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团体意外保险投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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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第一部分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一、被保险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分为主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

除另有约定外,主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能正常工作或劳动,与投保人存在雇佣关系,并在投保人的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员。

附带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事先经投保人允许后到施工现场视察、监督检查工作及办理监理、工程设计事务的人员,但不包括与工程施工无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投保人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

除另有约定外,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三条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太平洋保险保险合同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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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Hale Waihona Puke 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即投保人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公司负有在 约定情况发生时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03
保险合同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其条件通常为约定事故的发生或特定时间点的 到来。
保险合同的要素
投保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负责支付保险费,并在约定情况下 得到保险金的支付。
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负责收取保险费,并在约定 情况下支付保险金。
03
监管政策趋严
未来几年,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将更加严格,需要保险公司加
强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
太平洋保险未来战略规划
拓展业务领域
太平洋保险公司将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在传统的保险产品基础上 ,开发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创新型保险产品来满足市场需求。
加强数字化建设
太平洋保险公司将加强数字化建设,通过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和 互联网思维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
便捷的赔付流程是太平洋保险保险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 。
太平洋保险在处理赔案时,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 客户能够快速获得赔付。
太平洋保险还提供在线申请赔付的功能,客户可以通过 太平洋保险的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提交赔付申请,方便 快捷。
04
太平洋保险保险合同签订流程
客户投保申请
客户通过太平洋保 险网站或线下门店 提交投保申请。
客户需选择保险产 品、投保期限、保 险金额等保单细节 。
客户需提供个人或 被保险人的详细信 息。
公司核保审核
太平洋保险公司收到客户投保申请后进行核保审 核。
核保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 况、职业等进行风险评估。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3)”简称“个意(2003)”。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本合同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但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60周岁的,最高投保年龄可延至65周岁。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保险事故,本公司负保险金给付责任:一、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六、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导致的伤害;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发作而导致的意外;八、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九、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堕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节育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以上情形导致的并发症;十、被保险人因手术(包括整容手术)导致的伤害;十一、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原因造成的伤害;十二、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除外);十三、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十四、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五、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十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团体意外险保单合同范本

团体意外险保单合同范本

团体意外险保单合同范本合同信息1.1 保险公司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投保单位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保单编号保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合同签署日期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对象2.1 被保险人信息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保险范围被保险人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疾病等。

具体范围见附录。

保险金额3.1 基本保险金额事故身故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故残疾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故医疗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附加保险金额附加保险项目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责任4.1 意外身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

4.2 意外伤残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规定的伤残等级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意外险常用险种出单手册

意外险常用险种出单手册

意外险常用险种出单手册二○一三年七月目录一、意外险个单定额方案出单手册 (1)二、意外险个单出单手册 (3)三、意外险团单(EAC、EAY、EJP、EJQ、EDD、EAR) (5)四、境外工作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EAM) (6)五、机动车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EAR) (9)六、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ECC) (11)七、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ECJ) (13)八、学幼险出单手册(ECL、ECE、ECD) (15)九、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EDE) (18)十、借款人意外险(ESN、EHQ、EHP) (20)十一、计划生育爱心保险(EVN、EVP) (21)一、意外险个单定额方案出单手册(EAA、EDD、EJP、EJQ、EFW通用)1、保单类型:个人2、业务来源、渠道码:按照实际情况输入业务来源和渠道码,一般为个人代理或直销业务3、保险期限:**年**月**日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起保日期应为签单日第二日以后的日期;保险期限不应超过一年;4、司法管辖:选择“01”,即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5、争议解决方式:按照所在公司需求,选择“诉讼”或“仲裁”,选择“仲裁”的,需同时选择相应的仲裁委员会6、联共保标志:非联非共7、统括标志:否8、关系人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1)投保人:投保人为个人的,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输入;投保人为单位的,要按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信息输入,不可简写;(2)被保险人:根据产品线设定的自动核保规则,被保险人应为16至64周岁的自然人,且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应在对应定额方案可承保的职业类别以内;(可在“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分类表”中查找到该职业对应的代码,然后将代码输入业务系统,对在“分类表”中查找不到相对应的职业代码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职业类别或咨询省公司)(3)受益人: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可不录入,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当投保人为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意外险的,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9、保险责任:定额保单(以EAA为例):点击“增加方案”,在弹出“网页对话框”中选择投保人投保的方案名称及份数;定额方案有可保职业人群和份额等限制,其中A方案承保1-3类职业人群,每人限保5份,B方案承保1-3类职业人群,每人限保3份,C方案只承保1-2类职业人群,每人限保1份。

