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战争中的法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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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法律战经验对我军的几点启示

美军法律战经验对我军的几点启示

美军法律战经验对我军的几点启示作者:黎明王鑫郭陈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4期摘要美军在近几次战争中展现了对法律战的驾驭能力,我军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很薄弱,因此,借鉴美军法律战的经验对我军展开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美军法律战舆论战心理战中图分类号:E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240-012003年12月,我军重新修订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中,明确军队政治工作的任务之一,是进行舆论战、心理战和法律战。

这是我军将法律战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现代战争中,必须考量的首要问题就是战争的合法性问题。

世界军事强国美国一向重视对法律战的运用和研究,重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战争的合法性,而这也为美国出兵赢得国内支持、拉拢国际盟友、主导国际舆论、取得战争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这种情形下,研究美军关于法律战的经验,对我军开展法律战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

一、美军法律战的经验简述(一)创制法律依据,使军事行动合法化海湾战争前,美国千方百计促使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授权对伊拉克“使用一切手段”的第678号决议,从而为发动战争铺平了道路。

在对南联盟的空袭中,美国不断强调南塞族实行种族清洗,犯了反人道罪,打出“人道主义干涉”的旗帜。

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国更是罗列了各种借口,为战争寻求合法解释。

在海湾战争中,美军针对伊拉克扣留人质的行动,谴责其严重违反了有关保护平民的规定;针对伊拉克在战争中的石油战,指责其实行“环境恐怖主义”;针对其军事目标部署在民用目标附近的做法,指责其违反战争法等,使伊拉克在国际上十分被动。

另一方面,美国也不断通过其强大的法律战威势美化自己,对战争手段和方式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将对平民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从而取得了广泛的国际国内支持。

(二)加强法律战研究,建立法律战运行机制美军一直以来都加强法律战的研究,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战运行机制。

如在对阿富汗的军事打击中,美国一开始就把“9·11”恐怖袭击定性为“战争行为”,为自己运用武力的合法性奠定基础,进而推动安理会通过决议,要求各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互相合作,建立广泛的“反恐”联盟,争取北约盟国出兵共同作战。

三战课件(舆论战、法律战、心理战)

三战课件(舆论战、法律战、心理战)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一是地位 和作用将 不断提高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二是将抢 占国际互 联网这个 “制高点”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三是将注 重发挥 “三战” 的平时潜 渗透功能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一是通过政治外交活动,建立临时联盟,全面孤立对手 二是操纵国际卫星通信组织,停止传送对方的所有信息,实施战略 信息封锁 三是恩威并施,策反关键人物 四是公开支持与暗中资助相结合,扶持对方反对派力量
五是有计划地炸毁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设施,造成大批平民失业和 生活困难,引发对方民众对现政权的不满和反战情绪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在海湾战争中,美国大量引用联合国宪章、安理会决议等法规文件,广 泛宣传自己进行战争的正义性,结果有30多个国家的军队参加了以美国为首 的多国部队,还有10多个国家向美国提供战争捐款,使美国结成广泛的反伊 联盟。在科索沃战争中,美国违反国际法,绕过联合国对南联盟实施军事打 击,但美国仍引用北约共同防御条款等法规,大肆宣传其行动的“合法性”, 蒙蔽了西方国家的许多人,使科索沃战争在西方世界成为“合法”的战争。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来自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伊拉克战争开始前,美国国内外反对对伊动武 的呼声很高。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提高民众对 战争的支持率,美国迅速发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CNN)、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等主流新闻媒体, 大肆渲染伊拉克同“基地”组织有联系,伊拉克拥 有大规模杀伤武器,对全球安全构成威胁等,使美 国内对伊动武支持率由不足50%逐渐上升到70%以 上,使支持对伊动武的盟国由5个增加到40多个。
授课人:XX

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

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

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作者:赵璐璐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03期摘要:本文以提高法律战能力为着眼点,从探讨法律战概念辨析入手,结合外军法律战成功运用经验和我国新形势下的国情、军情,对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进行思考,以期为未来法律战开展积累有益理论支撑。

关键词:法律战;政治工作;借鉴;军事斗争古罗马法学大师西塞罗曾经说:法律在战争中缄默无语。

[1]然而,武装冲突法的产生、发展和不断完善却表明,战争从来就不是法律的“真空”。

现代战争的实践表明,法律战已经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作战样式,法律上的制约贯穿战争的始终,发挥着越来越大的“软杀伤”作用。

谁能在法理上占据优势,谁就有更大的机会在军事行动上把握主动权。

战争不仅是军事斗争,还是法律对抗。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几乎每一场战争中,军事斗争都与法律斗争紧密相连,用兵与斗法并举,已经成为现代战争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军事指挥员必须掌握的战争艺术。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法律战能力培养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一、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概念辨析什么是法律战?从名称上看,法律战有两个基本构成要求:一是“法律”,二是“战”。

