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兴元新区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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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土方开挖方案.

地块二土方开挖方案.

汉中兴元新区棚改及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东翼第二安置区2号地块基坑开挖专项方案批准:审核:编制:中电建路桥集团汉中兴元新区棚改及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部第四项目部2015年8月目录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1)3工程地质、水文及现场条件 (1)4总体方案 (2)4.1施工前准备 (3)4.2场地清表 (3)4.3土料弃渣场、取料场、临时堆放场 (4)4.4基坑开挖顺序 (4)4.5基坑施工要求及参数 (4)4.6土方平衡 (4)5主要施工方法 (4)5.1测量放线 (5)5.2地表清理 (5)5.3基坑开挖 (5)5.4边坡修整 (5)5.5基坑清理及保护 (6)5.6基坑降水、排水 (6)5.7场区施工便道 (6)6施工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6)6.1施工进度计划 (6)6.2资源配置 (6)7质量控制 (7)7.1测量放线及测量桩点的保护 (7)7.2土方开挖质量保证 (8)7.3质量验收标准 (8)8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9)8.1安全目标 (9)8.2安全保证体系 (9)8.3基坑四周安全防护 (10)8.4基坑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10)9环境、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护措施 (11)9.1环境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1)9.2环境文明施工保护措施 (11)9.2.1降尘、遗撒措施 (11)9.2.2燃油废气的控制措施 (11)9.2.3污水处理措施 (12)9.2.4施工场地整治等措施 (12)10雨季施工措施 (12)11附图 (13)1编制依据1.汉中兴元新区汉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投标文件。

2.地勘报告。

3.汉中兴元新区汉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开挖图。

4.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规程。

(1)《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2007;(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12;(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现场实际情况。

兴汉新区专题

兴汉新区专题

兴汉新区专题分享兴汉新区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是经陕西省发改委批准,由汉中市人民政府主导,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陕西省首批PPP建设项目。

同时也是国家文化部重点扶持的文化建设项目、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目的地推介项目。

兴汉新区规划总面积为27.7平方公里,并预留有10.7平方公里的控制协调区。

项目依托汉中享誉世界的汉文化遗存,集中建设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养生、艺术工艺、旅居安居、商贸会展九大产业,全力打造具有汉中模式、陕西特色、中国方向意义的示范城镇。

预计至2020年,兴汉新区将全力营造出一个拥有九大保障体系、全新居住体验的"汉人老家,九福社区"。

总体布局空间规划兴汉新区的总体规划格局为"一轴""一带""三片区""三中心""十五文化主题社区"。

"一轴"即城市南北公共轴。

"一带"即沿东西向展开,串联整个兴汉新区的滨水旅游带。

"三片区"即围绕一轴一带、天汉大道和天台路将兴汉新区自然划分为"西京"、"汉源"、"东京"三个各具特色的复合功能片区。

"三中心"即结合三个片文化主题,形成"一主两副"的三个公共中心。

"十五文化主题社区"即根据功能分区、路网、绿化水系等进一步梳理明确城市开发组团,形成的十五个生态主题社区。

文化规划在文化体系规划上,兴汉新区以"汉人老家"为核心,以"汉源"和"汉兴"为两条基本线索,通过整合构建"以汉中文化为基础、以汉代文化为核心、以汉族文化为主体"全新特质的兴汉汉文化,打造一个以汉文化为灵魂,集大文化、大旅游、大生态于一体的汉文化特色名城。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一期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一期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一期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08•【字号】汉政发〔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一期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7〕3号汉台区、南郑县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新修订的《汉中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一期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8日汉中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一期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汉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汉中市滨江新区一期范围内开发建设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活动。

第三条汉中市滨江新区一期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范围:北至虎头桥路,南至汉江河堤;东起兴元路、天汉大道,东北至南一环,西至汉江河堤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市政府授权汉台区人民政府负责滨江新区一期范围内征地公告的发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征地拆迁人为汉中市人民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

本办法所称的被征地人是指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被拆迁人是指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

第五条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对滨江新区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管理。

汉台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土地征迁协调、环境保障工作。

市城建规划、城建管理、公安、社保、民政等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二章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第六条征地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征地人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11.16
•【字号】汉政函〔2015〕66号
•【施行日期】2015.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的通知
兴元新区管委会: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兴元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汉政发〔2012〕45号)文件规定和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实际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授权你委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及建设等)和本项目投资建设方的依法确定,确保本项目合法合规;由你委代表市政府与投资建设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签署及履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同》(或其他类似协议,下同)。