太平洋保险保险单

太平洋保险保险单

物流责任保险单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徐汇区田林路201号邮政编码:200234客服热线:95500上海xxx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责任险保险单合同号:CPIC201xxxxxxx承保日期:xxx年xx月xxx日至xxxx年xx月xxx日24H 服务电话:95500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xxx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责任险保险单保单号码:82327181749xxxxxxx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投保人向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书面投保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的保险责任。

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保险人:xx年xx月xx日明细表投保人:上海xxxxx物流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上海xxxx物流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xxxxx被保险人地址:xxxxxxxxxxxxxx保险人: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期间:自2015月05月10日时起至2016年05月9日24时止,共12个月。

当事人任何一方于30天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出解约。

解约自向保险公司发出或由保险公司发出书面解约通知的第二天零时起满30天时开始生效。

但是,对解约生效前,风险已开始的装载货物无效。

保险标的:普通货物易碎品(a-种玻璃、陶瓷、搪瓷制品,工艺品,大理石等以及主要由上述材质制成的货物,包括液晶屏、瓶装货物)。

普通货物不包含以下物品:1、金银、金银饰品、纪念币、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文物、古董、现金、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技术资料、玉雕工艺品、玉石制品、名画、古代化石、瓷器、旧地毯、各类工艺品等其他价值无法确定或者保险期间内价值变化较大的货物;2、鱼粉、豆粕、易腐易蛀品、各类散装农产品(果仁、花生、大豆等谷物、粮食作物、菜籽饼、地瓜干、木薯干、蔬菜等);3、易变质口(包括海货、鲜活货等)、易腐坏及受温度影响的物品,如冷冻品、肉类、蛋类、水果类等;4、动植物及畜产品、血制品、疫苗;5、爆炸品、放射性同位素、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一般化工类产品不列入危险品,如桶装的油漆、燃料、农药、炭黑、清洁剂、机油、香精、香料、电池、电瓶、油墨、胶水、树脂等)、军用武器或装备、酒精、汽油、煤油、柴油、火柴;6、有防震防倾斜的精密设备(如液晶、半导体、光伏生产设备等)。

1004太平意外伤害保险条款final

1004太平意外伤害保险条款final

太平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1年11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特别提示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第1页,共1页目录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3)第二条投保范围 (3)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3)第四条保险责任 (3)第五条责任免除 (3)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 (4)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4)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4)第八条续保 (4)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4)第九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4)第十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5)第十一条申请时效 (5)第十二条申请所需的材料 (5)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给付 (5)第十四条司法鉴定 (6)第十五条失踪处理 (6)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6)第十六条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6)第十七条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6)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6)第十八条如实告知 (6)第十九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6)第二十条职业或工种变更 (7)第二十一条未还款项 (7)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7)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的变更 (7)第二十四条争议处理 (7)附表一: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8)附表二:退还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比例表 (9)附表三:太平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表 (9)太平意外伤害保险,第2页,共2页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太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声明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包括投保单及 投保附件)属实。 本人已经 收悉并仔细阅读保险条 款,尤其是黑体字部 分的条款内容,并对 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 容的说明 和提示完全理解, 没有异议,并已取得被保险人或其法 定监护人同意,申请投保。
投保人签章:
投保日期:
年 月日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 司填写
投保人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投保单号 联系人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合同号
投保人数
(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信息以清单载明) 工程周期
投保方式
□按工程面积, □按合同造价, □按基准费率,
平方米 万元 人
□民用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水工工程 □隧道工程 □线路管道工程
保险期间 自