“法律”,在辞海中解释为:同“法”,指国家制度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这里“法律”指的是作为法律战武器的法律体系;“战”则特指一种“作战形式”。

法先行,理随后,战可开。

法律战就是贯穿于整个战争过程中,以“法律”为武器,为己方夺取国内外道义支持,以最终取得战争胜利为目的的斗争。

它以法律对抗为主要手段,贯穿于军事斗争全过程,而且先于军事斗争展开,后于军事斗争结束,被称为任何武器都代替不了的“新式武器”。

所以“法律战”的体现形式是没有硝烟,没有炮火,有的只是在无形中合法性的争夺。

可以说,法律战是“配合国家政治、外交、军事斗争的重要形式,是信息化条件下一体化联合作战的组成部分,是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的重要途径。

” 法律战的本质目的就是要夺取军事斗争的法理优势,法律战归根到底就是法理之战,是争夺法理优势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就使用武力的合法性与非法性进行斗争;而是就具体交战行为的合法性与非法性进行斗争。

浅析舆论战与法律战的关系

浅析舆论战与法律战的关系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f叁墨!查塾金三!!!堡!三里堕一il鋈誓■圈翟圈浅祈舆论战与法律战的关系陆晓昕摘要随着新战争实践和军事理论的不断创新,日益凸显了舆论战,法律战这一新的作战样式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指出要发挥舆论战和法律战在的作战功能,首先必须明确舆论战、法律战的涵义及其关系。

关键词舆论战法律战军事理论中图分类号:E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355.01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军事理论不断创新,新的战争实践所催生的由机械化军事形态向信息化军事形态的全面转型。

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战争威慑方式从单一武力变为武力打击与舆论战法律战威慑并重。

在所有这些变化中,舆论战与法律战都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渗透、贯穿其中,起着独特的作用。

一、什么叫舆论战舆论战是根据国家政治、外交、军事、经济斗争的需要,有目的地利用传媒生成和调控舆论来影响国际与国内舆论走向,进而影响公众信念、意见、情绪和态度的作战样式。

二、什么是“法律战”法律战是交战双方根据国家战略意图,在军事斗争中依据相关的法律,通过揭露敌方行为的违法性,阐述自己作战的合法性,争取国际社会政治和道义上的支持,确保在战略上处于有利地位的作战样式。

三、舆论战与法律战的关系(一)作用时间都具有全程性法律战与舆论战都必须在军事打击行动之前展开,在军事打击行动后结束,并且贯穿于作战的全过程。

在进行军事行动之前,为了证明军事行动的合法性和正义性,我们要为军事行动寻找法律上的依据;为了能够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我们要利用各种舆论作战方法广泛宣传,提前做好瓦解敌人的工作。

与此同时,钏‘对敌方的各种反动宣传和无端污蔑,也必须运用法律和舆论的武器组织强有力的反击,以此赢得国际国内的广泛支持,确保战争的顺利进行。

在军事打击行动过程中,交战双方为了巩固己方阵营,瓦解敌方同盟,都会把法律战与舆论战紧贴军事行动,以共同发挥作用。

充分认识法律战

充分认识法律战

充分认识法律战军营走笔牛海峰马慧鑫随着世界军事变革的不断发展,运用法律作为斗争武器,在战争中斗智斗勇,巩固己方合法利益,已成为一种独特的作战样式,并影响着战争的进程和结局。

笔者近日通过调查后认为,目前,少数官兵对法律战在未来战争中的地位作用仍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引导官兵充分认清法律战在实际作战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清法律战是赢得未来军事斗争不可缺少的手段,提高官兵对法律战的思想认识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提高认识。

法律战是在未来战争中获得政治主动的需要。

应当通过分析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的法律战准备,以实际战例强化官兵认识,说明法律战是未来信息化战争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争中获得政治主动的需要。

法律战是在未来战争中争取最大军事效益的需要。

运用法律打好法律战,就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己方的军事需要,最大限度地扼制敌方超出战争法限制的武力使用,从两者的结合上争取最佳军事效益。

在作战指挥上,从“军事需要”和“人道要求”的最佳结合上选择和确定军事目标、作战手段和方法;在遂行作战任务中,以最有利于“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原则实施各项作战法规;面对敌人的违法作战,巧妙处置,并在敌人违法作战中获得极大的军事利益。

可见如果基层官兵不掌握法律战知识,就有可能因违反战争法而授敌以柄,陷全局于被动。

法律战是军事斗争准备的客观需要。

针对当前复杂军事背景的特点,充分运用法律战武器,夺取军心民意,为赢取胜利创造条件。

战争中一旦采用非常手段,某些敌对分子、敌对势力就会利用一切手段,进行各种污蔑。

对此,要依据有关国际法和国内法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明确我方之战是正义战争,是依照武装冲突法进行的合法之战,符合国际社会惯例。