由你委按照本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投资建设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回购款,以确保本项目投资建设方能够按期足额收到本项目回购款。

市政府协调并确保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文投公司”)履
行好本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并由汉文投公司向投资建设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与投资建设方签订《保证合同》。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

地块二临建方案

地块二临建方案

汉中兴元新区棚改及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东翼第二安置区2号地块现场及办公区临设施工方案批准:审核:编制:中电建路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兴元新区棚改及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第四项目部2015年8月目录1工程概况 (1)1.1编制依据 (1)1.2工程简介 (1)1.3施工现场条件 (1)2生产、生活、临设、实施原则 (1)3现场临设布置 (2)3.1办公区布置 (2)3.2生活区布置 (4)3.3加工区以及其他设施布置 (8)3.4现场机械、设备布置 (12)3.5六牌二图 (13)3.6办公区绿化 (13)4现场临水、临电布置 (14)4.1临电布置 (14)4.2临水布置 (19)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9)6现场临设管理措施 (21)6.1安全管理措施: (21)6.2环保管理措施: (22)1工程概况1.1编制依据序号文件名称编号备注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2 《陕西省文明工地验收标准》陕建发[2010]105号3《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形象识别应用手册》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2工程简介汉中兴元新区汉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翼第二安置住宅小区建设,属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汉中市汉台区兴元湖,包括安置住宅房建设及相应商业用房、幼儿园建设等。

小区分四个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二约占地面积约5.6万m2,总建筑面积197617.36m2。

包括10栋18层住宅楼、1栋3层楼集合零售邮政和卫生和1栋幼儿园及地下车库等建设项目,其中部分为框架结构,部分为框剪结构。

1.3施工现场条件1.3.1本工程施工现场没有水源,变压器未建立,电源接口暂时未确定。

1.3.2施工现场附近有高压线通过。

1.3.3临建房处需要回填至一定高程。

2生产、生活、临设、实施原则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平面布置的总体思路是:结合现场条件,把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分开;现场塔吊分布使钢筋、模板及周转材料的堆放场地安排在塔吊回转半径之内;办公区设立停车场、活动场所及绿化区域;现场主干道路采取C15素砼道路。

汉中兴元新区安置方案

汉中兴元新区安置方案

汉中兴元新区安置方案汉中兴元新区的建设是我国西部地区重大的发展项目。

为了确保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一套严谨而有序的安置方案,以保障搬迁居民的利益,促进新区的可持续发展。

一、背景介绍汉中兴元新区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地处陕南腹地,是连接中西部地区的重要枢纽。

新区规划面积约500平方公里,涉及多个乡镇和村庄,涉及人口众多,因此搬迁安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安置原则在制定安置方案时,我们始终坚持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确保安置方案公开透明,让搬迁居民了解并参与其中。

2.公平公正:按照搬迁居民的家庭状况、经济能力和个人需求进行分配,保证每个人都能享受公平待遇。

3.人文关怀:充分尊重搬迁居民的权益,为他们提供合适的住房和基础设施,确保其正常生活。

三、搬迁程序1.搬迁登记:根据新区规划,对涉及搬迁的居民进行登记,并收集相关信息,包括家庭成员、住房条件、现有工作等。

2.安置协商:成立专门的搬迁安置协商组织,与搬迁居民进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个性化的安置方案。

3.信息公布:将安置方案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向搬迁居民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搬迁安置:根据安置方案,对搬迁居民进行统一搬迁,并提供相应的住房和基础设施,确保他们的基本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5.后续服务:在搬迁过程中,我们将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为搬迁居民提供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安置方案具体内容1.住房安置:根据搬迁居民的户型、家庭人口以及个人需求,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住房。

我们将建设多样化的住房供应体系,包括公寓、别墅、社区集体宿舍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2.基础设施建设:新区建设过程中,将同步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方面的配套建设,确保居民生活和工作的便利性。

3.公共服务设施:新区内将建设学校、医院、商场、娱乐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使搬迁居民能够获得便捷的教育、医疗和休闲服务。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7〕23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7〕23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7〕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4日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政府确定汉中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本市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市本级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区)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审计、国土、建规、住管(综合行政执法)、人防、工商、民政、教育、信访、供电、供水、通信等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7•【字号】汉政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步伐,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和避灾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的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消除隐患、脱贫致富、修复生态为目标,2011年至2020年,全市实施移民搬迁安置23.99万户85.25万人,其中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2.2万户8.8万人。

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灾害易发区及贫困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存发展问题,切实改善民生,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二、移民搬迁对象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居民。

