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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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马路隧道养护管理,确保马路隧道平安运行,依据《中人民共和国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马路法实施方法》、《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和《省一般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赤城县交通运输局马路管理站管养的国道、省道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马路隧道养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平安至上”的原则,加强土建结构、机电设施以及其他工程设施的养护,努力提高隧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平安性。

第四条长大隧道应设置特地的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养护工作,以确保隧道平安运行。

其次章隧道平安管理

第四条隧道平安管理由隧道管养单位全面负责。隧道管养单位要加强隧道平安管理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监控,保障隧道平安畅通。

第五条隧道管养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依据演练成果和隧道管理实际刚好修订完善预案。

第六条隧道交通平安标记、标线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楚、醒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度适当;刚好清洗脏污的标记线,清除遮挡标记的障碍;修复破损的标记标牌,刚好更换缺失或损坏的交通平安标记。

第七条隧道消防救援管理应仔细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刚好发觉隐患并快速整改。加强对消防和救援设施的日常检查,对消防和救援设施应进行常常性检修、定期检修,消防设施的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救援设施的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第八条针对隧道内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制定周密的援救安排,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实地救援及防灾演习,其他各种设施应和消防救援设施紧密协作。

第三章机电设施养护

第九条隧道机电设施养护主要包括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及救援设施、监控设施等的保养维护。

第十条机电设施的养护修理分为日常检查、常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分解性检修和应急检修。

l、日常检查通过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巡察检查,一般1次/1日;

2、常常性检修是通过目测或运用简洁工具,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转状态或损伤状况进行检查,一般1次/1月,对破损零部件刚好进行修理更换;

3、定期检修是通过检测仪表进行的标定,核对联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转状况和性能进行的较全面检查和修理,一般1次/年;

4、分解性检修是指通过对设备分解拆卸而进行的重点检修,一般1次/3年;

5、应急检查是指马路隧道内或相邻处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难后对机电设施进行的检查,没有固定周期,可协作土建检查一齐进行。

第十一条机电设施应按月制定养护安排,仔细记录各种设备的检查状况和存在的故障,通过养护修理使设备技术状态达到产品说明书、设计文件或有关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条机电设施养护应配备特地的电工工具、测试仪器、清洁工具、平安防护设备及高空作业设备。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应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机电设施养护应充分考虑营运车辆、养护人员的平安。当需中断交通时,应和土建的养护作业安排综合考虑。隧道内常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分解性检修时的烟雾浓度不得高于0.0035m-1。

第四章隧道土建结构养护

第十四条隧道土建结构养护主要包括清洁维护、结构检查、保养修理、病害处治。

第十五条清洁维护的工作内容应包括扫除隧道内垃圾、清除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结构物外观的干净整齐。

第十六条结构检查的工作内容应包括发觉结构异样状况,系统驾驭结构技术状况,判定结构物功能状态,确定相应的养护对策或措施。

结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专项检查和隧道限界检查。

1、日常检查以目测为主,每月一次,包括排水设施的疏通补修,洞内小型漏水的整治,洞口坍方落石的清理,观测病害现象的改变。

2、定期检查是由隧道管养单位对管区内全部隧道进行每年一次的全面检查,检查时间一般在春季或秋季。检查内容包括:洞口、洞内各种建筑物的状况;可能产生的病害;洪水前后的状态改变;寒冷地区春季冰雪溶化后对建筑物的影响等。要做到及早发觉建筑物的变异及病害,分析病因,提出治理措施,确定须要整修的工作项目及工程量,作为制定年度安排的依据。

3、特殊检查是由市交通局组织或托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个别长大的、构造困难的和有严峻病害的隧道或发生交通事故、起火爆炸、自然灾难后进行的检查。

4、专项检查是依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推断须要进一步查明某些病害或破损的具体状况而进行的更为深化的特地检查,一般宜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检查完成后,应提交专项检查报告。

第十七条保养修理工作主要包括常常性或预防性的保养和稍微破损

部分的修理等内容,以复原和保持结构的良好运用状态。范围包括洞口、洞身、路面、人行和车行横道、斜(竖)井、风道、排水设施、吊顶和内装、人行道和检修道、防冻保温措施、洞口防雪设施、交通标记和标线。

第十八条病害处治应依据结构检查结果,针对病害产生缘由,依据平安、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方案。

第十九条隧道内养护作业不中断交通时,应实行措施,削减对交通的干扰。其次十条马路隧道养护修理应主动而慎重地实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养护修理达到平安好用、质量牢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第五章隧道技术档案管理

其次十一条隧道管养单位必需建立健全隧道的技术档案,在运用过程中逐步地积累相关技术资料。

其次十二条隧道技术档案主要包括:隧道基础资料表、技术图纸(包括设计图、施工图及其他有关隧道的技术图纸)、隧道衬砌展示图、隧道综合最小限界图、材料试验报告、机电设施的技术文件、隧道大中修工程施工资料、隧道检查报告、历次受损状况及管理资料等。

第六章附则

其次十三条隧道附属结构物如桥涵、引道、环保设施、房屋设施等的保养维护,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其次十四条本制度由赤城县交通运输局马路管理站负责说明。

其次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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