同时,充分运用国际法武器揭露敌对势力的干涉本质,在社会上赢得主动。

法律战知识——精选推荐

法律战知识——精选推荐

法律战知识我军《政治工作条例》明确提出,要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

这一要求,开辟了政治工作的新领域。

法律战的提出,是中央军委着眼未来军事斗争实际,审时度势、科学判断而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我军实现打得赢目标、全面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也是更好地发挥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的具体体现。

武警部队养兵千日、用兵千日,在信息化条件下处臵突发事件、反恐和防卫作战,对法律战的运用更直接、更大量、更经常,地位更重要,是完成任务必不可少的手段。

据调查,当前一些官兵对法律战知识了解不多,认识上有偏差,有的认为‚军事行动面前无法可言‛,有的觉得‚法律是虚无飘渺的,不能发挥任何作用‛,还有的认为‚研究法律战是领率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事‛等等,这种思想对做好法律战工作是非常有害的。

在这里,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法律战的有关知识。

什么是法律战?2003年12月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中指出:战时政治工作要‚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开展瓦解敌军工作,开展反心战、反策反工作‛。

‚三战‛的提出,拓展了战时政治工作的领域,丰富了战时政治工作的内容,明确了战时政治工作在新的作战条件下的根本任务。

法律战作为一个新事物,虽然提出的时间不长,但它和‚舆论战‛、‚心理战‛一样,在未来作战中的地位作用非常重要。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国际法是一个斗争武器。

……不了解国际法,说话没有准头,人家一听就知道你不懂。

如果我们对国际法研究得比较透,在国际进行斗争就有依据了。

否则,我们老是‘挨打’,老是处于被动,本来有理,有时也会变得没有理了‛。

《政治工作条例》首次把法律战、舆论战和心理战纳入我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中,但究竟什么是法律战呢?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法律战是根据国家战略意图和军事斗争任务,以法律为武器,通过法律威慑、法律打击、法律约束、法律制裁、法律防护等方法手段,为争取政治主动和法理优势所进行的法律斗争行动。

开展法律战应重点把握的“纲”

开展法律战应重点把握的“纲”

开展法律战应重点把握的“纲”作者:唐振刚来源:《学理论·中》2014年第06期摘要:有效的法律战在现代战争中发挥着“战斗力倍增器”的作用,要确保法律战的实效性要做到以下几点:开展法律战一定要以维护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为根本原则;开展法律战一定要以服务军事斗争为宗旨;开展法律战一定要注意灵活运用法律斗争策略;开展法律战一定要搞好法律战与舆论战、心理战的融合。

关键词:法律战;实效性;政治战中图分类号:DF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7-0087-02法律战,是以法律为武器,通过法律威慑、法律打击、法律反击、法律约束、法律制裁、法律防护等方法和手段,为争取法理优势、赢得政治主动和军事胜利所进行的斗争行动。

简单地说,就是依法用兵,以法为兵。

法律战往往先于军事斗争而展开,后于军事斗争而结束,已经成为配合军事斗争的“第二战场”,有效的法律战在现代战争中发挥着“战斗力倍增器”的作用。

所谓“纲举目张”,为确保法律战的实效性,必须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以下几个“纲”。

一、开展法律战一定要以维护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为根本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各国制定和实施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法律战首先是一种政治战,作为一种斗争手段,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

开展法律战,必须紧紧围绕国家政治、外交、军事斗争全局,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战略意图,在制定法律战方案时,要以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在选择法律战形式时,要以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为衡量标准;在运用法律战武器时,要以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为着眼点,始终保持法律斗争的正确方向。

1950年朝鲜内战爆发,美国立即以其驻远东的军队进行干预,并派第7舰队进入台湾海峡;随后又操纵联合国通过决议,成立所谓“联合国军”,直接参与朝鲜战争,并且多次轰炸我东北边境城镇,严重威胁我国的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以集体自卫的名义,直接派中国人民解放军入朝参战,但这样一来,实际上就是以国家的名义向美国等国宣战,美国就可以把战火烧向中国,进一步扩大战争。

国际法在我军军事斗争准备中的重要作用

国际法在我军军事斗争准备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战——信息化战争的助推剂在现代战争中,军队的作战行动与法律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作战行动受制于法律,已经成为战争的一个客观规律。

现代战争必须考量的首要问题就是战争的合法性问题。

各国,包括像美国这样总想凭借军事上的绝对优势、主宰世界的霸权国家,都普遍重视运用国际法、武装冲突法来维护其战争的合法性,为美国出兵赢得国内支持、拉拢国际盟友、主导国际舆论,进而保证战争胜利,实现战争目的。