2.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和危房的居民。

3.居住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重大工程项目区范围内的居民。

移民搬迁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群众,户籍及户籍人口的认定时间为2011年6月1日前。

三、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

移民搬迁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以县区内搬迁为主,控制跨县区搬迁,由符合条件的本市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和建房形式,按程序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2.县区负总责与乡镇为主体的原则。

县区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乡镇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主体。

汉中兴元新区汉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翼第二安置区地块四各单位工程及相应裙楼和地下车库工程总施工组

汉中兴元新区汉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翼第二安置区地块四各单位工程及相应裙楼和地下车库工程总施工组

施工组织设计目录1.编制依据及说明 (3)1.1编制依据 (3)1.2编制说明 (3)2.工程概况 (3)2.1建筑设计概况 (4)2.2结构设计概况…………………………………………………………103.质量、工期 (11)3.1质量要求………………………………………………………………113.2工期要求………………………………………………………………123.3施工范围………………………………………………………………124.施工组织与安排 (12)5.施工进度计划 (15)6.施工总平面布置 (15)7.施工准备 (15)7.1技术准备………………………………………………………………157.2生产准备………………………………………………………………178.主要项目施工方法…………………………………………………………228.1 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标高测量 (22)8.2 基础施工方案 (24)8.3主体结构施工方案……………………………………………………8.4外脚手架详专项施工方案……………………………………………528.5水平防护架……………………………………………………………528.6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538.7保温节能工程施工方案………………………………………………678.8保温节能工程质量检验 (75)9、质量保证体系………………………………………………………………779.1施工过程工序控制 (77)9.2施工过程管理…………………………………………………………779.3保证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措施…………………………………………829.4保证工期技术措施……………………………………………………879.5保证文明施工技术措施………………………………………………899.6确保周邻房屋安全,确保群众正常工作和休息的措施 (91)9.7环境保护及防止扰民技术措施………………………………………919.8文物、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93)9.9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939.10回访保修服务…………………………………………………………10.重点部位施工技术措施 (95)10.1零星构件的施工措施方案 (95)10.2梁、柱、梯板节点细部处理措施 (96)10.3屋面及卫生间防渗漏技术措施 (99)10.4保证抹灰面不开裂、不空鼓技术措 (100)11.本工程执行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101)12.工程档案管理控制措施 (102)13.降低工程造价合理化建议 (103)1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计划 (103)14.1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加快工期 (103)14.2新材料应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104)14.3先进小型机械、仪器设备在工程中的应用 (104)15.土建与安装及专业分包单位施工配合措施及总包管理 (105)15.1以土建为龙头,成立专业协调小组统一制度 (105)15.2以统一的施工计划、施工程序为指导 (105)15.3本工程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05)15.4在本工程采用微机手段实现整个工程的系统管理 (106)15.5采取必要的手段加强生产管理 (106)15.6建立成品保护制度和施工服务制度,各施工单位应共同遵守 (107)附图:各号楼及车库和裙楼施工平面布置图 (108)附表:各号楼及车库和裙楼工程总进度计划表 (109)汉中兴元新区汉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翼第二安置区地块四各单位工程及相应裙楼和地下车库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1.编制依据及说明1.1编制依据:1.1.1建设单位提供的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汉中兴元新区汉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翼第二安置区地块四各单位工程设计施工图。

陈桂华与汉中市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桂华与汉中市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桂华与汉中市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不作为资源土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4【案件字号】(2020)陕行终2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肖宏果王勇张安品【审理法官】肖宏果王勇张安品【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桂华;汉中市人民政府【当事人】陈桂华汉中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陈桂华【当事人-公司】汉中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孙维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封卫宏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维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封卫宏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维封卫宏【代理律所】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桂华【被告】汉中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据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19日,陈桂华(乙方)与汉台区兴元新区拆迁补偿安置办公室(甲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该协议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汉区政办发[2012]79号《关于印发青龙观村曹营巷以西区域房屋拆迁安置办法的通知》和《汉台区兴元新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

"同日,陈桂华提出申请,主动要求全部放弃安置房,申请按照实施细则一次性领取安置补助,不再要求安置。

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青龙观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汉台区林业棚户区XX房XX小组签章同意。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政府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政府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政府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6•【字号】汉政办函〔2017〕43号•【施行日期】2017.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政府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汉政办函〔2017〕43号兴汉新区管委会:《汉中市政府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6日汉中市政府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进程,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是指经由市政府授权的部门或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方式、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并与承接主体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协议后,由承接主体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市政府和市政府授权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分期向承接主体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及企事业单位搬迁等土地取得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汉中市政府及市政府授权机构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第四条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协调、科学规划、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严格监管”的原则进行。