月 日 零时起至

月 日 二十四时止
总保险费 人民币(大写)
(¥:

缴费日期 及方式
特别 约定
第1页
争议 处理
投保 附件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被保险人自愿采取的解决方式 □诉讼 □仲裁,仲裁机构
□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告知书 □人员清单 □个人告知书 □其它


相关 保险 情况
注:以下内容请投保人如实填写,此内容将影响我司承保和理赔结果 投保人是否已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过类似险种 □是 □否 如是,请注明保险单号
保险人(保险公司 )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保险 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标注部分的条款 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 明,如对保险 公司业务人员的说 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 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 问,如未询问,视 同已经对条款内容 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第一部分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一、被保险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分为主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

除另有约定外,主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能正常工作或劳动,与投保人存在雇佣关系,并在投保人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员。

附带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事先经投保人允许后到施工现场视察、监督检查工作及办理监理、工程设计事务的人员,但不包括与工程施工无直接关系人员。

二、投保人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

除另有约定外,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三条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第一部分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一、被保险人除另有约定外,年龄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身体健康的能正常生活或正常工作的投保团体成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除另有约定外,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三条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四条如实告知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3)”简称“个意(2003)”。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本合同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但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60周岁的,最高投保年龄可延至65周岁。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保险事故,本公司负保险金给付责任:一、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六、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导致的伤害;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发作而导致的意外;八、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九、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堕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节育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以上情形导致的并发症;十、被保险人因手术(包括整容手术)导致的伤害;十一、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原因造成的伤害;十二、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除外);十三、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十四、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五、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十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太平洋保险保险合同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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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合同将在一定期限后生效,成为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 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03
太平洋保险合同主要内容
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
以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为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保险期限
短期保险
保险期限不超过一年。
长期保险
保险期限超过一年。
保险责任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太平洋保险合同要素
保险人
提供保险服务的一方,负责履行保 险责任并承担风险。
被保险人
享受保险保障的一方,是保险合同 的受益人。
保险标的物
被保险的财产或人身,是保险合同 中规定的保障对象。
保险责任
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是保险合 同中规定的承保事项。
02
太平洋保险合同签订流程
投保人信息核实
核实投保人身份
保险费缴纳
1 2
选择保险产品
根据投保人的需求和预算,选择适合的太平洋 保险产品。
计算保险费
根据所选保险产品的保费标准和保险金额供多种缴费方式供投保人选择,如现金、刷 卡、银行转账等,方便快捷。
保险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
在确认保险费缴纳完成后,与投保人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
误解和争议。
如何理赔?
要点一
报案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或受益人 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保留好现 场证据。
要点二
提交材料
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理 赔材料,如医疗证明、事故现场照片 等。
要点三
审核与赔偿
保险公司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如何变更保单信息?
更改受益人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在我公司投保!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明示告知1、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详尽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依据及保险单的组成部分;投保人应于本保险起保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清保险费。

2、〖法定受益人〗:第一顺位受益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受益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被保险人身故时,同一顺位的受益人为多人,则由各受益人均分身故保险金;若不存在第一顺位受益人,则身故保险金给付第二顺位受益人;第二顺位受益人也不存在,则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投保人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资质等级邮编施工企业名称电话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它(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保险期限/工程工期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责任投保方式意外伤害保额(每人)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额(每人)(每人每次事故免赔额:元给付比例:%)保险费(率)□被保险职工人数人RMB 元□总建筑面积M2RMB 元□施工合同造价元RMB 元总保险费(大写) 人民币(小写)¥:付费日期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过往三年施工安全事故记录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请注明“无”,否则请告知每一事故的发生时间、原因、赔偿金额、事后改善措施。