现阶段我军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的能力。

信息化战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政治对抗;第二、信息对抗;第三、体系对抗;第四、精确对抗;第五、全时空对抗;第六、全频谱对抗。

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政治对抗的问题,在信息化条件下,政治对抗不仅指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而且还指政治是重要的作战形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了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的任务。

将法律战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一项内容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军队建设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一个重大创新。

法律战就是以法制敌,采取以运用法律与舆论宣传、心理感化等对敌政治斗争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斗争形式,以完成对敌军事斗争需要为目的的一种政治斗争手段。

法律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军事斗争的胜利,包括合理地运用法律的作用趋利避害,以有利于取得战场上的胜利和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与巩固战争的成果。

一、法律战的特点一是使用的工具和武器是法律,同时使用的武器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

通常对国内问题,作为主权国家的政权有使用一切手段包括政治、军事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权力,不容外来干涉,也不需要国外的法律裁判者。

当国内的问题具有了国际化倾向或涉及到相关的国际法时,就需要军事和法律战并举。

所以法律战通常是多用在国际问题或国际性的冲突上。

二是法律战的作战方式具有复合性,综合性和多样性,主要是配合军事斗争的需要,是起辅助作用的,并不是单一的使用法律作斗争,还要同时运用军事的手段才能保证战争的胜利。

伊拉克战争涉及的国际法和国际刑法问题

伊拉克战争涉及的国际法和国际刑法问题

第22卷第1期河北法学Vol .22,No.12004年1月Hebei Law ScienceJan .,!!!!!!!!!!!!!!!!!!!!!!!!!!!!!!!!!!!!!!!!!!!!!!!!!!!!!!!!!!!!!!2004伊拉克战争涉及的国际法和国际刑法问题赵秉志,王秀梅收稿日期:2003-09-01作者简介: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秀梅,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战争行为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残暴的行为之一,在国际犯罪种类中也属于最为严重的罪行之一。

近代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不仅没有达到战争发动者所欲追求的结果,反而进一步暴露了战争的残酷性,也发展了涉及战争行为的国际法律文件。

1949年的四个《日内瓦公约》及两个《附加议定书》确立了战争行为采用的规章和规则,并进一步确认了战争罪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习惯国际法的基本模式。

因此战争,尤其是国际性的伊拉克战争不可避免地涉及国际法和国际刑法的问题。

关键词:伊拉克;战争;国际法;国际刑法中图分类号:DF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33(2004)01-0002-06Issue of the 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in the Irag WarZHAO Bing-zhi ,WANG Xiu-mei(Law Schooi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China )Abstract :War crime is one of the atrocities in human history and one of the serious crimes in the category of internationai crimes.TheWorid War I and II ,which not oniy reached the resuit that initiators supposed to be ,but exposure the cruei of war and deveiop internationai instruments reiated to the war.The 1949Geneva conventions and its ’protocois estabiished the iaws and ruies that war shouid obey.That is why the war is aiways reievant to the internationai iaw and internationai criminai iaw just as the Irag war.K ey words :Irag ;war ;internationai iaw ;internationai criminai iaw2003年3月20日10:35分美国向伊拉克开战,直至5月2日美国总统布什在从海湾地区返航的“林肯”号航空母舰上宣布美军在伊拉克的大规模战斗已经结束,伊拉克战争历时月余,双方互有损伤。

一季度时事政治教育提纲-伊拉克战争

一季度时事政治教育提纲-伊拉克战争

伊拉克形势与伊拉克战争分析研讨会
议题:
一、你如何看待目前在伊发生的各类针对联军的抵抗行动和针对平民的恐怖暴力活动,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内在的联系?
二、回顾第二次伊拉克战争的起因,你是如何理解这一问题的?
三、从军事的角度,如何看待和分析目前的伊拉克冲突?
四、从联军伤亡人员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抵抗组织对联军车队的袭击中造成的,如果你是联军指挥官,你将采取哪些措施避免或减少这种伤亡?
五、请谈谈你对信息战、心理战、法律战的认识,你觉得作为中国军队,目前应如何加强这方面的战备、训练和研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局部战争?
六、如何看待一些“伊战联盟”国家表示要从伊撤军的问题?
七、联军与抵抗组织能否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停火协议?
八、随着联军向伊移交政权日期的临近,你觉得伊拉克的局势将如何进一步演变?。

我军未来军事斗争准备中法律战的基本方法

我军未来军事斗争准备中法律战的基本方法

是一种误解,法律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反映武装力量进行法律战,只不过是为了尽可能地达到着一个国家民族的精神和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要求,自己所追求的政治目的。

除此之外,还应该看到,法体现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公认的行为准则。

法律作为律战是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可以和眼前战争状态和一种客观存在的行为规则,可以被不同国家政府和结果相分离,在一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持久地进行下武装力量所选择适用。