李建兴与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不服强制性拆迁补偿决定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建兴与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不服强制性拆迁补偿决定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建兴与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不服强制性拆迁补偿决定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8【案件字号】(2020)陕行终1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肖宏果王勇张安品【审理法官】肖宏果王勇张安品【文书类型】决定书【当事人】李建兴;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李建兴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个人】李建兴【当事人-公司】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刘泽昊北京市拓夫律师事务所;张建平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泽昊北京市拓夫律师事务所张建平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泽昊张建平【代理律所】北京市拓夫律师事务所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建兴【被告】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共同被告举证责任【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李建兴以兴汉新区管委会、汉台区政府在未取得合法征地拆迁手续强行拆除其宅基地上房屋违法为由,诉至原审法院。

请求:1.确认二被告强行拆除其所有的位于XX镇XX村XX组XX号宅基地上房屋的行为违法;2.一并审查被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9年7月8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陕09行初1号行政判决,判决:确认被告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26日对原告李建兴在汉中市汉台区XX镇XX村XX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违法。

该判决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中,李建兴提交汉兴管发(2015)17号《汉中兴元新区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汉中市兴元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兴元新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挥部的通知》,通知显示该指挥部职责:(一)负责兴元新区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二)负责兴元新区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方案

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方案

汉中兴元新区核心安置区地块一外墙石材幕墙施工方案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中城建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日目录第一章、工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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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设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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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指导思想及实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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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第四章、施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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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五章、材料准备及材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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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六章、干挂石材幕墙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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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七章、质量控制要点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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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八章、重点质量督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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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九章、施工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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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兴汉新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汉政函〔2017〕36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兴汉新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汉政函〔2017〕36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兴汉新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兴汉新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汉政函〔2017〕36号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你委《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有关问题的请示》(汉兴管字〔2017〕40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同意开展汉中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基本住房保障服务购买,授权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兴汉新区范围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采购主体。

二、授权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与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市财政根据购买服务协议的约定将购买服务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市财政、发改等部门配合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办理相关审批。

三、同意兴汉新区管委会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承接主体。

四、同意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融资计划,在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期,市政府负责安排兴汉新区管委会将中省补助及财政可支配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方式向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投入资本金中财政应投入部分,保证资本金及时到位。

若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出现投资缺口,由市财政安排资金补足投资缺口。

五、同意兴汉新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依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引入基金投资或向银行融资,并以其合法享有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及收益向投资人或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汉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31日——结束——。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兴元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兴元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兴元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2•【字号】汉政发〔2012〕4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兴元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汉台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汉中兴元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2012年10月12日汉中兴元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理顺汉中兴元新区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发挥新区管委会职能作用,加快兴元新区开发建设,根据《汉中兴元文化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汉办发〔2012〕19号)精神,结合国家现行财税政策和我市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确定兴元新区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一)贯彻中、省、市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

兴元开发区执行现行中、省、市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关财政收入的划分、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的有关政策。

(二)确保汉台区、汉中经济开发区既得利益的原则。

在贯彻现行中、省、市财政体制的同时,确保汉台区、汉中经济开发区财政既得利益,按已明确的兴元新区范围及事权、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市财政对兴元新区实行“收支包干、核定税种、比例分成、滚动发展、自求平衡”的财政管理体制,其中“比例分成”是指兴元新区新建项目,新增企业税收收入及附加收入从2015年起向汉台区、汉中经济开发区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

二、财政体制的具体内容(一)兴元新区规划范围。

根据方案确定的范围,兴元新区位于汉中中心城区以北,北至城褒一级公路接连108国道为界,南至阳安铁路(汉武路与天汉大道之间以石马路为界),东至城褒一级公路与阳安铁路交汇处为界,西至108国道与阳安铁路交汇处为界,区域面积27平方公里。

(二)兴元新区财政收支划分。

梁底支撑体系补充方案1

梁底支撑体系补充方案1

兴元新区东翼第一安置区2#地块梁底独立支撑体系补充方案编制:审核:中城建第十二工程局汉中项目部 2015年8月目录一、技术参数 (2)二、工艺流程 (2)三、施工方法 (2)四、检查验收 (7)梁底支撑体系补充方案一、技术参数二、工艺流程梁模板扣件式弹梁轴线并复核→ 搭支模架→调整托梁→摆主梁→ 安放梁底模并固定→ 梁底起拱→ 扎梁筋→ 安侧模→ 侧模拉线支撑(梁高加对拉螺栓)→ 复核梁模尺寸、标高、位置→ 与相邻模板连固。