备注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

投保人签章:经办人:日期: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 ..........................................................................................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 ..........................................................................................3.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6.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与生效1.3 投保范围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诉讼时效 4.保险费的支付4.1 保险费的支付5. 合同解除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6.3 年龄错误6.4 联系方式变更6.5 争议处理7.释义7.1 周岁7.2 意外伤害7.3 醉酒7.4 斗殴7.5 毒品7.6 酒后驾驶7.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8 无有效行驶证7.9 机动车7.10 医疗事故7.11 非处方药7.12 潜水7.13 攀岩7.14 探险7.15 武术比赛7.16 特技表演7.17 有效身份证件7.18 情形复杂7.19 现金价值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2009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简称“安贷宝B”。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pdf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pdf
第十七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 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 保人。
第十八条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 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保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并在本保险合同中批注。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 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残疾或烧烫伤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或烧烫伤鉴定诊断书;
(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 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在本保 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残疾或烧烫伤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或烧烫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二十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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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 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 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祥和幸福保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祥和幸福保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祥和幸福保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2)投保
祥和幸福保障计划可以与本公司一年期以上个人业务险种同时投保,也可以单独投保。

投保时祥和幸福保障计划与组合销售的其他险种合填一张投保单。

但同一客户仅能选择本计划与祥和幸福保障计划其一投保。

(3)承保规定
①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新保投保年龄为16周岁至60周岁,续保最高至65周岁。

②承保限额
每位被保险人祥和幸福保障计划的意外伤害身故累计保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系统中设置该承保限额不接受客户的超额投保。

③核保风险保额
A款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为每份4万元,B款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为每份7万元,C、D、E款不接受18周岁以下人群投保。

18周岁及以上被保险人祥和幸福保障计划按照意外伤害身故保额计入核保累
计风险保额。

④承保限制
青年学生(≥18周岁)、无业人员、下岗人员、待业人员、家庭主妇(夫)、退休人员仅可A款,不得投保其他组合。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的日补贴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日均收入的80%。

太平洋团体医疗保险A和B

太平洋团体医疗保险A和B

太平洋团体医疗保险A和BA型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xx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大病保险协议,以及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文件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的参保(合)人作为被保险人,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投保人向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部分地区建立的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也适用本条款。

第三条惇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惇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可根据大病保险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办理续保。

每一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起止日期与基本医保责任起止日期一致。

B型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B型)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大病保险协议,以及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文件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的参保(合)人作为被保险人,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投保人向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部分地区建立的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也适用本条款。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可根据大病保险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办理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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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联系人
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职业类别
投保人数 11 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信息以清单载明)
职业类别人数险种及保障名称
每人
保险金额
费率
每人
保险费
2类
(制造工人)50
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免赔设定√意外医疗:每次事故免赔元后按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每次住院免赔天,单次给付不超过天,累计给付不超过天
保险期间自2011年 8 月日零时起至 2012 年 8 月日二十四时止
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整(¥:)缴费日期
及方式
特别
约定
记名投保
争议处理若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被保险人自愿采取的解决方式□诉讼□仲裁,仲裁机构
投保附件█团体告知书█人员清单□个人告知书□其它共 2 份
相关保险情况注:以下内容请投保人如实填写,此内容将影响我司承保和理赔结果
投保人是否已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过类似险种□是█否如是,请注明保险单号
保险人(保险公司)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投保人声明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包括投保单及投保附件)属实。

本人已经收悉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并已取得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投保。

投保人签章:投保日期: 2011 年 7 月日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是否续保:□是上年保单号□否
业务来源:□代理业务名称及代码(□专业□兼业□个人)□经纪业务名称及代码
□直销业务□电话业务□网上业务□其它
业务经办人及代码:联系电话:
考核经办人及代码:日期:审核人:_____________
序号姓名主要被
保险人
身份连带保
险人身

被保险
人属性
性别岗位职业代

份数保费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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