只不过在选择适用的行为能去。

战争状态是短暂的,而法律战则是长久的。

力上,有高低之分、合法与违法之别。

任何国家或我军未来军事斗争准备中法律战的基本方法钟琦(广州军区军事检察院,广东广州510084)法律战与舆论战、心理战的目的是一致的,都议和宣言,如《关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全国是围绕争夺舆论和民心而展开的斗争,都直接为国政治总动员的决议》《中国政府反干涉反侵略的决家的政治、军事、外交斗争服务,其斗争手段与舆议》《关于军事打击国内分裂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论战、心理战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斗争内容既有交的决定》《中国政府关于军事打击分裂侵略势力的政叉,又各有侧重。

我未来军事斗争法律战工作,主策法律宣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打击目标公告》要通过国家外交斗争、舆论传媒宣传、社会力量声等。

主要达成以下政治目的:一方面向海内外阐明援、司法打击震慑等途径来展开,其基本方法主要中国政府的正义立场,告谕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武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际法赋予主权国家一、外交法律斗争方式固有的权利,是中国政府的内政等;另一方面是告国家外交斗争是现代战争主张师出有名和师出诫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严格遵守国际法有关国正义的重要途径,而法律是评判战争正义与否的基家主权原则的规定,尊重和不干涉我主权内政行为,本标准,因此法律斗争是现代战争中外交斗争的核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干涉或侵略行径都将遭到我心和焦点。

我军未来军事斗争,是反对分裂和侵略,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击等。

“法律战”战法研究

“法律战”战法研究

主动和 军事上 的胜利 , 2 是 O世纪 9 o年代 以来几次局部战争 的显著特点。有 关战争的法律不仅仅 是规 范战争行为 的法律规 则, 而且 已经成为夺取 战争胜利的有力武器。如何娴 熟掌握 实战 中运 用“ 法律战 ” 的艺术 , 把它 变成 限制和打 击敌人 、 赢得 战 争胜利 的武器, 于打 赢未来信 息化战争、 对 取得 最大军事效益具有重要 的意义。
单, 展开 了不问 断的舆论 威慑 , 多次 在新 闻发布 会 还
收稿 日期 :0O 4 O 2 1—o —1 作者简介 : 刘景辉( 9 l ) 男 , 16 一 , 吉林长春人。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基础训练基地社会科学系副主任、 副教授 , 研究方 向: 军事法学。 李学锋( 92 ) 男 。 1 一 , 江苏徐州人。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基础训练基地 副主任 、 6 教授, 研究方 向: 飞行教育与训练。
的遵 法守法行 为掌握法律 战的主动权 是法律 战运用 方法 之一。
三、 我军 实施法律 战的构想
2 .解读 法律 , 克敌 利 己
“ 解读法 律 , 敌利 己” 克 战法指 的是 通过 对法 律
的解读 , 到克制敌 方 、 起 利于 己方作用 的战法 。表 面 上去看 法律 的条 文和 原则 , 枯 燥 、 板 的 , 从本 是 死 但

律责任 , 依法处置捕获的船舶、 飞行器 、 货物和人员。 六是法 律 防护 。法律 防护 战法 , 是 为 己方 军 就 事行 动提 出防护性 法 律意 见 , 取 法律 补 救 措施 降 采
低军事行动可能附带的负 面影响 , 提高部 队战场依 法 防护能力 , 配合 国际组 织开展 战场涉 法防 护活动 。 二、 法律 战的 战法运 用

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概论

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概论

“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概论"课程教学探析国防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军队政工研究所常艳娥欧立寿王芙蓉2 0 03 年l 2月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战时政治工作要“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要“充分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从而把“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作战形式以军事法规的形式加以确定。

顺应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发展的趋势,我校将“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概论”纳入了课程教学体系,目前已在继续教育学员队进行了两期“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概论”课程教学,下一步将在全校X围内面向生长干部全面铺开。

但“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概论”课程教学刚刚起步,还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探索。

一、应将“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课程作为军校政治理论必修课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来看,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课程还没有在所有军校普遍开设,有的院校虽然设置了相关课程,但将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开设为分别独立的三门课程,或者在教学对象上只对任职干部培训班开课。

我们认为,可对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课程进行统合,纳入军校政治理论必修课程系列,覆盖全校学员。

这是因为:1 .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已成为信息化战争政治作战的基本样式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信息化战争实现了“从以往物理信息战到今天精神信息战的拓展。

”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作为实现和维护国家政治目的的工具和手段脱颖而出,成为信息化战争中独立的作战样式和具有战略意义的国际斗争手段。