三、施工方法1、柱模板搭设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先浇捣柱砼,然后再绑扎梁板钢筋,梁板支模架与浇好并有足够强度的柱和原已做好的主体结构拉结牢固。

经有关部门对钢筋和模板支架验收合格后方可浇捣梁板砼。

2、浇筑时按梁中间向两端对称推进浇捣,由标高低的地方向标高高的地方推进。

事先根据浇捣砼的时间间隔和砼供应情况设计施工缝的留设位置。

搭设本方案提及的架子开始至砼施工完毕具备要求的强度前,该施工层下2层支顶不允许拆除。

3、根据本公司当前模板工程工艺水平,结合设计要求和现场条件,决定采用扣件式钢管架作为本模板工程中梁体的支撑体系。

4、一般规定(1) 保证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相互位置的正确。

(2) 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施工中所产生的荷载。

(3) 不同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4) 构造简单,装板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浇筑混凝土等要求。

(5) 多层支撑时,上下二层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并应设底座和垫板。

(6)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7) 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安装过程中应设置临时固定措施。

(8) 当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架立柱的顶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

(9)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汉中城区东和北出入口道路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汉中城区东和北出入口道路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汉中城区东和北出入口道路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2•【字号】汉政发[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汉中城区东和北出入口道路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08〕29号)汉台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城建规划局、城建管理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汉中城区东和北出入口道路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汉中城区东和北出入口道路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国土资源局)为了保障汉中城区东、北出入口道路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维护被征地拆迁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汉中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拆迁范围城市东出入口道路西起东一环路,东至新民寺转盘,全长4816米,红线宽55米,涉及汉台区铺镇关爷庙村,七里办事处七里村、吴基庄村、胡家扁村、周家湾村和新民寺村,东关办事处雷家巷村。

北出入口道路南起石马坡、北至崔家沟转盘,全长4607.5米,红线宽55米,涉及汉台区北关办事处叶家营村、青龙观村,汉中经济开发区鑫源办事处鑫源湖社区居委会、大坝村、崔家沟社区居委会。

二、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次征地包含在《汉中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范围内,水田、菜地、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用按照城市规划区内7.2万元/亩进行补偿,城市规划区外按照6万元/亩进行补偿。

其他的农用地按上述标准的85%执行;未利用地按此标准的4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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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兴元新区安置方案
位于陕西省汉中市的兴元新区是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也是国家级新区,吸引了大量企业和人才的关注。

然而,如
何妥善安置新区的居民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本文中,
我将探讨汉中兴元新区的安置方案,旨在确保新区发展的可持续
性和社会稳定。

为了实现兴元新区的长期发展,一个合理的安置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充分咨询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是制定安置方案的基础。

在兴
元新区的建设过程中,居民的利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

政府可
以举行座谈会、听取建议或开展问卷调查,以了解居民的期望和
困难,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

其次,要注重解决居民的就业问题。

在兴元新区的建设过程中,会有大量的就业机会产生。

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企业在新区建设办
公楼和工厂,吸纳兴元区原有社区的居民,让他们能够在新区就
近就业。

同时,可开展培训和技能转换计划,提升居民的就业竞
争力。

为保障居民的居住需求,政府可以征收一部分土地,建设廉租
房或者经济适用房。

这些住房可以提供给经济困难的居民,解决
他们的住房问题。

与此同时,政府可以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吸
引有能力购房的居民在新区购置房产。

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居民
的居住需求,还能够促进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除了居住和就业,新区的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也是重要方面。

政府可以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学校、医院和各类社区服务设施,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医疗资源。

此外,通过与相关企业合作,政
府可以提供一定额度的补贴,降低新区居民的教育和医疗费用,
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兴元新区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财力投入,因此,政府需要
制定详细的资金支持方案。

可以通过向国家申请专项资金、吸引
社会资本和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筹措资金,确保新区的安置方案
得到顺利实施。

此外,政府还可以依托兴元新区的教育、医疗和
科研优势,申请国家科研项目或者产业化项目,进一步获得资金
和支持。

最后,政府需要加强对安置方案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有效实施。

可以建立专门的督查机构,监测新区建设情况和居民满意度。

同时,充分吸纳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安置方案,让居民
对新区的发展保持积极的参与度和认可感。

总而言之,汉中兴元新区的安置方案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
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

只有在充分咨询居民的意见、注
重就业、解决住房问题以及完善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条件的前
提下,兴元新区的安置方案才能取得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政府应该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监督,确保安置方案的顺利实施,从
而为兴元新区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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