伍等方面卓有成效并具全省推广意义,且计生保险的实收保费为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上报省公司团体业务部,经审批通过后,以计生保费实际到帐数作为获奖依据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3万元。
2.奖励对象: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团险部以及各级销售人员。
其中,市分公司团险部和各级销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70%。
3.本项奖励为费用奖励,省公司将根据获奖情况增加获奖市分公司的配套奖励额度。
四、主要工作
各分公司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有效工作:
1.在省公司方案下发15日内,和当地计生委、计生协共同研究市场,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业务推动衔接方案,并于方案确定后的5日内上报省公司,没有上报者,不予计生专项奖励;
2.为做好销售目标的监控和跟踪服务,认真进行竞赛活动的跟进工作,确保从上到下贯彻执行到位。
省公司团体业务部分设四个竞赛职能小组,各分公司也要求成立相应职能小组,加强对计生业务的
3.对计生委和计生协有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保险知识、保险产品等方面的培训,协助计生工作人员向计生群体、单位做好政策和保险的宣传工作,并安排专人报道;
4.指导参加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险的群众、团体办理投保手续;
5.为参加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险的客户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定期向计生部门汇报保险销售、理赔以及赔付水平等情况。
遇有重大赔案发生时,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和省公司汇报。
6.和当地计生部门实时总结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险开展情况,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推动产品为国寿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除有特殊情况,需上报省公司团体业务部审批,同意后纳入本次推动方案奖励范围。
2.除另有说明外,推动期间业绩统计以省公司业务报表数据为准。
3.本推动方案的奖项若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省公司团体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