军校是培养军事人才的摇篮,军校学员是未来信息化战争的精英,是打赢信息化战争的关键,他们不但自身承担着实施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的任务,而且肩负着领导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建设和组织部队开展舆论战b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的重任。

因此,必须将“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课程列为军校学员必须掌握的政治理论基础课程,培养熟谙舆论战b理战法律战原理、精通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战法、懂得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组织指挥、会科学组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的人才队伍。

法律战简论

法律战简论

法律 战的基本 方法是进 攻与防御 。
以伊拉 克战争为背 景 , 法律战 进攻 的例 子如 , 拉克一 方播 伊 出了在纳 西里耶战斗 中被俘的美军 士兵的 电视 画面 以后 , 美国方
话和气 , 买卖公 平 , 东西 要还 , 借 损坏 东西要赔 , 不打人 骂人 , 不损
坏庄稼 , 不调戏 妇女 , 不虐 待俘虏 。 由三大 纪律 的内容就 可以直 面就实施 了法律 战的进攻手 段: 时任美 国国防部长 的拉姆斯菲 尔
斗争 手段 , 也就是 打“ 口水 战” 法 律战 的法律性 具体来说 有 以下 可采 取只围不 攻的方式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断其粮 草 , 以达到不 战而胜 的 目的。
我们 以某次 以“ 蓝军” “ 军” 和 红 为作战双 方的 的演 习战争为
“ 蓝军” 的一分 队为逃避“ 红军 ” 的攻击 , 躲进 了一座有 数百年
历史 的教堂 。 由于该 教堂属于 宗教设施 和文化 遗产 , 红军” “ 指挥
法律 战不能单独 使为作 为武 器在战争 中使 用, 它主要是配合 例 , 简单分析一下法律战在作 战方法 与手 段上是如何具体运行 的。
的。 第三 , 战争胜负起 决定作 用的往往是武力 战而不是法律 战。 对
( ) 二 法律性
认为 , 有关 国际公约虽然禁止将 宗教设施和 文化遗产 作为攻击 目 标, 但同时赋予交 战双方不得将 宗教设施和 文化遗产 用于军事 目
法律 战使用 的工具 和武器是 法律 , 包括 国际法和 国内法 。 它 的的义务 。既然 “ 蓝军 ” 以该教堂 作掩护 , 该教堂则 成为 军事 目 是一 种非武 力斗 争形式 , 并没 有暴力 , 主要足 以法律对抗 为主要 标 , 以予以攻击 。但 为 了保 护文化 遗产避 免该教 堂受到 损坏 , 可

违反国防法案例

违反国防法案例

违反国防法案例案例名称:违反国防法案例——弗拉格姆事件时间:2003年3月20日至2004年5月1日事件背景:2003年3月20日,美国联军在伊拉克发起了一场名为“伊拉克自由行动”的军事行动。

随着行动的展开,美国士兵和承包商被派往伊拉克执行任务。

然而,一些士兵和承包商在执行任务期间,涉嫌违反了《美国国防法典》中有关军事纪律和行为的规定。

事件描述:弗拉格姆事件是指美国在伊拉克战争期间爆发的一系列虐待和侮辱伊拉克囚犯的事件。

这起事件曝光于2004年4月28日,起因于一名美国军人的举报。

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数名美国士兵在巴格达军事监狱(即阿布格莱布监狱)对囚犯实施了虐待行为,其中包括羞辱、施加肉搏、电击和强迫性行为等。

这些士兵在对待伊拉克囚犯时,无视国际人权法和国内法律的规定,违反了《美国国防法典》中明确规定的战争法和军事纪律法,严重影响了美国的形象和在全球的军事行动。

事件曝光后,引发了全球广泛的愤怒和抗议,损害了美国在伊拉克的军事行动的合法性。

事件影响:弗拉格姆事件的曝光对美国军方和政府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由于虐待和侮辱囚犯的行为被公开曝光,世界各国对美国的军事行动表示强烈谴责。

这不仅削弱了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道义地位,也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对美军行为的怀疑和不信任。

其次,弗拉格姆事件对美国军队内部造成了严重的士气低落和道德沦丧。

部分士兵对于虐待囚犯的行为持默许态度,甚至积极参与其中,使得美国军事行动失去了人道精神和军事纪律,进一步削弱了军队的效能和道德魅力。

最后,该事件为国际刑事法、军事纪律法和人权法的实施提出了新的挑战。

事件的发生和曝光使得国际刑事法界对于战争罪行和军事纪律的界定产生了更加深入的讨论,同时也促使美国政府和军方对军事人员的培训和监督造就了更加严格的标准。

律师点评:弗拉格姆事件是一起严重侵犯军事纪律和人权法的虐待行为。

该事件暴露了美国军方和政府在伊拉克战争期间的失职和纪律管理的缺失。

心理战法律战舆论战

心理战法律战舆论战
也就是说,美国人通过战争打出了全球的美元需求。打伊拉克战争之前, 一桶石油38美元,打完了之后接近150美元,等于一场战争把美元的需 求打高了近三倍。这样一来,美国政府就能以给全世界提供流动性 的名义,开动印钞机,印刷更多的美元,而美国政府不是慈善家, 不会白白把美元给你,你必须拿你的产品去换,从而再一次加入实 物换绿纸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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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战
法律战,是指战争双方依据国内法、国际法特 别是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通过各种形式揭露敌方 违法行为,夺取法理优势,争取国际政治和道义支 持而展开的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法律对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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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战争正名。不论战争正义与否,战争双方都会不遗余 力地开展“法律战”,找出或制造发动战争的法理依据,证明 自己进行的战争合理合法。。
这个细节也可以看出日本文化中 的一个中心,那就是崇拜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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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与刀
菊本是日本皇室的家徽,刀是武士文化象征。菊花呈 现柔美,莫不让人想起日本的传统生活之美,以及日 本女性温雅哀婉之美。刀则诉诸暴力,最容易让人想 起的莫过于举刀剖腹的日本武士。菊与刀,一如樱花 与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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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湾对大陆开展心理战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蒋介石想借机 “反攻大陆”,但没有得到美国的支持。蒋介
石只好一面对大陆沿海采取小规模武装袭扰, 一面通过各种方式,对大陆进行宣传战。从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在台湾海峡的两岸,
出现了“空飘”、“海漂”等奇特的政治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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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战 舆论战 法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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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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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战争与土耳其对外政策

伊拉克战争与土耳其对外政策

伊拉克战争与土耳其对外政策1. 引言1.1 伊拉克战争背景伊拉克战争,又称美伊战争,是指2003年3月20日至2011年12月18日发生在伊拉克的一场由美国领导的军事行动。

该战争的背景主要是由于美国政府声称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对国际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提出了“反恐战争”的理由,企图推翻伊拉克领导人萨达姆·侯赛因。

美国也试图借助此次战争推动中东地区的政治变革和建立民主制度。

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开始加大对恐怖主义的打击力度,将伊拉克视为一个潜在的恐怖主义渊源,认为伊拉克政权必须被推翻。

在国际舆论上,美国政府宣称萨达姆政权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且在违反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因此需要通过武力推翻伊拉克政权以确保国际安全。

伊拉克战争背景主要是建立在美国政府试图通过武力推翻伊拉克政权,以消除恐怖主义威胁和推动中东政治变革的基础之上。

该战争对于中东地区的政治格局和地缘安全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1.2 土耳其对外政策背景土耳其作为连接欧洲和亚洲的重要地理位置,一直扮演着地区稳定和安全的关键角色。

自建国以来,土耳其一直追求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致力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地区和平。

土耳其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多元化。

土耳其不仅与西方国家保持密切关系,参与了北约等国际组织,还与中东和非洲国家保持着密切的经济和政治关系。

土耳其也在加强与俄罗斯等东方国家的合作,以拓展其外交影响力。

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土耳其积极主张和平解决地区冲突和纠纷。

土耳其一直倡导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端,反对使用武力和干涉他国内政。

土耳其还积极参与国际维和行动,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做出了贡献。

土耳其对外政策以独立自主、多元化和和平解决争端为核心原则。

土耳其将继续努力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地区稳定与发展。

2. 正文2.1 伊拉克战争起因伊拉克战争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

在那个时候,伊拉克与邻国科威特之间爆发了争端,主要原因是伊拉克指控科威特在盗取石油和超出其石油配额。

武警部队法律战的认识误区及破解对策

武警部队法律战的认识误区及破解对策

武警部队法律战的认识误区及破解对策作者:李石松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0期摘要新的《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解放军法律战纲要》等法规文件颁布后,武警部队对法律战的理论研究和教育训练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充分发挥新时期政治工作的直接作战功能,有效实施法律战,必将会促进“处突”、“反恐”任务的顺利完成。

但在部队内部还存在对武警部队法律战认识上的误区。

本文将对误区类型及成因进行全面梳理,并试寻求破解对策。

关键词武警部队法律战认识误区对策作者简介:李石松,武警政治学院军事安全保卫系,军事法学教研室,讲师。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079-02武警部队法律战,是指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战略意图和军事斗争任务,立基于与军事行动有关的法律(法理)基础,有效突破和规避既有法律(法理)规制、严格遵守军事行动之基本规范,为争取法理优势、赢得政治主动和军事胜利所进行的斗争。

是武警部队战时政治工作的一种有效战法。

自2004年武警部队下发《关于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的意见的通知》以来,武警部队对法律战的理论研究和教育训练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仍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官兵对武警部队法律战的认识尚有误区。

如不加以重视,将在一定程序上影响“处突”、“反恐”任务的有效遂行。

一、运用武警部队法律战应避免的几个误区《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法律战、舆论战、心理战并称为“三战”后,法律战的研究和训练正日益受到重视,并由过去的自发式探索实践步入规范化运行的新阶段。

但要想实现武警部队法律战研究健康发展,在部队遂行任务中成功运用,还应注意避免以下几个认识误区。

(一)适用主体误区:武警部队不存在法律战一些同志受“单纯军事主义”和形而上学等思想意识的影响,认为“武警部队没有法律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武警部队法律战的理论研究和教育训练。

归根结底在于对“战”的认识。

“战”字既包括战争,也包括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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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战争中的法律战
作者:未知点击数:143 更新:2005-9-9 ★★★【字体:小大】
武装冲突法是国际法的重要分支,是各国军队用兵打仗的“游戏规则”。

伊拉克战争与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阿富汗战争相比,涉及武装冲突法问题较多,斗争也较复杂。

双方运用武装冲突法在战场上激烈较量战争进入第4天,美军在攻打伊南部重镇纳西里耶时遭遇了戏剧性一幕:一支伊军部队在战斗中举起白旗,当美国海军陆战队上前准备受降时,却突然遭到其发起的突袭式围攻,数名美军士兵被打死。

还有几次,伊军士兵虽举起白旗,却仍然照打不误,有的干脆穿上便服假扮成平民,装成欢迎美军的样子,然后进行伏击……美军中央司令部新闻发言人多次指责伊军士兵诈降和假装成平民作战,并称对于后者,一旦被抓获将不被视为战俘。

美国政府官员还将这种行为抨击为战争罪行,破坏了《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37、38条所规定的,保护伤者、病者、战俘、平民和特殊标志等规则。

伊军则认为,美军发动侵略战争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伊军这样做只是战争中的诈术,如同使用伪装、佯动、假目标和假情报等一样。

由于伊军无法与强大的联军对抗,为了免遭攻击,伊军不仅以平民聚集区和作为文化遗产的台形古遗址为“盾牌”,将军事人员和坦克、雷达、防空武器等军事目标部署在里面或附近,还在学校藏匿炮弹头,意图陷美英联军于两难境地:不攻则敌方得利;攻则造成受保护对象的伤亡和损失。

美英联军为预防伊军违反《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使用生化武器进行作战,警告伊方千万“不要使用化学武器”,否则美军将进行“报复行动”。

双方运用武装冲突法在外交、媒体领域进行激烈较量利用外交、媒体手段宣传己方守法,谴责对方违法,并为己方违法进行辩解,是法律战与外交战、媒体战相结合的重要样式。

战争刚开始,伊常驻联合国代表就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谴责美国攻打伊违反了国际法准则,要求安理会就此展开辩论。

而美、英、澳三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则在当时酝酿致信联合国安理会,陈述对伊战争的合法性,并加紧搜寻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

战争开始后,伊新闻部长多次谴责美英联军的大规模轰炸造成大量平民伤亡,指控美英领导人为“战犯”。

美军中央司令部则通缉了55名伊前要员,并着手刑事审判准备工作。

当伊电视台、广播电台被炸后,遭到伊政府的谴责。

美军发言人则辩解说,这是一个可以攻击的有军事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民用物体,并在每次新闻发布会上运用录像手段,对攻击目标轰炸效果进行前后对照,证明其遵守了武装冲突法的“区分”原则。

此后,伊又指责美英联军违反武装冲突法规定,造成巴士拉平民的人道主义灾难,美、英、澳媒体则发布美军士兵给伊军一名受伤战俘喂水、美军军医为伊一男子包扎伤口的照片和英军正从科威特给巴士拉铺设输水管道的消息。

国际社会运用武装冲突法对交战双方进行制约美英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发动伊拉克战争,被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
以违反《联合国宪章》关于“在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的规定为依据,认定为违法。

开战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多次呼吁交战双方严格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系武装冲突法的一部分),保护平民、伤兵、战俘、记者和医院等。

他还特别引用《日内瓦第四公约》关于“任何领土上的有效控制方有义务满足相关人口的人道需要”的规定,挫败了美英两国把对伊平民的人道援助责任都推卸给联合国的企图。

当联合国发出紧急呼吁,要求国际社会向伊平民提供捐助时,不少富有的西方国家对此“兴趣不大” ,其根源也是这条规定。

当美英联军放任巴格达等城市出现的平民大范围抢劫使馆、珍贵文物、政府机关和商业场所等问题时,联合国有关机构敦促其按照相关国际人道主义法,对那里的局势进行控制。

这些都说明,战争的内涵在丰富、外延在扩大,国际社会运用武装冲突法对交战双方进行制约,已成为法律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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